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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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尔斯贝格听到以后非常高兴,转过身去,一个身穿剑士服装的大汉坐在他后面的桌子旁,他身边还有一个穿黑袍的魔法师和一个年轻的女祭司。

“请问这几位尊敬的朋友,你们也知道蓝山上居住的那个大魔头吗?”小法尔斯贝格凑过去,尽量用一种正直的语气询问。那个大汉点点头,一举手里的大剑,说:这个魔兽多恶多端,前几天居然将我国的露西雅公主抢走!我们三个人受国王的差遣,前去营救公主。"

“哎呀,多么邪恶肮脏的东西啊,我以神的权仗起誓,我一定要打败那家伙!”魔法师也激动地嚷道。而女祭司则面带忧色地继续说道:“可惜的是,我们的力量不够,寻常的刀剑都无法伤害到那个恶魔。只有被神祝福过的,拥有圣洁血统的骑士才能给予它致命的一击。”

小法尔斯贝格听到这里,腾地一声站了起来,挺胸骄傲地大声对他们三个说:“那么我需要向你们三位说声恭喜,因为你们所要找的人,此刻就站在你们面前!”

三个人楞住了,小法尔斯贝格以为他们不信,急忙把胸口的百合徽章给他们看,并且说这是继承自马克西米利安的遗物。那三个人大喜过望,连忙说他们昨天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个老人告诉他们说这一天会遇到一位勇者,那将是他们的希望,想不到这个梦居然真的实现了。于是他们向小法尔斯贝格行礼,并且做了自我介绍,那个剑士是宫廷卫队的队长巴顿,魔法师则是宫廷魔法顾问米莱加,而那个女祭司则是神殿的一名高阶神官莱娅。

这时候管家恰好从马厩回来,小法尔斯贝格爵士给他们做了介绍,彼此已经开始用你来称呼。于是小法尔斯贝格又让老板多上些酒,嘴里不停地唠叨着“这都是神的眷顾,冒险队伍应有的伙伴这下子全都齐了。”而管家则耐心地在一旁为他们四个人斟酒,那三个人放开胃口大嚼一通,吃的非常痛快,并没显露出多少公主被虏走的悲伤。旅店老板有些莫名其妙,觉得这些都是怪人,不过好在钱都已经付清,所以怪就让他们怪去好了。

次日那三位新加入的伙伴也加入了小法尔斯贝格的队伍,一起朝蓝山走去。当他们路过一个湖边的时候,管家帕普说要去探望一位老朋友,要离开几个小时,于是队伍就停在湖边休息,宫廷卫队长巴顿忽然对小法尔斯贝格说:“我尊敬的法尔斯贝格爵士,我忽然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这对我们的旅程将会有很大意义,只是我不好启齿。”

小法尔斯贝格让他说下去,于是巴顿接着说:“据说那个魔鬼的身体异常坚硬,即使是圣骑士,没有好的刀剑,也无法伤害到他。一般的铁匠根本无法铸造出足够锋利的武器,我认识一位神秘的隐者,他可以帮助我们打造出最强的圣剑,只是他的价钱开的非常之高,我恐怕您……”。

小法尔斯贝格一听到有圣剑可以拿,立刻睁圆了眼睛,哪里管什么价钱,连声问道:“钱不成问题,我来付好了,那个隐者在哪里!”巴顿回答:“那位隐者除了米莱加不见任何人。您可以写一封信,让米莱加用移动魔法赶回勒芒,取出钱来再去隐者那里铸剑,我想应该刚好等我们到达蓝山的时候,他就能带着剑赶回来了。”

“这太好了,圣剑是无价的宝物,我想那个自大的魔王现在一定不知道我们的计划。”小法尔斯贝格接过米莱加递过来的信纸,填写了一个数额接近三分之一家产的数字。女祭司莱娅建议在圣剑里融合进一些宝石,那会增加神圣的力量,于是小法尔斯贝格爵士又多写了一行,允许他们从自己家里提取十几枚收藏的宝石首饰出来。最后他拿起印泥,在信上盖上了家族的印记。“您真是个慷慨的人。”其他几个人异口同声地赞美道。

米莱加把信折好,行过礼后,念了一段咒语,整个人立刻消失了。巴顿又对小法尔斯贝格说:这件事情请对帕普先生保密,因为无关的人恐怕会泄露这个秘密计划。"小法尔斯贝格连连点头称是。等到管家帕普回来,他果然只字不提,只说米莱加有些事情要先处理,约定好大家在蓝山山脚下碰头。

于是这一行人再次上路,一路上他们看到几只大地精出没,四个人漂亮地解决掉它们,并且将功劳都归功于小法尔斯贝格。小法尔斯贝格非常得意,于是就为他们朗诵了一段《神之骑士》,并且告诫自己的伙伴,地精的出现意味着他们越来越靠近恶魔的巢穴了。

第三天的中午,他们终于来到了蓝山的山脚下,米莱加早已经在那里等候多时。小法尔斯贝格看到他之后,特别地兴奋,总想迫不及待地把他怀里用布包着的那把圣剑取出来挥舞几下。但是他提醒自己,这个秘密是要留到最后对付恶魔的,于是强忍住这个念头,免得管家起了疑心。米莱加悄悄告诉他,这个圣剑有神奇的效果,只有真正的勇士才能看得到。

管家帕普并没注意到这件事,这位老人一路上似乎都非常地忙碌,经常与一些奇怪的人交谈,还总是能收到没注明发信人的信件。小法尔斯贝格本打算直接一口气冲到山上去,但是帕普和巴顿几个人都劝他在山下多休息几天。本来小法尔斯贝格还坚持要立刻上山,但是半路却碰到一个路人,那个路人告诉他们,恶魔出门不在,要到三天后才回来,他与公主的婚礼将在他回来后立即举行。“要赶在婚礼的时机出现,这不仅对于恶魔是一个打击,并且对于后世的诗人来说,勇者在最后关头出现也会因为极富戏剧性而大受欢迎。”女祭司是这么说的,于是小法尔斯贝格不再坚持,一行人就在山脚下的村子里住下。

等到第三天的凌晨,小法尔斯贝格那越燃越烈的正义感再也无法抑制,他不顾同伴的劝阻,一定要立刻上山。于是,管家和宫廷卫队长,宫廷魔法师和女祭司也只要随着他朝山上走去。蓝山并不是特别高,但是路却非常曲折,这五个人绕来两个多小时,仍旧还是在半山腰转悠。

忽然,小法尔斯贝格指着远处山麓里的一个东西问道:“那好象是个房子。”大家全都精神一震,朝那个方向走去。当快接近那个房子时,小法尔斯贝格谨慎地让大家藏在草丛里,从近处观察。

那栋房子非常简陋,只能说是一个粗坯,墙壁上的油漆涂抹的漫不经心,似乎还没干透,而房子周围散落着许多好象是建筑材料的材料。在房子的前面,站着一个女子与一只身材高大的可怕半兽人。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那只半兽人的可怕之处全在于他的装束,他戴着两只巨大的牛角与茅草帽子,脸上与身体上画满花纹,背后还不伦不类地披着一个白色的披风。而那名女子则是简单地穿着一袭白色长裙。两个人站在门口,那神情好象在等候着谁。

“没错,爵士,这个恶魔的巢穴,那就是抢走公主的恶魔!”巴顿悄声对小法尔斯贝格说。后者点点头,轻轻咳嗽了一声,突然之间从草丛里跳出来,拔出长剑对着半兽人大喝一声:“你这无礼的恶魔!!今天就让我小法尔斯贝格爵士来主持正义!”

半兽人与公主被他的突然出现吓了一跳,半兽人走到小法尔斯贝格跟前,大吼一声:“你这小小的人类,也敢与我们伟大的魔族抗衡,太可笑了!”而公主在一旁尖叫起来“勇者!快快来救我!”这个场景,小法尔斯贝格可以说是耳熟能详,多少勇者、恶魔与公主都是这样会面的。于是小法尔斯贝格轻车熟路地摆出斩击的姿势,半兽人则象所有的恶魔一样,咆哮着向勇者冲来。

两个人你来我往地打了几个回合,旁边管家与宫廷的三个人围着他们两个呐喊,却都不上前助阵。大概持续了八分钟左右,小法尔斯贝格的体力有些不支了,他感到自己喘息的厉害,虽然不断提醒自己正义必胜,但缺乏锻炼的身体却拒绝对过度的运动产生回应。他想到手边还有圣剑,认为这是使用这把神圣武器的最好机会了,于是他把罩布扯掉,用尽全里大叫一声:“神啊,赐予我力量吧!”

但是小法尔斯贝格却楞住了,因为他手里握着的圣剑,居然只有一个没有剑身的剑柄。还没等他发出疑问,旁边一直掠阵的巴顿对他大喊:“不要被虚假蒙蔽,这是把真正的勇者才能使用的武器,所以只有真正的勇者才看的到!”

“难道我不是真正的勇者?”小法尔斯贝格无论如何都看不到那根本不存在的圣剑剑身。半兽人这时候惊恐地叫道:“天啊,你居然拥有这把唯一能克制我的圣器!”这个叫喊更让小法尔斯贝格坚信圣剑是确实存在的。

这是不可能的,我怎么会不是真正的勇者!小法尔斯贝格心想,也许这只是恶魔的障眼法。于是他握着剑柄,摆出斩击的姿势,向半兽人冲去,他深信自己一定可以在这个勇敢的冲刺中达到真正的勇者境界。

就在一瞬间,剑柄前端居然顶住了半兽人的小腹,半兽人惨叫一声,捂住肚子,倒在地上。这个结果大出小法尔斯贝格的意料,他没想到最终的大魔头居然是如此的不堪一击,他甚至还没将圣剑拔出来呢。不过这结局已经很令他欣喜了,因为管家与宫廷的三个人都在欢呼:“看呐,他居然打败了魔王!这个勇者,他打败了魔王!”这句话是《神之骑士》里,当主角马克西米利安击败巨龙后,他的伙伴们所喊出的台词。这时候使用这句话再适合不过,小法尔斯贝格的惊诧与遗憾全都转化为极度的自豪,他终于完成了一件伟业。

他快步走到那女子身旁,单腿跪下,亲吻公主的手背,并且恭敬地说道:“贞洁的公主陛下啊,你谦卑的仆人听到了您的召唤,过来履行他应尽的职责。邪恶已被彻底的铲除,现在您已经自由了。”

说完这番话他抬头望去,发觉这位公主并不象那些被恶魔掳走的公主们那样美丽,倒有些农家少女的神采与身材。小法尔斯贝格觉得有些失望,,他在“尊重女性”与“诚实”这两个骑士的美好品德之间显的踌躇不定。最后他还是决定秉持骑士精神比较好,因为在一些冒险故事里,美丽的公主也有可能会被邪恶的法师诅咒成为丑陋的蟾蜍或者其他什么低级生物。

当他重新站起身来后,宫廷里的三个人和管家都凑过来,一起大声称赞这个新的英雄,并且声称他们从来没见过一个骑士如他一般武勇。而公主也点头向他致谢,他看到了公主满脸的雀斑。

“主人,您居然创造出如此伟大的业绩,我建议您应该立刻回到自己的宅邸,趁正义的热情还没消退的时候,把它记录下来。”

“你说的对,然后我会去你们的国家,向你们的公主求婚。”小法尔斯贝格喜气洋洋地对巴顿与公主说,后者只是敷衍了事地点了点头,回答说他们尊敬的国王一定不会拒绝。

正当他们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忽然一阵阴冷的风吹过,随即一个巨大的身影落在那间屋子的上面,那是一条有着黄玉色瞳孔与紫色肉翼的大龙!公主尖叫一声,晕倒过去。

“哦?看看这是什么?一队勇者?”

龙的声音好象是炸雷从喉咙里滚出,那几个人全都吓呆了。龙张开嘴喷出硫磺,拍动巨大的肉翼:“正巧我飞过这里,据说勇者的肉对龙族来说很有营养。”说完龙转头去问巴顿:“请问您是勇者吗?”

“不,不,我不是!”巴顿吓的脸都白了。

小法尔斯贝格忍不住问道“巴顿先生,您难道不是我,一位真正的勇者,的同伴吗?”巴顿连连后退,看到龙又张开了嘴,以为要吃掉他,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歇斯底里的大喊:“我……我才不是什么勇者!也不是什么卫队长!”

“您说什么?”小法尔斯贝格大为惊奇。龙则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切。巴顿指着管家帕普:“是他,是这个人给我们一袋钱,让我们三个和其他几个人陪这个贵族小子玩勇者游戏!!真的,我以我祖母的名义发誓。”同样脸色苍白的米莱加与莱娅连连点头。

“你们不是真的勇者呀。”龙有些失望地说,挥了挥尾巴,“那你们走吧,普通人类的肉我已经吃厌了。”巴顿等三个人听到龙这么说,连掉在地上的武器也来不及捡,转身跌跌撞撞地朝山下跑,惟恐龙改变主意。刚刚跑出几米,原本躺在地上死去的半兽人突然翻身爬起来,把身上的牛角与披风甩在地上,一边悲鸣“别让我一个人留在这鬼地方!”一边朝巴顿他们的方向慌张地跑过去,头也不敢回,那个勇者的圣剑柄就丢在地上。

“那么你呢?”龙转过来问小法尔斯贝格,管家惟恐他的妄想症又发作,自称是什么勇者,最后葬身龙腹,急忙在一旁嚷道:“您还看不出来吗?这只是一个被人骗的傻瓜罢了!”小法尔斯贝格搔搔头,很有勇气地直视着龙说:“也许他们是骗子,但我确实是被神加护的百合勇者。”

龙摇摇头

“不象,看起来一点都不象。你知道,在我们龙族里面,一直很流行恶龙吃勇者的故事,恩……让我想想,那个最有名的被吃掉的勇者叫什么来着?哦,对了,马克西米利安。我喜欢听这故事,所以我也想模仿一下这类英雄业绩,飞到大陆各地,希望找到真正的勇者吃掉,这样我就会被承认是真正的恶龙了。不过很遗憾的是,到现在我都饿着肚子,人类的英雄似乎不如传闻中多哩,我是在浪费时间。”

说完这番话,龙伸出爪子拍拍小法尔斯贝格的脑袋,小法尔斯贝格失望地问:“这么说你不认为我是勇者?”

“你是个可爱的人类哩!”

然后龙鼓动双翼飞到天空,变成一个小点消失不见了。这主仆二人面面相觑,也都转身走下山去。

回到勒芒的时候,管家所担心的那种辱没法尔斯贝格家族的嘲笑并没有出现,因为人们早就淡忘了这件事。城里两个富商分别花重金买来了一个八音盒与一只夜莺,居民们如今的话题是到底哪一个的音色更加美妙。这让管家松了一口气,不过很快他就发现自己高兴的太早了,因为他发现家里三分之一的金币和几乎全部的珠宝都被那三个扮演宫廷卫队的骗子在几天前提走,出示的凭据有他主人小法尔斯贝格亲笔签名与印章,而所有这些损失换来的,就只是一柄“只有真正的勇者才可以看到的”圣剑,小法尔斯贝格甚至打算佩着它去街上巡游。可怜的老管家一急之下生了病,再也没从床上起来过。

在这之后,于连·德小法尔斯贝格先生是否收敛了他的冒险精神,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假如您有幸去勒芒旅行的话,说不定就会在某一家贵族的宅邸前面看到那一把剑柄。热情的当地人会告诉您:这是属于百合骑士法尔斯贝格爵士的圣剑。如果法尔斯贝格爵士没有再次出去冒险的话,那么那把圣剑现在一定还挂在那里。

※※※※※

“这个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朗泰斯说完,用手指将七弦琴从低音区到高音区拨弄了一遍。听的入神的听众们都笑了起来,有的称赞吟游诗人的才艺,也有的回味法尔斯贝格爵士的笑话。只有凯茨亚姆拉德子爵显得闷闷不乐,因为他觉得这个故事有些亵渎贵族的名誉。

“要知道,我们从小就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冒险故事这样的读物可不会被允许阅读。”

他一本正经地跟旁边的人解释,更引得大家一阵窃笑,好象他的清白值得怀疑似的。为了摆脱尴尬,子爵连忙说:“那么,下一个故事就由佣兵瑞安先生来讲吧。”

“不,不,不。”瑞安涨红着脸,连连摆手,“我哪里会讲故事呀。”子爵拉着他的手,极力撺掇:“没关系,每个人都要讲一个故事的嘛。不一定要好笑,随便什么故事都可以呀。”

“比如凄美的爱情悲剧。”魔法师约克故意开玩笑,这个粗壮的佣兵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与“凄美的爱情悲剧”沾不上关系。但是,瑞安听到约克这么说,露出一副忧郁的沉思表情,他搔搔头,用一种略带痛楚的低沉嗓音说道:“既然说到这个,那么我就给大家讲个故事吧。啊,不,这不是故事,而是我亲身经历到的一件事。”

第二章

我要讲的这个故事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不过,象这样的事情是怎么也叫人忘不了的。

我是一名佣兵,就是那种拿自己的性命换钱的职业,要么把别人杀死,要么被别人杀死,反正随时都得面对着死亡,就好象把头伸到断头台里生活一样。这样的血腥日子过的久了,心理也就麻木了,最初看到血都会吐,现在即使敌人的脑袋在眼前粉碎,眉头也不会皱一皱。这与残酷呀,冷血呀什么的没关系,就是单纯的麻木了而已。所以做我们这一行的人,大多数都是单身,一来免得有拖累,二来也实在没有正常的心态去面对感情生活那东西。用我们佣兵团团长的话说就是,“爱神的情夫就是死神”。

和我一起在一个团里的,曾经有一个叫做莫依加的同伴。他和我是同乡,是从大陆北方平原的一个小村子莫申里来的,而我就在邻近的村子居住,所以我们是非常好的朋友。这个人体格并不是很健壮,脸孔象是一个羞涩的青年,但是头脑特别好使,和我这个粗线条的家伙不一样,打起仗来很有办法。唯一的缺点是性格上有点柔弱,怎么说哩?就是有点多愁善感,好象一个吟游诗人——我不是讽刺朗泰斯先生您——不过这也算不上毛病,按一般人看,我们这些大老粗的性格其实才最有问题。

我和他经常一起喝酒,彼此都引为知己,经常一杯黄汤下肚,我们两个就开始话多起来,从团里谁的武器最锋利,到帝国和其他什么敌对联盟的战争,无所不谈。不过一旦涉及到“女人”这个佣兵之间永恒的话题,谈话内容就没那么有趣了。因为我和一般佣兵一样,只有寂寞的时候才去找找妓女或者酒吧女郎解闷,对我们来说,女人的意义就是上床。但是莫依加却和我们不一样,他在家乡莫申有一个爱人,那女孩子我也认识,名字叫阿尔蒂,很漂亮,和莫依加同龄,两个人是青梅竹马。只要聊到这个话题,莫依加就好象变了一个人似的,容光焕发,脸上的表情洋溢着幸福,酒开始喝的少起来,话却变的很多,全是回忆他和阿尔蒂如何相识啊,阿尔蒂都喜欢什么啊,两个人第一次约会的情景啊什么的。

有时候我还会问他,既然他如此地爱阿尔蒂,为什么还要跑出来做这么危险的工作。莫依加的回答总是:“我希望多挣些钱,好让她过幸福的生活。”说到这里,他还会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口琴,吹上一曲《夏季的草莓饼》,这是我们家乡的小调,很好听。据他说,这个口琴是临走前阿尔蒂送给他的,莫依加总是带着他,没事就吹上几首。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认为他有点柔弱的原因。

“阿尔蒂是个好女孩子,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女孩子象她那样淳朴,既可爱又正派,真的,就好象天使一样贞洁。你只要注视一会她的眼睛,就会心悦诚服地爱上她……谁要是娶了她,那可真是幸福到家了。”

每当莫依加这么说的时候,我就会故意反问他说“不过她想嫁的人就只有一个吧?”这时候莫依加就会搔搔头,呵呵地傻笑起来。一涉及爱情,他就会变的很白痴,一边也不象平时头脑冷静的他。对于这一点,我们团里的人都私下里感叹“这么好的小伙子,居然也会被爱情烧晕了头”。不过说归说,大伙还是真心为他高兴,毕竟一个佣兵能够找到真正的爱人并不容易,我们都为他祝福。

前面我说过了,佣兵生活很艰苦,每天都在刀刃下讨生活,而且经常一走就是上千里的路,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家和完全陌生的敌人打仗——你们看看,我胸口和脖子这里的几道伤痕,就是分别从大陆彼此相距几千里远的国家留下了——在冰雪天或者沙漠里跋涉,几天都吃不到东西,这些更是常有的事情。所以我们身边的同伴经常更换,因为每到一个地方,总有人会死,有的是被敌人的弓箭射穿,也有的是在行军途中掉进峡谷,被魔兽吃掉。

我和莫依加一直并肩作战,他在战场上的求生欲望特别强烈,大概心里有牵挂的人都是如此吧。我有的时候也会尽量不让他处于比较危险的境地,总不能让阿尔蒂做未亡人啊。分酬金的时候,我也会多分他一份,反正我是单身一条汉子,只要在下次打仗前身上有足够的钱喝酒就够了,他可不同。

这样的日子过了大概有三年,其中虽然也有几次险情,但总算我们两个人都活了下来,很幸运,我们身边的同伴大部分都换过新人了。后来我们参与了一次特别大的战役,这战役是两个国家为争夺一位公主而打起来的,动员了特别多的军队,甚至连魔法师和精灵兽都出现了。这场仗打了整整三天,双方都损失惨重,最后我们所在的一方侥幸胜利,但我们佣兵团就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的人。

我们的雇主倒也慷慨,战后给了我们很多酬劳,佣兵团每个幸存者的口袋都变的沉甸甸。莫依加在当天晚上的兵团宴会上,忽然向团长提出辞职。大家都非常惊讶,连忙问他原因,他回答说现在已经攒了足够的钱,现在准备回家与阿尔蒂结婚了。

团长是很开通的人,虽然对他的离开很惋惜,但也没多加阻拦,还额外给了他几件缴获的首饰做为结婚礼物。我那时候忽然想,反正兵团在大战后肯定要休整一段时间的,于是也向团长请假,我打算陪莫依加回去,一来代表兵团出席他的婚礼,二来我也好久没回家看看去了。团长都同意了。

本来我想休息几天再走,但莫依加第二天早上就迫不及待地要上路。于是我们就朝着家乡莫申走去,一路上他都特别兴奋,不停地跟我讨论婚礼该如何举办,都该请谁,还有就是阿尔蒂会穿什么衣服,就算是不说话的时候,也经常情不自禁地自己偷笑。我对此只能耸耸肩,说一句“这个傻瓜!”,然后继续走我的路。

什么也挡不住如此兴奋的旅客,只花了半个月时间我们居然就到达了村子。他一进村口,就一溜烟跑掉了,只来得及回到冲我喊声再见。我也冲他说声再见,然后回到我的村子,探望我的父母。不用说,我父母看到我回家,都特别高兴,我也难得在平静的家里享受几天与死亡与杀戮无缘的温馨生活,说实话,我真有点眷恋这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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