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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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可是,爸、爸爸——”

  “去吧,威廉。”扎克说。威廉再度感觉到父亲的冷酷,就像晚餐时父亲兀自翻阅电子期刊(他希望明年升职)、母亲读英国悬疑小说(从马什、塞耶斯、殷内斯到阿林厄姆,一本接一本读个没完)的那种冷酷,让吃饭成为一场折磨,让威廉食之无味,感觉就像品尝没有放进炉子里解冻的食物。有时吃完饭后,他会回房躺在床上,双手抱着发疼的肚子,心里想:他双手握拳打在柱子上,依然坚持自己看到鬼了。这句话是他母亲在乔治死前两年教威廉念的,但乔治死后,他愈来愈常想起它,仿佛护身咒似的。白天他会走到母亲身边念这句话给她听,没有打结或口吃,眼睛直直地望着她。这时,冷酷便会散去,她会眼神发亮,抱着他说:“太棒了,威廉!你真是好孩子!你真是好孩子!”

  他当然没对任何人提过这些,而是将之深藏心中,任谁都无法逼他开口,酷刑毒打也不会招认。那句话是他母亲随口教他的。某个周六早上,他和乔治正在看盖伊·麦迪逊和安迪·狄凡主演的《希考克历险记》,母亲临时想到就教他说了。要是他能轻松说出那句话,太阳就打西边出来了,而睡美人也能从冰冷的梦境中回到温暖的世界,得到王子的爱了。

  他双手握拳打在柱子上,依然坚持自己看到鬼了。

  七月三日那天,他也没有将这些告诉好友,只将父亲说的关于德里下水道和排水系统的事儿告诉他们。他是个天生善于编造事物的孩子,有时甚至比说实话还容易。他大大改动了父子对话的地点,跟他们说他和老爸坐在电视机前面,喝着咖啡一边聊天。

  “你爸准你喝咖啡?”埃迪问。

  “当、当然。”威廉说。

  “哇,”埃迪说,“我妈绝对不会让我喝咖啡,她说里头有咖啡因,很危险。”他顿一下又说,“但她自己喝得很凶。”

  “我想喝咖啡就喝咖啡,我爸不会管,”贝弗莉说,“但他要是知道我抽烟,一定会杀了我。”

  “你怎么确定它在排水沟里呢?”理查德问。他看看威廉,看看斯坦利,然后又看着威廉。

  “因、因为所、所有东西都、都回到那、那里,”威廉说,“贝、贝弗莉听、听到的声、声音来自排、排水管,还有、有血。小丑追、追我们的时、时候,橘色的扣、扣子在下、下水道、道边。还有乔、乔治——”

  “那不是小丑,威老大,”理查德说,“我之前就跟你说了。我知道很离谱,但我们看到的是狼人。”他看着其他伙伴,一副为自己辩驳的样子,“我对天发誓,我亲眼看到的。”

  威廉说:“那、那是你看、看到的。”

  “啊?”

  威廉说:“你还、还不明、明白吗?你看、看到狼、狼人,因为你、你在电影院看、看了那部蠢、蠢电影。”

  “我不懂。”

  “我想我懂了。”本默默地说。

  “我到图、图书馆查、查了,”威廉说,“我觉得它是葛、葛拉——”他停顿片刻,喉咙紧绷,接着一口气说出来,“葛拉魔。”

  “葛拉莫?”埃迪不确定地问。

  “葛、葛拉魔,”威廉字正腔圆说了一遍,接着说他在百科全书中读到一则相关条目,还在一本叫作《黑夜真相》的书里读到一章。他说葛拉魔是盖尔语中给在德里出没的怪物的称号,其他种族和文化在不同时期则用不同的名称来叫它。大平原印第安人称它为蛮尼托,它有时会以狮子、麋鹿或老鹰的形象出现。他们相信蛮尼托的魂灵可以进入人体,让他们能将云朵塑造成他们的住处所代表的动物的形状。喜马拉雅人称它为塔勒斯或泰勒斯,意思是能够读取人心,然后变成某人最害怕的事物的邪恶魔法。中欧人称它为埃拉克,是伍德拉克(吸血鬼)的兄弟。法国人称它为变形怪,可以变形成任何东西,包括狼、羊、老鹰,甚至虫子。

  “那些文章教你怎么打败葛拉魔了吗?”贝弗莉问。

  威廉点点头,但表情不怎么乐观:“喜、喜马拉雅人有一、一种驱、驱魔仪式能、能对付、付它,但很、很恐怖。”

  其他孩子看着他,不想听又不得不听。

  “那、那个仪、仪式叫作Chüd。”威廉说完开始解释,假如你是喜马拉雅人的圣者,就得追捕塔勒斯。塔勒斯伸出舌头,你也伸出舌头,两个人舌头相叠,然后互相咬住,眼睛盯着眼睛,像钉在一起一样。

  “哦,我觉得我快吐了。”贝弗莉在地上打着滚说。本怯生生地轻拍她的背,随即转头看有没有人在看他。没有,其他孩子都入神地看着威廉。

  “然后呢?”埃迪问。

  “呃,”威廉说,“听、听起来很、很离谱,但书、书上说接、接下来你就、就讲笑、笑话和谜、谜语。”

  “什么?”斯坦利问。

  威廉点点头,露出记者那种想让人知道(但不会直说)他只是实话实说而非瞎编的神情。“没、没错,塔、塔勒斯先、先说,然、然后你、你说,就这、这样轮、轮流。”

  贝弗莉坐起身子,膝盖抵着胸口,双手抱着小腿说:“两个人的舌头缠在一起要怎么说话?我不懂。”

  理查德立刻吐出舌头,用手指抓住,然后开始说:“我爸在粪坑干活!”虽然这个笑话很蠢,但所有人都笑了。

  “可、可能是心、心电感、感应,”威廉说,“总、总之,如果人、人先笑、笑出声,即使很、很——”

  “很痛?”斯坦利问。

  威廉点点头:“那塔勒斯就、就会杀了他,把、把他吃了。吃掉他、他的灵、灵魂吧。但要是人让、让塔、塔勒斯先笑,它就得、得消失一、一百年。”

  “那本书提到这种怪物是从哪里来的吗?”本问。

  威廉摇摇头。

  “你相信书上说的吗?”斯坦利问,感觉很想一笑置之,却没有道德和心理上的勇气那么做。

  威廉耸耸肩:“我几、几乎信了。”他似乎还想说什么,但最后只是摇摇头,什么也没说。

  “这说明了很多事情,”埃迪缓缓说道,“小丑、麻风病人、狼人……”他转头看着斯坦利,“还有那些死掉的小孩,我想。”

  “听起来这是专门为了理查德·托齐尔安排的工作,”理查德用新闻播报员的声音说,“笑话和谜语大王,能讲一千个笑话和六千个谜语。”

  “要是派你去,我们就完了,”本说,“而且会死得又慢又痛苦。”所有人又笑了。

  “那么我们该怎么办?”斯坦利问,但威廉还是摇头……虽然他觉得自己心里有数。斯坦利站起来说:“我们去别的地方吧,我屁股坐得好痛。”

  “我喜欢这里,”贝弗莉说,“这里很阴凉、很舒服。”她看了斯坦利一眼,“但我猜你想做一点孩子气的事儿,例如去垃圾场用石头砸瓶子。”

  “我想用石头砸瓶子,”理查德站到斯坦利身边说,“请叫我詹姆斯·迪恩,宝贝。”他竖起领子,开始像《无因的反叛》里的詹姆斯·迪恩一样昂首阔步。“他们伤害我,”他抓着胸膛,目光忧郁地说,“你知道,我的父母,学校,这个社——会,都是压力,宝贝,是——”

  “是狗屁。”贝弗莉叹了一口气说。

  “我有鞭炮。”斯坦利说完便从后口袋拿出一盒黑猫牌爆竹,所有人立刻忘了葛拉魔、蛮尼托和理查德模仿得很烂的詹姆斯·迪恩,连威廉都大吃一惊。

  “天、天哪,斯、斯坦,你哪里来、来的鞭、鞭炮?”

  “从一个和我去同一个犹太教堂的胖小孩那里拿的,”斯坦利说,“我用几本超人和小露露漫画跟他换的。”

  “我们去放鞭炮吧!”理查德兴奋地大喊,感觉像中风一样,“我们去放炮吧,斯坦!我保证不会跟别人说你和你老爸杀了耶稣,怎么样?我会跟他们说你的鼻子很小,斯坦!我会跟他们说你没割包皮!”

  贝弗莉听了尖声大笑,差点笑到中风,忍不住用手捂脸。威廉笑了,埃迪笑了,没多久连斯坦利都笑了。笑声飘过坎都斯齐格河清浅的辽阔河面,带着夏日的气氛,和河面倒映的阳光一样灿烂。他们完全没发现左边光秃秃的蔷薇和黑莓树丛里,有一双橘色眼眸正盯着他们。树丛在岸边绵延将近十米,中央有一个莫洛克洞,那双眼睛就是从突出的水泥管里往外望的,每一只眼睛的直径超过半米。

  七月三日那天,迈克会被亨利·鲍尔斯和他的阴沉手下缠住,是因为隔天就是美国国庆节。迈克在教会小学的乐队担任长号手,国庆节当天会参加年度的假日游行,演奏《共和国战歌》《基督精兵前进》和《美哉美利坚》。迈克非常期待这一天,已经期待一个多月了。因为脚踏车的链条坏了,所以他走路到学校进行最后一次排练。排练两点半才开始,但他一点就出门了,因为他想先擦拭放在音乐教室里的长号,希望把它擦得闪闪发亮。虽然他吹奏长号的技巧不比理查德的模仿好到哪里去,但他很喜欢这个乐器,心情不好的时候,只要吹半小时的苏萨进行曲、圣歌或爱国歌曲,就能让他开心起来。迈克在卡其衬衫口袋里塞了一罐铜蜡,牛仔裤后口袋塞了两三条干净的破布,心里完全没有想到亨利·鲍尔斯。

  他走到内波特街的教会小学附近。要是他回头,肯定会立刻改变主意,因为亨利、维克多、贝尔齐、彼得·戈登和“麋鹿”萨德勒就走在他后头。要是他们晚五分钟离开鲍尔斯家,迈克就会越过山头,他们就不会看见他,而那场石头大战和后续发生的一切可能都会改变,甚至不会发生。

  然而多年以后,迈克却主张那年夏天发生的一切,都不是他们能控制的。就算有运气和自由意志的成分,他们所扮演的角色也微不足道。他已经在重逢午餐会上向同伴提到不少可疑的巧合,但至少有一件事他没有察觉。那就是斯坦利拿出黑猫牌鞭炮,让窝囊废俱乐部决定散会,一起到垃圾场去放鞭炮;而维克多和贝尔齐一行人会去鲍尔斯家,也是因为亨利有冲天炮、红球爆竹和M-80(几年后,持有M-80变成了联邦重罪)。这群少年打算到调车场的煤坑施放亨利的宝藏。

  这群小鬼很少去鲍尔斯家的农场,连贝尔齐也一样。不只因为亨利的疯子老爸,也因为去了总是得帮亨利干活,从拔草、捡没完没了的石头、搬木头、挑水、捆扎干草到收割当季的作物(豆子、小黄瓜、西红柿或马铃薯),什么都做。他们不是讨厌干活,但他们自己家里事情也很多,没必要为亨利的怪老爸卖命,更何况他时常六亲不认,见人就打(克里斯有一回拖着一篮西红柿到路边的摊位,结果打翻了,被亨利的老爸拿着木柴痛打一顿)。被人用木棍打已经够糟了,更糟的是疯子巴奇还一边大喊:“我要杀光你们这些日本鬼子!杀光你们这些日本鬼子!”

  贝尔齐·哈金斯笨归笨,但他两年前对维克多说过一句话说得很好:“我才不跟疯子搅和。”维克多听了点头直笑。

  然而,鞭炮就像海妖塞壬的歌声一样令人无法抗拒。

  那天早上,亨利九点打电话给维克多,约他出门。他说:“好吧,亨利,我们下午一点左右在煤坑见,你说如何?”

  “你下午一点到煤坑肯定看不到我,”亨利说,“我有太多杂务要干。你三点到的话,我会在,不过你就等着第一发M-80朝你屁眼射吧,维克多。”

  维克多迟疑片刻,答应到鲍尔斯家帮忙。

  其他伙伴也来了,五个大男孩在鲍尔斯家的农场拼命干活,中午刚过就把所有差事做完了。亨利问父亲可不可以出去玩,他老爸只朝他懒洋洋地挥了挥手。鲍尔斯坐在后阳台的摇椅上,牛奶瓶装着苹果酒摆在椅子边,飞歌收音机放在阳台栏杆上(那天下午,红袜队预定和华盛顿议员队交手,不疯的人听到这个消息都会不寒而栗),腿上摆着一把日本武士刀,他说是他在塔拉瓦岛从一个快死的日本鬼子身上拔出来的纪念品(其实是他在火奴鲁鲁用六瓶百威啤酒和三根排挡杆换来的)。他那阵子只要一喝酒就会拿出武士刀,包括亨利在内的所有小孩都觉得他迟早会拿来砍人,因此看到刀子摆在他腿上,觉得最好离他远一点。

  他们刚走到马路上,亨利就看见迈克·汉伦在前面。“是那个黑鬼!”他说,眼睛就像想到圣诞老人就要来的小孩一样闪闪发亮。

  “黑鬼?”贝尔齐·哈金斯一脸困惑——他很少见到汉伦家的人——接着他突然眼睛一亮说,“哦,那个黑鬼啊!我们去抓他,亨利!”

  贝尔齐大步前进,其他人也跟上去,但亨利一把抓住贝尔齐,将他拉了回来。说到追逐迈克·汉伦这件事,亨利比他们都有经验。他知道说得简单,做起来难,那黑人小鬼可会跑的。

  “他没看到我们,我们只要快步追上去就好,缩短距离。”

  他们这么做了。从路人的眼光来看应该很有趣,他们五个走路的样子就像参加奥运竞走比赛似的,“麋鹿”萨德勒的啤酒肚在德里高中的T恤里上下晃动,贝尔齐汗流满面,脸一下就红了。但他们和迈克愈来愈近,一百八十米、一百三十米、九十米,而小黑鬼始终没回头。他们听见他在吹口哨。

  “你打算怎么对付他,亨利?”维克多低声问道。他好像很感兴趣,其实是很担心。他最近愈来愈担心亨利。他不介意亨利叫他们痛揍汉伦家的小鬼一顿,甚至扯掉他的衬衫,将他的裤子和内衣裤扔到树上,但维克多不确定这样就能满足亨利。他们今年和那群绰号“小狗屎蛋”的小学生已经有过几次不愉快的接触。亨利之前都能压制他们、吓坏他们,但从三月以来他就一直吃瘪。亨利和他的死党追过其中一个小鬼,四眼田鸡托齐尔,他们一路追进佛里斯百货,以为他插翅难飞,没想到却让他逃掉了。再来是学校结业式那天,汉斯科姆家的那个小鬼——

  维克多不愿再想下去。

  他的担心很简单:亨利可能会玩过头。维克多不愿去想“过头”可能是什么……但他不安的心情一直让他想到这个问题。

  “我们抓住那小子,把他拖到煤坑去,”亨利说,“我想在他鞋子里塞鞭炮,让他跳舞。”

  “你不会用M-80对吧,亨利?”

  假如亨利想用M-80,维克多就会溜之大吉。M-80塞进鞋子里会把那小黑鬼的脚炸掉,这么做太过头了。

  “我只有四个M-80。”亨利说。他眼睛一直盯着迈克·汉伦。他们和他的距离已经只剩六十八米,而且他声音压得很低:“你以为我会浪费两个在那该死的黑鬼身上吗?”

  “不会,亨利,当然不会。”

  “我们在他的平底鞋里塞两根黑猫就好,”亨利说,“接着把他扒光,把衣服丢到荒原里。他去捡的时候,说不定会被毒藤刺伤。”

  “我们还要把他扔进煤坑滚一滚,”贝尔齐说,黯然的眼睛忽然一亮,“好吗,亨利,这样够酷吧?”

  “酷毙了。”亨利漫不经心地答道。维克多不是很喜欢他的语气。“我们把那个小子推进煤坑,就像上次我把他推进泥巴里一样。然后……”亨利咧嘴微笑,露出才十二岁就开始蛀烂的牙齿,“然后我有事情要告诉他,我觉得他上一回没听清楚。”

  “你说了什么,亨利?”彼得问他。彼得·戈登很兴奋,似乎很感兴趣。他是德里“好家庭”出身的孩子,住在西百老汇,再过两年就会被送到葛洛顿的预科学校——起码七月三日那天他是这么认为的。他比维克多·克里斯聪明,但和亨利混得不够久,还不晓得亨利坏到什么程度。

  “你等一下就知道了,”亨利说,“现在给我闭嘴,我们离他很近了。”

  他们离迈克不到二十三米。亨利正准备下令要大家一拥而上,“麋鹿”萨德勒却放了一炮。他前一天晚上吃了三盘炖豆,这一声屁几乎和猎枪一样响。

  迈克回头了。亨利看见他瞪大眼睛。

  迈克呆立半秒,随即转身开始逃命。

  窝囊废俱乐部穿越荒原上的竹林,依序是威廉、理查德、贝弗莉(穿着蓝牛仔裤和白色无袖上衣,脚踩便鞋,身段姣好地走在理查德后面)、本(努力让自己别喘得太大声。虽然气温二十七摄氏度,他还是穿着松垮的运动外套)和斯坦利。埃迪走在最后,喷剂的喷嘴从他裤子右前口袋露了出来。

  威廉每回走到荒原的这一带,常常会想象自己正在“丛林狩猎”,这会儿也不例外。竹林又高又白,遮住了他们的来路。地面又黑又湿,走起来咯吱作响,还有很多地方积水,必须避开或跳过去,免得泥巴跑进鞋子里。水洼有如彩虹般五颜六色,色泽诡异而黯淡。空气里有一股恶臭,一半来自垃圾场,一半来自腐烂的植物。

  再过一个弯就到坎都斯齐格河了。威廉停下来,转身对理查德说:“前、前面有老、老虎。”

  理查德点点头,回头低声对贝弗莉说:“有老虎。”

  贝弗莉对本说:“有老虎。”

  “会吃人的那种?”本问,屏住呼吸不让自己喘气。

  “它身上都是血。”贝弗莉说。

  “会吃人的老虎。”本在斯坦利耳边说,斯坦利将话传给埃迪,埃迪瘦削的脸庞闪现出强烈的兴奋。

  他们躲进竹林,离开环绕竹林的黑土小径。老虎从他们面前走过,他们都看见了。庞然大物,可能有四百斤,肌肉动作优雅而有力,斑纹毛皮光滑如丝。他们几乎看见它的绿色眼眸,还有它上回生吃俾格米战士在口鼻留下的斑斑血迹。

  竹叶轻轻骚动,声音悦耳而又古怪,随即恢复寂静。可能是夏日微风……也可能是非洲虎正朝荒原靠近老岬区的那一侧走去。

  “老虎走了。”威廉说完长吐一口气,走回小径上,其他人也走出竹林。

  只有理查德身上有武器。他掏出一支握把贴着胶带的玩具枪。“要不是你刚才挡到我,威老大,我就能一枪打中它了。”他恨恨地说,用枪管推了推鼻梁上的旧眼镜。

  “这、这里有水、水牛,”威廉说,“不能冒、冒险惊动它、它们。你可不、不想被它、它们踩过去、去吧?”

  “哦。”理查德被说服了。

  威廉做出“走吧”的手势,大家再度走回小径。小径愈往竹林尽头愈窄,最后他们走出竹林,来到坎都斯齐格河的岸边,只见几块垫脚石在河水中央,绵延到对岸。本之前教他们怎么放垫脚石:先拿一块大石头扔进河里,接着踩在第一块石头上,将第二块石头扔进河里,然后踩着第二块石头,将第三块石头扔进河里,依此类推,这样过河就不会把脚弄湿(这时节的河水不到三十厘米深,而且有不少茶色的沙洲)。这个方法简单得很,连婴儿都会,但直到本告诉他们怎么做,他们才恍然大悟。本很擅长这种东西,而且说明的时候不会让你觉得自己是笨蛋。

  他们鱼贯走下河岸,踏到他们之前放的石块上。

  “威廉!”贝弗莉着急地大喊。

  威廉立刻停下来。他不敢回头,伸出双手维持平衡,河水在他四周潺潺流动。“怎么了?”

  “河里有食人鱼,我前两天看到它们吃掉一整头牛。那头牛掉进河里一分钟,就只剩下骨头了。别摔下去!”

  “好,”威廉说,“大家小心点。”

  他们摇摇晃晃过河。埃迪·卡斯普布拉克走到河中间时,一辆货运火车从河岸飞驰而过。汽笛声忽然响起,吓得他差点失去平衡。他看着闪亮的河面,在那有如飞箭射入他眼里的反光里,他似乎真的看见了食人鱼在游动。埃迪很确定那些鱼不是威廉“丛林狩猎”的想象。他看见的鱼很像过大的金鱼,有着类似鲇鱼或鲈鱼的丑陋下颌,锯齿般的牙齿突出厚唇之外,和金鱼一样是橘色的,就像马戏团小丑衣服上的绒毛纽扣。

  它们在浅浅的河水里围成一圈,龇牙咧嘴。

  埃迪挥舞双臂,他心想,我就要摔下去了,我就要摔下去被它们生吃了……

  就在这时,斯坦利牢牢抓住他的手臂,让他重新站稳。

  “好险,”斯坦利说,“要是摔下去,你妈又要给你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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