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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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拉思对小帝君不得不客气,不过对其他侍从就没必要那么礼貌,冷冷地扫了大家一眼,“其实你们中任何一个他都打不过,你们却偏偏要哄他高兴,把他捧成剑术天下第一,你们这是把他往狂妄自大的路上引。再说作为一国之君,重要的不是武技,而是智慧。”

众侍从都有些心虚地闭上了嘴。理查德只是个被宠坏了的孩子,并不傻,一看众人模样就知道帕拉思说的是实话,这下他学武的心更切了,直拉着帕拉思说:“我不管,反正你得把你的武技教我,就算将来不能打赢你,能真正打赢他们这帮废物也是好的。”

被他缠不过,帕拉思只得苦笑说:“陛下,学剑术不是件容易的事,每天要一大早起来锻炼体力,训练反应,做力量练习等基本功,还要长期不断地坚持下来,才有可能不断提高自己的身体能力,这还只是学习剑术的基本功而已。”

帕拉思本是想把学武说得艰难无比,好让这孩子知难而退。谁知这反而激起了小帝君的兴趣,一口就应承下来:“我能坚持,总之你让我怎么练我就怎么练!”

帕拉思无奈,只得从另一个方面给他设置障碍:“再说拜师也很麻烦,不仅要烧香案叩头敬茶,还要从拜师后改口叫‘师父’,这对陛下来说不合适,还是算了吧。”

“什么是烧香案叩头敬茶?”理查德立刻饶有兴致地追问。这些原本是杜马斯从华语功夫片中学到的情节,其实西方人拜师并没有这么多麻烦,这不过为了打消理查德拜师的念头罢了。谁知他听完杜马斯的解释后,只嘟囔了一句,“我有许多的老师,有教礼仪的,有教历史的,也有教骑马击剑的,没一个有这么麻烦,不过也没一个有你这本事。”说完他就向一旁的侍从下令,“去准备香案和茶水,我要马上拜师!”

说着就要给帕拉思叩头,这下反把杜马斯吓了一跳,忙把理查德拉起来,只听这小帝君已经改了称呼说:“帕拉思师父,这头我算是叩过了,从现在起你就得教我剑术。待会儿他们把香案和茶水拿来,我再把剩下的给你补上。”

帕拉思这下只得勉强答应下来,本以为这不过是小孩子心性,热乎两天就会过去,谁知自己每天那么艰苦的训练安排,这养尊处优惯了的小帝君居然就一直坚持了下来。他不知道对生下来就什么也不缺的理查德来说,唯一缺乏的就是“苦”,是杜马斯的训练让他第一次尝到了“苦”,就像天生富贵的杜马斯热衷于极限运动一样,理查德也立刻喜欢上了这项艰苦的训练。

儿子的变化当然逃不过母亲的眼睛,叶赛亚很惊讶一直体弱多病的儿子最近脸色渐渐红润了起来,身体也越来越结实,一问侍从们才知道,他每天一早就跟着那个新来的帕拉思伯爵学剑术。叶赛亚对此十分好奇,选了个早上偷偷来到他们训练的花园,只见儿子汗流浃背地在花园中奔跑,而帕拉思伯爵则在一旁督促叫骂,一点也没有同情怜悯之心。看得叶赛亚一阵心痛,不过看到儿子从来没这么认真地去做一件事,叶赛亚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没有干涉他们,只是让人每天悄悄盯着,把他们的情况向自己详细汇报。

谁知没过几天,那个负责盯着他们的女侍一大早就慌慌张张地来禀报说,帕拉思伯爵打了小帝君。一听这话尚在睡梦中的叶赛亚就从床上翻身而起,护子心切的她没来得及披上外衣,只穿着睡袍就急急地赶到儿子练剑术的后花园。刚好看见帕拉思用木剑在儿子屁股上狠狠打了最后一下,这才把挟着的儿子放下来。

“快来人!快来人啊!”儿子哭哭啼啼地向四周高喊,突然发现了匆匆赶来的叶赛亚,委屈得叫了一声“母后”就再也说不出话来。叶赛亚顾不得察看儿子伤势,立刻就冲跟来的侍从们喝骂道:“还愣着干嘛?把那个狂妄犯上的家伙给我拿下!”

即使是舅舅推荐的人也管不了那么多,胆敢冒犯帝君,即便是贵族,元老院也会判他死罪!叶赛亚心中已动了杀机。那个不知死活的家伙已经被几个侍从扭住了胳膊,不过他并没有挣扎,只怔怔盯着自己,眼里没有其他侍从眼里那种敬畏,而是用一种欣赏的目光在打量着自己。

一阵凉风吹来,叶赛亚突然意识到自己仅披着睡袍,雪白的胳膊和大半个胸脯全暴露在外面,还好有个识趣的女侍拿来了披肩,叶赛亚赶紧披上披肩把自己裹紧,这才稍稍镇定了点。却见对面那个不知死活的家伙眼里毫无畏惧,居然还在用那种火辣辣的目光盯着自己。那目光让叶赛亚突然泛起一种羞怯的感觉,这种感觉在丈夫去世后还从来没有过。

“你不知道冒犯帝君是死罪?”叶赛亚努力装出冷酷的样子,可脸颊上还是有那种热乎乎的感觉,那肯定是脸颊上飞起了掩饰不住的红晕。

“把他给我推出去,立刻绞死!”理查德大声向侍从们下令,侍从们没有动,都把目光转向叶赛亚,处决一个人怎么也得经过太后允许,况且这还是一个贵族。

“你除了像个暴君一样滥用手中的权力还会做什么?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学生?”帕拉思脸上并没有犯下死罪的惊恐,甚至连一丝忏悔的神情都没有,反而是轻蔑地对小帝君撇撇嘴,那神情更加激怒了理查德,他忍不住指着帕拉思还击说:“你除了仗着自己人高马大欺负我一个孩子还会做什么?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老师?有本事你去参加死亡大决斗,跟真正的武士去打!”

“只要是公平决斗,没什么我不敢参加。”帕拉思一脸无所谓地耸耸肩。理查德立刻抓住他的话说:“好!你曾经跟我说过,学剑要有武士精神,要把荣誉和承诺看得重于生命,你既然答应就不要反悔,你要不能战胜所有对手,我看你还有什么荣誉可言!”说到这他向几个侍从一挥手,“先把他关起来,我要看他最后是怎么死的!”

几个侍从依旧把目光转向叶赛亚,二人的对话勾起了叶赛亚的好奇心,她忍不住追问儿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打我!”理查德说着嘴一撇,差点又要哭出来。帕拉思却冷冷地盯着他说:“我教你剑术,不是要你用它去欺负弱小,幸亏她没死,不然我宰了你都有可能!”

在叶赛亚的追问下,几个侍从才断断续续地说明了原委。原来儿子自从随帕拉思学剑后,一直想试试自己的剑法,就偷偷用奴隶来试剑,这事不知怎么被伴读的玛利亚小姐知道了,心地善良的她自然拼命阻止,二人为这事起了争执,理查德一怒之下便用剑刺伤了玛利亚。今日一早被帕拉思得知后,就发生了这种冒犯小帝君的举动。

叶赛亚知道原委后倒有些理解帕拉思的举动了。玛利亚小姐是波什图大公的孙女,仅比理查德小一岁,从七岁起就进宫作为理查德的伴读和玩伴,她从小就聪明乖巧,不仅甚得叶赛亚喜爱,就连所有侍从侍女对她都爱护有加,叶赛亚内心深处隐有把她培养成未来王后的心思。像这样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宝贝居然伤在儿子手里,就连叶赛亚也恨不得教训儿子一顿。不过就算是这样,作为侍从的帕拉思也不该冒犯小帝君。想到这叶赛亚便对侍从们示意说:“照陛下的话去做。”

被侍从押着经过叶赛亚身边时,帕拉思突然俯身在她耳边轻轻说了句:“叶赛亚,你真迷人。”

叶赛亚脸上再次泛起一抹难以掩饰的红晕,已经许多年没听到过这样的赞美了。望着这个带着一脸迷人微笑的狂妄家伙渐渐走远,叶赛亚心中突然有一丝后悔,同时又有点奇怪:难道这家伙不知道死亡大决斗是怎么回事?不知道那是一场不死也残废的死亡竞赛吗?

一个多月后,当帕拉思被带到那形如古罗马斗兽场的决斗场时,才知道什么是死亡大决斗。当年大西帝国崛起之初还是一个松散的军事联盟,各领主之间矛盾重重,帝君为了制止内讧和缓和领主之间的矛盾,便约定矛盾双方可以派出自己的军中勇士来进行决斗,胜的一方赢得利益。这风俗传到现在已成为大西帝国一年一度的新年祭典,是用武士的血来向上苍祈福的祭典。

在史丹玛大法师的颂祝声中,祭典开始了,分成红、兰两色的军队从四个边门被放进决斗场,他们依照衣服的颜色自动分成两队开始厮杀,在小小决斗场中演绎那宽广战场的血腥与勇武,直到一方被打败、消灭,尸体和伤残到无力作战的武士被抬出决斗场,然后剩下的一方再分成两队,继续方才的厮杀,这样一直厮杀下去,直到只剩下最后一人!这个人将被授予军中第一武士的称号,军阶也将连升三级。

当浑身浴血的帕拉思向叶赛亚和理查德高高举起手中的黑暗之刃时,决斗场外沸腾了,这是第一个获得这个称号的贵族,帕拉思伯爵的名字响遍了整个波塞东!

目光敏锐的麦克雷元帅看到了帕拉思的利用价值,波什图大公感激他为孙女不惜冒犯帝君的恩情,叶赛亚王太后为他的勇武征服,三个人的共同努力终于使帕拉思这个普通的侍从官一步登天成为皇家侍卫队长,一个重要性远超过军阶的职位。

这一切对帕拉思伯爵,也就是极限飙王杜马斯来说,不过是又一场“终极猎杀”的胜利,多次死亡竞赛的经验加上黑暗之刃,使他在这场中世纪的决斗场上成了唯一的胜者。他的英勇也征服了理查德,开始真心实意地以他为师学习剑术。不过顽童心性,总不忘在一切可能的场合给这个敢打自己的老师以难堪,就像在这次帝国军事会议上一样。

“帕拉思伯爵,你坐着很难受吗?为什么动来动去?”看到帕拉思的狼狈模样,理查德脸上绽出了恶作剧的微笑,有机会捉弄这个连死亡决斗都不在乎的老师,现在成了理查德的一大乐事。

“行了!理查德!”叶赛亚阻止了儿子继续胡闹,转头对一干元老们示意说,“咱们进入今天议题吧,麦克雷元帅,请你陈述出兵塞姆诸部的理由。”

精明强悍的麦克雷站起来,对叶赛亚和理查德微一颔首,“理查德陛下,尊敬的叶赛亚王太后,诸位元老,帝国多年无战事,这严重影响了帝国的利益。大家都知道,没有战争,几乎就没有新的奴隶来源,这已经引起了贵族们的不满,肮脏的塞姆人和卑贱的东轩人天生就该是我大西人的奴隶,是帝君无与伦比的仁慈,让他们归顺我大西帝国后就可拥有平民身份。可就是这样,仍然还有塞姆人和东轩人靠着高山和沙漠的掩护不愿归附帝国。为此,对他们只有征服!彻底的征服!除了这个理由之外,还有一个更为充分的理由,这个理由我想请史丹玛大法师来陈述。”

麦克雷说完坐了下来,他的发言让元老中唯一的东轩人甘约翰有些尴尬,不过却没人注意到。大家都把目光向史丹玛大法师,只见帝国的宗教领袖神色怔忡,半晌才轻轻叹了口气,喃喃道:“我虽然并不赞同麦克雷元帅的观点,不过神谕已经告诉了我们,毁天灭地的大灾难就要来临,在这个灾难来临之前,想必大家都会记起亚特兰迪斯大陆上那个远古的神话和传说:神把创世的所有秘密封存在了波塞东,由恐怖的司芬克斯神兽看守,并用巨型石塔镇压。神把打开石塔的法器交给了亚特兰迪斯大陆上的三个民族——大西族、东轩族和塞姆族。谁能把这三个民族联合起来,用这些法器打开石塔的封印,谁就有可能掌握创世之秘,洞悉一切天机,谁就可以挑战神的权威,成为可以毁天灭地的末世神,或者成为新的创世神!”说到这史丹玛大法师顿了顿,苦涩一笑,“现在要想让三个民族消除仇恨联合起来,这几乎是不可能了,也许征服是唯一的选择。我倒不希望打开石塔造就一个新的创世神或末世神,而是想或许有人可以利用这种神的能力,成为拯救亚特兰迪斯大陆的救世主。”

“那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征服东轩国和塞姆族?夺得他们的法器?然后打开石塔?”叶赛亚露出深思的表情。

“先不说这个神话和传说的可信度,就只是征服东轩国和塞姆族的军事行动,恐怕也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完成,如果这么容易就能征服他们,三十年前咱们就做到了。”另一位头发花白的元帅布莱恩连连摇头,他也是一位贵族出身的元帅,年过六旬,三十年前就是帝国军中一位威名远播的名将。

“是啊!”他身旁的唐尼元帅也无奈地摇着头,“大家不要忘了还有沙漠和高山,如果不是这些天堑,大西帝国的铁甲军团早就踏遍了整个亚特兰迪斯。”

五十五岁的唐尼元帅有资格说这话,二十多年前他就是铁甲军团的着名将领,曾经带领铁甲军几乎踏遍了帝国的所有国土,用风驰电掣般的速度和钢铁般的意志,镇压了波及全国的东轩人的叛乱。帝国的四大元帅除了希拉尔,都有一段不朽的军功。

“神谕未必就准确,”见两个元帅都已表态,希拉尔元帅也适时地表明态度:“再说就算征服了东轩国和塞姆族,也未必能得到他们的神器。为了一个完全没有把握的目标,就要帝国以倾国之力出兵东轩和塞姆部,这是拿整个帝国的命运和前途去冒险!”

“其实大家还忽略了最重要的一件事,”一脸瘦削的霍图鲁司神官接过话头,虽然是史丹玛大法师的副手,可他常常与大法师的意见相左。见众人都把目光聚到自己脸上,他才好整以暇地抚须轻叹,“东轩人和塞姆人未必还保有他们的神器,就连我大西帝国自己的神器,其实也早已经失落多年了。”

第八章 枫枞之星

霍图鲁司神官的话让大家都静了下来,只有叶赛亚吃惊地追问:“你是说‘枫枞之星’已经失落?不在波塞东大神庙内?”

“咳咳,”另一位司神官波尼清清嗓子,犹犹豫豫地答道,“虽然‘枫枞之星’是帝国的传国之宝,但一直都没什么用处,因此平日里都是供奉在神庙最隐秘的神塔内。十年前打扫神塔时才发现‘枫枞之星’已经失落。我也曾就此事向老帝君禀告过,不过当时老帝君病危,王太后尚未过问政事,因此这事除了少数几位元老,没人注意到。”

“谁盗走的?”叶赛亚无心追究是谁的过失,只想知道谁是敢于盗窃传国之宝的窃贼!众元老也都把目光落到三位神官身上,只见史丹玛大法师愧疚地低下头,呐呐道:“大家可还记得十多年前突然不辞而别的奥库斯?相信整个大西帝国只有他才能破开我的封印盗走‘枫枞之星’。”

史丹玛大法师的话让众人悚然动容,奥库斯是大西帝国的天才魔法师,曾拜在史丹玛大法师门下学习魔法,年纪轻轻就已经有超越大西国第一魔法师之势,后来因与史丹玛大法师政见相左,十多年前突然不辞而别,没想到他走时居然盗走了帝国的传国之宝“枫枞之星”!

“他去了哪里?”叶赛亚瞪着史丹玛追问。老法师犹豫了一下,“他一直梦想建立一个各种族和平共处的理想之国,在那里人人平等相待,相互扶持,我想他只能去一个地方。”

众元老面面相觑,亚特兰迪斯大陆上只有一个地方有可能实现这种梦想,那就是最边远最荒凉的南荒,一个各族流民最后的栖身之地,同时也是最邪恶也最恐怖的蛮荒之地!严酷的生存环境,使所有人不分民族、国籍,不得不团结起来共同求存。

“无论他去了哪里,也要把这个叛国贼绳之以法!”唐尼元帅愤怒地一拳砸在红木案上,“我愿发帝国战无不胜的铁甲军,纵马踏平南荒!”

“唐尼元帅,我要好心地提醒你,南荒的原始丛林并不比塞浦路斯山脉和科洛尔沙漠好走,还不说众多不可知的凶残怪兽,要想找到回‘枫枞之星’,恐怕不是军队能胜任的。”一向刻薄的霍图鲁司神官毫不犹豫就指出唐尼的无知,一点也不给他面子。激得唐尼拍案而起,帝国军方的代表与宗教界的头面人物顿时相互指责,吵成了一团!

“够了!”眼看严肃的军事会议又将成为元老们无休止的争吵与漫骂,叶赛亚不得不出言制止,“现在是讨论是否出兵塞姆族的问题,‘枫枞之星’当然也要夺回,不过是否出兵南荒可以容后再议。”

众人顿时静了下来,大家沉默了片刻,一直未曾开口的麦克雷轻轻咳嗽一声说:“在决定是否出兵塞姆族之前,我想请帕拉思伯爵向大家汇报一件事。”

见众人的目光都落到自己身上,帕拉思终于可以离开这低矮的凳子站起来,先向大家微微鞠了一躬,他才开始用淡漠的口吻汇报:“前日有守卫祭祀塔的皇家侍卫向我禀报,说祭祀塔内有怪物在撞击石塔,十分暴躁凶狠,几乎都要破塔而出!”

“我想提醒大家,除了在活人祭祀时,这情况在以前从未有过,”麦克雷环视了众人一眼,“从星象、从神谕、从神兽的骚动,以及街头术算家的推演,所有的预测都指向一个结果:神已经抛弃了亚特兰迪斯,大灾难离我们已经不远!难道到了末日临头,我们还要机械地遵从不得打开石塔的警告吗?难道我们不该为自己做点什么?”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沉默寡言,都在考虑灾难面前自己该如何逃避。叶赛亚见大家都不说话,便对帕拉思示意:“帕拉思伯爵,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麦克雷嘴角闪过一丝狡黠的笑意,他让帕拉思亲自来向元老们陈述司芬克斯的骚动,就是要叶赛亚问帕拉思的意见,以叶赛亚和史丹玛对他的信赖,他的意见定会得到重视,而帕拉思的意见,也正是军方少壮派的意见。

“陛下,太后,诸位元老阁下,”帕拉思重新站起来,用他抑扬顿挫充满磁性的嗓音,开始了他那极具说服力的陈述,“大家都是从前人的传说中知道解开世间一切秘密的创世书,知道神圣石塔和它的封印,知道守护它的神兽司芬克斯,可从来没人打开过。神为什么要在亚特兰迪斯大陆留下这么一处神迹?却又警告人们决不能打开它?这样做十分矛盾,神既然留下神迹和封印,又留下打开封印的法器,当然就是要人类有遭一日可以打开石塔!我想,那是神留给人类在末日来临前的最后一条获得救赎之路,是洗涤罪孽获得新生之路。如果我们因懒惰、愚蠢、无知或惧怕艰险而放弃,无疑就辜负了神对我们最后的期望。因此,无论有多大的艰难险阻,我们都要竭尽全力找齐三种法器,打开神圣石塔,解开这世界的创世和终极之谜!”

众人用不可思议的目光望着这个一步登天的中级军官,实在想不通一介武夫的他怎么会有这种洞悉事物本质的敏锐。史丹玛率先鼓掌赞叹:“说得好!神不会抛弃他虔诚的子民,神圣石塔就是留给我们最后的一条新生之路,说不定还是成为神灵的一条幸福之路。”

“说不定是更大的灾难呢?”霍图鲁神官一脸的不以为然,有几个元老立刻点头附和。帕拉思不等别人允许,立即反驳说:“我们即将面临最大的灾难,我想不出还有比毁灭整个大陆更大的灾难。”

元老们不由交头接耳小声议论起来,叶赛亚见时机已差不多,便对众人抬手示意:“大家表决吧,这个问题不该再争论下去了。”

表决的结果无巧不巧是六对六,主张不惜一切代价找到神器打开石塔的元老,和主张维持现状的元老一样多。众人不由把目光转到叶赛亚王太后身上,等着她的表决。谁知王太后尚未表态,他身旁的小帝君已举手高呼:“我主张出兵打仗,要有仗打才好玩!”

叶赛亚用严厉的眼光制止了儿子的胡闹,然后环视大家一眼,淡淡道:“我同意不惜一切代价找到三件神器,打开神圣石塔。一切军事行动由麦克雷元帅全权负责!”

麦克雷“唰”一下站起来,手抚左胸,挺直脊梁宣誓:“我以家族的名誉保证,一定为帝国找回所有的神器!”

离开元老院议事厅的时候,帕拉思伯爵被麦克雷元帅拉上了他的马车。在马车驶离帝国宫殿时,麦克雷突然问对面的帕拉思:“大战在即,想不想为帝国扬威远邦?到我西征大军中来建立不朽军功?为神圣大西帝国夺取塞姆族神器‘黑图腾’?”

帕拉思沉吟了一瞬,“愿听从元帅召唤!”

“好!我会向叶赛亚和元老院建议,调你到西征大军中供职,成为我的左膀右臂。”麦克雷满意地点点头,这是他想要的结果,对于人才,他总是希望控制在自己手中,而不是留给别人,哪怕是叶赛亚王太后。

马车经过帝国大剧院,麦克雷透过窗帘望着那座雄伟恢弘的大理石建筑,轻轻自语了一句:“今晚好像有马汀和昌达的新诗吟颂会,有没有兴趣去看看?”

“我对吟诗不感兴趣。”帕拉思摇摇头,突然问:“对于如何出兵南荒,不知元帅有什么计划没有?”

麦克雷收回目光,“南荒不适宜大兵团作战,因此我想挑选少数精悍的军中勇士组成几个探险小队,再招募几名愿为帝国效劳的魔法师,让他们去对付叛徒奥库斯。”

“我向你推荐一个人,他或许比几个勇士和魔法师组成的冒险小队还管用。”

“谁?”

“夏风,一个东轩族和大西族的第二代混血种,他现在就在波塞东,元帅一定能找到他。”帕拉思嘴角露出了一丝狡黠的微笑,同时把夏风的外貌向麦克雷形容了一遍。

“我相信你的眼光,”麦克雷点了点头,“我这就知会‘帝国卫队’的贝克将军,在波塞东没有‘帝国卫队’找不到的人。”

“好了,咱们该分手了。”夏风伸出一只小手指,与“借之族”的两位小人朋友——山姆和波纳握手道别。这儿是西城贵族们聚居的富庶区,相信山姆和波纳会喜欢在这儿安下他们的新家。山姆和波纳本不想和夏风分手,不过又怕给他们添麻烦,只得与三人挥泪告别。两个小人依依不舍地拉着夏风和纪萱萱的手指说:“我们会记得你们,一旦我们在新的地方安顿下来,就会想法通知你们,请你们到我们的新家作客!”

亚辛不以为然地撇撇嘴:“你们活动的范围不过就在一两户人的家里,怎么通知我们?”

见亚辛一脸的不相信,山姆忙解释说:“我们‘借之族’有‘借地传声’的本领,可以把声音,当然是不同于平时说话的声音,传给很远很远的族人,而我们的族人也乐于帮助同类传递信息,这样一站站传递下去,只要你们在有‘借之族’的地方,我们就能找到你们,还能通过族人向你们传递口信。”

“哇!你们真是远古大陆上的邮递员啊,这本事太棒了!”夏风忍不住连声赞叹,纪萱萱却故意对他撇撇嘴,刁难说:“你又在鼻子里插大葱了,什么是邮递员?”

夏风耸了耸肩,一时间没法回答。三人目送着山姆和波纳手牵着手,像两只老鼠一样悄悄钻进了一幢大西贵族的巍峨府邸。看到他们消失后,纪萱萱有些伤感又有点羡慕地自语:“要是咱们也能像他们一样,成为三个‘借之族’的小人,那一定是种很特别的生活体验。也可以比较容易在波塞东找到瑶姬姐姐。”

“对呀,咱们怎么没想到利用山姆他们的本领来帮忙找瑶姬?”亚辛恍然大悟,不住懊悔地拍着自己脑袋,想要再找那两个小人时,他们却早已不知去了哪里。三人试了无数办法都没法跟山姆和波纳联系上,最后夏风只得遗憾地放弃说:“唉!毕竟是原始的通信方式,只能单向进行。”

“只有等他们安顿好了来联系咱们了。”亚辛也只得放弃努力。看看天色已不早,便招呼二人,“咱们先去吃饭,然后找间东轩人开的客栈住下来,明日再慢慢想办法吧。”

沿着宽阔的街道往东城而去,路上突然发生了一阵骚乱,不少行人满脸兴奋地奔走相告:“马汀先生的马车要过来了,听说还有东轩诗人昌达先生,他们今晚将在帝国大剧院举行新诗吟颂会!”

见路人们都自动散在大路两旁,满眼期待望着长街尽头,尤其那些少男少女,更是像约会初恋情人一样,脸上泛起幸福的红晕,夏风忍不住好奇地问亚辛:“马汀是谁?这昌达又是何许人物?”

“连昌达你都不知道?”亚辛尚未回答,纪萱萱已一脸嗔怪地抢着说,“他是我东轩族最优秀的吟游诗人,声名传遍整个亚特兰迪斯大陆!”

“听说马汀也是大西族名气最大的吟游诗人,”亚辛接口道,“不过咱们东陵城太过偏僻,这些名声在外的伟大诗人是不可能来的,所以咱们一直无缘见他们一面,更没机会听他们吟诗。”

“哦!原来是同行!”夏风不以为然地撇撇嘴,有点酸酸地冲一脸兴奋的纪萱萱说,“你都没听过他们吟诗,怎么知道他们是最好的?亚特兰迪斯大陆上最好的吟游诗人在这里。”说着夸张地挺了挺自己胸膛。

“吹吧?你?你要是最好的,我以前怎么从来没听说过你的名字?怎么没见你在大西国的帝国大剧院开吟颂会?”纪萱萱一脸不屑地撇撇嘴,跟着又一脸崇拜地闭上眼,“虽然我没亲耳听过,不过昌达先生的一些诗作经常在许多东轩贵族中传诵,真的非常好听。”

正说话间,只见周围的人突然兴奋起来,人人踮起脚伸长脖子望向长街尽头,许多少男少女无论是东轩族还是大西族,都在高声尖叫,比赛一般齐声高叫着自己民族最优秀吟游诗人的名字:“马汀!”“昌达!”“昌达!”“马汀!”

两辆豪华的六骥马车风驰电掣般从长街驶过,许多少男少女疯狂地尖叫着追向马车,不少人更是激动得泪流满面。纪萱萱也像那些少女一样,兴奋地尖叫着向马车追去,昌达的名字在她嘴里最为高亢。

见身旁的亚辛虽然没追上去,却也忍不住满含希翼地伸长脖子,向帐幔紧闭的马车不住张望,夏风不满地嘟囔了一句:“靠!真没想到古老帝国也有最时髦的追星族!”

直到马车彻底消失在长街尽头,纪萱萱才满头大汗地跑回来,脸上有从未见过的幸福红晕,跳着脚兴奋地冲亚辛和夏风高叫:“我看到昌达了!他的车帘刚好被风刮起来,我看到了他的整个侧面!”

“I服了YOU!”夏风只觉得自己心中突然泛起一种难以言诉的酸意,不禁冲纪萱萱发狠道,“我要不能证明自己是这个大陆上最优秀的吟游诗人,就算是白练了十几年的卡拉OK,白听了小半辈子的流行音乐。”

“又在鼻子里插大葱了!”纪萱萱又露出了她那气人的不屑之色,但立刻又笑着安慰夏风说,“其实你的诗还是蛮好听的,只是要跟昌达先生比的话,恐怕就像是星星之比月亮,米粒之比明珠。如果说昌达和马汀是真正的吟游诗人,你大概只能算‘野游诗人’,只能在野地里跟那些大兵们高叫‘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

夏风气得说不出话来,故意不理纪萱萱,只对着迎面而过的那些美貌少女温柔地唱起:“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这里的帅哥很有才,却被人当成丑八怪……”幸好大西族少女都很开明,没把这个有着东轩族肤色、大西族模样的丑八怪的举动当成调戏。

三人一路说笑着跨过塞昂河来到东城,由于亚辛公子哥儿出身,纪萱萱也一向是大小姐做派,虽然出门时带的盘缠不少,架不住一路上大手大脚地乱花,到波塞东时已经没几个子儿了。夏风更不用说,以前走到那儿都是刷卡,从来没有带钱的习惯,如今来到一个没地儿刷卡的世界,这才感到钱财的重要。在晋城时烈王赏的那些金银珠宝,早当成垃圾一路打赏给了喜欢它的那些人。如今三人钱袋都已见底,吃饭时就只得挑一家破旧低矮的小酒馆,无可奈何将就一回了。

跨入酒馆,里面没几个人,店伙计的招呼也显得懒洋洋没一点精神。三人挑了个靠门的桌子刚坐下,就见亚辛面色一怔,一脸惊讶地盯着夏风身后。夏风好奇地回头看了看,只见一个衣衫破旧、满面风霜的瘦削汉子腰背笔挺地坐在自己身后不远的一桌,正仔细地把馒头小块小块的塞进嘴里,那汉子剑眉斜飞入鬓,凤眼中有冷芒闪烁,面部线条刚烈冷硬。那模样已经够惹眼的了,何况他的桌上还赫然搁着一柄形式古旧的长剑。不知怎的,看到他就连吃馒头都如此认真仔细,夏风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古龙笔下的阿飞,不禁在心里暗自嘀咕:这家伙要是再年轻几岁,简直就是一标准古装酷哥!

见对方抬头冷冷扫了自己一眼,夏风只得收回目光,回头小声问亚辛:“这酷叔谁啊?你好像认识?”

亚辛低下头来,小声说:“东轩国第一剑手,御林军统领边长风!奇怪了!他怎么会在这里?”

第一剑手?咋又是武侠片的滥情节?夏风心里不满地想,嘴里不以为然地调侃起来:“难得他乡遇旧识,过去招呼一下了,没准传咱们一两招绝世剑法也说不定。”

“还是不要了!再说他也不认识我。”亚辛赶紧摇头,“东轩国常派有密探到大西国来,咱们要尽量装着不认识。只是堂堂御林军统领来做密探,好像说不过去啊!”

“谁那么不开眼,派他来做密探?”夏风忍不住又冒了句粗口,还好这些母语的粗口这儿没一个人懂,不然非遭二人白眼不可。

三人正边吃边小声嘀咕,却见边长风吃完饭付了帐后,就慢慢地来到三人桌前,三人好奇地望着他,他却不理会亚辛和夏风,只盯着纪萱萱冷声问:“你这柄剑是从何而来?”

那柄样式独特的光明圣剑就随随便便地搁在纪萱萱脚下,靠着凳子竖着。他那冷厉的目光给人一种本能的压迫感,让纪萱萱有些紧张,不禁呐呐地回答:“我……我们捡来的。”

“捡来的?”边长风脸上露出一丝讥诮,显然是完全不信,“从哪里捡来?”

“从……从死亡之峰!”

“死亡之峰?”边长风脸上讥诮之色更甚。他的态度早激起了夏风的不快,忙拦住还要解释的纪萱萱,然后大声教她:“你应该这样跟他说,‘靠!你管我从哪里捡来’!”说话的同时,比了个人所共知的雄性手语。

边长风的目光“唰”一下转到夏风脸上,像利剑一般盯着夏风,夏风不以为意地迎着他的目光,一脸轻松,心中却暗自吃惊:怪了!我咋突然感到浑身凉飕飕?难道真有杀气?不是古龙那厮胡吹?

“这柄剑是我一位尊长的随身之物,他已经失踪十多年了,我一直都在找他。”边长风稍稍放缓了点声音,可听在旁人耳中依然是冷冰冰的不受听。

“哈!”夏风一声嘲笑,指着边长风手中的剑调侃道,“你这柄剑好像是我一位兄弟的破烂,给我看看先,如果真是的话,我要收回。”

“混帐!”边长风一声怒骂,猛一下子抓住了自己剑柄,几乎同时,夏风的手也握住了桌上蝉翼刀的刀柄。二人静静对视着,一个冷厉如剑,一个神色如常。半晌,边长风缓缓放开剑柄,淡淡赞许:“好快的手!”

“你也不慢啊。”夏风放开刀柄,脸上又恢复了他那懒洋洋的神色。

边长风深吸口气,缓声道:“这柄剑确是我师父的随身兵刃,如果你们知道他的下落,请不吝赐告。”

“哈,原来那个‘朝天亡’是你师父?”夏风恍然大悟,刚想告诉他实情,突然想到如果这一说,他倒真要理直气壮地收回先人遗物了。这样一想立刻就故意推诿,“本来告诉你也没什么,不过被你这一吓,我现在心里十分不爽。等哪天我心情好了,你又碰巧遇到我的话,说不定我会告诉你。”

边长风面色气得通红,愣了半晌,突然一言不发转身就走。等他一出店门,纪萱萱便忍不住一比手势,爆出方才夏风教她的那句粗口:“‘靠!你管我从哪里捡来!’哈!跟大名鼎鼎的边长风这样说话,可真叫爽!”跟夏风在一起久了,耳濡目染,她也学会了不少时髦用词。

“萱萱!”亚辛扳起面孔想教训一下表妹,但自己也忍不住“噗哧”一笑,放开那几乎要攥出水来的刀柄,对夏风连连抱怨,“你也太张狂了,差点就把小命丢在了这里。”

夏风懒懒一笑,也没有分辩。亚辛想想又摇摇头,“看来边长风有更重要的事要办,所以连师父的下落都顾不得打听,甚至连光明圣剑都不想节外生枝地夺回。”说到这不由一拍脑门,恍然大悟,“他也是在找瑶姬公主!”

三人正说着,店主突然神情紧张地过来说:“三位客官,本店要打烊了,你们快点走吧。”

亚辛看看外面的天色,奇怪地问:“这么早打什么烊?”

店主犹豫了一下,突然压低声音:“听说帝国卫队在搜索全城,说是在找一个东轩人,所有客栈和酒店都提前打烊了。”

“帝国卫队?”亚辛一惊,“可是被称作黑鸦队的帝国卫队?”

“我可没那么说!”店主吓了一跳,跟着又悄声道,“大西国只有一个帝国卫队。”

“走吧!”亚辛赶紧付了饭钱招呼二人离开。三人出了酒馆,见他神情有些紧张,夏风忍不住问:“怎么了?什么是帝国卫队?听着像法西斯党卫军一样。”

亚辛奇怪瞪了夏风一眼,“怎么有时候你无所不能,有时候却又什么都不知道,真是奇怪!”说着他小心地四下扫了一眼,见近处没有旁人,这才小声说,“我虽然没见过,但也听说过大西国的帝国卫队,它直接由大西国帝君和元老院掌握,专门从事侦缉、捉拿、镇压、监视一切可能对帝国构成危险的人物,上至贵族,下至平民,有点像咱们东轩国的侦缉署。它权力大,手段狠,眼线广,在大西国人人惧怕,背地里都叫它黑鸦队,意思是遇到它就像遇到乌鸦一样,肯定要倒霉。”

“还真是党卫军!”夏风惊讶地道,跟着却不以为然地摇摇头,“他们是在找一个东轩人,咱们是三个,那肯定不是咱们了,我看多半是姓边那丫。”

“什么叫姓边那丫?”纪萱萱奇怪地睁大眼,夏风当然没法跟她解释通行的网络用语,只得胡诌:“就边长风那小子,‘丫’当‘小子’讲。”

纪萱萱想了想,立刻现学现用,一本正经地对夏风说:“你丫真会生造词语,不过‘你丫’还真比‘你小子’好听。”

三人正在说笑,只见一小队黑衣黑马的蒙面骑士风驰电掣般从长街纵马而过,街上的行人纷纷惊惶闪避。一看那些骑士的打扮,不用问就知道,这就是大西帝国的黑鸦队了。

“他们在张贴画像,这下姓边那丫麻烦了。”纪萱萱幸灾乐祸地望着那些“黑鸦”走远,然后对拉着亚辛袖子哀求,“表哥,难得遇上两个最伟大吟游诗人开新诗吟颂会,咱们去看看吧。”

“你以为这是在东陵啊?”亚辛一甩袖子,“不说咱们没钱,就是有钱也进不去,帝国大剧院,不是贵族根本不让进!”

“去看看嘛,说不定万一能进呢,”说着纪萱萱摘下脖子上的明珠项链,“最多把这个当了,有钱我还不信进不去。”

“你连最喜欢的项链都要当?就为了去看一次吟颂会?”

“去试试嘛,人家还从来没亲耳听过昌达先生吟诗呢,就这一次嘛!”

“瑶姬公主还没消息,我哪有心思去看什么吟颂会?”

“反正现在也没线索,没准咱们在吟颂会上能碰到瑶姬姐姐也说不定。”

……

两兄妹还在争执,夏风却独自走到街边,歪头端详着方才黑鸦们贴在墙上的画像,不满地喃喃自语:“这画师水平真臭,画得一点都不像!”

两兄妹争执没有结果,干脆过来让夏风拿主意,二人也看到了画像,都点头表示同意:“确实一点也不像边长风那丫!”

听完两兄妹的争执,夏风也想去见识一下这些真正的吟游诗人,便对二人一挥手,“走!看演唱会去!”说着随手拉起了纪萱萱的手就走,纪萱萱脸上一红,却也没有缩手,乖乖地跟在他身后。亚辛一看二人主意已定,只得叹着气无可奈何地跟在后面。

三人由于先入为主,都没看出那布告上的头像,其实是有点走样的夏风。

帝国大剧院巍峨宏大,在夏风眼里俨然是一座中世纪的城堡,几乎不亚于百老汇歌剧院,心中不禁暗叹:真不知这些大西人怎么能建成如何宏伟的建筑?刚想到这又不禁哑然失笑,连大一号的金字塔都能建成,建个百老汇当然也不在话下了。

有纪萱萱那串明珠当得的两百金币,三人居然真就买通了剧院的守卫,在吟颂会开始后顺利地进入了大剧院,只是三人都打扮成端茶送水的侍从,在大厅两旁静立侍侯。对此夏风大为不忿,不过在纪萱萱一再哀求下,也只得第一次学着做个古老帝国的侍应生。

大剧院分为上下两层,两旁的楼上是一个个豪华包厢,楼下是成排的普通坐席,全都装饰得富丽堂皇。人也早已坐满,无论男女,衣饰均十分精美,显然身份都不同寻常。

吟颂会已经开始,几个吟游诗人轮番登场,开始他们的新诗吟颂,同时还有不知名的乐器为他们伴奏。当昌达和马汀登场时,全场掌声雷动,果然大受贵族们的欢迎。夏风听了几首,不太听得清他们那些诗作,不由暗自抱怨:除了嗓门大点,还不如意大利歌剧,至少那还有扩音设备,不像这光靠嗓子干嚎。

见一旁的亚辛和纪萱萱都听得津津有味,夏风不明白这有什么好听。实在不愿这样傻呆呆地站着忍受这些吟游诗人不知所谓的诗,夏风便悄悄退到后面的走廊,本打算在这躲会儿懒,不想一个看打扮像是侍从头领的家伙,刚好端着两大盘水果糕点过来,见夏风闲着,便趾高气扬地命令他:“你!帮我把这送到楼上的六号包厢!送给麦克雷元帅和夫人!”

真见了鬼了!还元帅?是不是还有司令官?夏风在心里暗自咒骂,本不想搭理他,不过怕节外生枝,最后还是笨手笨脚地接过托盘,照侍从头领指点的路线给楼上送去。一路上连连走错,好不容易找到六号包厢,还被把门的侍卫官呵斥了一句:“怎么才送来?”

笨手笨脚地把水果糕点送进包厢,只见一个一身中世纪戎装的中年男子正百无聊赖地摆弄着自己胡须,他身旁一个中年美妇倒是听得津津有味。夏风放下托盘时忍不住打量了他一下,而对方也刚好扫了他一眼,二人这一照面,那中年男子愣了一下,眼里闪过一丝疑惑。在夏风刚要退出包厢时,他突然回头问:“你!叫什么名字?”

“夏风!”夏风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那男子又是一怔,“你就是夏风?”

“没错,你认识我?”夏风这下倒有些奇怪了。一旁的侍从官突然喝骂:“混帐!跟元帅大人说话岂敢如此无礼?”

中年男子抬手阻止了想踢人的侍从官,饶有兴致地打量夏风片刻,缓缓点头道:“嗯,果然有点与众不同,东轩人?”

“算是吧。”夏风耸耸肩。这下那中年男子更感兴趣了,追问道:“你是东轩人,为何到我大西国来?来做密探?”

夏风无言以对,他不知道在公开场合,无论东轩族还是塞姆族,都得称自己为大西人,最多在后面加上族名,称为大西东轩族或大西塞姆族,只有从东轩国偷越国境的流民和冒险者,才依然称自己为东轩人。

“我不知道帕拉思伯爵为何会推荐你这样一个东轩混血,不过我相信他的判断,咱们能在此相遇想来也是神的安排。直说吧,你为我做一件事,我给你大西帝国平民身份,甚至还可以把你举荐进帝国军,我是麦克雷元帅。”中年男子显然发号施令惯了,根本不给人回绝的余地。谁知夏风一听说帕拉思的名字,面色就是一沉:“对不起,我不会为任何人做事。”

麦克雷有些意外,“你不想知道是什么事就一口回绝?你可知道拒绝会有什么后果?”

“不想!不管!”夏风干脆利落地说完,转身就要走,却被包厢内的两个侍从官拦住,二人显然精通武技,一伸手就扣住了夏风的锁骨,谁知手指上尚未发力就感到软肋一痛,已被夏风击中要害。二人不由松手退开一步,趁这机会夏风冲出了包厢。

“快抓住他!”麦克雷忙向侍从官下令,同时向身旁的贵妇人抱怨,“真不知道帝国卫队是干什么吃的,没找到这家伙不说,还让这个东轩杂种混进了帝国大剧院,公然出现在我的包厢里。”

两个侍从官高呼着追出来,立刻引来走廊上的卫兵,几个卫兵立刻向夏风挥刀围上来,夏风习惯性地一摸腰间,才想起为了混进帝国大剧院,自己的蝉翼刀和亚辛、纪萱萱的刀剑都暂时留在了当铺,现在完全是赤手空拳。不过他也并不惧怕,在迎面而来的那个卫兵尚未出刀前,他已一脚踢中对方小腿迎面骨,那卫兵惨叫着跪倒在地,夏风抬脚勾起他扔下的长刀,挡住了后面两个卫兵的刀锋。

狭窄的走廊让夏风无法脱身,眼看走廊两端堵满了卫兵,要想硬闯出去是不可能了,而隐身披风又因为混进来要穿这种侍从的紧身制服,已经收起来放在怀中,现在也来不及拿出来。夏风只得闯进边上一间包厢,在一个贵妇人的尖叫声中,拉着包厢外的幔帐一跃而出,从两人多高的包厢滑到大厅。大剧院内顿时乱了套,众人纷纷把目光转到夏风身上,近处的贵族小姐们则尖叫着向远处闪避。只有舞台上的吟游诗人还很敬业地高吟着,完全不受台下骚乱的影响。

“怎么回事?”亚辛和纪萱萱忙迎上来,夏风来不及解释,闪电般打倒近处的两个卫兵,然后向二人一挥手,“快闪人!先出去再说!”边说边脱掉侍从制服,跟着混乱的人流向大门外冲去,亚辛与纪萱萱一看,来不及细问,也边跑边脱下制服,混入骚乱的人流中往外冲去。

事发突然,守门的卫兵不敢用武力阻止这些有身份有地位的骚乱贵族,只得任他们胡乱往外闯。夏风三人混在这些贵族中,顺顺利利地出了帝国大剧院。

大剧院外是一片开阔的广场,只见一小队黑衣黑马的帝国卫队正飞速赶来,从大剧院内追出来的两个侍从官忙指着夏风对那些帝国卫士高叫:“快抓住他!他就是夏风!”

那十几个黑衣武士立刻呈扇形散开,纵马向夏风包围过来,亚辛和纪萱萱不愿丢下夏风独自逃命,结果也成了帝国卫队包围的目标。处在扇形中央的那位武士在离三人十步之遥勒住马,整个扇形小队就立刻停了下来。那骑士的头盔遮住了他大半个脸,只留一双碧如绿玉的眼睛、双唇紧抿的嘴、以及线条刚毅的下颌露在外面。他的年纪似乎不大,唇上颌下都不见一点胡须,他头盔上的帽樱与旁人不同,旁人是红色,只有他是金色。显然是这一小队帝国卫士的头领。

“扔下武器!跪地投降!”他冷冷盯着夏风,黑色披风猎猎作响,而一人一马却纹丝不动,这一动一静之间,顿给人一种渊停岳立的感觉。

夏风歪头斜视着马上的骑士,脸上绽出一丝嘲笑,然后对他高高地竖起中指。骑士神情不变,慢慢拔出腰中的长剑竖在自己面前。那剑细长尖窄,剑尖处收得异常锐利,轻轻一抖便如蛇信子般颤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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