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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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大总管,多谢大总管!”沈富的腰杆就像上了弹簧一般,不停地直直弯弯。

“你先别忙着谢我!”朱重九想了想,轻轻摆手,“如果有合适的造船工匠,还劳烦你沈家帮朱某请一些过来。本总管想起一座船坞,专门造这种可以兼在大河与大海上航行的船只。其实你沈家,也可以自己来扬州开船坞。只要造出来的船坚固好用,本总管就可以直接向你沈家购买!”

“大总管,大总管说,要向,要向沈家买战舰?”沈富闻听,立刻顾不上再作揖了。瞪圆了眼睛,用颤抖的声音追问。“沈某,沈某可只是一介商贾?”

自古以来,官府的武器,都是由专门的作坊打造,如军械监,将作监等。非但材料由官府提供,里边的各级管事,也都由官员充当,有着各类品级,领着统一的俸禄。谁曾经想过,可以商人来完成同样的任务?有谁肯相信,商人也会讲信誉,也有替军队制造武器的资格?

“当然,有什么不可!”朱重九做事,向来就不合常规。今天,他的选择也是一样,“既然火炮可以交给淮扬商号来造。为什么战舰不可以交给你沈家?只要你能造出让本总管满意的战舰,本总管照价收购就是。如果你敢偷工减料,本都督也不会吝啬立刻退货索赔。反正你的船坞就建在扬州路,跑了和尚跑不了庙!”

“沈某,沈某这就派犬子去南方召集人手,在扬州路开设船坞!”沈富毫不犹豫地跪下去,大声宣布。

“起来,起来,别动不动就跪。你不嫌累,我扶你还嫌累呢!”朱重九用力将沈富扯起,笑着调侃。

“大总管,大总管!沈某,沈某如果,如果这辈子敢,敢做半点,半点儿对不起您的事情。就,就让,就让沈家倾家荡产!”沈富浑身哆嗦,语无伦次。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激动。大元朝的商人地位虽然高,但也都是官府养下的猪,想要杀了吃肉,随时可以动刀。而在朱重九这里,他却感觉到了明显的不同。平等,真真正正的平等。把商人和读书人、官吏、军人当作同样的子民,而不是打上另类的标签。一边窥探着他们的财富,一边又把他们踏进泥坑。

“在商言商!”朱重九拍拍沈富的手,以示安慰,“朱某不求你对得起谁,朱某只求你在赚钱的同时,不要触犯我淮扬的规矩。你是个有眼光的人,应该能够看出我这里跟别的地方有很多不同。先把船坞和粮食铺子做起来,如果做得好的话,其他新产业,无论是玻璃还是水泥,将来也不是没有参与的机会。”

“一定,一定!”沈富很没礼貌地拉着朱重九的手,像揪住一根救命稻草般,迟迟不肯放开。

已经年过花甲的人了,他竟然发现,自己心脏,此刻跳得竟是前所未有的轻快。战舰可以造,玻璃可以参与,水泥也可以参与,只要自己遵守淮扬地区的规矩。而淮扬地区的规矩表面看起来复杂,实际上却比天下任何地方都简单。从来不准许有潜规则的存在,并且沈家今后还能得到朱总管的直接撑腰。

这可是比自己预想中的最大程度,还要高出十倍的收获,无法令沈富不感到激动。早知道这样,当初又何必冒险求购火炮。沈家支持梁家在海外立国,不就是为了被真正当成人,而不是当作一头既可生钱,又随时可以被宰了吃肉的牲口对待么?

“嗯哼!”实在为老友那奴颜婢膝的模样弄得脸上无光,施耐庵用力咳嗽的一声,笑着插嘴,“沈兄这次扬州可是来对了。光凭大总管这几句承诺,你那十万石老米,恐怕已经连本带利赚了回来!等下离了大总管这儿,施某可得好好宰你一刀!”

“不止,不止!”沈富回头看了他一眼,讪讪地收回双手。“那十万石老米是送的,回头沈某就让犬子通知家人运来交割。此外……”

想了想,他又郑重补充,“以后占城、大陈那边的粮食,沈某只要买到,随时都往扬州运。价格,价格绝对不会比淮扬商号卖得高。我就不信,那些倒卖粮食的黑心家伙,能把整个南洋的粮食全吃下去!”

这就是在像朱重九展示实力了。以沈家的本事以及其与沿海各路豪杰的交情,把扬州路境内所有粮商打翻在地,简直易如反掌。甚至不用远赴占城买米,直接从大元朝的漕运万户方谷子那里,把南方官府准备从海路运往大都的粮食,“赊借”一批到偷偷运到扬州来。然后再想办法用占城稻米给方谷子弥补亏空就是。反正海运这事情,谁也说不出个严格时间。为了自保,方谷子替朝廷运米,也从来都是细水长流,绝对不肯将官府托运的粮食,一次性全部运往直沽那边的港口。(注2)

注1:古代铜钱的购买力很高。文中处于元末,江南米价不过三百文一石。而到了明初,由于生产力恢复,三百文铜钱可以买到二点四石。几乎一文钱能买一斤大米的地步。所以一文钱的价值,相当于现在的三块到五块左右。

注2:方谷子,就是方国珍。最早起义的绿林豪杰之一。后接受元朝招安,为漕运万户,江浙行省左丞。在元末农民战争期间,全靠着他的海运功劳,才使得蒙元一方的大都城一直不受缺粮的困扰。最后此人被朱元璋招降,闲置在南京,直到去世。因为他始终胸无大志,投降果断,没让沿海百姓过多地承受战争之苦,朱元璋对他很尊敬,亲自去祭奠他,并让宋濂给他写了墓志铭。

第271章 沈万三(下二)

“那就有劳沈兄了!”朱重九笑了笑,嘉许地点头,并未因为沈富的大手笔感到丝毫震惊。以他两世为人的头脑想来,既然沈富敢丢出十万石米探路,实力当然不会太差。在淮扬商号和淮扬各地官府的全力配合下,将那些零散的投机商人打得血本无归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输了,才真正值得诧异。

这个动作看在沈富和施耐庵等人眼里,却愈发显得高深莫测。未经过另一个时空商业社会洗礼的他们,可不知道什么叫做股票、期货,卖空卖空,风险对赌之类乌七八糟的东西。见朱重九面对几十万石粮食的大买卖,竟然眼皮都不眨一下,忍不住心中暗自感慨,“到底是成大事的人,胸怀沟壑,换了别人在那个位置上,怎么可能如此淡定?”

通常宾主之间谈到了这个地步,就该礼貌地互相告辞了。然而朱重九显然不太懂这些,自己坐回了位子端起茶来喝了几口,然后又打手势请客人们也坐下。想了想,笑着说道:“其实沈家可以往扬州贩运的,也不止是粮食。有一种东西……”

轻轻皱紧眉头,他努力在自己的双重记忆里搜索,“有一种叫棉花的东西产自天竺那边,不知道沈兄见过没有?应该和现在民间种植的小棉长得差不多。但植株要高一些,好像是多年生,就是种一次可以用很多年的那种!”(注1)

一边说,他一边用手指沾了茶水在桌案上勾画。虽然用了很多另外一个时空的术语,但好歹让沈富最终明白了他的意思。

“大总管说的是木棉吧,倒也不用去天竺,广南和雷州那边就有。只是此物比较娇贵,远不及小棉容易种植!”沈富想了片刻,斟酌着回应,“但若是织布的话,木棉肯定比小棉合适。产量大,绒毛长,织出来的布穿在身上也舒服。泉州那边叫吉贝,产量颇大。近年来则以松江货为优,已经超过了泉州货,号称衣被天下!”

他是一个经商的天才,说起棉花和棉布相关的事情来,简直是如数家珍。朱重九也不打断,非常耐心地听他把所有信息都讲述了个遍,才点点头,笑着补充,“就是木棉,我想请沈家帮忙运一些到扬州来,如果有种子和幼苗的话,也麻烦沈家给我找一些。”

“大总管想开织布作坊?”不愧是沈富,立刻猜到的朱重九的真实意图。猛地一拍自己的大腿,长身而起,大声劝阻,“大总管慎重!那东西看似简单,却极其耗费人工,利润又过于单薄。大总管花费时间和金钱在那上面,沈某看来,未免,未免得不偿失!”

然而,很快,他又瞪圆了眼睛,急切地补充道,“我明白了。大总管深得水力驱物妙法。如果把松江的黄道婆纺车和踞织腰机都改用水力推动,只要棉花跟得上,一日夜织布百匹简直轻而易举!”

“沈兄大才,朱某想做的就是此事!”这回,终于轮到朱重九震惊了。站起身,佩服地冲着沈富拱手。“张明鉴那狗贼一把火将扬州烧成了白地,朱某想尽了一切办法,也无法给六十多万百姓都找到营生。而一旦能把水力纺纱和织布的机器弄出来,一下子安置几万人都不成问题!”

这也是他从朱大鹏的记忆里找到的灵感。另一个时空当中,某棉纺大国企改制,一次性就让数万职工全部下了岗。而在之前数十年内,正是这群庞大的纺织工人,凭着落后于整整两个时代的机器和勤劳的双手,为共和国赚回了数不清的外汇和海量的其他商品。

朱重九现在所面临的情况正好与记忆中相反,他需要的不是将老百姓都赶上街头,自谋生路。而是给治下几十万人找到活路,别起来造反。所以发展劳动密集型的纺织业,就成了最好的选择。而这种长耗时,低强度的体力劳动,非但适合女工。那些体型相对孱弱,干不了烧窑、铺路、煮盐和挖矿的豆芽菜类男人,也能胜任。并且有可能比女工干得更为出色!(注2)

“大总管心怀仁厚,沈某佩服!”此刻的沈富,思维已经完全被水力纺织行业的前景所占据,说起话来霸气十足,“王伯善在《农书》当中,曾经提到过一种大纺车。以水力驱动,可装三十二个锭子,纺麻每日夜高达数百斤。比松江的黄道婆机还厉害一百倍。但沈某只见过其书,却没见过水力大纺车的实物。如果大总管能找工匠按图索骥,打造出来十几个放在江边,呵呵,沈某以为,此后天下恐怕就再无松江布的立锥之地了!”

“水力大纺车?”闻听此言,朱八十一又是一愣。他的确一直在构想,根据眼下的实际工业发展情况,领着麾下的工匠们开发出一种高效率水力纺车来,却万万没想到,早已有人走到了他的前头。一次可以纺三十二个锭子的大纺车,那得先进到何等地步?要知道,最初的珍妮纺纱机,不过才八个锭子。而那已经是西方工业革命时期的产物,而王伯善的纺车,竟然比珍妮挤高明了数倍,领先了好几百年!

“是东平王伯善,名帧。做过一任旌德县令,在任期间广兴农桑,甚得百姓拥戴。后来年纪大了离任回家,百姓一路护送他回到了故乡!”施耐庵交游广阔,主动在一旁解释,“他那本农书,草民碰巧也拜读过。上面画有许多农具的草图,看起来极其高深。”(注3)

“这个人还活着么?他有没有嫡传弟子?”朱重九的思维模式永远和别人不一样,立刻想到了前去挖大元朝的角。

“农书成于五十年前,此公即便还活着的话,恐怕也是耄耋之龄了!”施耐庵想了想,苦笑着回应。

朱重九闻听,约略有些失望,但很快,就又兴奋地追问,“那市面上哪里可以找到他的农书?水力大纺车的样子,先生可曾见到过?”

“旌德那边据说有过,但是草民未曾见到。想必是夺人活路,被百姓捣毁了吧!”施耐庵摇了摇头,苦笑不止。

“捣毁?”朱重九愣了愣,也陪着摇头苦笑。黄道婆的三锭纺纱机的出现,已经让许多农妇无法坐在家里在凭着纺车赚钱糊口。王伯善的三十二锭大纺机开动,周围岂不是“民不聊生”?好在那东西据说只能纺麻,不能纺棉和丝,否则,老王家祖坟都得被人挖出来!

不过,如果由淮扬商号来开水力纺织大国企,用淮安军的武力为后盾的话,就没这个问题了。首先,在淮扬地区,民间手工业相对发达,家庭纺织并不是主要谋生手段。其次,他准备的倾销区域是江南和海外,对方未必有能力打上门来!

“清源,回头安排人手去求购王伯善的农书,越快越好!”想到这儿,朱重九轻轻敲了下桌案,大声命令。

“是!本遵命!”扬州知府罗本立刻站起来,肃立拱手。

“买到后直接送至大匠院,让焦大匠组织人手按图索骥。”朱重九满意地点点头,继续吩咐。“松江那边的黄氏纺纱机和踞织腰机也多买几台回来,看看能不能改成水力推进的。跟焦大匠说不要着急,等抽出空来,我会跟他一起去弄!”

对于一个有过实际操作维护经验的工科男来说,吃透十四世纪的机器工作原理,并且酌情加以改进,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朱重九对此非常有信心。但是,当新机器开发出来之后,原材料能否供应得上,却成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想到这儿,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又转向沈富。恰巧对方的眼睛也看了过来,心有灵犀一般说道:“棉花的事情包在我沈家身上。那种木棉,大总管要多少就有多少。至于棉苗和种子,请给沈某三个月时间。三个月后,肯定能给大总管准确答复!”

“如此,那就一并拜托沈公了!”朱重九松了一口气,主动朝沈富施礼。有了粮食和棉花这两样前提,他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计划,就彻底有了发展保障。用不了太久,便会自己成长为一个巨大的怪兽。一切敢挑战它的人,都必将被撕得粉身碎骨!

沈富却被吓得闪身跳开,立刻以晚辈之礼还了个全揖,“不敢,不敢,在大总管面前,草民哪当得起“沈公”二字。折杀了,折杀了,真的是折杀了!”

“沈公不必客气!”朱重九笑着拉起对方,郑重承诺,“只要你能在一年之内,保我淮扬粮食和棉花供应无虞,我就敢保沈公富可敌国。并且只要朱某人还活着一天,沈家子孙就得到我淮安军庇护,永不反悔!”

注1:小棉,即非洲棉花,从西域传入中国,宋代已经开始广泛种植。但其纤维粗,短,棉桃小,产量低,所以远不如同期从海上传入中国的印度棉,即文中所说的木棉。

注2:明代的大型织布工坊中,比较著名的纺织能手,都是男工。一方面是因为时代局限,女人忌讳在一堆男人之间工作。另外一方面,也可以说明在纺织行业,男士并非天生缺乏相应天分。

注3:王帧这个人,大伙感兴趣可以网络上搜索一下。特别像是一个工科穿越客,诸多发明如果能流传开,足以让当时的中国科技水平前推几百年。

第272章 全力以赴

“沈家上下必将全力以赴!”沈万三也不客气,红着脸大声回应。

他能在短短几十年时间内跃居江南首富,除了眼光奇准之外,做生意时敢下血本,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而朱重九和淮扬怪胎,眼下就是他沈家的投资对象。成,则今后几十年内沈家注定成为天下第一大皇商。败,不过是几十万石米和几十船棉花的损失,伤不了沈家的根本。并且一旦得到了火炮,在南海那些化外之地,沈家就可以指使别人用刀子来付账。粮食和棉花的“进价”会降到更低。(注1)

而时此刻,朱重九也无暇考虑,或者说根本不想去考虑,沈富用什么办法给自己弄来粮食和棉花。之所以跟后者定下一年之约,是因为凭着脑子里多出来的几百年知识和手中掌握的火枪、大炮,足够他淮扬强行推进一场原始的工业化变革。而农业社会走向早期工业社会的一个不可或缺条件,就是在大部分人口都不去种地、放牧的情况下,依旧能保证粮食的供应。

在另外一个时空,欧洲强盗们是靠对非洲、美洲的无耻掠夺,以及土豆玉米等新作物的输入,获取了足够粮食来源,进而开始了刺刀下的工业革命。淮安军现在无力继续向外扩张,也找不到土豆和玉米,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拉拢所有能敢于冒险的商人,通过巨大的利益将他们一个个绑在自己的战船上,让他们充当自己对外扩张的隐形爪牙,去获取更多的原材料和粮食。哪怕这些粮食和原材料上面都沾满了鲜血,也在所不惜。

接下来,宾主双方便没有什么太重要的东西需要交涉了。然而,院子里的气氛,却越来越融洽。原因无他,作为一个不太标准的时空穿越客,朱重九的脑子里,装着这个时代其他人根本不可能比拟的商业知识。而沈富,又是这个时代最具备商业头脑的巨贾。二人坐在一起,只要摆脱了最初的怀疑和畏惧,就不愁找不到共同语言。

有些来自后世的商业概念,朱重九自己都不太明白,但只要随便跟沈富提上几句,后者就能根据这个时代的实际情况,给出非常清晰的解释或者实例。有些沈富自己琢磨出来的奇思妙想,在同行中总是被视为发疯,试探着跟朱重九提了提,却换来了后者的拍案叫绝。

沈富常年做海贸生意,触角最远已经伸进了印度洋,家族控制下的船队,经常往来泉州和果瓦、僧伽罗之间,说起那边的物产和风光来,如数家珍;朱重九虽然从没走出过国门,但另外的一份记忆里,却装着整幅的世界地图,对海外“西洋诸国”的情况亦不视为奇谈怪论。(注2)

因此,聊着聊着,宾主之间就会爆发出一阵阵愉快的笑声。聊着聊着,宾主之间就大生知音之感。真恨不得能早上十几年相遇,以弥补所有鹤立鸡群之憾。

不知不觉间,天色已经发黑。施耐庵偷偷给罗本使了个眼色,然后站起身,大声道谢:“今天能听到如此多的奇闻异事,让施某眼界大开。这杯茶,施某就借花献佛,祝大总管战无不克,祝沈兄财源滚滚!”

“啊!”沈富愣了愣,这才发现自己的失礼。赶紧端着茶杯站起来,讪笑着说道,“借花献佛,借花献佛。沈某也祝大总管武运久长,早日一统天下!”

“那朱某也祝沈兄和施先生在扬州诸事顺利!”朱重九缓缓站起身,笑呵呵地回应。

四人将杯中清茶一饮而尽,然后抱拳惜别。朱重九亲自将客人送到了门口,看看头顶上星星的位置,笑着说道:“朱某还有些杂事,就不送得太远了。清源,你也留下,关于开办织造作坊的具体细节,我还需要跟你再具体商量一下。”

“大总管留步!”沈富和施耐庵两个赶紧做了个揖,结伴离开。走在扬州城内的断壁残桓之间,彼此的心情,却是天上地下。

沈富自觉找到了一个不错的投资机会,志得意满。施耐庵则为了自己的冒失后悔不迭。见好朋友轻飘飘快飞起来的模样,忍无可忍,四下看了看,低声数落道:“我说沈兄,你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胆大?早知道这样,真不该求清源带你去见朱总管。这一晚上,差点没把我给活活吓死!”

“你施某人什么时候,胆子变得如此小了?”沈富挥了下手,命令自己的随从保持距离。然后继续笑呵呵地反问,“当年变着法儿地给朝廷添乱,劝人杀官造反的时候,怎么就没见你胆子小过?莫非人年纪大了,那东西反而越活越缩了回去?!”

“你才越活越往回缩呢!”施耐庵气得两眼冒火,咬牙切齿地回敬,“怪不得人都说你沈万三是属王八的,逮到个机会,就咬住不放!”

“多谢施兄夸赞,神龟在东倭那边,可是福寿无双的象征!”沈富心情大好,根本不在乎施耐庵的冷嘲热讽,“只不过与神龟为伴的人,行运都比较迟缓而已。像那姜子牙,当年在渭水河畔,钓的就是乌龟,结果一钓就钓到了八十多岁,急得头发胡子全都白了。”

“你……”施耐庵被人戳破了心事,气得挥拳欲砸。沈富的体形虽然胖,腿脚却异常灵活。一个侧步躲到旁边,然后继续笑着说道:“别急么,施兄你可是读书人,君子动口不动手。当街打架,万一被巡夜的士兵发现把咱俩都给抓了去,你那宝贝徒弟可是吃不了的瓜落!”

“你,你这无耻狗贼!”施耐庵最怕的,就是拖累自家得意弟子罗本。通过今晚的近距离观察,他早已认定了朱重九日后至少能做一方诸侯。而罗本作为淮扬体系内第一大城的知府,今后前途也必然不可限量。如果因为自己一时糊涂给耽搁了,那将来即便做弟子的不抱怨,自己这个做老师的也永远都无法心安。

“行了,一个玩笑而已,施兄你何必如此生气?”见已经把施耐庵给耍弄的差不多了,沈富拱拱手,笑着开解。“反正你已经六十多了,到八十岁也用不了几年。而令徒,过了今晚之后,恐怕在朱总管眼里,比你我先前想象得还要受重视。非但不会因为沈某的冒失,而受到大总管的责怪。甚至还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你,你这话从何而来?”施耐庵愣了愣,已经举起来的拳头,慢慢放回了腰间。虽然博览群书,足迹踏遍千山万水。但本质上,他还是一个意气书生。对人心的揣摩和察言观色方面,距离沈富这个大奸商,差了可不止一点半点。

“施兄请仔细回想一下,今晚朱总管的话语中,说得最多的两个字是什么?”存心考校施耐庵的本事,沈富毫不客气地卖起了关子。

“今晚?”施耐庵皱起眉头,仔细回忆,“今晚朱总管一直跟你谈生意经,好像他也是做了多年买卖的豪商一般。什么股权,期权,什么利益最大化,什么风险系数,还有什么合作共赢,还有什么边缘效应,什么品牌形象,这些词,我大多数都听不懂。不过……”

又极力冥思苦想了片刻,他继续用怀疑的声音补充,“不过好像说得最多的,就是规矩!应该是,他提到的每一件事情,好像都非常强调规矩!”

“施兄果然大才!”沈富笑了笑,佩服地拱手,“的确,规矩。这朱总管之所以能杀了那么多人,却还是被称为佛子,就是因为他做什么事情都讲规矩。让扬州几十万人天天喝稀饭过活,持续两三个月却没出什么大乱子,也是因为他这里规矩清楚,执行起来只认规矩不认人!”

“那和你有什么关系?”施耐庵狠狠瞪了沈富一眼,不屑地反问。

“关系极大。沈某今天之所以胆子大,就是因为他讲规矩。施兄请想一想,这扬州城的各类文告中,说过火炮只卖给红巾军。但是,说过其他人连问都不能问一问么?”

“没!”施耐庵愣了愣,无可奈何地点头。

“那沈某当面问他可否购买大炮,是否坏了规矩?”沈富看了他一眼,问得理直气壮。

“没!”施耐庵不会当面说瞎话,只好继续点头。

“那令徒身为扬州知府,想方设法去开辟粮源,以求最大可能地让百姓活下来,坏了规矩么?”

“当然没有!”终于,施耐庵也琢磨过了一些味道来,大声回应,“他非但无过,而且有功!”

“对啊!那当沈某的目的说出来之后,令徒是站在了淮扬大总管府那边,还是站在了你我这边?”

“他吃人俸禄,当然要忠人之事!”施耐庵又愣了愣,回答的声音里头有些心虚。罗本当时做得很明显,既想维护淮扬大总管府的利益,又不想让自己这个当师父的感到尴尬。两头都欲兼顾,结果最后很可能是两头都不讨好。

“你啊,书写得那么好,怎么就想不明白呢!”沈富又看了他一眼,惋惜地说道,“就这样还想成为帝王师?依照哥哥我的意思,你还是写一辈子书算了!毕竟文章才是千古之事,做官只能富贵一时!”

“你,你这话什么意思?”施耐庵就像被人剥光了一般,满脸尴尬,用颤抖的声音质问。他此番来扬州,的确有择主而事的想法,但是一直没有明白的说出来。本以为自己藏得巧妙,却没想到,早就被人看了个清清楚楚。

“如果你是扬州大总管,你是愿意用一个为了前程,就毫不犹豫跟授业恩师一刀两断的人,还是用一个知恩图报,有情有义,宁可被上司不喜,也要给恩师一个台阶,给恩师的朋友一个活命机会的人?”

“当然是知恩图报的那个,否则,谁能确定他日后会不会也捅施某一刀!”

“那就对了么?像令徒这样遵守规矩,心怀百姓,又知恩图报的官员,如果朱总管不能用之,才是个睁眼瞎子呢!施兄,你看那朱总管,像是个瞎子么?”

“当然不是!”施耐庵被说得没了脾气,喘息着回应。的确被沈富说中了,他发现自己真不是一个做官的料子。这些官场上最简单不过的道理,居然一点都不懂。

然而,很快,他就敏锐地发现了另外一个大问题,抬起手来,指着沈富的鼻子喊道:“沈万三,你今晚在装傻!你今晚根本没那么害怕,你早知道朱总管不会动你一根汗毛是不是?!你今晚一直在装傻,是也不是?是也不是?!”

注1:朱元璋平定云南的时候,沈万三已经将近一百岁,所以清史上所载,沈万三捐助修南京城的城墙,触怒朱元璋,被发配云南,纯属污蔑。事实上,张士诚占据吴会时,沈万三已经亡故。但沈家败落,也的确是因为政治问题。具吴江县志,沈万三的两个儿子,曾经先后多次运米到大都。并且与张士诚相交甚厚。所以张士诚兵败被杀后,沈家的败落也是必然。而沈家热衷于政治投资,由此可见一般。

注2:果瓦、僧伽罗,就是现在的果阿与锡兰。元末时期,属于伊斯兰文明和古印度的交汇处,比较繁荣。盛产各类宝石和香草。中国商人曾经到达这两个地方,并留有文物。

第273章 普天之下(上)

“嘘!”沈富将手指竖在唇边,低声回应,“兄慎言!大总管龙行虎步,沈某一介商贩岂能一点儿都不怕?只是,呵呵……”

想了想,他得意的搓手,“越是这种真正有远略的大英雄大豪杰,行事越懂得收敛。只要你不刻意去触他的逆鳞,他又何必为了某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坏了自家名声?!”

“你沈万三如果是小人物,那天底下的商贩岂不都成了蝼蚁?!”施耐庵白了他一眼,垂头丧气。太残酷了,太受打击了。枉自己在旁边还想着怎么才能救沈某人一命,谁料沈某人从一开始,就站在了某个安全的所在,根本不会被伤到一根汗毛。

“施兄真的过誉了!”沈富收起笑容,轻轻摇头。“怕是有点儿怕的,只是不像你看到的那般厉害了吧。特别是在朱总管戳破粮食来自占城之时,沈某的魂魄都差点儿没飞到天外去。但是到了后来,反而不那么怕了。”

“这又是为何?”施耐庵听他说得古怪,忍不住低声询问。

“全天下知道占城在哪里的人,你见过几个?并且他据说起事之前,还从没离开过徐州!”沈富咧了下嘴,喟然长叹。这才是最令他觉得恐慌的地方,不是因为朱重九位高权重,也不是因为淮安军兵强马壮。这辈子,有权有势且手握重兵的大人物见得多了,包括刘福通在内,哪个见识曾经超出过其自身的视野之外?而唯独朱重九,非但知道占城,知道马腊佳,甚至还提议他从倭国购买白银和硫磺,从狮子国购买木骨都束人的象牙和黄金!这不是天授之才是什么?他既没出过海,又不是豪商巨贾,怎么会对万里之外的事情都清清楚楚?

“对啊?”施耐庵对此也百思不得其解。他半生流离,交游广阔。但接触的所有的奇人异士当中,居然找不到第二个像朱重九这么渊博的人来。仿佛肚子里装着几万册书一般,随便拿出一本来,都是万金难求的经典。

“沈某怕他,是怕他的无所不知。沈某后来之所以又不怕了,是因为有所凭恃!”沈富想了想,又非常清醒地总结,“而今天晚上,第一,沈某并没坏他的规矩。第二,他如果想要杀沈某,在我开口询问火炮之时,已经命令亲兵把沈某推出去了,又何必给什么那么多说话的机会。这第三么,杀了沈某,天底下谁还有本事给他弄来那么多粮食?”

“怪不得你生意能做到那么大!”施耐庵越听越佩服,叹息着摇头,“跟你这等人物比起来,施某简直就是一个傻子!”

“施兄也不必过谦,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沈富咧嘴一笑,继续低声补充,“涉及到钱的问题上,沈某的心思,总是会转得快一些。胆气,也会不知不觉地变大。”

“嘿!”施耐庵气得直撇嘴,内心深处,却不得不承认,沈富的话有一定道理。

“你也别忙着笑我。”沈富想了想,非常认真的说道,“你自己将来如何,也该做个决断了。总不成六十多岁的人了,还整天东躲西藏,把那满肚子学问本事,最后全随你自己一道埋进棺材里头去!!”

“嗨……”施耐庵低低叹口气,沉吟不语。来扬州之前,他的确对此行有许多期待。在扬州这几天,通过多方面了解,他也的确坚信对方非徐寿辉、布王三、方谷子等草莽所比,值得自己毛遂自荐一回。但经历了今晚的一番折腾之后,他却又忽然发现自己的出仕之心已经不像先前那般重了。总觉得当个写书匠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不会因为尸位素餐,耽误了别人的事情。

“施兄你不会是受打击了吧?”那沈富是何等聪明之人,立刻从施耐庵的叹息声中,猜到了几分端倪。

“谈不上打击!”施耐庵咧嘴苦笑,“只是遇到了朱总管和你沈富,施某才知道自己从前坐井观天,是何等的可笑而已!”

“兄台可千万别这么说!”沈富闻听,赶紧摆着手安慰,“所谓商场如战场,你听说过么?沈某还给它加了一句,战场如官场。这经商、做官,本质上都跟打仗一样,乃是天底下最磨砺人的事情。施兄以前是闲云野鹤一枚,只看到别人如何如何,自己却从没进过场,没有过任何历练。所以跟我们在一起时,才总会被表面上的假象所蒙蔽。真的下场历炼几回,哪怕就是三、两个月时间,就会像令徒一样脱颖而出了!”

“沈兄果然会说话!”施耐庵摇头苦笑。心里多少觉得舒服了些,但士气依旧不是很高。

“不然,依沈某之见,那淮扬大总管幕府,未必没你一席之地!”沈富却是认了真,非常仔细地替他分析,“你想想,他朱总管手里总计才有几个读书人可用?徐州起事时,恐怕敢跟着红巾军一道举刀的读书人不会太多吧!九个多月前在淮安开科举,肯像令徒那样舍了性命下场搏一把的,估计也是两只巴掌就数得过来。而如今他坐拥两路一府之地,光凭这些人忙得过来么?若是大肆启用当士绅子弟,又怎么保证那些人不会勾结起来,欺上瞒下?所以,如今之际,像施兄这样不受北边官府待见的外来户,反而是他最敢放心大胆接纳的。无他,不可能结党营私而已。况且他又素闻施兄的才名……”

“有那一阕《沁园春》在头上悬着,谁敢自称有才?”施耐庵想了想,继续苦笑。今天受到的打击实在有些重,让他一时半会儿很难缓过元气来。

“反正沈某准备在扬州开几家铺面,施兄不妨陪着沈某多停留一阵子,别急着离开!”见施耐庵始终提不起什么精神,沈富只好先施展缓兵之计。虽然朱重九说过,会一视同仁。但按照他以前的经商习惯,每在一地展开经营,肯定会想方设法先跟当地官府打好关系。而前程远大的扬州知府罗本,就是沈家下一个重点结交对象。有施耐庵这个老师在,无论如何,罗某人也会对沈家念几分香火之情。

当然,这些细枝末节上的东西,就不能公开宣之于口了。免得施耐庵书生脾气犯了,拂袖而去,伤了彼此之间情分。

施耐庵大半辈子都写书为生,哪里猜得到这么多弯弯绕?听沈富留得热情,便又叹了口气,低声答应:“也好,清源毕竟有官职在身,我住在他那里,久了难免会惹人闲话。干脆就继续叨扰沈兄,反正以前已经欠你人情许多了,不在乎再多欠一些!”

“欠什么欠,沈某求之不得!走,走,先喝碗酒去。我听说这边有一种特制的烧春,明澈得如白水一般,入口却如刀子一样火辣!”沈富立刻一把扯住施耐庵的胳膊,笑得就像一只刚刚偷吃到鸡的狐狸。

兄弟两个也是老交情了,客气的话没必要说太多。互相搀扶着走进一家还在营业的小酒馆,点了一壶唯独淮安能产的白酒,叫了几个菜,吃了顿便饭。然后约定了第二天碰头的时间,便带着几分醉意各自散去。

待回到了自己临时居住的客栈,沈富却换了另外一幅形象。把自己的长子沈茂叫到身边,先关着门,把今天在大总管府内的经历完完整整地讲述了一遍。然后深吸了一口气,用不容质疑的语气命令,“你明天一早就坐船离开!回去之后,立刻把手头的事情都交给阿福,你再上船出海,把先去旧港那边跟你梁叔联络,让他想方设法收集粮食和木棉,保证下一波货物的交割。然后你就留在旧港,一旦火炮到手,你四叔就会立刻带着船队去旧港跟你汇合。然后你叫上旧港所有能叫上的人,跟着他一起去攻打渤泥。先趁着三佛齐和满者伯夷两国交战不停的时候,把那个岛完整的给咱们沈家抢下来!”(注1)

“攻打渤泥?那个破岛子拿到有什么用?除了尚未开化的土人和木头之外,几乎什么都不产?哪如直接发兵椰城?”沈茂听得大吃一惊,瞪圆了眼睛追问。(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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