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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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条混合着面粉和豆油的香气,令我突发奇想——不如索性同她生活在一起,又叫了声:“再来两根油条,一袋豆浆。”

滚烫的豆浆在手中颠簸,令人对夫妻生活产生向往。

奔回住所时,我发现楼前有辆雪铁龙轿车,许多人围观,似乎发生了什么事情,什么事情也不能阻止我给她送早点。但跑进楼门前,还是回身看了一眼。

便看见了骨感女子,几条大汉正要将她拉进轿车,她整个人躺在地上,挣扎着,嘴里发出委屈的尖叫。

我冲过去,听到声:“什么也别管啊!”就被一拳击在脖颈,摔倒在地。看着她被大汉们拎起了双手双脚,扔进车中,我大喊:“先别走!我到底欠了你多少钱?”她在车窗后被人拧着胳膊,说:“多了,数不清了。”

车开走后,我缓了半天方能爬起,拾起地上的豆浆袋吸了一口,想:难道真有个鞋油厂长?

在图书馆中我查到全国有671家鞋油厂,看到制作鞋油的主要原料是动物骨骼,我已决定前去拼命,也许我的骨骼便要混进下一批鞋油中了。

一个乡镇鞋油厂大概有一百余人,杀这么多人,多好的刀也难免会扭曲变形,最终我选择了厚重的扳手钳,不久前还曾想用它砸碎她的头颅。

带着扳手钳,我并没有寻遍全国,而是依旧开着出租,没完没了地在上海循环,我是个懦弱的人。渐渐的,我对她的记忆只剩下“一个野鸡怎会知道博尔赫斯”这一思考。

我又找了个陪车,一个只穿T恤,露出两臂腱子肉的女子,她说她受过跆拳道训练,能手劈木板,舌舔炭火,掌握31种撬锁技巧,擅长修理家用电器,原本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保镖,不料那些雇她保镖的富人们其实只是想调戏妇女。

她坚贞不屈,所以落魄如此,作了我的陪车。每当无聊时,她就会给我表演劈手,随着一声清脆的吼叫,一个路牌便会裂成两半,我管她叫“手倩”。有这么个武功高强的陪车,我一度又产生游历全国的想法。

可能不是鞋油厂长,骨感女子也许属于某个组织。我问手倩:“你对色情行业了解不?”她登时无声无息,过一会严肃地说:“你要干吗?”

我把骨感女子的故事说给她听,她哭得泣不成声,在我脸上亲了一下,说:“太危险,你不要去,一切交给我。”说完打开车门,跳入一条黑暗的弄堂。

的确危险,手倩再没回来。

我反复回忆我对她讲的故事,这个故事能让她落泪,也许说明我对骨干女子还有些依恋。由于没及时替补上新的陪车,我出了事故,在右转弯时撞倒了一位正在潇洒指挥的交警。公司知道了我的眼疾,于是我就失掉了工作。

车队同事为我举行了告别晚宴,许多人都喝醉了,纷纷钩住我的脖子,说:“不是我出卖的你!”

退掉了租的房子,万般无奈地回到家里。

【三、】

我的父母和当年一样,眼神敏锐,动作敏捷,只不过增加了染发的习惯。他俩拥有青春的外壳,皮肤上的油脂依旧年轻。

父亲是个能圆满处理一切生活问题的上海男人,无论做什么都精力过人。他说话总是由一个细弱的喉音开始,然后越说越快,直到振荡了整个房间,让人心烦意乱,而他达到了旁若无人的悠然境界。

母亲随着年龄的增长,目光越来越凶狠,这是上海女人的发展规律,不管在年轻时多么秀气。她一天洗二十次手,三十次脸,四十分钟健美操,和父亲连绵不断地说话,平均60分钟含有120个重音270个高音。

我的家摆满和父母一样精巧的物品,都是日本电器,十几年前流行日货,而今的上海流行美货,而我的父母还固守日货,说明他俩毕竟老去,面对时尚开始鲁钝。

我的家还有70年前的老上海古董,唱机、电话、海报一类,焦黄锈污,塞在床下。按照风水之说,床底下最好空空荡荡,而床下淤积的旧物,将我的未来辐射得毫不明朗。

时常怀念当出租车司机的时候。在廖无人迹的深夜,两个出租车相逢了,会彼此喊一声:“抽根烟?”将车停在路边,抽着烟倾听着都市的噪音,甚至会有心旷神怡的感觉。慢慢越来越多的出租车停下,由于统一的色彩,远远看去,深灰色的路面泛起一片巨大的艳红。

那种快活已一去不返。

母亲骄傲地告诉我,父亲早已停止了他多年前的艳遇。我的家已平安无事,整日呆在其中,是死一般的沉寂。我家的藏书都是我小时候看的小人书,现今都已是绝版珍品,对此,父亲认为他当年对我的智力投资,已连本带利地回收。一个清晨,我拦住了出门上班的父亲,递给他一个纸条,说:“能给我再买本书吗?”

按照纸条上的书目,他买回一套《博尔赫斯文集》。

博尔赫斯——我终于看到了他。书的封面登着他青年时代的照片,和我一样的懦弱。书的扉页是粉红色,以白色影印出他老年的轮廓,他右眼失明后整张脸开始转变,转变了三十年,成了另一个模样。

我喜爱他老年的面容,也许那便是我三十年后的样子,一个智者,是人类但没有人类的表情。

对于自己的右眼,他没写过任何东西,也没有一篇失明者的小说,而对于妓女或是妓女般的女人,他有许多描述,手法雷同,不是“鲜亮的红发”就是“鲜亮的黑发”,这重复的贫乏词汇,也许对于他是津津乐道,他就喜欢女人的毛发。

我喜欢女人的什么地方?我喜欢她上衣圆领露出的锁骨,喜欢敲点她鼻梁的硬骨,她——我的骨感女子,不知她的身体现在何处——

我的右眼以前是模糊的光璇,而今已然是一片昏暗,也许不久便溃烂凹陷。当我尚且面部正常,不惹人注意的时候,母亲交给我一个任务——监视父亲。

作为一个闹过婚外恋的人,积累了多年经验,我的父亲具备一股难以形容的风度,甚至还有令小女孩动情的力量。他可能的确分离了多年前的那一情人,却很难担保没什么新的举动。

随着他,我到了一所咖啡馆,一所理发店,最终进入了一所澡堂。

一进澡堂,便失去了他的踪影,这时一高个女子走来,问道:“先生,修脚吗?”竟然是马姑娘。自从和她的东北老乡一起下车,她便消息全无,见到我,她激动得眼圈发红,又叫了一声:“修脚吗?”我说:“修。”

在修脚室,她一边把我的脚划得鲜血直流,一边又讲起了白俄的故事。这个故事是,一个白俄在雪地死了,他是饿死的,这个故事就是一点点讲述饥饿的过程,说完这故事,我流血的脚上滴满了她的泪水。我不知该如何劝她,就说:“再讲个土匪的故事吧。”

她讲的土匪的故事是,一个土匪抢了个村姑,这个故事就是一点点讲述强奸村姑的过程。故事讲完,她停止了哭泣,恢复了正常,在我的脚上又划了一刀。她说这两个故事是她的精神支柱,每当难过得吃不下饭,就给自己讲白俄的故事,每当她腻烦,就给自己讲土匪的故事,凭着一点兴奋,生活下去。

她问我是否对土匪的故事有些许感触,我说:“否。”然后请她帮助寻找我的父亲。询问了父亲的音容相貌,她两眼泛起深海鱼类的光芒,说:“他呀,谁知道跑哪去了。”

猜想马姑娘与我父亲的关系,令人无法忍受,我匆忙告辞,一走出修脚室,耳边响起一声:“踩背吗,先生?”——这个声音分外熟悉,正是我蒙古的宽脸姑娘。她见到了我,泪眼汪汪,激动地又说了一遍:“踩吗?”我说:“踩。”

我的后背冰凉闪闪,那是她的眼泪落下。她说在澡堂的诸多工种中,她最喜欢踩背了,站在别人的背上,立时感到自己命运逆转。

她站在我背上喝完了一瓶酒,醉态可鞠地问我,是否将彼此的关系逆转,我说:“否。”然后请她帮助寻找我的父亲。询问了父亲的音容相貌,她焕发出八百年前成吉思汗侵略中国的豪气,凭空一指:“那里。”

按着她指明的方向,我到了一个黑暗的单间,里面有一个姑娘的身影,轮廓的边线已让我认出了她——骨感女子。她的身体耸动了一下,在即将上演相认的悲喜剧前,我张口描述父亲的容貌,她说:“刚走。”我便推门出去。

奔跑在回家的路上,由于缺乏右眼的视线,跑得非常颠簸。跑到离家相隔三条马路的一户石库门前,我敲了敲门。多年以前我的离家出走,实则是被父母所弃,父亲的态度容易理解,而母亲不单是为了交换条件,我拳打一个半裸女人时脸上的表情,也令母亲对我产生了极大厌恶。

没人开门,如果我在十七岁的时候没有随母亲走进这扇门,也许我就是另一种命运,那时要没人开门该有多好——

我奋力地又捶了一下门,引发出二十步外的一声大叫:“什么事,我在这!”父亲的情人出现在弄堂口,款款地走来。

许多年过去,父亲的情人依然美丽。她的皮肤没有了当年的水灵润泽,但她依然美丽,不知父亲在何时将她抛弃。我说:“我有件事,必须跟你谈谈。”她诧异地看着我,点了点头:“你说吧?”我说:“我可以进去吗?”

她犹豫了一下,问:“你是好人吗?”我说不出话,她以为伤害了我,赎罪般地说:“进来吧。”我感慨着,经此一问,我知道了她是善良女性,还有些幼稚单纯。

一进她家,我迅速地将门关上,以极大力量将她顶到墙上,在她的胸骨上打了一拳,然后剥下了她的乳罩。

对着她赤裸的胸膛,我极度哀伤,她的乳房已垂软萎缩,乳头是暗淡的咖啡色泽。我转身离去时,她说了声:“混蛋!”我骂了声:“婊子!”

然后我又开始了极不协调的奔跑,到达澡堂,抓住骨感女子:“跟我走吧,我能把你藏住。”我俩强作镇定地经过澡堂门口时,门口的大汉问了一声:“干吗去?”骨感女子回答:“客人请吃饭。”

走出澡堂二十步外,我握在她腰上的手,感受到她肋骨的一阵痉挛。

我有一个藏身之所。我曾经在开车时反复思考世祖逃逸之谜,按照爱因斯坦相对论的说法,当速度接近光速,时间变得无穷,那时的我,心灵滞懈在右眼失明的焦虑中,相对而言,出租车的速度便接近光速,所以我有无穷多的时间思考这一问题。

我早已破解了世祖的逃逸之谜。

世祖不是逃逸到远方,而是躲进了家里,这一所有人思维的盲点,让他躲过了被愤怒国人打死的厄运——这是我的逻辑推断,如果能被证实,便可以藏住一个姑娘。

我给家里打去电话,说我眼睛全盲,迷失在黄浦江边,需要让他们将我领回家来。父母出门后,我拉着骨感女孩走进我家。

经过了细致搜寻,我发现了屋顶与房脊间有一段距离,这是一个只能躺着的空间,推想一下,一个人长久地躺在这里,能够自由活动的只有两手,我躺了下来,果然在头部正对的位置发现了用指甲的划痕,隐约是一个骑在马上的外国军官——这里就是世祖一百五十年前的藏身之所。

我和她躺在了这里。

这里很好,与天空只有一层瓦片相隔,雨打在瓦片上就仿佛打在身上,晴天的时候,会有鸽子降落在屋顶,爪子在瓦片上滑动的声音清晰无比,她说:“比雨还要好听。”

在这狭小空间,我和她紧紧相拥,有时父母会听到头顶的响动,母亲说:“是老鼠吧?”父亲说:“可能是燕子安窝。”我和她捂着嘴,才没有笑出声来。

我从没有如此漫长地和女人相拥,血液与骨骼都在分裂,即将演变成一个新奇物种。在深沉的甜蜜感中,我问出了一个困扰许久的问题,你会怎么知道博尔赫斯?

她说,她的行业是古老的行业,唐朝供奉观世音,宋代供奉吕洞宾,五六年前,不知行业中的哪一个人何种缘故读到了博尔赫斯,心灵极为震撼,从此广为宣说,博尔赫斯就成了她们供奉的第三个人。

我问,是不是因为博尔赫斯写的“鲜亮头发”?她摇摇头,说她并没有看过博尔赫斯的作品,在行业中流传的只是博尔赫斯的传记。

这个出生在动荡南美的人,他的生活,并没有他的小说般惨烈诡秘,他有着博学文雅的祖辈,从未被金钱困扰,一生在母亲身边,饱受宠爱,毕业于最好的学校,工作于图书馆,完全与生活脱节,获得了无尽的悠闲时光。

行业中最早看到他的人,之所以心灵震撼,因为他的生活是她从小的向往,那是一个淑女的生活。这篇博尔赫斯的传记,在她同行姐妹心中,犹如西方极乐世界对一个佛教徒的意义,将一个女人的理想描绘得具体周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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