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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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商鞅把变法的舆论造足后,就开始了自上而下的大规模变法。

在这里,我们要先破除一个思维定势,那就是:革命不等于群众运动,群众运动也不等于就是革命。商鞅的革命,就是通过行政执法的力量,彻底改造这个国家的既存制度与道德。

据考证,商鞅变法是从秦孝公六年开始的,前面的6年未动,是为酝酿期。变法共进行了18年,至秦孝公死为止。

商鞅所制定的法律,蓝本就是李悝的《法经》。李悝的《法经》有六篇,是集春秋末期各国法典之大成而编定的。商鞅据此细化、扩展,改称《律经》。

“律”这一概念,是从秦始,实际上就是“礼”的意思。

商鞅变法是伟大的,但究竟伟大在哪里?它如何就抓住了秦国的痛点?为何就能成功推行?

固然它依靠了君主至高无上的权威,但如若不是顺应了潮流,也是万万不能见效的。

自战国形成“七雄”并存以来,有些知识分子已看到了未来“天下定于一”的趋势,某些君主也做过这个梦,可是列国的实力不分上下,争斗的结果可能是长期迁延下去,最后谁也吞不了谁。那样的话,中原就可能是七个国家并存,征战连年不息。

可是农耕经济对大水利的要求、对息战(和平发展)的要求,是历史最深层的驱动力,它驱使其中必有一国,要在国力和军事能力上高出别国一大截。

如此,这个国家才能完成“定于一”的重任。

商鞅变法,就是来做这个的。

无论是36年前的所谓“批儒评法”,还是当下的电视剧《大秦帝国》,都没能说透这一点。因此我们也就无法理解,商鞅何以能那样地意气风发?

要弄明白商鞅变法的要窍,首先要弄明白商鞅施政纲领的核心,那就是“重农重战”。商鞅主张税收公平,奖励垦殖,使百姓乐于种地;还主张“重刑少赏”,使百姓不敢犯法,只能乖乖服从政令。

他推重农战,贬斥儒术和商业、手工业,认为知识分子、商人和手工艺人都是投机取巧者。他说:一千个农夫里边,要是有一个人干上了这些,一千个人就都会怠惰。人们之所以从事这些“末流”,就是为了“避农战”。人民要是都偷懒,那收成怎么能不少?兵力怎么能不弱?

有了粮食,有了兵,秦国自然就能打恶战,破六国,进而底定天下。

商鞅就是这样一个捕蛇者,他只打七寸,别的不问。

第十章千古豪迈是商君(2)

他实施的第一次变法,主要内容有:

一、编定户籍,实行连坐法,鼓励检举。把居民按“五家一伍,十家一什”编组,凡是告发奸人的,与杀敌斩首同赏,不告发的要腰斩。旅店收留无证者,旅店主人与奸人同罪。

二、禁止私斗,奖励公战,以军功授爵,废除世袭爵禄。他推出了一整套新的爵位等级制——二十等爵,按爵位高低,分别享有不同等级的田宅、官职、俸禄。从此全社会以军功大小来定尊卑贵贱。公族宗室的“铁饭碗”完全废除,宗室没有军功的,开除宗室籍,与平民无异。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开荒。凡生产模范者,可免税、免劳役。凡从事末流或因懒惰致贫的,罚没为官奴。

四、禁游说之士,焚烧《诗》、《书》。商鞅焚诗书,是先于秦始皇开了焚书之先河,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认为儒家思想“(效)法先王”的主张与变法冲突,所以干脆不要传统的意识形态,以法律取代之。同时废除知识分子,以官吏取代之。

如此力度的改革,必然触及贵族集团利益,所遭遇的反弹异常强烈。据载,变法之初,栎阳城内“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

物议如沸,群情汹汹。

老世族的特权一夜之间化为乌有,他们怎能甘心?

知识分子忽然变成非法游民,他们怎么服气?

秦国执法历来严苛,这些失意者不敢与新法对抗,就唆使年幼的太子嬴驷故意犯法。

商鞅早知道,“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原本想狠狠治太子的罪,但考虑到太子是嗣君,不得施加刑罚,就下令对太子傅(太子的老师)公子虔施以劓刑(割掉鼻子),对另一位太子老师公孙贾施以黥刑(脸上刺字),处罚他们的连带责任。

自此,秦人都知道这个左庶长不好惹,全都低首下心地服从新法,没有敢犯法的。三年之后,新法畅通无阻,百姓也纷纷称便。但是,商鞅毕竟是一个精英分子,他的法律有利民的一面,是为了国家利益,他本人对百姓其实并不在乎。

有老百姓当初说新法不便,而后来又跑到商鞅面前说新法是便利的,商鞅都极为厌恶,说:“这都是些扰乱教化的小民。”于是全部把他们迁往边地。这一来,百姓再也不敢议论法令如何了。

法令如何,是国家事,与民无关,不用你们多嘴。

商鞅明白:于公于私,他要的就是这样说一不二的威权。

在商鞅变法的过程中,秦国的强邻魏国,与赵、齐等国征战不休。秦国趁机搞了几次偷袭,出兵击魏。大约是变法后秦民变英勇了吧,几次偷袭,回回得手。

秦孝公八年,魏国正倾全力围困赵都邯郸,秦军趁机突袭魏国的元里(今陕西澄城南),斩首七千,拿下了少梁(今陕西韩城南)。

秦孝公十年,商鞅升任大良造,这是秦国当时最高的官职,兼领文武,相当于三晋所设的相,后世因此也称作“商鞅相秦”。

这一年,魏国正与齐国激战,秦孝公令商鞅领兵包围了魏旧都安邑(今山西夏县),守军举城而降。

第二年,商鞅又领兵突袭魏国的固阳(今地不详),魏守军又降。

秦国当时的高官,文武不分,商鞅带兵打仗是分内的事,后世不大提他这方面的功绩,虽然不算太大,但却没有败绩,可见他治军也还有一套。

变法进行了一轮之后,秦孝公和商鞅考虑到要消化一下成果,且对保守势力的抵制也有所顾虑,所以中间停顿了一段时间,没有新的举措推出。

到秦孝公十二年,商鞅又实行了第二次集中的变法,主要内容是:一、开阡陌(田间小路)平封疆。过去实行井田制,阡陌就是公田和私田之间的标记,封疆则是奴隶主封邑的边界。现在把这些标记统统铲平,完全废除了井田制。铲平的地方视为荒地,谁开垦,就归谁所有。

二、普遍建立县制。全国共设四十一县(一说三十一县),实行县、乡、里三级管理体系,各级主官直接由君主任命,完全取消了原先的贵族封邑,形成完备的官僚机构。这与前期秦国在扩张中的“灭国设县”有很大区别。

三、移风易俗。秦人长期与戎狄杂居,流行的是原始的“血婚制”,父子兄弟同室而居。新法禁止此类陋习,强制百姓建立自己独立的小家庭。

四、统一度量衡、统一赋税。我们今天还能看到,出土的战国文物中有一种铜家伙,是称粮食用的,叫做“商鞅方升”。

就在这次变法的同年,秦国正式迁都至咸阳。

第十章千古豪迈是商君(3)

魏国此时迫于秦、赵的军事压力,已拟将都城向东迁至大梁(今河南开封),秦都东迁,落脚在渭河北,着眼点还是便于东进。

连续两次集中变法,大有收效,据说“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战,乡邑大治”。

这时候的秦国,蛹化为蝶,已完全成了一个郡县制和官僚制的“现代国家”,将奴隶制国家残余基本清空。

青年商鞅到这时已年近不惑,面对着自己的政治实验成果,他也许常常抚髭大笑。这笑声,在历史的最高点上回荡,空旷而无回音。

作为一个个体的人,寿命很短暂,只有几十年就会消失。能力也很有限,离开十五步远,就很难听清他在说些什么。

可是,一个人只要有了超前的思想,在一个历史的节点,切入一个国家的政治运作,他就可以获得强悍而永久的生命力。

谁能想到:商鞅的思想可以走多远,能达到何等广大的疆域,能延续到何其遥远的后世?

没有商鞅,130多年后那个叫嬴政的小子,想建立一个北抵阴山、南至象郡的大帝国,那可能吗?

没有商鞅,150年后那个叫刘邦的无赖亭长,想建立一个为民族、为文字、为语言永久命名的大帝国,那可能吗?

商鞅的笑是史上最孤独的笑。唯一能够感觉到他究竟做出了何等功业的,大概就只有33岁的开明君主嬴渠梁了。

秦孝公为何如此开明,是因为他是青年吗?是因为他是超人吗?都不是。历史人物的动机,根源还在“利益”二字上。

嬴渠梁即位的时候,刚过弱冠之年,戴上了成人的帽子,他就是再聪明过人,也不可能有预知两千年的智慧。

他的奋起自救,是看到了秦国如果不变,就有衰落的危险。

父亲秦献公在石门大捷中曾夺回部分河西之地,但在渠梁即位后不久,魏惠王就派名将庞涓攻秦,秦军战斗不利,连都城栎阳也被庞涓攻破。渠梁被迫把都城迁回旧都雍城,以避其锋。原已夺回的河西之地,也尽都丧失。

嬴渠梁终于清醒了:秦国虽已复振,但落后的经济、政治制度不变,仍是无法伸展,甚至有走向灭亡的可能。

作为一个个体,嬴渠梁不愿跟着没落的制度灭亡,于是选择了身份转换,不想再代表原来的那个阶级了。

正因为他想跳槽,才找到了一个最佳的合作伙伴。正因为他不想为旧制度殉葬,所以才对商鞅无条件地支持。

比如,迁都咸阳,不可能是商鞅就能做主的,能下这个决心的,还是嬴渠梁。除了战略上的考虑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旧都雍城集中了太多的老世族,变法阻力过大。只有到咸阳去,才有可能痛痛快快地建立起通畅的官僚体系。

对于变法,秦孝公是真诚的,商鞅也很真诚。孝公对于这位知己,是一定要实现他当初的一个诺言的——“分土”。

他要给来自山东的知识分子卫鞅一个封邑。

他要给卫鞅以至尊公族般的待遇。

这就是——“商君”。

他只能孤独绝望地陨灭19他只能孤独绝望地陨灭在华夏大地上的很多事情,一旦太成功、太辉煌了以后,也就埋下了悲剧的种子,其间并无科学的逻辑关联,就这么回事。

商鞅的事业,是人类史上罕见的大成功,他的命运也就此注定。

他是把“法”看得太神圣了。所有的“法”,都是要符合统治者利益的,世上本没有抽象的法律或者法制。他当初考虑要处罚太子驷,就是太过于天真了。

变法是对嬴渠梁有用,所以嬴渠梁才支持,而变法如果要伤及嬴渠梁的法定接班人,那就成问题了。

世上固然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但也有“刑不上大夫”的原则,前者只是理想,后者才是现实。

理想主义者商鞅,在这里犯下了大错。

他对太子的老师公子虔施以了劓刑,公子虔是什么人?

公子虔是嬴姓宗室,是“造父封赵城”这一支赵氏的后代。秦贵族以氏为姓,故应称作“赵虔”,而不是“嬴虔”。

秦孝公让他和公孙贾分别担任太子傅、太子师,可见公子虔的地位之尊贵。

对这样的人,一定要慎重。商鞅坚持要施以肉刑,那就无异于为自己终局打了一个死结。连秦孝公都很尊重的人,你为什么非要去触碰?

另有一说是,商鞅第二次变法,“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那就更值得商榷了。这新法已是推行了10年,秦民大悦,变法再无阻力的时候,还有必要割掉公子虔的鼻子“杀鸡给猴看”吗?

第十章千古豪迈是商君(4)

太子驷是秦孝公所钟爱的儿子,也是法定接班人。太子驷故意乱法的时候,还是一个幼童,为何非要处罚他的师傅以示惩罚?古代的君王政治,从来就是“家天下”,没有什么政治原则比这个更高。那么欲给太子驷加罪,最难堪的是谁?

再说,嬴渠梁生前可为商鞅挡住任何滔天洪水,但却管不了死后的事。“割鼻子”事件深深触痛了太子驷,这是商鞅为自己打下的第二个死结。

他忘记了他的卫国老乡——改革家吴起的命运。

魏文侯死后,吴起受到魏武侯猜疑,不得已去了楚国,受到楚悼王器重,被任命为相。吴起在楚国严明法令,裁汰冗官,废除较疏远的公族,照样是大刀阔斧。然而,楚悼王一死,满怀怨恨的贵族就发动叛乱,射杀了吴起。

这事情就发生在商鞅赴秦之前30年。

前车之鉴,可以忘乎?

站在历史巅峰的商鞅,可能想不起这些。他的目力所及,是下一个更辉煌的成功。

据《商君书》透露出来的思想,商鞅的治国理念,有浓重的军事主义色彩,他认为解决战斗力的问题,才是根本的问题。在他所处的时代,有这样的想法也不无道理。

他对百姓的管理,是“赏使之忘死,威使之苦生”(《商君书·外内》),也就是说,通过赏赐使百姓不怕死;通过严厉的统治,使百姓不贪生(活着也没多大意思)。他所希望达到的理想境界是“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商君书·赏刑》)

在这种极端化的治理下,秦民不贪生不怕死,秦军的战斗力肯定是大大加强了。

那么秦国马上就面临自穆公以来未能完成的东扩计划了。

东扩,目标之敌就是强盛的魏国。

在秦孝公七年,魏国为对付韩、赵等国,曾经向秦国示好,魏惠王还与秦孝公在杜平(今陕西澄城东)有过一次会盟。

虽然在会盟后,发生过上述秦国三次偷袭魏国的事件,但魏国一直无力西顾,等到魏国渐次摆平了东、北方,秦国才感觉形势不妙。于是在秦孝公十二年,双方再次在彤(今陕西华县西南)会盟,秦国乖乖归还了偷袭得来的安邑和河西的少梁、元里,双方暂时无事。

但是商鞅始终清楚,秦的“心腹疾”就在于魏。他对秦孝公说过:“非魏并秦,即秦并魏。”他认为,如果魏国得势,它就会“西侵秦”;如果魏不得势,那就是我们收复河西的机会了。

商鞅的判断没有错。到秦孝公十八年,魏国彻底腾出了手来。这时,魏国已是超级强国,“拥土千里,带甲三十六万”。魏惠王联合了十二诸侯,去朝见天子,要跟秦国算偷袭的总账了。

据《战国策·齐策》里苏秦的说法,当时秦孝公“恐之,寝不安席,食不甘味,令于境内,尽堞中为战具,竟为守备,为死士置将,以待魏氏”。

但是商鞅并不恐慌,他与秦孝公商量:“魏国现在势大,令行于天下,跟随他们的人太多。以秦一国,去应对大魏联盟,恐怕不行。请君上派我出使魏国,我必有败魏的妙招。”

商鞅见到魏惠王之后,先把魏国的力量恭维了一番,然后话锋一转,说:“现在大王所联合的十二诸侯,不是宋、卫,就是邹、鲁、陈、蔡,这不过都是任凭大王驱使的小喽啰,不足以王天下。大王不如北取燕、东伐齐,这样赵必然跟你们合伙;西取秦,南伐楚,则韩必然跟你们合伙。大王要是有伐齐、楚之心呢,则天下都跟你合伙,您的王者大业也就成了。您还不如先称王,然后图谋征伐齐、楚。”

这番话,魏惠王果然听了受用,于是不再图谋伐秦,而是立刻“去侯称王”,过起了天子的瘾。魏惠王称王后,在逢泽(今河南开封南)举行会盟,邀请宋、卫、邹、鲁等国,秦国也派了公子少官前往,尔后一同去朝见周天子。

此事激怒了韩国,对魏惠王的会盟进行抵制。魏惠王于是派庞涓联合赵国伐韩,包围了韩都新郑。韩求救于齐,齐立刻派兵来救,军师就是着名的军事家孙膑。

孙膑在马陵(今山东范县西南)设伏,死死困住了魏军,万箭齐发。魏将庞涓仰天大叫一声“遂使竖子成名”,之后拔剑自刎,魏太子申也被齐军生擒。魏惠王无奈,只能向齐国求和。

魏惠王上了商鞅的当,自食苦果。秦孝公二十二年,也就是马陵之战的第二年,齐、赵又与魏国交兵。

天赐良机终于到了!

商鞅就在此时,奉奉孝公之命,要来取河西之地了。

魏惠王不懂“出头的椽子先烂”的道理,贸然称王,只换来了一群强敌。齐、赵那一边压力已经够大,秦军又来趁火打劫,魏再次陷入腹背受敌之境。

第十章千古豪迈是商君(5)

咸阳城门大开,黑旗之下,商鞅为大将、公子少官副之,率雄师五万东进。

魏国这边,警报早已飞传至河西,守臣告急文书一日三发。魏惠王连忙召集群臣,问如何御秦。

公子卬进言道:“商鞅昔日在魏时,与臣是朋友,臣曾向大王举荐他,但大王未用。今日臣愿领兵前往,先与他讲和,如若不许,臣将固守城池,再请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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