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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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双手握拳,又跑过去尝试放倒木铁人,被对方反弹的脑袋磕得捂住鼻子。

“谁说你可以去航海了!”

宋立用尺子拍打桌沿。

说起航海这件事,宋立也是头痛。偶然机会,腾格斯听到宋立与博日特谈起海上轶事,各种珍宝海兽,浪人武士,岛国舞女,番僧术士,海上接舷战,惊天风暴,颠覆一切战船的滔天巨浪,奇特的海面蜃楼……不由立刻对海洋充满兴趣。他从父亲和老师嘴里分别得知,海上是一个也许比陆地更为广阔的新世界,陆地山贼豪侠可能被皇帝肃清,海盗则是永远无法杜绝的。

腾格斯无比兴奋:“俺要去做海盗!”

博日特出来飞起一脚将他踹飞。

“你再说当海盗试试?不孝子!”

到现在宋立是看明白了,飞踢是蒙人家训,对于强壮的蒙人小孩来说也是小意思。

腾格斯爬起来坚决地说:“俺要当最大的海盗!俺就要!”

“逆子!”

博日特直接抓起旁边的刀鞘,杀气腾腾,宋立赶紧一把拉住,朝腾格斯使眼色——也不知道笨小子看不看得懂。

宋立嘴上劝说:“笨蛋!海盗有什么好,到处被围剿,还不敢公开出没在船坞与码头上,要当也要当水师提督,水师一出,群邪辟易,何等威风痛快,一展王旗,宵小四散而逃,百国来朝……”

“好厉害……”腾格斯立刻改口:“俺要当科尔沁水师提督!”

博日特大喜:“好儿子,有志气!”

宋立大惊,提督你这变脸也太快了吧……但他也明白,博日特几乎可以说是穷尽心力想给后来水师将领们留下些什么。他没日没夜地画海图,纠正航线,描出海国与贸易路线,标注暗礁与风浪区,一叠一叠的羊皮海图叠满了他整张桌子。在得知宋立会做模之后,他还邀请宋立帮助他制作船舶模型,不过这项工艺实在不易,对精度要求极高,没有配套工具很容易失败,几年下来成功的也只有两艘船模而已。

一艘鸟船,船艏似鸟嘴,故而南人称作鸟船,三桅五帆,常用于运输粮米。

一艘尖底福船,正是博日特曾经仿造过的宋朝宣和四年的“偱流安逸通济神舟”,高大稳固,可容纳极多水手,宋时常担任主力战船。

模型与海图唤醒了腾格斯脑子里储存的书中关于海洋的各种神异记忆,顿时他对于大海的热情直线高涨,直接突破“落草绿林”的程度,一跃变成最爱。

其中也有一部分宋立的关系。

宋立一再不断灌输给弟子一种概念,所谓绿林好汉其实并不可取,无非是打家劫舍,自称仗义疏财替天行道,和平年代他们无非是一群宵小之辈到处作案,如今明朝皇帝登基,根本容不下这种挑衅权威的群体。不断强调让腾格斯对于当好汉的想法日益低落,可突然冒出来的海洋却让他的热情再次迸发。

最麻烦的是,这次其父博日特和他站在同一边。

宋立头痛不已。

蒙古人就好好在草原骑马不好吗?为什么一定要执着于去海洋上漂泊,古人云,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而海上航行很难说得上有方,各种怪异危险层出不穷。

不过他相信,腾格斯终究会明白航海不过是一场白日梦。

4、沙里棘

腾格斯第一天出帐篷,只觉得阳光金黄金黄的,草地绿得像是用酥油抹过,天上云朵恍若被神灵祝福揉捏,要么像骏马,要么像追逐的狼群。他怎么看也看不够,到处都是鲜艳灿烂,比起帐篷里那小小世界,外面简直是一个看不到尽头的迷宫。

他也终于看到了自己一直偷偷隔着帷幕说话的守卫乌拉木叔叔的样子。乌拉木有两撇胡须,看起来三十几岁,他手按刀柄,身体站得笔直,皮甲铁盔在他身上显得威风凛凛。和腾格斯想的一样是个堂堂男儿!

乌拉木露出一个硬汉的笑容,不过身体丝毫不动:“小少爷,小心安全。”

“乌拉木叔叔,俺先出去了。”

腾格斯说罢高兴地跑起来。

他发现这是一个由上百个帐篷组成的巨大营地,自己家的帐篷居于中间,周围呈现出拱卫的态势,一层层将其环绕在其中,就像是帐篷里头的顶圈和那些花瓣一样的木梁。外头的地面也是软的,有草的味道,泥的湿气,风的声音,牛羊散发出热气,狗儿好奇地看自己,这些都让腾格斯有些眩晕,他虽然也早就偷偷撕开帐篷一角看过,不过真正出来还是和自己之前想的完全不同。

来去巡逻的士兵们身着交领窄袖质孙服,阔腰带系长刀,头戴风雪帽,大声笑骂,看到腾格斯从帐篷帷幕里跑出来,齐刷刷看向他,顿时鸦雀无声。

腾格斯谨记宋师所说的礼仪为先:“三百诺(你好)。”

士兵们小心点点头,不过一个个脸色严肃,令腾格斯有些不安,仿佛自己身上藏着某种不幸的图腾。

他才跨出自家帐篷外第一圈帐篷范围,身后又传来士兵们欢快的声音。

有人叫他名字:“腾格斯。”

腾格斯左右没有看到。

“这里。”

一名少年骑了匹褐红色马驹绕着他跑了个半圈,几名少年也跟着跑了过来,站在马上少年后面。

“腾格斯,你终于肯出来了。”少年哼了一声。

他跳下马背,随手将缰绳往旁边一丢。立刻有一位少年抓住,十分自然地牵住马匹,将其拴在旁边木桩上。

腾格斯因为有人能喊出自己的名字兴奋不已:“好汉姓甚名谁……”

想到宋师无数次敲打自己脑门告诫“好好说话”,他立刻纠正了自己的用词:“你是谁,怎么知道俺的?”

他的古怪发音和说话方式依旧让对方不悦:“腾格斯,你跟着南人学成蠢货了吗?”

少年头发卷曲,面容清隽,睫毛长而眼窝深,这幅容貌在蒙人一族中极为俊朗。他头戴镶边皮帽,一身白色夹袍,右衽与交领开叉的下摆刺都有云卷,脚下皮靴镶金纹,干净飒爽,贵气不凡。

腾格斯摸了摸后脑勺:“俺跟老师学了很多东西的,不是蠢货。”

少年上下打量着眼前从未出过帐篷的水师提督之子。乌色宽大袍服让他在同龄中已然高大的身体更是膨胀开来,如同一朵蒲公英,头发也没有编成时下年轻人中流行的辫子头,又没有修剪“婆焦”。

所谓“婆焦”指将头顶正中及后脑头发全部剃去,只在前额正中及两侧留下三搭头发,如汉族小孩三搭头的样式。正中的一搭头发被剪短散垂,两旁的两搭绾成两髻悬垂至肩,以阻挡向两旁斜视的视线,使人不能狼视,又称为“不狼儿”。

黄金家族后人作为伟大成吉思汗直属后裔,不狼儿发型几乎是男人必备。

“提督大人没有教你我族习俗吗?”少年不满地说。

看了眼头发被胡乱剪短的腾格斯,他心里更是轻视了几分。也不知道阿布为何让我一定要同这傻子处好关系,提督大人被大汗软禁至今,自由之日遥遥无期。

“教了,教了。俺觉得现在挺好,能追上好骏马的野狼也大多数狼毫不齐。”

少年一惊。

草原上皮毛光滑的狼往往是生存环境较好,能够轻易捕获到食物,因而养成较为富态漂亮的皮毛,这部分皮毛常常是用作缝制贵族们的大麾与裹腿。可这部分狼是上不得台面的,因为它们不过是一群混吃等死的畜生。真正被蒙人推崇的“狼”是那些看起来伤痕累累却健步如飞的四脚猛兽,它们只会存在在最艰难的环境之中,为捕获一只猎物有时候要埋伏跟随一天一夜,追逐马群时也能够长时间忍耐饥饿。

这部分狼有“夜不语”、“金银齿”、“花白狐”等,凶猛狡猾,每捕获一只都值得让男人们为自己赢了如此强悍的对手而骄傲,甚至大摆筵席。

它们皮毛大都不好看,却是蒙人汉子装配武器的刀鞘、箭匣的爱物,因为他们相信,这些狼中猛士的勇敢与力量将会让他们的武器更加锐利。

腾格斯浅入深出,震惊诸位小孩。

“看样子是我小看了你……”

少年眯起眼睛,再度打量眼前人。

看似平凡无奇的面孔,那副憨厚的笑容伪装得像模像样,故意穿得傻乎乎,头发也剪乱,说话有浓重的南蛮腔调,是了,他必须隐藏自己的智慧,否则被大汗知道会带来杀身之祸。

少年恍然大悟,阿布果然有双神鹰一样的眼睛。

他声音缓和不少:“腾格斯,你会骑马吗?”

“不会。”

少年点点头:“你敢骑马吗?”

“俺敢。”

少年示意跟班:“你们,把马牵过来。”

对其他孩子少年就没那么多好话,他长大了要统领更多的人,眼下不过是在适应这种天生的地位。

“这匹马还没有成年,所以阿布允许我以它为坐骑,不过它性格暴烈……”

他话还没说完,腾格斯已经跳上马背,马儿受惊往前加速奔跑起来,一人一马眨眼就消失在旁边帐篷后面。

少年担忧道:“阿尔斯楞少爷,他这么会不会……”

阿尔斯楞摆摆手,一副大人模样:“用不着担心。”

他心中窃喜。

果然如同阿布所说,没有哪个男人能抵挡一匹好马的诱惑!纵然腾格斯隐藏得极好,在面对自己的马驹“沙里棘”时也立刻暴露了自己内心的狂野,甚至直接就骑了上去。好马儿,是个男人都想骑!

“呵呵……腾格斯,你还是不如我阿尔斯楞。”

要拴住女人的心,就给她牛羊牧场与鲜美水草,用黄金银子塞满她的盒子,要得到男人的心可就难多了,骏马只是获取对方好感的第一步……

“不好啦,不好啦,阿尔斯楞少爷。”

“慌什么!”

他训斥了旁边比他高一头的少年一句。

少年缩了缩头:“腾格斯在那边出事了,他闯进军营了……”

阿尔斯楞暗忖,难道是装傻充愣进入军营尝试接洽他父亲的旧部!该死,腾格斯你算计我!

怒火中烧的阿尔斯楞也顾不得阿布的叮嘱,一把扯过旁边一名士兵的马匹:“黄金家族要征用你的马!去元帅府另拿一匹!”

他跃马而上,其他几个跟班则只有骑着驴子远远跟在身后,没命甩着鞭子。

抵达出事地点腾格斯早已消失不见,用以盛放物资的帐篷被他从中撕成两半,羊毛变成了空中飘来飘去的絮状,像是下雪,让阿尔斯楞打了个喷嚏。

带兵将领朝他诉苦:“阿尔斯楞少爷,那是您的马,所以我们才不敢拦的啊,您可要为我们做主啊!”

阿尔斯楞只能压住火气:“有任何问题让人来找我阿尔斯楞!”

对于担当上,阿尔斯楞从来不缺乏气魄与勇气。“我倒要看看,你腾格斯到底要考验我的耐心到什么程度!”

他跟随腾格斯的马蹄一路辗转。

“阿尔斯楞少爷,我家帐篷被你的马给踹翻了,我的酥油全毁了呀……”

“阿尔斯楞少爷,我家奶罐全碎了……”

“阿尔斯楞少爷……”

他一肚子火,终于忍不住大吼:“给我把腾格斯揪下来!”

又一个少年骑驴回来:“少爷,不好了,腾格斯被马掀翻,现在正被马拖着走!”

阿尔斯楞这下子惊起一身冷汗。

可千万不能因为自己的马而死了!这家伙再有问题也是黄金家族的人,无辜致死族人可是大罪。

匆匆赶过去时,阿尔斯楞看到自己的“沙里棘”正拖着腾格斯在地上绕圈,腾格斯居然扭过身体抱住马腹,单脚在地上一撑,用力一脚踢向马腿,反手将沙里棘抱摔在地!

然后他站起来,一脸血地走过来:“俺要回家了,下次玩啊。”

从呆滞的阿尔斯楞一行人旁边走过。

当夜。

“少爷,沙里棘不行了……”兽医有些遗憾地宣布:“内脏被损毁,撞击那一下把脾脏撞破,哪怕恢复也是一匹废马……”

“我要宰了你!腾格斯!”

阿尔斯楞抱着爱马哭了一夜,这辈子他从没哭过这么久。

5、战将

复仇之火在阿尔斯楞心中熊熊燃烧,他要让腾格斯为戏耍自己、害死“沙里棘”而付出代价!

既然阿布早就说过,接洽腾格斯一事让自己酌情处理,那么现在就是做决定的时刻。

蒙古汉子向来是你给我一碗酒,我还你一桶奶,你捶我一拳,我捅你一刀!

强行压抑自己愤怒后的阿尔斯楞又意识到,这或许是腾格斯、甚至是博日特提督对自己的考验。黄金家族作为大汗直系子孙,都有成为大汗的资质,互相之间难以信任,自己那次主动示好大概让腾格斯意识到了什么,因而他故意装傻充愣,继而甚至毁坏马匹,就是为了让我失去冷静,提前暴露。

想通这一点,阿尔斯楞惊出一身冷汗。

不愧是大名鼎鼎水师提督博日特大人的后人,狡猾如狼。

可阿尔斯楞却始终咽不下那口气。

凭什么自己的“沙里棘”就要被他弄成废马?

于是阿尔斯楞想到了一个法子,既可以试探腾格斯,也能够让其他人说不出什么来。

“腾格斯,这是我阿布高价买来的獒犬,遇到狼群都敢冲锋,你可敢和它试一试勇气?”

阿尔斯楞看着对方呆滞的面孔内心冷笑。

这头獒犬“岱钦”是极为凶悍的纯种獒犬,从小喂食活物,一旦脱绳必定见血,不是那些普通牧羊獒犬可比拟的。狩猎时它勇猛无铸,敢于单枪匹马冲阵狼群,是一名真正的勇敢猛士。因而阿布给它取名“岱钦”,蒙语中表示“战将”。

若是腾格斯认怂就说明他一点也不傻,如果他继续装傻,那么就会面临重伤的危险。

“俺敢。”腾格斯蹲下,和威风凛凛的“岱钦”对视:“它的眼睛好看。”

阿尔斯楞内心冷笑,待会儿你的惨状更好看。

腾格斯摆出博克的姿势,压低重心,屈膝,双臂在脑袋前方,以随时抵挡针对要害的攻击。

从姿势上看倒也算标准。

博克是蒙人近战格杀技,远不是看起来那么笨拙。

这是一种自战场上演化而来的搏击术。战场之上,若是徒步面对全副武装的敌人拳脚基本无用,地面格斗更容易被不知哪来的一刀一枪刺倒,战场讲究快速杀敌,那么徒步或者是被迫下马时对敌扑倒一刀毙命最好,博克正是在这个基础上衍生出来的模拟战场搏击术。低踢攻击膝盖以下部位,致使敌人失去平衡倒地,也可在手持兵器情况下使用。

蒙人擅骑射马战,对稍弱的步战相当重视,博克双方身上的跤衣也是模仿战场盔甲,以达到武士提前适应对方体积与防护能力的目的。

阿尔斯楞将手中牛皮绞索解开,吹了口哨,岱钦张开布满利齿的大嘴冲腾格斯扑去。

一人一犬在地上滚来滚去,阿尔斯楞根本看不清到底哪一方占据上风,草皮纷飞,狗嚎人叫,乱成一团。

最后双方终于软软抱在一起不动。

腾格斯慢慢爬起来,摸了摸狗头,一脸血地对阿尔斯楞说:“是条好狗,俺很欣赏,俺回去洗脸了。”

阿尔斯楞看着已经翻白眼没有心跳的爱犬,跪在地上仰天长啸。

“他妈的腾格斯,你个潮种!”

“我的战将,战将!”

他内心在泣血。

好几天阿尔斯楞都神情恍惚,一方面是由于被阿布抽了几鞭子,一方面是想不通。

怎么可能,腾格斯比自己还要小两岁,不过十二岁的半大孩子,怎么能够赢过那么彪悍的獒犬“岱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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