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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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王乃成吉思汗的嫡系子孙,黄金家族,大地和河流的天生统治者。不臣服我王者,必被我王所杀。”在接待官员不无得意的炫耀中,克拉雅约了解到自己即将面对的这个帝王的家谱,虽然这个家谱怎么看怎么像编造出来的。‘蔑乃生子哈出来,哈出来生子亦儿占赤巴鲁剌,亦儿占赤巴鲁剌生子速忽赤臣,速忽赤臣生子哈剌察儿那颜,哈剌察儿那颜生子亦连吉儿,亦连吉儿生子不儿赫勒,不儿赫勒生子塔剌海,塔剌海生子帖木儿。’

至于官员口中所介绍帖木儿的显赫战功,太多的战役克拉雅约记不清楚,他只牢牢记住了两个字:屠城。凡不肯投降者,屠城。献纳不及时者,屠城。降后再反者,屠城。不服从新履任官员号令者,屠城。城破后不会留一个男人,帖木儿以真主的名义取走他们的性命,最慈悲时赦免过一百五十人。

想到这些血淋淋的历史,克拉雅约不敢抬头,伏在地上苦苦哀求。那一瞬间,他感觉到自己所担负任务的不可承受之重,整个基督世界的命运都在自己肩膀上,如果不能取悦眼前这个满身脓疮的瘸子,下一个被屠城的就是自己的同胞兄弟。

听够了克拉维约的哀求,也满足了自己内心发泄威严的欲望,瘸狼帖木儿走下座位,拉起克拉雅约,“远方的客人,你站起来吧。我会和我的大臣商议你的请求,在做出决断和你归国复命之前,我想请你看一看我无敌军队,看到真主赐给穆斯林的荣光。”

刺鼻的恶臭熏得克拉维约差点没晕倒,虽然他自己旅途上已经三个月没洗澡,气味也非常“地道”,比起帖木儿,他感觉自己的体味简直如出浴少女般芬芳。强忍住胃肠里的翻滚,克拉维约站起来,恭立于帖木儿身侧,垂着眼皮回答:“吉星照耀下的万王之王啊,整个世界的主人,我在来时的路上已经看到过你忠勇的战士,他们手中的愤怒与惩罚之剑天下无敌。”

“吉星照耀下的万王之王,整个世界的主人,愤怒与惩罚之剑!”帖木儿哈哈大笑,这个远道而来的使者的确是善歌善颂,每一句话听起来都那么令人舒服,比自己宫中的弄臣还会讨自己开心,而他的谈吐还是如此文雅。帖木儿不是一个没有教养的人,在战争期间,他曾经和对手吟诗互答。萨尔巴多的领导人就曾经被其文雅的诗词打动,认为能写出这么优美诗歌的人必然是名善良而富有同情心的长者。结果他们在到帖木儿军帐缔结条约时,统统被帖木儿砍下脑袋。

“吉祥的天人一体的帖木儿拥有恻隐之心,轻易不会动用他的愤怒与惩罚之剑。”克拉维约赶紧又加上两句。通过一路上的探听,他了解到眼前这个帝国兵威的确非常强大,基督世界中,没有一个领主拥有这么多身经百战的勇士。

“克拉维约,你只看到了苍狼的利爪,今天我让你看看苍狼的牙齿。来人,备马!”帖木儿高兴的命令。这个西班牙土包子没见到过大明,所以他才认为本古烈干(女婿之意,帖木儿的另一个称号。他娶了成吉思汗家族合赞汗的女儿,所以自称为黄金家族的女婿)的帝国天下最大。今天要让他见识见识本大爱弥尔的军队,让那些西方野蛮人彻底归心本爱弥儿。

披着铁甲的宫廷卫士走出殿外,准备好两匹汗血宝马。一个侍卫伏下身子,帖木儿踩着他的脊背跨上战马。克拉维约没人伺候,汗血宝马认生,爬了几次都没爬上马背,他想绕到另一侧去爬,被马一个蹶子撂倒在地上,引得帖木儿的大臣们哄堂大笑。

“聪明睿智的公爵们,万王之王的搏击苍穹的羽翼,克拉维约无法征服骄傲的战马,宁愿跟在大伙身后步行。”克拉维约从地上爬起来,整理整理衣服,冲着大伙躬身施礼,表示歉意。

“那怎么行!”帖木儿更加高兴,“来人,把我们的贵客抬上马背。”

几个身披铁甲的武士铿铿锵锵走上前,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拎起克拉维约,将他仍上战马。凄厉的号角声在王宫外想起,“大爱弥尔出巡,大爱弥尔出巡!”勇士的呐喊响彻原野。城市内街道两旁,家家落锁,户户关门,刹那间偌大个王都变得如地狱般寂静,只有马蹄击打地面的声音,“的的,的的,的的……”让人闻之心颤。

铁骑出了王宫直奔城外,一路上,克拉维约看到来不及闪避的臣民匍匐于地,对他们的实际统治者顶礼膜拜。街道两边,手持弯刀的武士站立在街脚屋檐,紧盯着四下的动静。偶尔有一两只不识趣的猫儿奔出,立刻被无数武士招呼,或被弯刀剁成碎片,或被强弩射成刺猬。

“远方的客人,你走过的地方多,比起西方,本王的城市如何?”帖木儿用马鞭指着金壁辉煌的王宫合大清真寺,兴致勃勃的问道。

“回禀万王之王,您的王宫是天下最华丽之地,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也比不上。”克拉维约在马背上摇摇晃晃的回答。突厥人进贡的汗血宝马没有西方骑士坐骑那么宽阔的脊背,速度虽然快,不习惯的人一时却无法适应马鞍的颠簸。

“哈,哈,哈哈,那你看本王的臣民如何?”帖木儿大笑着,用马鞭指着匍匐在地上的百姓问。

克拉维约扫了一眼那些在抖峭春风中颤抖的单薄肩膀,心头一震,继续恭敬的回答:“回禀吉星照耀的幸运之主,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你的威严,即使万能的神站在这里,也没法让所有人心甘情愿的鼎礼。”

帖木儿的属臣们齐声大笑,这个西方蛮夷太有意思了,他的每一句话都像赞美诗,刚好挠在人心头上,让人舒服而陶醉。

出了北城门,远远望见前面竖立着无数营帐,旌旗旄节,似是兵营,又似部落群聚居住。嗜血的勇士们听说大爱弥尔的到来,吹响号角,列队出迎。猛然间一声呐喊,紧跟着尘土飞扬,两列人马散了开来,一队往东,一队往西,各自兜了个大***。疾驰蒙古骑兵都身披毡袍,内衬铁甲,手中战刀高举向天,呼喝着向统帅致礼。待两个弧形兜满,带队军官一声号令,所有骑士带住坐骑,当即立于就地,人和坐骑陡然如木雕般,一动不动。

克拉维约到此刻才看清楚骑士的全貌,左边一队骑兵胯下全是清一色的汗血宝马,手中持的马刀扁扁长长,模样极似大马士革长剑。右侧一队士兵骑的却是大漠飞驼,手中所持兵器为蒙古弯刀,半月形如一条狗腿。所有骑士腰间都有一个箭囊,里边鼓鼓囊囊的插着个手弩大小的家伙。克拉维约在路上见识过此物威力,知道它就是著名的三眼火铳。

帖木儿得意的看了看惊讶得合不拢嘴巴的克拉维约一眼,纵马上前,冲着勇士们躬身施礼。以少有的平和语气问道:“勇士们,你们的刀今天磨利了吗?”

骑士们在主人面前无需走下坐骑,举刀于眼前还礼,在长官的带领下齐声呐喊:“磨利了。时刻准备着为主人砍下对手的头颅。”

“好,好。”帖木儿策马走到了一个士兵面前,仔细检查他的战炮与铠甲,威严中透出慈祥,只有在此刻,他身上的残疾和脓疮才不那么引人注目。回头指指克拉维约,他对着全体武士说道:“这是远方来的客人,他见过无数国家的勇士。今天咱们出一万人,让他见证一下帖木儿帝国的辉煌。你们愿意吗?”

“愿意为万王之王效劳!”武士们再次齐声呐喊,列队驰入兵营。整个兵营都随着喊声震动起来,大地亦开始为之颤抖。

“走,咱们到高处去。”帖木儿一马当先,带着众人驰上一个高坡。一把年纪的人了,身手竟如年青武士一样矫健。众人在高地上站好,有侍卫拿来烈酒和肉干,分发给帖木儿和诸位大臣,叫克拉维约和大伙边吃边等。

还没等众人将第二口酒咽下,军官们已经点齐受阅的士兵冲出军营。只见蓝天白云之下,轻骑兵,重骑兵,长弓手,火枪手列阵往来,一队红、一队绿、一队黄、一队紫,各色战旗摇曳遮天。山马嘶鸣,铁甲铿锵,煞是壮观。

万余大军在土坡下汇聚,竟然听不见半点儿士兵嘈杂,抖峭春寒中,惟闻马嘶。

“吹号!”帖木儿一声令下,一面战旗从土坡上临时竖立的旗杆上冉冉升起,数十只号角同时奏响一个声调,凄厉悠长。

号角一止,天地间一片寂静。陡然一声呐喊如同惊雷,五队骑兵冲出本阵,向前急驰,行进间自动分散成几个锥形,前后马匹彼此错开。五道烟尘急卷向山坡前,没等克拉维约来得及害怕,半空中刀光一闪,骑士们做了个整齐的虚劈动作,拨转马头,折向左侧山谷。

紧接着是骆驼兵的表现,这些沙漠之舟被训练得如马匹一样灵活迅捷,风一样从山坡下急驰冲杀,视宇内险阻为无物。

待长枪和长弓手的表演结束,克拉维约的脸上已经没有血色,本来就白皙的面孔中隐隐透出青光。他这次前来还有一个任务是打探对手的虚实,城外这座大兵营能容纳的人数不下十万,刚才听帖木儿的大臣介绍,这样的兵营在城外还有七个,假如八十万大军个个如此雄武,不用说征服基督世界,横扫天下也够了。要知道当年金帐汗国进攻时,两万士兵就打到了莱茵河,从那以后,无数国王每年都要遣使节到金帐汗国进贡,接受他的折辱。而金帐汗国造早这几年被帖木儿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旗下大小王公趁机骑兵,眼看着就要亡国了。

帖木儿炫耀了半天,还不觉过瘾,叫过一个卫士吩咐几句,那个卫士点点头,领命而去。不一会儿,数百辆炮车又从大营中推了出来,操炮手掀开炮衣,黑洞洞的炮口在日光下泛出一片幽蓝。

“勇士们,让远方的客人听听我们的炮声!”帖木儿在山坡上亲自吹响号角。

当先的十门大炮闻令装弹,一分钟之内,射击准备完成。数点火光于山脚下一闪,带着硝烟飞向事先用彩旗标记出的目的地。耳畔只听一声巨响,火光跳跃,远方插彩旗帜处已经被抹平。侍卫递给克拉维约一只单筒千里眼,帮他拉长镜头,克拉维约目光所及之处,数个四尺多深的大坑冒出滚滚黑烟,仿佛地狱魔劝张开的大口。

兵威如斯,克拉维约脸色转向青绿,他明白帖木儿携他来阅兵要表达什么。这种火炮,西方世界从未见过,从东方归来的传教士曾经将远东那个国家的火炮威力向教廷做过几次专门汇报,都被主教们当成了无稽之谈,仅供茶余饭后消遣。

“远方来的客人,你觉得帝国的实力,可以主宰整个世界么?”看看克拉维约的脸色,帖木儿知道武力恐吓已经差不多达到效果,而点手招过对方,威严的询问。

声音不大,在克拉维约听来却向地狱魔王的怒吼。从马背上滚落下来,匍匐于泥土中,垂着脑袋答道:“够了,我王将为成为您的儿子而骄傲。尘世间没有任何人有力量和您抗衡,只有天使手中的剑可与您争锋。如果您想征伐西方,西班牙愿在您的帐前听令。”

万能的主,你看到你的子民又将坠入地狱了吗?克拉维约感到了心头传来的寒冷,他仿佛看见了自己周边国家被征服的厄运。无论十西班牙,英吉利,法兰西还是那些城邦,的确没有一个国家有实力迎战帖木儿。与其被他的铁蹄踏碎,不如躺在马蹄下等待主人的怜悯。

帖木儿点点头,又笑了,笑容如魔鬼般神秘。“远方来的客人,回去告诉你们的国王,还有所有你能碰到的国王,让他们派最忠勇的战士前来为我作战,我可以宽恕你们,甚至宽恕你们不信奉真主。但我要你们必须服从于我,所有武士都听从我的号令。”

“您不准备进入西方?”克拉维约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如果不打算征服基督世界,帖木儿要这么多士兵做什么?基督世界可是每当有了足够兵力就组织一次十字军东征啊。

“你不懂,不懂什么叫真正的繁华。”帖木儿将目光投向东边的高山于大漠之后。英雄要挑战的是和他一样的强者,而不是基督世界那些病夫。万里之外,那是无人能用语言形容的繁华之所,自己和基督世界用金箔包装的极品茶叶,在那里只配给农夫漱口。好朋友高胖子曾派人给他送来一包绿茶,那味道曾经当场让所有大臣吞下口水。一个侍卫貌似偷饮了几撮,被抓住处死前还不停的炫耀,死也值得。

“回去让你们的骑士们一同来吧,带着他们的战马的长枪,我要率领他们征服世间最繁华之所,趁着他的主人正在沉睡。你也尽快赶回来,用你的诗记录我的功业。”帖木儿的眼神仿佛又年青了十岁,看着东方的天地,雄心万丈。

第三章 中国海(五)

克拉维约顺着帖木儿的目光看去,层峦叠嶂后,他看不到什么,他只能感受到帖木儿及其麾下铁骑目光中的狂热。

那个马可。波罗笔下的东方,真的遍地是黄金吗?这点他不清楚,但想起自己国家中那些中国厨子做出的美味,克拉维约就忍不住流口水。那家唐人酒家的老板自称师承楼外楼,做出的东西能让修女放下功课偷跑出教堂来。

山外青山楼外楼。“楼外楼”是京城西北一所最著名的酒家,它之所以闻名不仅仅是因为其依山傍水而建立的亭台楼阁,其掌柜的夏老爷子手上的祖传绝活也令人叹为观止。

夏家世代出大厨,据说其足上曾经和管仲同殿称臣。几十代手艺传承,夏家在吃这方面的造诣堪称举世无双。天上飞的,地下跑的,水里游的,在这里只要你叫得上名字来的东西,夏家皆可以其入席。

在京城,如果你大鱼大肉吃厌倦了,绝对值得到夏家来一趟。看在银票的面子上,夏老爷子会亲自为你掌勺,什么从活驴上割下来的鲜肉,生剖出来的鹿胎,刚挖出来的猴脑,反正,只要你出得起钱,楼外楼都能让你迟到。

并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多银子,况且有了银子也未必肯造那个孽。如果不是为了宴请达官贵人再次撑撑场面,对一般百姓来说,还是都低下那些小笼包子,百味茴香豆来得实惠,至少吃过后心里踏实。不怕那天官差找上门来。楼外楼就是这规矩,有钱的到楼上一掷千金的掌柜不嫌多,没钱的在楼下吃两个包子掌柜的不嫌弃少。

所以夏老爷子入厨机会很少,每当他入厨,伙计们都当成新闻。

几天夏老爷子又入厨了。做他拿手的醉鹅。将一直活鹅洗干净了,放到一个宽大的铁笼子里,笼子里同时还有一碗酒,一碗调料。

当铁笼被放到纯青的炭火旁时。鹅受不了慢慢升高的炎热,就会饮那些调料和酒,等酒和调料顺着鹅地身体循环开来。味道就可以深入到骨髓。

君子远苞厨的,做苞厨的,也未必忍心看着一条生命被活活折磨致死。可今天不同。夏老爷子眼睁睁的看着火笼里挣扎徘徊的鹅,仿佛这头濒死的鹅身上有着他生命力全部希望。

打下手的伙计叹息了一声,擦着眼泪。作出了厨房。他知道,夏老爷子这么做。全部是为了他的两个孪生儿子,夏高与夏光。

这对孪生兄弟长得漂亮,人见人爱,可不知怎么,前几年居然生了狼疮,再结实的小伙子也受不了这每天血淋淋的滋味,几年来夏家便请名医,就是一部好这病。北方神医陈士泰曾建议把孩子交给他,刮骨疗毒,可夏老爷子又怕脱胎换骨后会断送了孩子的姓名,只好一天天这么拖着,直到有一天一个江湖郎中给了他祖传秘方。

吃什么补什么,这是郎中说的第一句话,那个方子中有一剂难寻觅的药引子,而今天的贵客,就是带来药引子的人。

鹅熟了,夏老爹让伙计将鹅给客人送到楼上雅座,自己亲手将一个瓦罐字煨在炭火上,小心的用扇子扇着,目光中充满幸福和满足。

“什么东下啊,这么香”。楼下大厅里吃饭的散客用眼睛追随着端鹅小二的背影,鼻子不住抽动。

“烤天鹅,乖乖,听我都没听说过”,和他拼座的也是个读书人,看样子刚从外地进京,口袋中有些闲钱。讨好的看了看吃包子的京城书生,将自己面前的一碟子茴香豆向前推了推,谦卑地说:“仁兄,请常常这个,这,这天鹅也能吃吗”。

“别,别,素未平生,怎么好吃你的东西”,京城书生谦让着,手中的筷子却不听大脑指挥,伸进盘子,夹起两粒茴香豆放入口中,闭上眼睛,一边咀嚼茴香豆那悠长的余味,一边摇头晃脑地说:“不就是天鹅吗,那有什么不能吃的,还不是跟你吹,咱当年驾着金装马车满街跑的时候,吃得比这还绝。”

“小生眼拙,竟然没有看出您还是贵胃来,失敬,失敬,不知仁兄高姓”。外乡人被京城书生的神态逗得差点没被茶水呛着,咳漱了半天,勉强顺过气来,戏弄的说道。

“免贵,姓吴,大学士吴沉是我爷爷”,京城书生听出对方语气中的讥讽,不好意思再蹭人家茴香豆吃,掏出快玉佩放到桌子上。

宛如一湖春水,刹那间照亮了人的眼睛,隔桌的几个年轻人的目光都给吸引过来,伸长了脖子不住地点头赞叹。

鹅黄的丝条下边系着一块春水般剃头的翡翠,薄薄的翠面上轻轻刻了一行小字,正心,修身,治国,平天下。是天下闻名的吴体,外地书生呆呆地观赏了半天,肃然起敬,起身施礼“不只是吴公子,小可孟浪”。

“什么吴公子,现在是帮人家码字为生的写手,写一天不够顿饭钱,还得天天满街去打盗版。叫我吴良就行了”,京城书生心气虽然傲,却不是小肚鸡肠之人,收起翡翠,自我解嘲地说。

“良才兄说笑了,小姓王,素仰慕令尊声名,没想到今天能碰上吴大学士的后人”。外乡人恭敬地自报家门。看了那块翡翠,他以为吴公子是因为喜欢楼下的热闹才躲在人堆里吃包子。

吴良才间对方老实,不好意思在诈唬人家,从口袋里将翡翠掏出来递给姓王的书生,笑着说道:“老弟,你们北方人就是实在。实话跟你说了吧。假的,我连吴大学士家门在哪里都不知道。这块是滑石,外面渡了层玻璃,看着就像玉了。夫子庙那边满街都是,要价都在千块银币以上。你只要和他们侃价,无论还价多少,都是被骗。我这块,五个铜子儿。你要看着稀罕,五个铜子儿让给你,今天这回想都算我请。”

姓王的书生眼睛都差点掉出来。早知道京城人能吹,没想到这么有本事。拿着块石头都能吹出玉来。这么说,这姓吴的家伙吃过天鹅的事也不能信。正在思量间。听那姓吴的说道:“其实家父当年是锦衣卫,的却风光过一阵子。洪武爷退位后,锦衣卫就散了。家父不是贪官。自然没什么钱财留给我。我现在码字为生,写不下去的时候。来这人堆里,找找感觉而已”。

码字是个苦差,自从洪武年末县学免费后,念过几天书的人渐多。这些人没能力博取功名,也不喜欢吟诗论文。日常娱乐就是找本评话来读,罗贯中地《三国演义》就因此红极一时。老罗也凭写书赚了很多钱,惹得后来很多文人纷纷效仿,争先恐后投入到码字这个行业,写手也就随行就市,月来身价越低。加上盗版商的无良,基本上写一整天字,能赚出饭钱已很不错。

“不过刚才这烤天鹅我的确吃过”,吴良才耸耸肩膀,自言自语般解释,“至于楼上的食客为什么能吃上夏老爷子亲自动手做地美味,我也知道。甚至夏老爷子现在厨房折腾什么,我还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是吗,吴兄,麻烦你给说说”。姓王的书生将玻璃佩还给吴良才,好奇地问。虽然眼前这个人爱吹牛,但为人还算坦诚,不讨人嫌。至少他没打算一直拿着玻璃当翡翠梦幻到底。

“你附耳过来,我告诉你后厨房现在煮什么”,吴良才眨巴一下眼睛,神秘地说,“不过听了后,你可不许吐”。

王姓书生依言探过头去,只听了几个字,转身本处门外,跑到湖边不住干呕。恨不得将胆汁都吐出来,好半天才返回饭馆,剩下的饭也没心情吃了,结帐走人。

饭馆里地人见状都笑了起来,那是普通老百姓善意的笑容。只有信道一个地方,对当地的风俗文化不了解大家才会这样善意的笑你,然后自己给你讲解当地有什么规矩,需要注意什么。随着这些老百姓胆小,好吃,身上有种种缺点,但他们身上的有点比缺点海多,只有融入他们之间,才能体味到这人间的温暖。有及个显然是吴良才地熟人,远远地打折招呼笑道“吴公子,你又在这欺负外乡人呢”?

吴良才笑了笑,将王姓书生剩下的茴香豆捡了,放在一张油纸里包好,扔给小二两枚大子算小费,笑着追了出来。“王兄,王兄,真对不住,没想到你地胃口这么弱。前边不远就是茶馆,我请你,给你赔罪如何”。

“免了,销售不起,我沿着小湖边走在”,王姓书生连连摆手,生怕吴良才又说出什么恶心事情来。沿着湖边走到一刻,翻腾地常委稍微平复,看吴良才还在湖边背着手渡步,好奇心又起,凑过去,勉强问道:“吴兄,方才你说的是镇的,真是那个东西”。

“那还有假,昨天刚刚剐了尚大学士,你没看见围观者那个多啊,比过年海热闹。这些贪官平日里换着花样地刮地皮,祸害百姓,你想啊,有了机会,老板姓谁不想检块贪官肉回去咬两口解解恨”!

“可这与药有什么关系”?

“这贪官皮么,就是夏家二位少东的药引子,所有人都知道,只有你这读死书的人才觉得奇怪”。

“不是说尚大学士勾结日本人谋反,背新皇发现才抄家灭族的吗,怎么又成了贪官了”。王姓书人瞪大眼睛,不解的问。尚炯和他的党羽被杀,百姓拍手称快,整个大明朝野为之一振。对新君的赞歌四起,谁料到其中还有这多内容。

“贪官,他们号意思杀吗,这安泰朝官员哪个不贪。尚炯是贪官,为什么先皇还让他当大学士啊?新帝如果以贪污罪杀了尚大学士。不等于明说他老子糊涂,纵容大臣贪污吗。给尚炯栽个谋反的罪名,不过是堵住天下悠悠之口罢了,也就你这外乡人信”。

“还有这事”?王姓书生不满地说,仿佛在抗议政治的荒唐。

“这事算什么。知道尚炯临死前对监刑官说什么吗,他说,你们这些家伙,不过是看上了老夫家产罢了。今天剐了老夫。不知明天谁剐了你们”?

“啊,竟有这种事”,王姓书生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千里迢迢来京城求学,就是为了实现治国平天下的美梦,没想到接触到食宿的第一颗。居然和梦想有如此巨大的反差。自己真有必要为这朝廷买命吗,他有些怀疑来京城的初衷。

“王兄,你是个老实人。听我一句话”,吴良才拍拍王姓书生将榜。满眼坦诚,“真要想为这个国家出力,向北方去。那里你才能看到希望,而这边,你这样单纯的人不可久留”。

“多谢吴兄指点”,王姓书生躬身施礼,转身便走,心情沉重,背影在熙熙攘攘地人流中也显得格外落寂。吴良才目送他走远,叹了口气,在湖边找了块石头坐下来,从口袋中掏出玻璃佩,把玩了一会儿,拎着丝绸将佩寖入湖水中。

一湖春水荡起微微涟漪,将剔透的绿色一层层传播出去,传出老远。

“我今天又赶走了一个,你为这家国梦穷尽一生,我不能集成你的衣钵,却尽力说出你心里明白,不不敢想,也不敢说出的话”!对着春水,吴良才低声自语。

隐约中,夏家酒楼传出高兴地笑声,应该是药熬好了吧。不知这药,对夏家那两个苦命的孩子有效果么“希望有吧!

天边响起一个惊雷,暴风雨马上来了。

绍云飞立于船头,仿佛雕像般凝望着南边的天空。乌云在他头上翻滚,演绎着水榭歌台,演绎着金戈铁马。

战舰已经紧急修理过,不再倾斜。被链条弹刮碎地风帆也被幸存的水手们仔细修不好,烟熏火燎国的帆面上缀着白色地补丁,闪电照耀下,格外扎眼。

幸存的税收已经不多,几天的航行过程中,又有受伤地同伴陆续离大家而去。水手们默默地将伙伴的尸体用麻袋裹好,缀上重物推向大海。他们都是大海地儿子,他们的归宿也是大海。

必须将这艘船驶回大明去,不惜一切代价。连续几天的航行中,绍云飞已经渐渐向明白了阿拉伯人为什么如此不惜血本。海上劫掠事件时有发生,通常沿海各国舰队都会当海盗,一是为了获取上传的钱财,而是为了锻炼船员作战能力但这些武装抢劫事件通常都是背地里进行,所有参战船之都会尽力化妆成海盗模样,从来没人敢明目张胆地承认自己隶属于哪个国家。

而这次阿拉伯人在挑起海上冲突时,居然打着正规舰队的旗号。拦截一个这样庞大的探险船队,万一有人漏网将消息传回大明,阿拉伯沿海各国就有与大明水师开战的风险。大明舰队虽然无暇西顾,弹当年余威闪存。难道那些阿拉伯人不位居和大明全面开战吗?

他们要的不是探险穿上的黄金,他们要的是地图,或者是舰船上的后装炮。如此大规模的国家公然抢劫行为,肯定有一个更大的势力在背后支持。联想到瘸狼帖木儿最近刚刚击败土耳其帝国而获得整个伊斯兰直接的控制权,谁是那个背后黑手不言而喻。

而自己的祖国对此毫无准备,无论是燕王朱隶还是皇上朱标,恐怕花在准备内战上的功夫都比花在低于外敌入侵上来得多。镇北军近十七年没出国门,水师没有西顾的日子也有近十五年。双方厉兵昧马,为的就是兄弟之间决一雌雄。而安东军,镇北军和水师中,很多人的确是兄弟。当年太子和燕王立幕,好多人家的兄弟都选择各投一人,用不同形式去实现家园复兴的梦想。

现在,他们每天向的就是手足相残。群狼环伺,兄弟祸起萧墙。难道吾国吾民,非得到最危险食客才能团结在一起。发出最后的怒吼吗?

一道闪电袭来,在黑漆漆地天边划个出血色的大口子,烟云狰狞,仿佛怪兽欲扑下吞人。

及个税收冲出船舱,在新任大副的指挥下。落下主帆,将甲板上不怕水的紫菜均匀地压在舰船四周,用揽胜拴好,保持船只的平衡。

任都打地雨点打金身上的伤口中。绍云飞岿然不动。他要看看这不公平的老天到底想怎么样。

雨水如鞭子一样抽打着他的肩膀,暴雨中睁不开眼睛。黑色地巨浪如一面墙,快速向船头打来。整个战舰为之震颤,龙骨发出咯咯的声音,仿佛下一个巨浪拍来。正艘船就会变成一堆烂木板。

水手们拿着脸盆,压水机,以及一切可以用来排水的用具。将船舱理地积水排出舱外。这是大伙从没见过的大浪,战舰就像一片脆弱的飘萍。一会涛间,一会浪底。但是没有人害怕,因为他们地船长一直站在甲板上屹立着,这个铁打的含在到现在还没忘了喝酒,受伤还拎着酒坛子,骂几句,停下来向嘴里到几口。

“老大曾经答应将咱们带回大明,他一定能做得到”。大副大喊着,个大家鼓励。关键时刻,气可鼓不可泄。

只有走到甲板上人,才知道浪头拍在身上力度。哪个独臂英雄从第乌云初起时就站在船头,指天笑骂。骂命运的不公,骂敌人地无耻,骂海浪的软弱。轰鸣地雷声压不过他的怒吼。

有斯人在,就有生存的希望在。

这就是海的儿子,当暴风雨来临时,总有人会出来成为灯塔,给大家以希望。大副看着邵云飞的背影,眼睛有些湿。

风雨更大,透过被打碎的窗户,可以看到海水如开了锅一般翻滚。海面上,平日里那些漂亮的小鱼,潇洒的海豚,凶猛着称的巨鲨都不见踪影。只有孤舟上的灯光映在水中,随巨浪跳跃,飞舞。

“长夜漫漫,咱们唱歌吧”,一个水手颤抖着提议。

“老大,回来,弟兄们要唱歌”,大副走上甲板,趔趄着走到绍云飞身边,搬住他的肩膀。

“好,回去唱歌,气死这老天”,绍云飞松开紧紧勾在船舷上的义肢,和大副彼此搀扶着走进舱门。

船舱里已经开始响起水手的歌声,有人唱起了水师当年的战歌。“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这首不好,什么时候了,还把王挂在嘴上,咱们和海盗拼命时,咱们的王在哪里”?有人一边向船舱外舀水,一边抗议。

“我来吧,不过我只会蒙古小调”。一个黑膛水手,腼腆地说道。他母亲是个归化了的蒙古人,父亲是北平人。跟大伙混了好长一段事件,彼此以忘记了血统差异。

“唱就唱被呗,罗嗦什么。管他什么调,是中国人老板姓的歌就行”。绍云飞笑着用铁钩给了他一下。“别婆婆妈妈的,都是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西洋鬼子眼里咱们一个样”。

“蓝蓝的天空,清清的湖水,唉耶,绿色的农田,这是我的家,唉耶。咿呀的水车,洁白的风帆,唉耶,还有你,我的姑娘。。。”

“这就是,我的家,我的房子,我的工厂,。。。”,一个受伤的水手伸长了脖子,呐喊着,补充了几句。

“这就是,我的家,我的房子,我的土地,我的牛羊,我的工厂”,水手们都来了兴致,一边拼命干活,一边将能想到的歌词加了进去,“这就是,我的家,我的房子,我的工厂,还有你,我的姑娘。。。”。嘹亮的歌声冲破重重黑暗,冲破波涛,穿越死亡。

“这就是,我的家,我的家,我的天堂”风声压不住,雷声即不垮,百十个海上男儿的高歌,伴着波涛远航。

“兄弟们,加把劲,咱们回家”!

第三章 中国海(六)

第三天早晨,暴风雨终于听了,明媚的阳光从云层缝隙里洒出,洒在频临散架的战舰上。海面宁静如画,变化着不同色彩的热带鱼群好奇地从水中探出头来,观察是谁打破了这篇海域亿万年的宁静。

仙境一样的世界,风暴好像从来没光顾过,没留下一丝痕迹,除了这艘破碎的无法再破损的战舰,还有船舱里疲惫到无法再疲惫的水手。

绍云飞带领着水手们走出船舱,在甲板上活动筋骨,修补船只。经历了一次生死,每个人眼中都多了些东西。彼此间互相关怀的眼神,也多了些许温馨,多了些许赞赏。

前路依然渺茫,绍云飞却觉得箭头分外轻松。这也许就是禅宗中所谓的顿悟境界吧,在生死之间的一瞬,他放下了,放下原来义肢放不下的重压。这重压,自从他奉命剿灭海盗,亲手射杀了自己幼年时好兄弟余佐时,就义肢缠绕在他心理,渐成死结。

“葬我高山之上,让我的墓碑朝向大陆,余佐生不能做中国人,做了鬼却各异日日看着自己的故国”,海盗兄弟余佐临终前拉着他的手,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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