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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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们决定静待,屏息蜷缩在长满杂草的土堆后面,直到伊格等不下去了。他膝盖和双手撑地爬到土堆边缘,窥视小路那边。“天哪,看那边!”他低语道,声音里带着敬畏,边说边挥手叫我过去。

我的视线越过他的肩膀看过去,惊讶地发现一辆灰色的派克,那辆有两个踏脚板,一上一下,这辈子我只见过一次这样的车。不会有错的,站在车边的正是罗斯先生,他身边还有两个男人,罗斯先生正和较瘦弱的一个说话,边说边愤怒地做着手势。

如今再回想,我认为那一幕看起来那么诡异,原因出在背景上。我们身处空旷的高尔夫球场,周围的一切都那么原始,没有一丝城市的气氛,且全被夕阳染成了深红色;而在这一切之中停着那辆闪闪发光的车,旁边站着三个头戴草帽、外套夹克、打着领带的男人,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更吸引人的是他们所散发的危险味道。尽管我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但我能看到罗斯先生的表情,和在他家车道上逮到我和伊格时一样。他身边的大块头男人几乎未发一语,但和罗斯先生对话的小个子摇了摇头,准备回应,却突然慢慢地后退,罗斯先生不得不跟着他。接着小个子突然转了个圈,直直地朝我和伊格藏身的土堆跑过来。我们俩赶紧往后缩,但他已经跑得很近了,就在他即将越过池塘的时候大块头追上并一把抓住了他,罗斯先生拿着帽子跟了过来。这一刻我们本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逃离,但我们没有。我们就像被施了咒,缩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从未料想过的场景——几个成年人正在我们面前上演只有在电影里才能看到的一幕。

正如我刚才所说,那年夏天我仅有十二岁。可以说,正是那一刻让我明白电影与现实的区别,因为电影里那些激烈的情节绝不会真实发生,没有汤姆?米克斯、胡特?吉布森或任何一位我喜欢的英雄,这就是我看着那个小个子男人所遭遇的一切时的想法。我想伊格的感受应该更强烈,因为他那么瘦小,每当他试图强硬地与人对峙时,都会由于力量或体重不足而败下阵来。想必伊格的心都飞了过去,看那个小个子被大块头抓住,粗暴地反扭过双手,牢牢地按在背后,然后罗斯先生不停地往他脸上甩巴掌,同时嘴里叫骂着,伊格肯定感同身受。

“你这个卑鄙小人,”罗斯先生咆哮道,“你以为我是谁?你以为我是那些粗俗、蠢笨的三流走私贩吗?竟敢背叛我,是以此为乐吗?我让你看看我是谁!”小个子男人开始悲鸣,乱踢乱撞,罗斯先生见状挥舞着拳头,重重地打向男子的腹部和脸,直到悲鸣声和挣扎都突然停止了。接着罗斯先生朝池塘点了点头,他的手下便举起小个子男人扔了过去,小个子倒栽葱跌进池塘,草帽飞出几英尺远,随着水面的起伏上上下下。

他们站在原地盯着水面,直到看到小个子男人在水里手脚并用地扑腾,不停吐出肮脏的池水,并迷迷糊糊地甩了甩头,两人才不发一语地朝车子走去。我听见关车门的声音,接着传来马达的轰隆声,渐渐的,声音消失了。

那一刻我只想赶紧离开这里。刚刚目睹的一切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甚至不像是真的;那感觉就像从噩梦中惊醒,却发现那不是梦,而是真实发生的。我只想回家。

我小心翼翼地站起身,但还没等我尖叫着跑回安全的家,伊格已从后面抓住我的衬衫,力气大得差点儿把我拉倒在他身上。

“你要去哪儿?”他激动地低声质问,“你打算去哪儿?”

我挣脱他的手,也低声回应:“你疯了吗?难道打算整晚上都待在这儿?告诉你我要去哪儿,我要回家。”

伊格面如死灰,鼻翼微张。“可那个人受伤了。你就放任不管吗?”

“是的,我就打算放任不管。这关我什么事儿?”

“你都看到了。你觉得那样痛打一个人对吗?”

那时他说话的方式,紧张的语气,以及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都让我怀疑他是不是疯了。我虚弱地说:“总之,那些都不关我的事。不管怎么说,我必须回家了,要是没按时回家,我家里人会发火的。”

伊格竖起一根手指指着我,责骂道:“好啊,既然你这么觉得!”我还没来得及制止,他已经转身跑出我们藏身的土堆,朝池塘奔去。不知是因为意识到将被独自抛下,还是什么疯狂的忠诚心作祟,原因我不清楚,总之只犹豫了一瞬,我便跟上了他。

他站在池塘边,看着池子里的男人——那人还在乱扑腾,同时不知所措地左顾右盼。“嗨,先生。”伊格叫道,声音犹疑不定,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你受伤了吗?”

男人慢慢地打量着我们,那张脸很可怕,青一块紫一块,好几处肿了起来,而且目光呆滞。被打湿了的头发贴在前额,滴滴答答的淌着水。单凭他这副模样就足够把我和伊格吓得后退一步。

他费了好大的劲才勉强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接着他身子前倾,两眼无神地盯着我们,然后慌忙后退了好几步。突然,他停下脚步蹲了下去,从水里抓起一把稀泥。

“滚开!”他尖叫的声音活像个女人,“滚开这里,你们这些小叛徒!”接着毫无征兆地把稀泥扔向我们。

没打到我,也不可能打到。我惊呼一声后撒腿就跑,伴随着狂跳的心脏,双腿全速飞奔。那时伊格差不多到我肩膀,因此在翻越横亘在街道前的垃圾山时我能听到他急促的呼吸声,好不容易爬到顶,我们头也不回地直接滑到大街上,扬起一团肮脏的尘土。一直跑到第一个红绿灯我们才停下来,双腿在颤抖,大张着嘴巴呼吸,全身上下都脏兮兮的。

但与伊格终于喘过气能说话时相比,那时所受的震撼还不是最强烈的。

“你看到刚才那个家伙了吧?”他还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你看到他们对他做什么了吧?走,我要去报警。”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报警?你报警干吗?我的天哪,你怎么那么关心他们对他做了什么?”

“因为他们痛打了他一顿,不是吗?如果警察知道了,就会抓住他们,把他们送进监狱关五十年。而我是目击证人,你也看到了,因此你也是目击证人。”

我不喜欢这个主意。坦白说,对我们刚逃离的那个满脸凶相、仿如幽灵的男人我没有一丝同情心,同时,更重要的是,我反对一切和警察扯上关系的主意。事实如此,和大多数我认识的小孩一样,我一看到身穿制服的警察就紧张。此时伊格带给我的不解是前所未有的,一个孩子竟然主动提出去警察局报警,这简直不可思议。

我刻薄地说:“没错,我是目击证人。可那个被打的男人完全可以自己去报警,为什么要我们去?”

“因为他是不会对任何人说的。你没看到他有多怕罗斯先生吗?你就能容忍罗斯先生那样胆大妄为,想打谁打谁,无人制止吗?”

这时我明白了。这段荒谬的对话背后,这份突然闪现的高尚作风的核心其实有理可循,而且我好像懂了。伊格并不是关心池子里的那个男人,他关心的是他自己。罗斯先生曾粗暴地对待过他,现在是讨回公平的最佳时机。

尽管如此,我并不想揭露伊格的小心思,因为当你曾亲眼看着最好的朋友被推搡、侮辱,日后一定不想再提起那件事。但至少这让我理清了关系,一切都能解释了。某人伤害了你,于是你反击,就是这么回事。

明白了前因后果也促使我坦然接受了伊格的计划。并不是为了帮那些得罪了罗斯先生因而惹上麻烦的蠢大人,我只不过是伊格的好朋友。

突然,去警察局把我们刚才看到的说出来的提议听起来非常吸引人。同时,三思而行的想法被我抛到脑后,这么做不会给我带来任何麻烦,因为明天我就要搬去曼哈顿了,不是吗?

于是我迈开步子,跟在伊格身后,绕过两个花坛,我还迷迷糊糊的,不知自己在做什么。走进警局大门就看到一张类似法官席的高桌子,一位灰发男人坐在桌边写着什么,他的旁边还有一张矮桌子,坐着一个身穿制服的大胖子,正在阅读一份杂志。看到我们走进来他放下了杂志,眉毛上挑,看着我们。

“怎么了?”他说,“出什么事了?”

我原本在心里排演过如何描述在高尔夫球场看到的一切,但压根儿没机会开口。伊格激动地滔滔不绝,我半句嘴都插不进去。胖警官一脸困惑地听着,不时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一捏下嘴唇。然后他看向坐在高桌子后面的男人,说:“嗨,警长,这两个孩子说他们在戴克高地目睹了一桩人身攻击案。要来听听吗?”

警长头都没抬,继续写着什么。“什么?”他说,“你耳朵有毛病吗?”

胖警官靠在椅背上,微笑着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只不过我听到一个叫罗斯的家伙和这事儿有关。”

警长点点头,示意我们俩到他所在的高台上去。“好啦,孩子,”他对伊格说,“有什么麻烦事儿?”

于是伊格又说了一遍,说完后警长依旧盯着他,手中的钢笔敲着桌子。接着他冲伊格摇了摇头,说道:“我就在这儿说说,孩子,像你这么大就大嘴巴可不好,除了到处给别人惹麻烦,你就没什么可做的了吗?”

我认为事已至此,最好马上开溜。因为无论如何都最好不要掺和大人们的事,比如现在这样。但伊格毫不退缩,他一向擅长争辩,即便他的观点是错的;而现在他知道自己这次是对的,就更加言辞激烈、怒火中烧。

“你不相信我吗?”他质问道,“老天哪,我就在现场!就这么近!”

警长就像即将爆发的雷雨云。“好好,你就那么近,”他说,“够了,孩子,闭上你那张大嘴巴。我没时间跟你在这儿瞎胡闹。现在,马上给我滚出去!”

伊格暴怒,此时的他连眼前几英寸的金色警徽都不怕了。“我才不管你信不信。等我去告诉我爸,走着瞧!”

我能听见自己的耳鸣声。警长依旧坐在那儿盯着伊格,再看伊格,尽管也有点儿被自己的突然爆发吓到,但还是瞪了回去。他此时心里的想法肯定和我的一样,冲警察嚷嚷,下场差不多和对人施暴一样惨,我们很可能会被关进监狱,在里面过一辈子。这时我才意识到被伊格害了,顿时对他愤怒异常。

那时我脑子里只想着都怪他,害我也陷入这般境地,要为他的发神经背黑锅。我猜比起警长,那时的我更恨他。

最终警长转身对着胖警官,一副已打定主意的样子。

“开车去罗斯家,”他说,“把这件事完整地讲给他听,然后请他跟你一起过来。哦,对了,问问这孩子的名字和地址,去把他父亲也带来。咱们走着瞧。”

于是,今生第一次,我坐在警察局的长椅上,看着墙上大钟表的钟摆摆来摆去,回忆这辈子曾犯下的罪过。等了最多半小时,胖警官便和罗斯先生、伊格的爸爸一起现身了,但对我来说,却仿佛有一年那么长。还是难以置信的漫长的一年。

令我惊讶的是罗斯先生的样子。我本以为他会打打闹闹、挣扎着进来,因为虽然警长不相信伊格讲的故事,但罗斯先生自己心知肚明。

然而不仅没有打打闹闹,罗斯先生看起来就像来拜访老友,一身上好的薄西装,搭配黑白两色的运动鞋,还抽着雪茄。他无比地冷静、自在,甚至,我有种奇怪的感觉,他的样子就像在这里他说了算似的。

再看伊格的爸爸,简直两个极端。科瓦奇先生刚才肯定正穿着汗衫、坐在门廊前读报纸,因为他身上的衬衫一半小心地掖在裤子里,另一半露在外面。单看科瓦奇先生的举动,你会错以为他才是做错事的人。他不停地吞咽着口水,脖子缩在衣领里,时不时紧张地瞥一眼罗斯先生。总之,他看起来和平时的样子判若两人。

警长指着伊格,说:“好啦,小鬼,现在告诉大家你刚才都跟我说了些什么。站起来,让我们都能看到你。”

那故事伊格已经说过两次了,因此这次他驾轻就熟,从头到尾连口气都没喘,也没人打断他。罗斯先生一直站在原地礼貌地倾听,科瓦奇先生则不时转动缩在领子里的脖子。

伊格说完,警长问道,“罗斯先生,恕我直言,今天您去过那个高尔夫球场吗?”

“当然。”警长说,“但你看,我们现在有点儿麻烦。”

“我理解。”罗斯先生说着,走到伊格身边,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说道:“不过你知道吗?我也不怪这个搞恶作剧的孩子,前几天我们之间发生了些小麻烦,他总想爬上我的车,我猜他这么做是想和我扯平。我不得不说这孩子真有志气,是不是,孩子?”他边说边友好地捏了捏伊格的肩膀。

我被罗斯先生恰到好处的反击吓傻了,伊格却像串被点燃的鞭炮,炸开了。他挥开罗斯先生的手,径直冲向他的父亲。“我没撒谎!”他拉扯着科瓦奇先生的衬衫,声嘶力竭地说,“我对上帝发誓,警官,我们俩都看到了。我没撒谎,警官!”

科瓦奇先生低头看了看儿子,接着环视众人。他的眼神触到罗斯先生的那一刻,仿佛衣领又缩紧了一英寸。与此同时,伊格还在拉扯他的衬衫,叫唤着我们看到了,我们看到了,他没有撒谎,直到科瓦奇先生第一次晃了晃他,下手很重,他才终于闭上了嘴。

“伊格,”科瓦奇开口道,“我不希望你到处去传播是非,听到我说的了吗?”

伊格当然听到了,他后退一步,就像脸上挨了一拳,然后站在原地,一脸滑稽地看着科瓦奇先生。他不发一言,且一动不动,直到罗斯先生再次走到他身边,将一只手放到他的肩上。

“听到爸爸说什么了吗,孩子?”罗斯先生说。伊格还是不发一言。

“你肯定听到了,”罗斯先生说,“现在咱们俩更熟了,小鬼,所以也别闹别扭了。事实上,什么时候想来我家尽管来,我保证有好多奇怪的事情你能做。而且我给的报酬丰厚,这点你不用担心。”他把手伸进衣兜,掏出一张钞票,“拿着。”他说,把钞票塞到伊格手里,“或许这个能帮你想通。现在,出去尽情地玩吧。”

伊格迷茫地盯着钞票,就像个梦游的人。我没搞清状况,在我看来这意味着我们赢了,可伊格非但没有欢呼,反而迷迷糊糊的。直到警长开口,才将他唤醒。

“好了,孩子们,”警长说,“赶紧回家去,大人们还有些事要谈。”

无须再多说什么,听到这话我便冲出门,快步走到大街上,伊格跟在我身后,拖拖拉拉的,沉默不语。我们走了三个街区,转弯又走了一个街区,终于回到家门口了。在那之前,我从未如此喜爱熟悉的房屋线条,以及从窗户里透出的灯光。但我并没有马上进门,我突然想起这是最后一次和伊格见面了,于是尴尬地站在门口,等待着。我向来不擅长道别。

“这下好了,”终于我开了口,“我的意思是,罗斯先生给你的钱,至少值二十个高尔夫球。”

“是吗?”伊格说道,他看我的样子和刚才看他老爸时一样滑稽,“我敢打赌它够买一副新球杆了。跟我一起去里奥的店,我证明给你看。”

我很想去,但此时更想进屋回家。“哦,要是我今晚在外面玩得太晚,我家里的人会生气的,”我说,“而且,无论如何,一美元绝对不够买一副球杆,你还需要更多钱。”

“你这么觉得吗?”伊格说完伸出一只手,慢慢地张开,这下我能看清里面的东西了,那不是一美元,而是—一我真的吓了一跳——五美元。正如我妻子所说,这一切都是很久远的事了。据眼前这张伊格内斯?科瓦奇——球拍界精英,此时死在自己的豪华车的驾驶席上,额头被子弹开了个洞,旁边座位上放着一袋高尔夫球杆——的照片只有三十五年。直到此时我才明白在布鲁克利的最后一天,他说的话、做的事的内在含义,然后我们便各奔东西,各走各的路。

我瞪着伊格手里的钱,这一大笔钱为我敲响了警钟。

“嘿!”我说,“五美元,这可是一大笔钱!你最好给你老爸,不然他肯定饶不了你。”

令我惊讶的是,伊格握着钱的手竟在颤抖,接着他突然全身发抖,就像突然跳进了冰冷的水里。

“我老爸?”他冲我大声喊道,然后抿着嘴,紧咬牙关,好像这样能抑制颤抖似的,“要是我老爸敢对我做什么事,你知道我会怎么做吗?我会去告诉罗斯先生!然后走着瞧!”

说完他便像风一般地跑了,瞬间从我的视野里消失,跑向他命运的终点。

注释:

①命运三女神(The Fates)或称摩伊赖(Moirae),通常以三位老妇人的形象出现,整天忙碌着纺织人与神命运的丝线。

②沃尔特?温切尔(Walter Winchell,1897-1972),一位美国报纸及广播八卦评论员。

③伊格是伊格内斯的昵称。

④Pick-upballgame,和棒球赛类似,不同的是没有固定分组,每次开始前先选出两个队长,再由队长选队员。

⑤两位都是美国著名职业棒球选手,都曾为布鲁克林区的球队效力。

全世界最后一瓶酒

01

糟糕的一天。里沃利街上靠近莫里斯酒店的一家咖啡馆看起来不错,我走进去,坐在过道上的桌子边,下意识地瞥向对桌,正巧与一位年轻女士四目相接,那位女士马上就认出了我,并露出惊讶的表情。是索菲娅?凯索勒斯夫人。一瞬间,仿佛打开了封锁记忆的瓶子,往事如鬼怪般朝我扑来。我太震惊了,觉得血色正从脸上慢慢退去。

凯索勒斯夫人很快来到我身边。

“德拉蒙德先生,你怎么了?你看起来不太好,需要帮忙吗?”

“不,没事,来杯酒就行了。法国白兰地,谢谢。”

她帮我点了酒,然后坐下来热心地帮我脱掉外套。“哦,老天,这么热的天你还穿这么多。”

放在其他时候,这一举动或许十分贴心,但此时,我尴尬地意识到,在咖啡馆其他客人看来,这一幕不过是善良的孙女在照顾她头发花白的可怜爷爷。

“夫人,我真的——”

她举起一根手指用力压住我的嘴唇。“在你享用完白兰地、恢复过来之前请别再说话。半个字都别说。”

我听话地照办了。本来嘛,风水轮流转。我们上次见面是在六个月前,那场噩梦发生时她不知如何是好,而我是那个给她力量的人。与我重逢,残酷的往事一定也同样给予她沉重的一击。我该为她能挺过来表示赞叹。

我的白兰地来了,出于强迫症——可以这么说——我下意识地拿起杯子,透过阳光观察酒的颜色。凯索勒斯夫人的嘴唇弯成一个淡淡的微笑。

“亲爱的德拉蒙德先生,”她喃喃道,“您真是永远的鉴赏家。”

说得没错,我确实是鉴赏家。同时,这句话将我带回到一年前,也是这样一个阳光灿烂的巴黎晴天,一切的起点……

02

那天,一个名叫马克斯?德?马雷查尔的男人来到我的公司位于巴里街上的办公室找我,布鲁莱特与德拉蒙德红酒公司。我模糊地记得,德?马雷查尔是一份颇有名气的小众杂志的总编,叫《地下室》,一本专业的红酒鉴赏咨询类刊物。这不是那种商业性出版物,而是类似主题为“要纳税的地下室”的地下刊物,供一小部分有品位的业余红酒爱好者阅读。杂志上的大部分观点我都认同,于是很开心见一见总编。

然而,刚见面我就马上发现,自己不喜欢这个男人。他四十五岁左右,衣冠楚楚,神气活现,典型的退位领袖型人物。他喜怒无常的性格几乎把我逼至临界点。我试图表现得宠辱不惊、面无表情。这种情绪像被水柱顶起的乒乓球般忽上忽下、起伏不定的人,会让我非常不舒服。

据他解释,这次来访的目的是采访我,为那本杂志的一个系列文章作准备。他准备询问多位红酒专家,在他们品尝过的酒中,葡萄的最佳产地和产期是什么。如果最终发现,英雄所见略同,那就可以记录下来。如果——

“如果,”我打断他,“众人对‘最佳’的意见未达成统一,那你问一百位专家,就会得到一百个不同意见。”

“刚开始看起来确实是这样,不过做到现在,我已经发现了一处小统一,有两个年份的地位无可撼动。”

“哪两个?”

“都在勃艮第。一个是勃艮第一九三二,另一个是罗曼尼?康帝一九三四。显然,这两个年份无可争辩地并列最尊贵红酒排行榜榜首。”

“无可争辩。”

“您心目中‘不看就知是好酒’的选择也在它们之中吗?”

“我不想做这种选择,德?马雷查尔先生。对这个级别的红酒来说,互相比较不仅令人生厌,而且根本比不出结果。”

“那么,您不相信任何通过这种比较方式评出的最佳葡萄产期喽?”

“不,至少还有一瓶是公认的好酒。我从未尝过,外界关于它的溢美之词不绝于耳。这瓶酒的产地是勃艮第,毋庸置疑,那个庄园再也做不出这么好的酒了。一个非常小的庄园。你知道我在说哪个年份了吧?”

“我想我知道。”德?马雷查尔的双眼因兴奋而发亮,“久负盛名的尼依?圣—欧恩一九二九。我说对了吗?”

“没错。”

他无奈地耸了耸肩。“但知道它好又如何,没人尝过它的味道。我希望这个系列品鉴的都是还存在的名酒。至今为止,我采访的鉴赏家都知道这瓶传说中的圣—欧恩,但没一个人见过。像这样的传奇美酒——很可能是迄今为止最好的——却只存在于传说中,真是可悲。哪怕只有一瓶存留于世——”

“你怎么知道没有?”我问。

“我怎么知道?”德?马雷查尔冲我遗憾地笑了笑,“因为,我亲爱的德拉蒙德,不可能有。前不久我亲自去了一趟圣—欧恩酒庄,那里的酿酒记录显示,一九二九年总共只生产了四百八十箱。想想看,这么多年过去了,全世界这么多鉴赏家如饥似渴地寻找它,而总共只有四百八十箱。我敢向你保证,最后一瓶早在三十年前就不存在了。”

我本不想说出来的,但他那不可一世的笑脸使我没能控制住。

“恐怕你的计算有些出入,我亲爱的德?马雷查尔。”用言语给他一击之后,看他傻眼的感觉真不错,“其实,此时此刻,就有一瓶尼依?圣—欧恩一九二九躺在我公司的地下酒窖里。”

这件事带给他的震惊远远超乎我的想象。他张大嘴巴看着我,下巴都要掉下来了,惊讶地半句话都说不出来。接着脸色渐暗,泛起怀疑的神色。

“你在开玩笑,”他说,“绝对的。你刚刚才跟我说从未尝过,现在又说——”

“我不过是在陈述事实。去年我的搭档死后,我在他的私人收藏里发现的。”

“而你没有打开它?”

酒年代过于久远,万一打开后发现已经坏了,将给我带来无以复加的痛苦。”

“哦,不!”德?马雷查尔拍了一下额头,“你是个美国人,先生,这才是问题所在。只有继承了清教徒从克己自虐中寻求变态快感的美国人才会这么说话。而世间仅存的最后一瓶尼依?圣—欧恩一九二九竟留于这种人之手!这不行,这绝对不行。德拉蒙德先生,我们必须聊聊价格了,你打算为这瓶圣—欧恩开多少价?”

“无价。它是非卖品。”

“必须卖!”德?马雷查尔暴躁地叫道,然后花了点力气控制住了情绪,“听着,实话实说,我并不富有。为那瓶酒我顶多能出一千法郎——最多两千,真不敢相信我敢开这个价。但我有个熟人,不管你开多少价他都能满足。基罗斯?凯索勒斯先生,或许你认识他?”

作为整个欧洲大陆最富有的人,很多富商都对他脱帽致敬,因此你很难不知道基罗斯?凯索勒斯这个人,尽管他竭尽全力想过隐居生活。

“当然。”我回答。

“我真的不知道,就报纸报道,他似乎是个无比神秘的男人。”

“记者在撰写与他这么富有的人有关的报道时,在描述其私生活方面总会谨慎挑选用词。这倒不是说他们这些人绯闻缠身。事实上,基罗斯?凯索勒斯先生是一位卓越的红酒鉴赏家。”德?马雷查尔冲我意味深长地眨了眨眼,“正因如此,他才在我的建议下创立并发行《地下室》杂志。”

“并任命你为总编。”

“没错。”德?马雷查尔语气冷静,“当然,为此我很感激他,作为回报,我为他提供可靠的红酒咨询。实不相瞒,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还郁郁寡欢,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却也不知如何欣赏文学、音乐或艺术,空虚的生活使他打不起精神。终于,这空虚在我指出他必须更好地挖掘自己对好酒的卓群品味的那一天填补上了。从那天起,不断发现更有价值的年份酒,对他而言如同一场奇异之旅。现在,就像我刚才说的,他已经是一位痴迷的红酒鉴赏家了。不用你说,他就能认出哪瓶是尼依?圣—欧恩一九二九,就像从众多画作中辨认出哪幅是《蒙娜丽莎》一样简单。看到商机了吗?他很会讨价还价,但为了那瓶酒,他愿意出两千法郎,我敢保证。”

我摇了摇头。“还是那句话,德?马雷查尔先生,那瓶酒我不卖,因此没有价格可言。”

“但我坚持要你开个价。”

太过分了。

“好吧。”我说道,“价码是十万法郎,并且没有任何担保酒没坏。十万法郎整。”

“哦,”德?马雷查尔突然暴跳如雷,“看来你真的不打算出售那瓶酒!真是占着茅坑不拉屎——”

突然,他僵住了,五官扭曲,紧握的双拳痉挛般地敲打着前胸。一秒前他的脸还因为兴奋而涨得通红,此时却白得吓人,没有一丝血色。他重重地跌进了椅子里。

“我的心脏,”他一边痛苦地喘息着,一边解释,“没关系,我带了药——”

我敢肯定他的舌头下面藏着硝酸甘油,我曾亲眼目睹我的搭档布鲁莱特犯过一次病,也像这样痛苦不堪。

“我去打电话叫医生。”我说,但当我走到电话旁边时,德?马雷查尔动作粗暴地阻止了我。

“不用,别麻烦。我早习惯了,老毛病。”

事实上,他看起来确实好多了。

“既然是老毛病你就应该知道注意什么。”我对他说,“作为一个心脏不好的人,你的情绪起伏太大了。”

“是吗?你会怎么想,我的朋友,看到一瓶传说中的年份酒突然出现在眼前,但就是摸不到。哦不,请原谅我,那是你的东西,卖不卖都是你的权利。”

“是这样的。”

“不过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请求。你能不能,最起码让我看看那瓶圣—欧恩?我并不是质疑它的存在,只是想感受观赏它的喜悦,把它捧在手上——”

要满足他这项请求并不难,布鲁莱特与德拉蒙德的地下酒窖在葡萄酒集市附近,从办公室开车过去没多远。我带领他穿行在蜿蜒、阴冷、迷宫般的石头酒架中,最终找到圣—欧恩。这瓶世间仅存的一九二九年的酒,与其他年份稍差的酒隔开很远,被单独妥善地保管。我小心地取下它递给德?马雷查尔,后者一脸虔诚地接了过来。

他以专业的眼光检查了一番标签,指尖轻巧地触碰软木塞。“木塞保存良好。”

“那又如何?如果里面的酒坏了,塞子再好也没用。”

“确实,不过至少是个振奋人心的标志。”他举起酒瓶,仔细端详,“沉淀物也属正常水平。而且别忘了,德拉蒙德先生,很多好的勃艮第葡萄酒都能保存五十年,有些甚至更久。”

他不太情愿地把酒还给我,视线一直热切追随着我把它放回酒架,像被催眠了一样。我不得不先解除咒语把他唤醒,才能领他上楼回到明亮的地上世界。

我们就此道别。

“保持联系,”握手时他说,“或许这周晚些时候一起吃个饭。”

“很抱歉,”我坦然地说道,“这周晚些时候我要回纽约处理一些公司的事。”

“真糟糕。不过我相信你一回巴黎马上会通知我的。”

“当然。”我撒了谎。

03

不过,既然在他眼前晃过那瓶尼依?圣—欧恩一九二九,就别想轻易摆脱马克斯?德?马雷查尔。他肯定收买了某个我巴黎办公室的人,第一时间通知他我什么时候从美国回来,要不怎么我前脚刚坐在巴里街的办公桌边,后脚他的电话就打来了。他热情地和我打招呼,感叹自己真是幸运,打来电话的时间如此精准!同时这也是我的幸运。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本周末《地下室》杂志将举办一场晚宴,一次货真价实的品酒狂欢。杂志社的最高主管,基罗斯?凯索勒斯本人,邀请我出席!

我的第一反应是婉拒。原因之一是,我知道此番邀请我的目的。凯索勒斯得知尼依?圣—欧恩一九二九的存在,因此想把我叫去私下里讨价还价一番,这样比较不伤面子。另一个原因是,我不喜欢这类高朋满座、鉴赏家云集的品酒大会。发现一瓶珍品佳酿自然是人生一大乐事,但不知为什么,我就是没办法在一群本性诚恳踏实,但一说到酒就满口虚情假意的狂热爱好者面前细品慢酌。另外,坐在那儿看人们争相表达对某杯酒的喜爱和赞颂,看他们转动眼珠、鼻翼外扩,挖空心思寻找与众不同的形容词去描述一杯酒,对我而言无异于酷刑。

让我犹豫的原因,纯粹是好奇。基罗斯?凯索勒斯是个遥不可及的伟人,如今我却有机会与他面见。最终好奇心获胜。我参加了晚宴,认识了凯索勒斯,并欣喜地发现,我们之间的鸿沟很快就填平了。

原因很简单,正如德?马雷查尔所说,基罗斯?凯索勒斯是一名狂热的红酒爱好者,一心扑在酒的质量、历史、传说等方面,而我,能为他提供这类信息,并且比他之前认识的人都厉害。他特别指出,我是最厉害的行家,甚至超越无所不知的马克斯?德?马雷查尔。

随着晚宴继续进行,我发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屋子里所有人都对凯索勒斯的观点应声附和——特别是德?马雷查尔,不害臊的应声虫——而凯索勒斯却对我言听计从。这让我很享受。没过多久,我对凯索勒斯的态度就从久仰大名变为发自内心的欣赏了。

他这个人确实与众不同。五十岁上下,短小精悍,面部黝黑,五官深邃,长着一对猴子似的耳朵。普通人会觉得他很丑,唯有足够聪明的女人才能发现他的迷人之处。总的来说,他就像一尊用桃花心木粗雕而成的远古时代人像。大部分时间他都面无表情,仿佛一块岩石;极少情况下,那双永远保持戒备的眼睛才会闪过一丝感兴趣的光。这道光在他终于摸到我那瓶是非之源——圣—欧恩后,变得尤为明显。

他知道我开的价,对此他开玩笑说,十万法郎,也就是两万美金,有点儿……有点儿太过分了。如果我能降到两千法郎——

我微笑着摇了摇头。

“这价格真是霸气啊。”凯索勒斯说,“估计比我地下室里收藏的随便半打酒的总价都要高。”

“恐怕是这样的,凯索勒斯先生。”

“反正你还是不肯卖。这瓶酒还能喝吗?”

“谁知道呢。圣—欧恩酒庄一九二九年的葡萄成熟得晚,或许因此也保存得久,又或许这瓶酒已经坏了。正因如此我才不打开它,也不愿出售给其他人品尝。像现在这样放着,它是一瓶世间仅存的无价之宝。而一旦谜底揭晓,它就不过是一瓶已经坏掉的红酒。”

值得感谢的是,他对我的决定表示理解,并邀请我下个周末去他位于圣一克劳德附近的别墅做客,还特意强调,只是请我去玩,不是又想为那瓶圣一欧恩讨价还价。说白了,他亲口表示不再提买这瓶酒,只不过是希望我答应他,要是什么时候我决定卖那瓶酒,一定让他第一个出价。对此我愉快地接受了。

在他家别墅度过的那个周末十分愉快,之后我又数度造访。别墅宏伟辽阔,在一位头发花白,动作利落,名叫约瑟夫的精壮管家的帮助下,别墅被打理得井井有条。很明显,约瑟夫把全身心都奉献给了凯索勒斯家族。我一点也不怀疑他曾经是一名外国志愿军中士,他回应主人的方式就像对方是自己的上校。

真正让我惊讶的是这幢房子的女主人,索菲娅?凯索勒斯。我也不知道自己心目中的凯索勒斯夫人应该什么样,但可以肯定,不会年轻得能当他女儿。温柔、害羞,说话声轻得仿佛耳语。以当今认为年轻姑娘应该纤瘦、长发,最好皮包骨头的大众审美来看,她或许过于肉感,过于丰满,但我思想传统,认为女人就该丰满圆润。若再像索菲娅?凯索勒斯这样皮肤白皙,眼眸黑亮,双颊潮红,就更美了。

时间久了,我与这家人的关系越来越亲近,亲近到足以让她说起他们即将步入十五周年纪念的婚姻。索菲娅?凯索勒斯是凯索勒斯的远房侄女,出生于希腊乡间一户贫苦之家,第一次见到凯索勒斯是在一次在雅典举办的家庭聚会上。然后,刚刚告别少女时代的她便嫁给了他。她用温柔细弱的声音对我说,她是这世上最幸运的女人。确实,被凯索勒斯这样的人物选为妻子娶回家,当然是这世上最幸运的女人——

但她说这话的感觉,更像在想方设法说服自己相信。事实上,她看起来十分惧怕凯索勒斯,怕得要死。哪怕最平常的夫妻谈话,她在他面前也是畏畏缩缩的。这就是他们日常生活的状态。作为旁观者,我只能看着他无动于衷,继续敬爱有加却冷若冰霜地对待她,而他的冷漠态度让她更加害怕。

另外,这家人还有一个不太正常的现象。我无意间发现迷人的马克斯?德?马雷查尔总能适时出现,平复夫人的恐惧。过了一阵子,我注意到不知有多少个在圣—克劳德度过的夜晚,变成了我和凯索勒斯就着白兰地聊天,凯索勒斯夫人和马克斯?德?马雷查尔则在房间的另一头亲密交谈。这让我很心烦。

倒不是他们俩亲密的样子有什么不妥,但我还是看着不舒服。那姑娘双眼圆睁,天真得像头小母鹿,德?马雷查尔则全身上下都带着职业猎鹿人的特征。

当事人凯索勒斯却对此视而不见,漠不关心。当然,这出于他对德?马雷查尔发自内心的尊重,他在我面前提过很多次。还有一次,德?马雷查尔与我就某年份酒的价值还是别的什么事争论不休,导致他情绪过于激动,凯索勒斯便对他说:“慢慢来,马克斯,别激动。别忘了你的心脏,医生都跟你说过多少回了,别动不动就激动。”——关心的语气极其真诚,这对凯索勒斯来说十分少见。一般来说,像他这样的人,都几乎不会表达如此深层次的感情。

事实上,唯独有一次,他不小心表现出对自己不美满的婚姻的烦恼。那是我应邀参观他的酒窖,并实话告诉他,架子上那一打沃内—盖尔雷一九五五都买贵了的时候。买下它们是个错误,但在拔掉木塞之前,谁都不知道瓶子里的酒是否保存良好。

凯索勒斯摇了摇头。

“这只是个概率风险,德拉蒙德先生,不是错误,我从来不会犯错。”他几乎察觉不到地耸了耸肩,“好吧,或许犯过一次,娶了个孩子。”

他的话戛然而止。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触及这个话题。他只喜欢聊酒,偶尔在我这个忠实听众的诱导下谈起过去的事。我这辈子乏善可陈,因此更加着迷于基罗斯?凯索勒斯的一生,一点一点,一段一段,我了解到他当过小偷的童年、做过走私贩的青年,以及三十岁前就成为千万富翁的奇闻。

他的经历让我想起一出戏,主角也叫凯索勒斯,他的故事也和许多优良的年份酒一样,比如尼依?圣—欧恩一九二九,酿造时无人关注,甚至生产过程有悖常态,直到发生神奇的自然力量,使其突然绽放,成为旷世珍品。

这段时间对马克斯?德?马雷查尔来说,正是人生的巅峰期。看着他充满热情地参与品酒之争,我不禁为他曾说凯索勒斯是狂热的红酒爱好者而在心中暗笑。这个称号放在他头上似乎更合适。任何有关马克斯?德?马雷查尔的描述都可能是误判,唯有他对美酒的热情才是真诚不变的。

04

几个月过去了,凯索勒斯很好地履行了他的诺言。他曾保证不再和我就那瓶珍贵的圣一欧恩讨价还价,他做到了。我们时常说起圣—欧恩——德?马雷查尔简直着了迷——尽管如此,凯索勒斯也没有为买下它而继续纠缠我,他说到做到。

就这样,十一月初一个阴冷的雨天,我的秘书突然推开办公室的门,敬畏地通报基罗斯?凯索勒斯先生正在外面等着见我。这真让人惊讶。尽管索菲娅?凯索勒斯,这个似乎除了我和德?马雷查尔再也找不到半个朋友的姑娘每次进城购物时都会说服我和她共进午餐,她的丈夫可从未造访过我的办公室,这次更是不请自来。

他在衣冠楚楚的德?马雷查尔的陪伴下走进我的办公室,后者正处于狂喜中,这使得我的不解越发强烈。

我们简单寒暄了几句,德?马雷查尔便马上直奔主题。

“那瓶尼依?圣—欧恩一九二九,德拉蒙德先生,”他说,“你应该记得曾开过一个价,十万法郎。”

“一口价。”

“能便宜点儿吗?”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可真敢开价啊,德拉蒙德先生。不过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凯索勒斯先生准备以此高价买下那瓶酒。”

我难以置信地看向凯索勒斯,没等我说出话,他已经从口袋里扯出一张支票,然后以前所未有的冷漠态度递给我。我下意识地瞥了一眼,票面价值十万法郎,即使法郎不断贬值,也差不多相当于两万美元。

“这太离谱了,”我好不容易开了口,“这钱我不能收。”

“你必须收!”德?马雷查尔惊慌地反驳。

“对不起,没有哪瓶酒值这么一大笔钱,特别是一瓶连坏没坏都不能确定的酒。”

“哦,”凯索勒斯轻声说道,“或许这正是我付钱买它的目的——拥有确认它坏没坏的权利。”

“如果这是你的目的——”我想辩驳,但凯索勒斯摇了摇头。

“当然不是。事实上,我的朋友,这瓶酒帮我解决了一个难题。一个大日子即将到来,我的十五周年结婚纪念日,我正为要如何庆祝而烦恼,就在这时我灵感突发。还有什么比打开一瓶圣?欧恩,并发现它依旧品质良好、色泽艳丽、口感完美、恰到好处更适合庆祝呢?还有比这更感人、更值得纪念的时刻吗?”

“可要是发现酒坏了,糟糕程度也会加倍。”我指出这个可能。支票已经被我的手捏暖了,我真想把它撕得粉碎,却做不到。

“没关系,风险全部由我承担。”凯索勒斯说,“当然,你也将出席,并亲自鉴赏。我坚持这么做,那将是永生难忘的经历,无论结果怎样。一场只有咱们四个人的小型晚宴,圣—欧恩将成为当晚的高潮。”

“主菜必须是牛肉片,”德?马雷查尔喘着粗气说道,“当然得是牛肉,红酒的最佳搭档。”

我已经在不知不觉间错过了最佳反悔期。于是我将价值十万法郎的支票折好,放进钱包里。不管怎么说,我依旧是个靠卖酒赚钱的商人。

“晚宴是什么时候?”我问,“别忘了倒酒前要先让它立几天。”

“当然,我考虑到这一点了。”凯索勒斯说,“今天是周一,晚宴将在周六举行。时间绰绰有余,足够把每一项细节都安置妥当。周三那天我会去确定餐厅的温度是否合适,桌子是否摆好了,然后把那瓶圣—欧恩口朝上立在桌子上,让杂质充分沉淀。接着我会锁上那间屋子,避免可怕的意外。到星期六,瓶子里的最后一点杂质也应该落在瓶底了。不过我不打算换个容器,我准备直接用瓶子倒酒。”

“太冒险了。”我说。

“如果是由一双平稳的手来倒就不存在问题了,比如这双。”凯索勒斯伸出指头短粗、看起来很有劲儿的双手,手上连一丝肌肉痉挛都看不到,“没错,这瓶独一无二的珍品,值得享受从原产酒瓶中倒出的荣誉。这么做确实冒险,不过这样也能向你证明,德拉蒙德先生,我是个只要认为值得,就甘愿冒险的男人。”

05

我有很好的理由牢记那周晚些时候与索菲娅?凯索勒斯会面时,她说的那些话。那天早晨她打电话给我,问我午餐时能不能抽出一小时与她在餐厅单独见面,而我以为她是想找我商量结婚纪念日的事,便欣然应允。我们约在一家看起来像要倒闭了似的餐厅,我一走到位于昏暗角落的桌边,欣喜之情就全部消散。她明显吓坏了。

“看来出大事了,”我对她说,“怎么了?”

“一切都不对劲。”她可怜兮兮的,“而你是我唯一能指望的人,德拉蒙德先生。你总是对我很好,这次也能帮帮我吗?”

“我很乐意。前提是你要先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以及我能做些什么。”

“当然,事到如今,我已经无路可退了。”凯索勒斯夫人声音颤抖地叹息道,“说起来很简单,就是我出轨了,和马克斯?德?马雷查尔,而凯索勒斯已经发现了。”

我的心一沉。这世上我最不希望做的,就是掺和进这类破事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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