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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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

一个身穿整洁的白色帆布裤的华人职员开了门。

“克罗斯比先生来了,先生。”

他的英文说得很漂亮,每个词的发音都很准确。乔伊斯先生经常对他能掌握这么大的词汇量而感到惊讶。他叫黄志成,广东人,曾在格雷律师学院[1]学习法律。为了将来自己独立开业,他正在里普利、乔伊斯和内勒的合伙律师事务所里做为期一两年的见习生。

“带他进来吧,”乔伊斯先生说。

乔伊斯先生站起来和客人握手,然后请他坐下。他站起来时,阳光照在他的身上。乔伊斯先生的脸依然在遮荫里。他生性沉默寡言,这时,他盯着罗伯特·克罗斯比看了好久,没有说话。克罗斯比身材高大,有六英尺多高,肩膀稍宽,肌肉发达。他是个种植园主,常常在种植园里徒步行走,借以锻炼身体;干完一天的活之后,他还要打网球,借以放松筋骨。他的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他那双毛茸茸的手,还有那双装在笨重的靴子里的脚,都是硕大的;乔伊斯先生心想,这只巨大的拳头抡出去,可以轻易地把弱小的泰米尔人置于死地。但是他那双蓝眼睛里却没有一丝凶相;它们充满了信任和温柔;他的脸庞宽大,其貌不扬,但却显得开放、坦率而真诚。不过这个时候,他的脸色非常沮丧,一副瘦削、憔悴的样子。

“看来你这两个晚上没有睡好啊,”乔伊斯先生说。

“是的,没睡好。”

这时,乔伊斯先生注意到了那顶宽边双檐的旧毡帽,它是克罗斯比刚放在桌子上的,然后他的眼光移到了他的卡其布短裤,短裤底下露出了毛茸茸的红色大腿,他那条领口敞开的网球衫,没有配领带,然后是那条卷起了袖子、脏兮兮的卡其布外套。他这副样子活像是在橡胶林中长途跋涉之后刚刚钻出来。乔伊斯先生微微皱了下眉头。

“要知道,你必须打起精神。你必须保持冷静。”

“哦,我还好。”

“今天见过你的妻子吗?”

“没有,今天下午就去看她。你也知道,他们竟然逮捕了她,真他妈的太不像话了!”

“我想这是他们必须做的。”乔伊斯先生平静、柔和地回答道。

“我本来以为他们会让她保释出来。”

“案情很严重呢。”

“真他妈的见鬼!她只是做了任何一个良家妇女在那种情况下都会做的事情,不过她们十之八九没有她的胆量罢了。莱斯莉是世上最善良的女人,连一只苍蝇也不忍心打死呀。老兄,我真倒霉啊!我跟她结婚十二年了,难道还不了解她吗?上帝啊!假如那个男人落到我手里,我非要拧断他的脖子,我会毫不犹豫地宰了他。换了你也不会饶了他。”

“我亲爱的伙计,大家都同情你。谁也不为哈蒙德辩护。我们打算救她出来。我想,不论陪审团还是法官,他们一定会在对她宣判无罪之后才肯离开法庭的。”

“这完全是一幕闹剧,”克罗斯比气急败坏地说。“首先,她本来就不该被捕;还有,那可怜的女人吃尽了苦头,还要让她经受审判的折磨,这太可怕了。我到新加坡以来碰到过的男人或女人,没有谁不对我说莱斯莉那样做是合理的。居然把她关在监狱里几个星期,我觉得太可怕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嘛。不管怎么说,她承认自己杀了那个男人。这很棘手。我对你们夫妇俩深表同情。”

“我算不了什么啦,”克罗斯比插了一句。

“但事实是她已经杀了人,在文明社会里,审判是不能避免的。”

“除掉一个无赖恶棍也算杀人吗?她枪杀他,正如杀死一条疯狗。”

乔伊斯先生又仰靠在椅背上,两手的指尖再次互相顶在一起,像是搭起了一个屋顶框架。他沉吟片刻。

“有一点使我稍微有些担心,”他终于开口说道,语气平和,一双褐色的眼睛冷静地盯着他的诉讼委托人。“如果这一点我不告诉你,作为你的法律顾问,我就不够称职。如果你的妻子朝哈蒙德只开一枪,整个案件的处理就会顺利得多。不幸的是,她开了六枪。”

“她的解释十分简单。在那种情况下,谁都会那样做的。”

“或许如此,”乔伊斯先生说。“当然,我认为她的解释是很合理的。但是,我们要是回避事实也没有好处。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考虑问题,那样总是有好处的。我不能否认,要是我现在是代理王国政府来起诉的话,我会特别对这一点提出质疑。”

“我亲爱的伙计,只有白痴才会那样做。”

乔伊斯先生向罗伯特·克罗斯比瞪了一眼。他那棱角分明的嘴唇上露出一丝淡淡的微笑。克罗斯比是个好人,但不够聪明。

“或许这个问题不很重要,”律师回答说,“但我认为有必要提醒你一句。你不用等很长时间的,等一切都结束了,我建议你跟你妻子离开这儿,到其他地方去旅游一次,把这一切都忘掉。尽管我们可以断定她会无罪释放,但这种审判还是很费神的,你们两位到时候都需要休息。”

直到这时,克罗斯比的脸上才第一次露出笑容,这使他的面部发生了奇特的变化。你忘记了他那副凶相,看到的只是他那美好的心灵。

“我觉得我比莱斯莉更需要休息。她居然挺过来了,那太神奇了。说真的,你的委托人可是一个勇敢的小女人呀。”

“不错,她的自我控制能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律师说。“我怎么也没料到,她竟然有那种定力。”

作为克罗斯比太太的辩护律师,乔伊斯先生在她被捕后必须跟她有多次会面。尽管能做的一切都做了,千方百计让她感觉轻松,但事实上,她身陷囹圄,因涉嫌杀人而等待着开庭审判,即使她吓得六神无主,也是不足为奇的。在这场考验面前,她似乎有能力保持镇静。她读了很多书,尽一切可能地锻炼身体,同时,经主管人员批准,她把绣枕套花边作为一种娱乐,用以消磨漫长的时光。乔伊斯先生上次去看她时,她穿得很整洁,上身穿着凉爽、清新、轻便的外衣,头发已精心梳理过,指甲也修剪过。她的举止非常得体。她甚至还能拿自己目前所处的困境开几句玩笑。谈到自己遭遇的不幸,她似乎有点儿漫不经心,这使得乔伊斯先生不禁想到,只有像她那样具有良好的出身和教养,才不至于在这种显然严肃的环境中发现某些事情其实有点儿荒唐。这让他感到惊讶,因为他从来没想到,她居然是个有幽默感的人。

乔伊斯先生跟她的交往,时断时续的也有好多年了。莱斯莉每次来到新加坡,都要跟乔伊斯夫妇一起吃饭。有一两次,她甚至和乔伊斯夫妇在他们的海滨别墅里共度周末。乔伊斯先生的妻子曾经在莱斯莉的种植园里住过十几天,并在那里见过杰弗里·哈蒙德好几次。他们两对夫妇的关系虽然谈不上是密友,但也称得上是好友了,正因为如此,罗伯特·克罗斯比在发生灾祸之后,立刻赶到新加坡,恳求乔伊斯先生亲自为他那不幸的妻子作辩护律师。

莱斯莉讲的事件经过,跟乔伊斯先生第一次去看她时所讲的一样,连细节都没有改动。在案发之后几个小时,她冷静地讲述了事件经过,现在她依然这样讲述了一遍。她叙述连贯,语调平稳,只有在讲到一两个细节时两颊泛起一点红晕,有一点儿思路混乱的迹象。谁也不会想到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她这样一个女人身上。她刚三十出头,体质柔弱,身材高矮适中,虽然谈不上漂亮,但也称得上有几分姿色。她的手腕和脚踝都很纤细;她极其瘦弱,手臂上白皙的皮肤下面,骨头依稀可见,蓝色的静脉显露。她的脸色苍白,略微泛黄,嘴唇不见血色。她的眼睛的颜色不很明显。她有一头浓密的淡褐色头发,略微有些自然卷儿;只要稍加修剪,她的头发就很漂亮,但是你很难想象克罗斯比太太会刻意地采用那种办法。她是个安静、可爱、谦逊的女人。她的风度优雅,要是说她不曾受到人们的关注,那是因为她有些羞怯。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种植园主的生活是孤独的,在她自己的家里,跟自己熟悉的人相处,虽然漂亮,也只能孤芳自赏。乔伊斯太太在她那里住了十几天,回来之后她跟丈夫说,莱斯莉是个非常和蔼可亲的女主人。她说,她的内心还远远没有被人理解;你跟她熟识了之后,就会发现她的知识是那么渊博,她的性情是那么宜人。

像她那样的女人,是绝不会犯谋杀罪的。

乔伊斯先生对罗伯特·克罗斯比说了许多安慰的话,把他打发走了,然后独自坐在办公室里翻阅卷宗。其实,这不过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他对整个案情的每个细节都已了如指掌。这个案件在当时是一个轰动事件,从新加坡到槟榔屿,整个半岛,不论在俱乐部里还是在餐桌上,大家都在热烈地谈论着。克罗斯比太太提供的事实很简单。当时,她丈夫去新加坡出差,晚上她独自一人在家。很晚的时候,九点差一刻,她独自一人吃了晚饭,饭后坐在起居室里绣花边。起居室的门对着廊台敞开着。孟加拉式平房里没有别人,仆人们已经回到后院他们的住处歇息去了。突然,花园的石子路上传来了脚步声,她感到奇怪,那是穿着靴子的声音,说明他是个白人,而不是土著居民,她也没有听到汽车马达声;她想不出这么晚,还会有谁来看她。那个人踏上孟加拉式平房的台阶,走过廊台,来到她坐着的起居室门前。一时间,她没有认出那个人是谁。她坐在一盏带有灯罩的灯旁,他站在那儿,背对着黑暗。

“我可以进来吗?”

她甚至没有听出是谁的声音。

“你是谁?”她问。

她绣花边的时候戴着眼镜,说话时,她把眼镜摘了下来。

“杰夫·哈蒙德[2]。”

“当然啦。进来喝点东西吧。”

她站起身,跟他热情地握手。他的拜访使她有点儿吃惊,因为虽说他是他们的邻居,但不论是她还是罗伯特跟他的来往都不算密切,而且她有好几个星期没见过他了。他是一个橡胶种植园主,离开她家几乎有八英里,她不知道为什么他挑选这么晚的时候来看望他们。

“罗伯特不在家,”她说。“他到新加坡去了,今晚回不来。”

也许他觉得有必要为自己深夜来访作个解释,于是说道:

“很抱歉。今天晚上我感到很寂寞,所以想过来看望你们。”

“你到底是怎么过来的?我没听见有汽车的声音呀。”

“我把汽车停在公路上,我以为你们俩都已经上床睡觉了。”

这个解释合情合理。种植园主黎明即起,检查工人的出勤情况,所以他喜欢吃过晚饭就睡觉。案发后的第二天,哈蒙德的汽车确实在离她家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被人发现了。

由于罗伯特不在家,家里没有威士忌和苏打水。考虑到男仆可能睡着了,莱斯莉没去叫醒他,而是自己去拿了。她的客人为自己调制了一杯,然后在烟斗里装上了烟。

在这个殖民地,杰夫·哈蒙德有一大批朋友。他这时已经差不多四十岁了,可他刚刚出道的时候还是个小伙子。大战爆发时,他是第一批奔赴战场的志愿军,而且表现得相当出色。两年后,他膝盖受伤,不再适合军旅生活,于是就退伍了,佩戴着“杰出服务勋章”和“军功十字勋章”来到马来联邦州。在这个殖民地,他是最优秀的台球选手之一。他跳舞跳得十分漂亮,网球也打得很出色,虽然现在跳舞是不行了,加上膝盖不灵活,网球也打得不如从前,但他善于交际,所有人都很喜欢他。他身材高大、相貌英俊,有着一双迷人的蓝眼睛和一头漂亮拳曲的黑发。一些老于世故的人早就说过,他最大的毛病就是贪恋女色。这次灾祸发生之后,那些人频频摇头,说他们早就料到他会在这上面栽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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