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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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的大地女神是可赞美的!”神官虔诚地抬头赞美了一句神诋,然后才说:“我是大地女神谦卑的仆人毕拉克瑞斯神官,我想这次灾难是因为神因我不够虔诚而降下的责罚,或者是测验我信仰坚贞的一次试炼。愿神保佑你们!”

最后轮到那位紫袍子的老者,他一动都不动,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兜帽里飘出来:“我是一名隐居的……咳……咳……博物学家,恩,对,博物学家黎恩济。这次我本来是希望能搜集到一些新物种的第一手资料,不过现在的情势……咳……看来如何维持我们这些旧物种的存续更为必要。”

谁都没料到这个紫袍老人会端着一本正经的腔调开玩笑,先是女史官,然后其他人都纷纷笑了起来,气氛登时变的融洽宽和,屋外的风声也不再如刚才那么令人恐惧了。

凯茨亚姆拉德子爵举起一个水晶杯子——这是他在船上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向其他九个人说:“各位先生与小姐们,既然我们都已经彼此熟识,也可以用名字亲切地称呼对方。那么,我亲爱的朋友们,就让我们为劫后余生的宝贵生命而干杯吧。”

“子爵先生,您的诗歌天赋比我还要好哩。”吟游诗人朗泰斯对他说,同时露出友善的笑容,让人琢磨不清他是在讽刺还是真心赞赏。

“在这个漫长无聊的夜里,我有一个小小的提议,不知道诸位是否有兴趣听一下呢?”大家都知道子爵还有下文,于是都看着他的嘴不说话。“天色这么黑,风又很大,这里既没有书籍也没有纸牌,舞会也不和时宜。救援的船只明天才会到,为了打发这个无聊的长夜,我提议我们大家轮流为其他人讲一个故事。”

“讲故事?就象古代那些哲学家的聚会一样?”女史官卓娅饶有兴趣地问道。

“是的,既然我们找不到其他可以消遣的方式。大家都是旅行者,,一定都碰到过很多奇闻趣事,何妨拿出来给大家分享一下呢?什么故事都无妨,悲伤的、幽默的、感人的,什么故事都欢迎。”

“还有悬疑的、诡异的,关于龙与魔族的!你知道,这样的气氛讲鬼故事再适合不过。”少年魔法师约克对这个提议大为赞同,“比如一个吸血鬼男爵……对不起,他比子爵您高了一等……如何在夜里与拿着镰刀的死神争夺一位美女的灵魂。”他的矮人朋友这时候傻里傻气地纠正说死神应该是拿着战锤,于是约克一脸无奈地放弃了说话。

每个人都表示赞同子爵的建议,只有高等精灵不置可否,于是子爵说道:“那么,大家都不介意从诗人朗泰斯先生的琴声里开始我们的聚会吧。”

“啊,从吟游诗人的吟唱开始的故事,这越来越有古典的味道了。”女史官卓娅扶扶眼镜。

佣兵瑞安大着嗓门嚷“怎么都好,别说些深奥的玩意就成,兄弟我是个粗人。”

朗泰斯也不推辞,在这些人里,他可以算做是讲故事的专业人士。他曾经无数次地在大陆的城市、乡村里,为各种各样的听众传唱美妙的故事与诗歌。于是他习惯性地把垂到额头的长发甩到一边,纤细的手指开始娴熟地拨弄起七弦琴来。

第一章

第一个故事,吟游诗人朗泰斯的故事。

勇敢的骑士啊,宛如那飞翔的雄鹰

长矛是如此的尖锐

长剑是何等的锋利

那镌刻在黄金盔甲上的百合

闪耀着圣洁的光辉

代表着他高贵的灵魂

当恶龙苏醒,生灵涂炭的时候

圣骑士挺身而出,他是神的爱子

那被囚禁在邪恶之塔上的公主

正期待着她心上人的到来

岩浆喷涌,黑云翻动

即使面对的是巨大的黑龙啊

骑士的勇气也如花岗岩般坚韧

他头顶的星斗

是神永恒的眷顾……

我亲爱的朋友,这是一首赞颂屠龙英雄马克西米利安的诗歌,名字叫做《神之骑士》,记述的是圣骑士马克西米利安如何击败恶龙,拯救他的爱人的故事。我想你们都曾经在乡间的小路、都市的街头或者贵族们华丽的宴会上欣赏过这篇杰作。并且深深为其所感动吧。今天的故事,就是关于一个崇拜这位英雄的青年的事迹。

很久以前,在横断大山脉西侧山麓下,有一座名字叫勒芒的城市,这个城市规模不大,但是历史颇为悠久,据说早在神话时代就有这个城市的记录,大陆战争时代也出过几个有名的将军与魔法师,所以当地居民跟外乡人聊天的时候,都或多或少带些骄傲的派头。“我们勒芒”这句口头禅经常被市民们挂在嘴边。

在勒芒城里,有一家名声显赫的贵族,家主法尔斯贝格伯爵年近七十,是个性格温和的老头子,除了养花与下棋以外没什么其他嗜好,家里的一切事务都交给他忠心的管家帕普去打理。伯爵没什么亲戚,妻子在他六十岁那年病死了,剩下唯一的亲人就是他的独子于连·德·法尔斯贝格。

于连·德·法尔斯贝格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注定是要继承这个家族以及他父亲的贵族头衔的。所以每当勒芒的居民们谈论起他时,总会谨慎地措辞,表现出他们对贵族们“为尊者讳”的良好品德。按照居民们的标准,这个未来的法尔斯贝格家的主人实在是一个“奇特”的人。

一般的贵族子弟,比较喜欢的运动无外乎骑马、打猎、跳舞或者玩玩纸牌什么的,也有人偏好文学或者绘画之类的高雅艺术,学习剑技与魔法的人也有。只要这些纨绔子弟没胡来的太过分,人们对他们的行为往往抱着宽容的态度。“嗨,那些公子哥哟!”大家最多耸耸肩,然后各自去做该做的事情。

但是这位于连·德·法尔斯贝格先生却不同,他最喜欢做的事,既不是学时髦的踢踏舞,也不是练习在马上射箭的技巧,他的兴趣——是做一名屠龙的勇者!

“我要做一个拯救世界的勇者!”

这是小法尔斯贝格经常说的一句话。他对大陆的各类冒险传说了如指掌,。在家里他收藏了数量惊人的冒险小说,诗歌以及历史记录。大多数都是关于一个英勇的骑士或者一个伟大的剑士如何击败恶魔的过程,再不就是神秘的魔法师与巨龙的传说。他还不惜重金去购买英雄穿过的靴子、勇者的鼻烟壶之类的古董。于连整天痴迷在这些华丽宏大的传说中,对这世界上其他的一切都毫不关心。他最崇拜的就是〈《神之骑士——马克西米利安》,还专门给自己订作了一个“百合圣骑士”的徽章,整天挂在胸口神气地走来走去。

在务实的勒芒人的眼里,这实在是不折不扣的怪人。只不过这样的爱好并不给别人惹麻烦,于是他们也就把这当做贵族青年的新花样,不去理睬。

老法尔斯贝格伯爵毕竟老了,生了一场大病,病情日渐沉重起来。这一日,他把管家帕普叫到床边,对他说:“我的儿子于连在哪里?”忠心的管家回答说:“少爷在书房画地图,他说要将大陆的魔物分布区域重新勘测一遍。”老伯爵叹了一口气,管家以为他要生气,做到了为少爷说情的准备。结果过了半天,老伯爵才缓缓吐出一句话来:“这么安稳地过一辈子,也算不错,请帮我照顾他吧。”

当天晚上,老伯爵就去世了,家产与爵位理所当然地由于连·德·小法尔斯贝格继承。当律师宣布遗产分配的时候,他却表现的很焦虑,别人都以为是父亲去世对他的打击太大,只有管家帕普知道其实那是因为浪费了他写作冒险故事的时间。

小法尔斯贝格在葬礼上只露了一次面,就立刻回到自己的书房,葬礼全都靠管家帕普一个人主持。这在勒芒城里引起一些议论,居民们本来对这个既没有遗产纠纷也没有死因悬疑的葬礼没什么兴趣,但小法尔斯贝格的举动让他们有了新的谈资。

老伯爵死后的第三天,小法尔斯贝格把管家叫到房里,表情痛苦地对他说:“啊,帕普,我现在遇到困难了。”

“少爷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了呢?”管家恭敬地回答。小法尔斯贝格接着说:“你知道的,我一直致力于创作一部宏大的冒险史诗作品,现在我却发现我写不下去了。”

管家心里十分清楚主人的“冒险史诗作品”是什么,那是一些拥有华丽夸张的背景设定与贫瘠故事情节的草稿。他的主人热中于设计宏大的故事背景,但实际上连一封致谢信都写不好。他的那些手稿虽然煞有其事地标记着“第一部之第一卷之第一册之第一章之第一节”,但是实际上写出来的只是字数廖廖无几的开头。这样的开头草稿有十多篇,没有一篇能够完成哪怕是序章的部分。

“少爷如果需要,我可以为您找一位文学方面的家庭教师来。”管家这样说。小法尔斯贝格摇摇头:“不,不,重点不在这里,我反复痛苦地思考过,发现我之所以无法写出可以媲美那些大师作品,不是因为我缺乏艺术的感悟,而是缺乏真实的经历。艺术是来源于真实的生活呀。”

聪明的管家大概已经猜到自己的主人想要做什么了,于是他问道:“少爷是不是想出去散散心,我这就去安排马车。”

“喔!不,我亲爱的帕普,我所希望的不是一次普通的远足或者野餐。我需要的是一次真正的冒险,这将有助我完成我的史诗。史诗中的英雄亲自撰些史诗,这多美妙!”

小法尔斯贝格似乎对自己的想法非常着迷,但是管家却皱起眉头,在他看来少爷的想法实在是太不寻常了。

“那么,少爷您想要什么样的真正冒险呢?”管家又问,小法尔斯贝格想了想,拿起桌上的地图端详一阵,然后说:“当然是要去有危害人类的魔物或者龙出没的地方,然后打败他们,救出公主。”

“您怎么能确定一定有公主被龙囚禁了呢?”

“这是当然的呀,所有的冒险故事,都是从恶龙抢走了美丽的公主开始的,所以有龙的地方必然有公主在等候着勇者。”小法尔斯贝格耐心地解释。管家很想提醒自己的主人,这块大陆已经确认了的龙的数量,在两千头左右,而大陆诸国有资格称为公主的女性则不超过五十位,他的等式是不成立的。

“请您慎重考虑一下,这件事很危险,也许您会象吉尔斯或者瓦拉克拉斯坦那样战死。”吉尔斯与瓦拉克拉斯坦都是著名冒险故事中的人物,他们在主角之前去挑战魔王,然后都战死了。管家也对冒险故事略有了解,否则的话,简直无法同主人交谈。

“怎么可能呢,我是被神加护的百合骑士。”小法尔斯贝格得意地拍拍胸口的百合徽章。“你去准备一下我的盔甲武器和坐骑,我明天告诉你我们该去哪个地方。”

管家忧心忡忡地退出书房,对于主人异想天开的主意他实在是非常地头疼。姑且不论大陆现在是否真的有被龙囚禁的公主,就算真的存在魔王,以他主人的能力,也绝对打不过——小法尔斯贝格恐怕连只地精都打不死。但是,忤逆主人也是管家帕普的自尊心所绝不允许的,老人在自己的房间了思考了很久。这实在是一个两难的抉择。

第二天清晨,小法尔斯贝格早早起了床,发现床边已经准备好了一套银色的锁子甲和一把黄金剑柄的阔剑。他很高兴地把这套装备穿起来,发觉自己穿上这么重的装备,居然还是能够行走自如,这让他对自己的实力很有自信,显然他没注意到这些东西都是空心的。虽然他觉得这盔甲与剑对于救世的勇者来说有些寒酸,但是“圣剑”与“神之甲胄”这样的东西往往要到最后的战斗前才会得到,所以他不急。

小法尔斯贝格走到正门的庭院,发现那里已经有两匹上等的马匹与一辆四轮马车,管家帕普正在指挥仆人们往马车上搬运东西,看到主人出来了,管家恭敬地行了个礼,然后说道:“主人,我已经准备好了您的坐骑,公主的马车也装修好了。我将做为扈从跟随着您,去实践这场真正的冒险。”

“太好了,帕普,你做的太棒了,那么我们就去……”

管家打断了小法尔斯贝格的话,抢先说道:“我刚刚听到一个传闻,听说在距离勒芒几十里以外的蓝山上,有一只恶魔绑架了一位公主,出于对您声望与功绩的考虑,我想这是个好机会。”

“好呀!”小法尔斯贝格喜气洋洋地大喊:“这是天赐的良机!看来神有意让我成就一番大事业。”于是这主仆二人迫不及待地上了路,一个仆人在前面举着法尔斯贝格家族的纹章旗帜,还有几名仆人赶着马车与辎重跟在后面。这样一支队伍走在勒芒的街头,居民们看到法尔斯贝格家的少爷全副武装的摸样,都大吃一惊,不禁议论纷纷,以为又发生了战争。小孩子跟着花哨的马车一边跑一边喊叫,也有人拉住队伍里的仆人询问,那些仆人老老实实地回答:“俺不知道,可能主人是去哪里旅游吧。”听到这个回答的人有些气绥,觉得实在不够威风,不具备传播的价值,于是不明就里的居民都带着些莫名的敬意与嘲笑凑过来围观。

小法尔斯贝格把群众这一切反应都当成一位勇者骑士的崇拜,骑在马上飘飘欲然,感觉就好象是所有的冒险故事开头一样:在欢呼声中出发的勇士。等他们走到城门,当地的治安长官闻讯赶来,恭敬地称呼他为“正直的法尔斯贝格爵士”,然后问他打扮的如此正式,是要去哪里。小法尔斯贝格把头仰起,右手握成拳放在左胸,大声说:“我听说一位高贵的公主被邪恶所囚禁,我的正义之心不容许我象女人一样躲在家里发抖,神赐予了我圣洁的精神,有鉴于此,我有义务去维护这个世界的和平,就象伟大的马克西米利安一样!”

治安长官早就听过这个勇者狂的传闻,所以并没表现出太大的惊讶,只是赞美了一番,然后代表勒芒的全体市民祝福他一切顺利。两个人的对话被旁边的人听到一清二楚,随即以极快的速度传遍街道两旁,大家全都知道那位骑士是想去救被恶魔绑架的公主。有四分之一的人信以为真,开始由衷地赞美小法尔斯贝格爵士的勇气;也有四分之一的人不屑一顾,认为这又是贵族公子哥儿的妄想;还有四分之一的人——大多是商人——听到这与自己的铺子无关,也没什么商业价值,就不再围观。剩下的四分之一则对治安长官的讲话不满,质问他这个外地人凭什么代表勒芒的全体市民。

这些事小法尔斯贝格都没去管,他迫不及待地想赶去蓝山,并且深信自己就是那个可以拯救公主的勇士。这一行人出了勒芒城,顺着驿路向蓝山的方向走去。这一路上天气晴朗,气候湿润,除了沿途偶尔有几个目瞪口呆的农夫与旅行者以外,非常地平静。

这一天只走了二十里,因为小法尔斯贝格坚持要穿着甲胄,挺着长枪骑马,这让他的马有些不堪重负。于是这一支勇者的队伍就来到附近的小村子,在一家小旅馆里住下。管家说这样比较安全,小法尔斯贝格很赞同这个说法,并且做了补充:“所有的勇者都是在酒店里结识到伙伴,获取关于恶魔的情报的。”

旅店老板对这些奇怪的旅客很是热情,因为他觉得即使这些人没带够钱,也可以拿那身盔甲和武器来抵帐。他为爵士准备了丰盛的食物,包括一整只烤乳猪,几只烤的恰到好处的鹌鹑,上等的白面包,涂满奶油的草莓甜点和一瓶在储藏室里存放了二十年的葡萄酒。

小法尔斯贝格酒足饭饱以后,就问老板是否了解一些关于蓝山恶魔的事情。老板听到后连连摇头:“这位爵爷,咱们这个小地方一向都与世无争,平静的很,托您的福,怎么会有恶魔这种东西。”小法尔斯贝格一楞,刚要继续问,就听到身后有一个人爽朗地大笑道:“怎么又有勇士要去挑战那该死的魔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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