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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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在收集回来的尸块中,意外地发现了一块不属于死者的骨骼,而且那块骨骼已经白骨化了。所谓白骨化,是指尸体软组织经**过程逐渐软化、液化,直至完全溶解消失,毛发和指甲脱落,最后仅剩下骨骼。白骨化一般需要七年或八年的时间,具体时间的鉴定,那是法医人类学的难题,因为涉及到考古埋藏学、法医昆虫学、法医骨组织学等多个学科,在这里篇幅有限,我就不详述了。

总之,白骨化需要的时间很长,而我们找的尸体还有软体组织存在,两者相差的时间间隔太大了。

那块神秘的骨骼是髋骨,本身因混在尸块中,已经染了血色,若不是我根据解剖学特征,按人体骨骼结构排列顺序检查,很可能就会忽略,这些骨骼中有重复多余出来的。成人的髋骨特征明显,若怀疑是兽骨,或者骨骼的人类特征不明显,最快速及准确率高的方法就是采用抗人蛋白沉淀反应,若是阳性反应就可判定是人骨了。

这样一来,我就确定至少有两名死者了,也许更多。

接着,我在尸检中又发现很多骨骼横截面都有钝器砍切的痕迹,跟老鼠等动物的咬痕不一样,它们也难以咬断较粗的人骨。随即,我就想到,是不是死者被肢解了,然后被丢弃到了仓库之中。想来想去,我又觉得不大可能,要从仓库屋角的窟窿扔尸体进去,不可能扔到最里面去。这一点实在参不透,为了不本末倒置,我就先尽力确定死因,密室杀人的解答留到最后好了。

尸体被肢解后,外伤已经很难找到了,我就把能做的工作都做了一遍,比如毒物检验。要说的是,有些死者中毒死亡后,尸体经过火化,毒物就无法检测出来了,可谓毁尸灭迹,但金属毒物中毒的死者即便是火葬骨也可以检出毒物。

金属毒物是人类认识较早的毒物之一,19实际欧洲法庭医学方面的书籍就对砷、汞做过介绍,一些重要如枯痔散及龙虎丸也含有砷,如果使用不慎,有时就会发医疗生中毒事故。

我讲了那么多金属毒物的内容,就是因为在死者骨骼中检验到了砷化物,也就是三氧化二砷,俗名叫砒霜。不过要下毒的话,砒霜要用量大,或者长期服用,否则也不会发生吃了就倒地暴亡的事。因此,死者的死因除了中毒,可能还有钝器伤等外伤。

尸体既然有毒,那么老鼠吃了会怎么样呢?按理说,我没必要去确定老鼠是否中毒死了,不过我是第一次办案,觉得好奇便回到了现场。果不其然,仓库四周有许多死掉的老鼠,尸体都硬了。我担心造纸厂的环境受影响,接着就找了塑料袋过来,想要清理那些鼠尸。就在那时候,我发现草丛里还有其他动物的尸体,是一只狗尸。

案情随着狗尸的发现,很快就明朗了。尸体其实不是凶手丢进去的,而是那只流浪狗从别处叼来了被直接的尸体,藏在了仓库里,那儿可能就是它的狗窝了,而仓库屋角的窟窿也能融狗进出。民警后来也确认了,接连两天下过雨,仓库内外都被雨冲洗了一遍,否则我们就能看到流浪狗拖拽尸块的痕迹了。

我跟民警分析,流浪狗活动的范围可能很广,一般犬类动物找到食物了,都是当场吃下,很少有懂的带回狗窝里的。流浪狗把尸块分批拖进仓库,那说明距离凶手抛尸的现场不会太远,不然可能会遇到其他流浪狗上来争夺。

为了尽快查明案情,我给中毒死亡的流浪狗做了解剖,检查了它胃部里还没消化掉的食物。没想到,除了尸块,还有一枚戒指,戒环上刻了一个人名:韦媛媛。那枚戒指紧紧地戴在一根手指上,很难拔出来,否则凶手直接时,可能就将戒指取走了。

有了人名,无名尸就有查到身份的希望了,很快民警就查到韦媛媛是桂林市做食品生意的商人,前几日来马山县处理生意上的事,在马山县入住过一家旅店。由于死者最后出现在那家旅店里,所以我们就按章办事,检查了旅店环境及入住手续。奇怪的是,死者只有入住登记信息,没有退房的记录。80年代末,很多旅店都不需要使用身份证登记开房,跟黑店差不多,旅店的老板就坚称只是退房时没办手续罢了。

可我跟民警没有买帐,要知道韦媛媛是商人,以她的职业来看,这些基本的手续一定会办的,至少票据要拿齐了。于是,我检查了旅店的内外,最后在旅店的厨房找到了人血的痕迹,发光氨一喷,满地都有发光反应(就是日本漫画《名侦探柯南》里常提到的鲁米诺反应,但其实那是台湾译法,很多内地的漫画书最初都是盗版,因此一些台湾译法也流传到了这边,并且沿用。),而且绿头苍蝇也聚集在了厨房内外。

这时,旅店的老板被民警审问后,他才交代了实情。原来,那家旅店真的是黑店,他们除了提供住宿,还提供饮食。在晚上,广西人有吃米粉都当宵夜的习惯,尤其是螺蛳粉。那种米粉的味道很重,往往能遮盖住其他药味,旅店老板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毒死了好几个看似有钱的旅客。

后来,我在旅店后面的林子里找到了埋尸地,那里距离造纸厂很近,流浪狗肯定经常过来。要不是旅店老板埋尸不深,被流浪狗抛出了尸体,很可能他就会逍遥法外了。

纵观整件案子,用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写过的一句话来概括,最适合不过了:通常来说,愈稀奇的事,真相大白后,内情愈平常。而那些非常普通的案件才令人迷惑。在第一个案子中,我想得太多了,神秘的密室杀人案很普通,而旅店老板杀人劫财,那样子的事才最令人费解,为了钱杀人,真的值得吗?

对了,在最后,我得说个事。自从第一件案子结束后,我没有再吃过螺蛳粉,不知道是为什么,就是心理很抵触它。

心灵法医(法医研究所) 正文 第三十案 听尸

第1节:死尸的呼救声

在本书第九个案子中,我曾提到法医虽常年跟死尸打交道,看似很安全,但实际上也很危险。在我的法医生涯中,有两个同事因公殉职,还有一个因公残疾。其中,有一个因公牺牲的法医是在下洞捞尸摔死的,那些经历是我永远都忘不了的过去。

马山县地处亚热带,全境多山,林业资源丰富。93年6月,一支省外的科考队来到马山县,进行为期1个月植物考察,主要的考察地点是马山县的大明山。说起大明山,广西人没有不知道的,它位于宾阳、上林、武鸣、马山四县交界处,山中奇洞繁多,其中马山县一带的金伦洞还被誉为“世界十大名洞”之一。

除了金伦洞,大明山还有许多没有开发,甚至没有被人发现的溶洞,这就是广西喀斯特地貌的神奇之处。不可思议的是,那支植物科考队在大明山没有开发过的地带做考察时,发现一个山洞传出了强烈的恶臭,苍蝇聚集在洞口,几乎都能把阳光遮住了。领队很有经验,立刻下山,找到了当地的公安局,报了案,说是山洞中有死尸。等法医和民警要出发了,领队的又多说了一句话:山洞里的死尸会说话,一直喊救命啊,救命啊。

既然是死尸,那人肯定是死了,又怎么会说话呢?是不是听错了?

民警不信,我也不信。领队可能也不信,因此最后才跟我说的,他认为洞中的腐臭那么厉害,人肯定死了的。我们不做无证据的推断,于是由科考队的人带路,找到了山洞,随即就明白为什么领队会做那种猜测了。他们是搞科学的,比法医还不相信鬼神,凡事都要实践过,并且有数据了才下结论。

“救命……救命!”

果然,我们到了洞边,真的有断断续续的声音从山洞里传出来,虽然特别小,但风停下时,听得还是挺清楚的,像是一个女人在呼救。

那个山洞跟普通的山洞不一样,它不能直接走进去,而要用绳子把人吊下去,类似一口水井,或者说类似一个天坑。经过民警测量,山洞有32米深,洞壁最上端长满了植被,即使带了探照灯也看不清楚洞里有什么东西,臭味和求救声是仅有的线索。科考队的人早就对山洞喊过话了,但没听见有回答,除了重复的求救声,其他的就没有了。

为了查明真相,我们就先用简易鼓风机往山洞内输送空气,过了半小时,我和另一名法医就系着绳索滑下去了。当时,马山县除了我,还有两个新来的法医,其中一个是在第17个案子中提到的梁春邻,她入职不久后,马山县又迎来了另一位名叫王启华的男法医,他的年纪是三个法医中最小的。

在下洞前,我们检查过要使用的绳索,虽然那时公安局没有专业探险队使用的绳索,但也能够承受一个成年人的重量了。万万没想到,我们才下降了5米,一棵横着生长的松树上散落着许多尸块,有的已经腐烂了。当王启华穿过那棵松树时,尸块掉到了他身上,他惊慌失措,想要扫开落在身上的污秽,可绳扣竟然在那时候松开了。我就在王启华大约三米外,他掉下去时,我的心也掉下去了,整个人都傻了。

一秒不掉,只听洞中响起扑通声,显然王启华是落入水中了,这山洞底下可能有个水潭。除了我,大家都松了一口气,他们以为落入水中就没事了,还问要不要拉我上来,再检查一下。殊不知,我紧张得快晕过去了,他们都错了,若是再慢一刻,王启华就死定了。

第2节:摔死的法医

为什么我会那么紧张?

说白了,大家是电视剧看多了,在悬崖或山洞摔下去,只要底下有个水潭就死不了,就算从飞机上掉入大海也没事。事实上,只要是在那样的情况摔入水中,大部分的人会摔晕,甚至死亡。

那时候,我们是只下降了约5米,那么还有27米的高度。从物理学上分析,假设王启华的体重是50公斤,他从27米高空自由落体摔入水中(山洞洞壁上的植物集中在入口处),最后的瞬时速度约为每秒22米,相当于80公里的时速,因此而产生的动能约达11000牛顿,这相当于大约1吨的重物掉进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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