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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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他,才知道,有些寂寞是口井,深不见底啊。

她去纹了身,在身体最隐秘的地方,是他的英文名字,除了他,没有人会知道的,而为了他,她甚至于可以放弃生命,纹身又算得了什么?那些痛,那些针刺的快乐,让她和做爱一样,在飞啊。

马格看到的时候落了泪。为了他的泪,她也值了。

海伦,海伦。他轻声地叫着,你这个女人,为什么妖气重重?你前世欠我什么,为什么追到来世?

第70节:爱上你,爱上寂寞(2)

那一刻,海伦的眼泪像海水,落了一潮,一潮又来。

最爱的时候,总有泪水。马格说,没有哪一个女人像你,爱得如此销魂,爱到骨髓里。

海伦毕业的时候,马格说,到我公司来,做我的助手。海伦摇头,我怕自己会死掉,那些美女,我怕。

马格叹息,你让我好累。你这样的女人,为什么不能通俗一些,比如,你和我要珠宝,或者戒指,我都会给。

我不要,我要的,只是爱。海伦十指缠着马格的十指,假如有一天你不爱我了,我有一把瑞士军刀……

马格的心一惊,这样的女人,如此深情,如此让人窒息,不像曼丽,总是毫不在乎,甚至从来不问,爱与不爱?她只要快乐,只要钱就够了,这样的女人,多么轻松。

庸俗是快乐的。马格有时不再去给海伦租的小房子,总是出差加班,身边是俗气招摇的曼丽。

再回来,才发现,那个爱穿长裙白衣的女子,学会了吸烟。

她比烟花还寂寞。马格的心里一阵心疼,抱起海伦,极尽缠绵,没有哪一个女人,像海伦这样让人心疼。

海伦幽幽地说,烟是我寂寞时的情人,你不在的时候,它陪我,和它一起呼与吸,真好,很温暖。说的时候,马格看到海伦的眼里有泪光闪。

这样寂寞的女子,像一场烟花,怒放时是所有的光和热,冷了呢,马格想都不敢想下去。

马格还是和女模特私混,终于有一天上了娱乐版的头条,被人偷拍了镜头,那样的亲热与轻浮,马格看了都要心跳,多想那不是自己。

是那女模特要献身的,马格情难自禁,毕竟是男人。男人是抵抗力很差的猫,几乎没有免疫力,更何况,那个女人,真的很妖。

几乎把那天的报纸全买下来放到了碎纸机里,还是被她看到,发现她的时候,她正举着报纸,一个人在浴缸里,放的是爱尔兰的音乐,圣经一样,恩雅的《浮水印》。她的头发在水里漂起来,黑黑的,长长的,像一条条蛇,他怕起来,想去抱她,她却反身从身体下拿出了那把刀。

海伦。马格惊叫,不要做傻事。

她笑着,鬼魅地,然后扔掉报纸,我真希望自己是瞎子,还希望你是个贫穷的男子,除了我,没有女人要你,那有多好。说完,把刀一挥,割了手腕。

血,刹那染红浴缸了里的水,马格奔过去,撕了毛巾,傻孩子,你怎么可以这样?

等她静静地躺在雪白的医院里,天已经黑下来了,马格一直握着她的手,她的脸苍白似纸,薄而透明。

她却说,对不起。

好了的时候,海伦就搬走了。再也没提起,也有人问她手上的疤痕,她总是什么也不说,其实,说与不说,又有什么意义。

海伦想,一场恋爱,只留下一个痕迹。而爱过的一切,像阴天里长在角落里的苔藓,想起来,总是让人黯然。

对于马格,想起海伦,总是想起《过把瘾就死》中的杜梅,而他不是方言,那样把人的神经都要逼疯的爱啊,怎么可以让马格这样的男人承受?

只是也有了改变,不再喜欢那么张扬的女人,甚至胸部大的女人,甚至爱笑的女人,有一次过马路,看到一个穿了纯棉布戴着骨头项链的女人,也是细细高高的个子,一下就晕了,那种疼的感觉使马格明白了一件事,他曾经爱过,而爱过的那个人,只能是海伦。

三年以后,马格结了婚有了孩子,他还是愿意过那种通俗的、快乐的日子,只是不再有海伦的消息,有人说海伦去了南方,那么瘦的一个人,可以养活自己吗?

偶尔的一天,翻看一本杂志,却看到海伦的名字,写了一段感情故事,开始以为是重名的,后来看到那个故事,马格知道,那只能是海伦写的。海伦写道,年轻的时候,大概总忙着谈恋爱,想生生死死地爱一个人,就爱一个人,以为两个人就会天荒地老,也许是那时只想谈恋爱了,所以反而不知怎么爱了,等到明白爱是怎么回事了,却再也没有人可以爱了。但也明白了一件事,没有两个人的地老天荒,要说地老天荒,只能一个人把这场戏演下去吧。

很多年了,马格忘记了泪水是什么滋味,几乎是麻木的,甚至于做爱,一切是例行公事的。上次掉泪是海伦的自杀,看到海伦在雪白的被子里面,人像一棵失了水分的树,于是哭了,没想到,那简单的几句文字,却又让他泪沾襟。也让他知道,是从海伦开始,他明白了恋爱,知道爱是那样的刻骨铭心缠绵悱恻,爱,也是那么寂寞。

马格多想告诉海伦,爱上了你,我才爱上了寂寞。

第71节:当爱情遇上爱情(1)

当爱情遇上爱情

他忽然问,你的项链,哪里买的?因为上面,刻着两个人的英文名字。而林张扬告诉我,那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是他父亲的名字。

家义走的时候对我说,小烟,等着我,我很快回来。

我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大学毕业非要去当兵,而且是海军,这是他一直以来的梦想,我问为什么。

我们从八岁在一起,有人打哭我,吴家义就会帮我去打架,十几年过去,还在一起,即使不说爱情,也足够到谈婚论嫁的程度。

你说,十岁的孩子有爱情吗?有一天他这样问我。

我笑了,怎么可能?十岁还是个小孩子。

小烟。他握住我的手,我就是从十岁爱上你,那时我想,等我长大了,我一定要娶这个女孩子。那时你穿一条格子裙子,梳着两条小辫子,耳朵后面有一颗痣,我总想去亲亲那颗痣。

是从那句话开始,我爱上了吴家义。那时,我们二十岁,然后他轻轻地吻我耳朵后面那颗痣,轻到近于我,但我还是心跳到不能遏制。

吴家义走后的一年,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和我合作的是一个颇有名气的摄影师,反正小报上总有他的绯闻,他拍过一两部电影,不是很红,但提起来人们都有印象,后来转行过来拍广告,许多有名的广告全是他拍出来的。

都说他脾气不好。因为不仅有才,人也长得帅,出手常常是大手笔,让很多美女追逐。我最烦这种人,宝玉似的,在女人圈里混,脂粉气浓到令人窒息,而且还十分娘娘腔。

所以,见他的第一面,别的女人十分雀跃地围上去,我仍在电脑上自己画图案,仿佛与我无关。

然后他转过头来问我的同事,那个小姐是谁?新来的吗?好清高啊,北大毕业的?

我头也不回,放自己的蜡笔小新看。小新对他爸爸说,我这么小,原谅我吧,如果不,就太欺负人了。我“扑哧”乐出来,这么好玩的小新。

你乐我吗?他问,然后走过来,听说我的合作人是你,方案怎么样了?

我怎么会乐你?你有什么好笑?说着,递过我的方案,并不看他,这样的花花公子,做和尚也会叛道离经,一个色和尚而已。我最反感这种男人,没有半点真心,女人于他们都是过客。

但真是英俊。眉宇间全是风情,怪不得女人喜欢,其实女人与男人一样,都是好色的。

我叫林张扬。你可以喊我张扬。他居然笑着说,然后伸出手来。

我并不伸手,只是说,知道了。

但我并不喊他张扬,还是连名带姓,我喊男人的名字,只喊家义一个不带着他的姓。

第二天他再来,径直走到我面前说,方案不错,这是我看到的最好的文案。

我们接的是一单洗发水广告,洗发水广告当然要找长发美女,这是大多洗发水广告的路,然而我想,谁记得住那么多长发美女,不如找一个短发的,然后和一个男生爱了,为了爱的男人,不停地养头发,然后最后头发才长了,如果继续把这个广告拍下去的话,可以在最爱的时候是长发,忽然有一天不爱了,一狠心,当然再是短发。这是我的创意,林张扬说,真好,把头发和爱情结合起来。

因为我是为了家义才留的长发,他说喜欢长发,我便一直是长发,直到现在,依然是。

而林张扬说,小烟,你和所有的女孩子不一样。

我讽刺他,不要拿我和那些欢场上的女子比。

他笑我,你这孩子太有个性,大概从小父母离异,是吗?

我低下头,五岁时,父亲和情人跑了,丢下我和妈妈,一直孤独相依。现在被一个陌生男人说中,我无端落下泪来。

第72节:当爱情遇上爱情(2)

他给我纸巾,我拒绝,把眼泪抹得稀里哗啦,彩妆全部玩完,他说,不要再哭,别人会以为咱们俩谈恋爱,然后以为我欺负了你。

我果然不哭了,他说得对,我怎么能和他搅在一起,上都市版的花边新闻不是我愿意的,因为没有人比家义在我心里更重。

我给家义写信,告诉他,我身边有个大色狼。

家义说,那就告诉他,你有一个好猎人保护。

每次收到那盖着三角的信都要等很多天。吴家义说,在海上漂着的时候,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想你,对着无边无际的大海,想你,想你,想得骨头都疼了。你感觉到了吗?

我的眼泪就一滴滴落了下来,我对吴家义说,等你回来,我们就结婚。

三年,不是很长,转眼就过,不是吗?

况且我并不寂寞,有一个贫嘴的人合作,虽然不常在一起,但是,他总能说出很多出人意料的话来,所以,林张扬给我的印象是花拳绣腿,我怀疑那些作品根本不是他拍出来的,一个花花公子一样的人,怎么会有那么深刻的东西做出来?我不信。

然而到现场的时候我吃了一惊,找的演员总也表演不出那种意境,他骂了起来,神态一反以往,脸上半点嬉皮笑脸也没有,那种严肃,让人一下以为看到的人不再是林张扬,真让人刮目相看。

他回头看我一眼,忽然呆住,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以那样的眼神看我?

吃中饭的时候他端着盒饭过来,还是盯住我的胸部,我气急了,然后嚷着:你是色狼啊?

他忽然问,你的项链,哪里买的?

我这才知,他看的是我戴的项链,而这个项链,是母亲才给我,她说,这是她一直留着的项链,是一个男人给她的,那个男人,是她初恋的人,所以,上面有太多爱情的记忆和味道。

因为上面,刻着两个人的英文名字。

而林张扬告诉我,那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是他父亲的名字。

我惊愕地看着他,不信他说的话,因为世界怎么会这么小,而他说,不信,你可以回去问你妈妈,因为父亲两年前就去世了,去世的时候才说起这个秘密,父亲说,如果你看到那个戴着这个项链的女人,那是咱们父子命里的人。

事情急转直下。林张扬每天来找我,当我打开房门看见他,我总是解释说,不要来找我,那只是上辈子人的事,和我们无关,而且,我的男友还有一年就回来了,你不要再这样。

而他倚着门说,小烟,这是宿命,我为什么遇到你?

你是否和所有女人都说过这样的话?爱情不是你的游戏,我没有精力和你玩的。

我说过的,你和所有女人不一样,她们那么娇艳,却不是我喜欢的,而你是一朵朴素的花,那么自然芬芳,原来,我和父亲会喜欢一种类型的女子,这种女子的杀伤力是致命的。当我看到你穿着旧棉布裙子光着脚披散着头发站在屋里时,我知道,我要的就是你这种女子,可以爱一生,不是爱一时的那种。

我再度落下泪来。我承认,我被这个家伙打动,但家义的信一封又一封飘到我的手上。他说,当我离岸比较近的时候,我就想,爱情也快到岸了,每到想到你快成为我的小妻子时,心里就快乐得发疯。

对不起。我对林张扬说,当爱情遇上爱情,我只能选择当逃兵。

一个人可以爱上两个人吗?我不停地问着自己。

不能不能。我大声地说着。但是我心里却是在极度地否认着,因为,林张扬和吴家义,仿佛我的左手与右手,我拿出比较,没得比较。

林张扬开车带我去郊区的一个寺庙,很荒凉也很旧的寺庙,他说,在这里,让我们的心清静一下,然后抽一个签,决定我们的爱情吧。

我竟然不能拒绝,因为那小小的签仿佛是一个宿命,一个诱惑。

寺里只有三四个人,那个主持大概有七十岁了,他见到我们的第一句话是,有缘人常常无分啊。

林张扬紧紧握住我的手,他的手心里,凉汗涔涔。

当我们从寺里出来的时候天已近黄,就像我和林张扬的爱情,还没有开始就落幕了,因为彼此都知道结局,那个老者说,林张扬,你注定会和最爱的人擦肩而过,因为你从前犯的桃花太多,这是一个孽债。

我看到林张扬的眼里有泪光闪烁,这是第一次,我看到他眼中的泪光。

下山的时候林张扬冲着落日喊,小烟,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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