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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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山里全是这一句,我,爱,你。

我——爱——你。像一场断断续续的演出,总也没完没了。

吴家义回来时我给他整理东西,他的笔记本有好几个,但内容却极简单,上面写着,小烟,我想你。小烟,我爱你。小烟,我要你。

很多页,很多页,单调到让人发晕,直看到我眼泪模糊,然后他摘下军帽,里面的帽檐上写着一行细细的小字:小烟,真的想死你了。

当爱情遇上爱情,我有的,只能是泪水。

第73节:不再与爱情擦肩而过(1)

不再与爱情擦肩而过

我眼角湿湿,又打上了一句话,媚儿,学完了就回来吧,虽然结婚就落了俗套,但俗了就俗了吧。

我的女友名媚儿,十分动听的名字,人如其名。都以为是她追求我,因为我是她所有男友中最平庸的一个,甚至有些俗气,花一分钱也要跟她计较。

住在一起时我们就说好AA制,免得以后分了手汤汤水水说不清,反正我是她第n个男友,她的爱情快餐到了我这能完结?我不信。有了媚儿,我再出去好有面子,因为媚儿美貌动人,穿最素的衣服,也盖得住所有女人的娇艳如花。

总有人问我用了什么计策套住了媚儿。我说她追我了,听得人一脸打死也不信的表情。媚儿总是在旁边笑着说,当然是真的,我爱他能写能算能劳动,像刘巧儿爱上赵柱儿。她还知道《刘巧儿》。

是在一次时装发布会上认识媚儿的。我去采访,模特们争相在我面前雀跃,大大小小的娱乐版中,我也算名记,此时被一群美女包围,自然是心花怒放。只有媚儿,远远地坐在角落里,仿佛与她无关,我一时动了兴趣,越是被拒绝,越是被诱惑,大概媚儿是深谙此道的。我放弃采访冠军和亚军,来到媚儿面前,她只是十佳之外一名普通模特,却自有一分妖娆的气质,也说不清是哪里好,反正就是看了忘不掉,有点像张曼玉,细细的眼睛,小小的唇,笑起来都是狐狸一样的媚样。

我问她为什么不热衷于媒体?这可是出名的好机会。她淡淡的,出了名的女人岂不是更苦?就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我暗叹她小小年纪悟性这么强,便一下认同了她。

她先约我喝下午茶,闲闲淡淡地聊,并不说男欢女爱,只说眼下最喜欢的事情,我们竟然都喜欢这种寂静稍显落寞的茶馆,并不喜欢酒吧和蹦迪,这倒有点让我意外。因为她穿得实在前卫,看来表里如一不是很对。

然后开始了交往。我略谈过两次恋爱,如蜻蜓点水,有感觉的不多,而媚儿早已是恋爱专家,认识她的人告诉我,小心啊,她可已是高手,不要人财两空。

我岂会那么傻。财我没有,挣了就全花掉,甚至还有贷款,我怕自己的孙子都要还账。她又是自动跟我,我怎会有损失?

于是两个人各付一半房租,菜每天她买,剩下的杂七杂八东西我去一次采购,日子过得还算清楚。我也问她为什么会找上我,据说她前任男友不是大款就是政界要员,或者有型有款的广告男人?她淡淡一笑,看你好喽,想和你结婚。我一惊,什么?想和我结婚?她又笑,看你吃惊的样子,我怎么会想和你结婚?傻瓜。

被她骂过傻瓜后才踏下心来。我才二十五岁,结婚?太可笑了吧?纵然她是美貌如花的媚儿?

于是不去上班的时候,我坐在地毯上整理我的片子,媚儿就往脸上涂了鸡蛋清之类的东西,光着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们总是把窗帘拉上,白天也如黑夜,灯总是亮着,电视总是开着,无聊的电视剧一个接着一个,不然,怎么打发无聊的时光?

做饭多是我。我家传了一手好厨艺,川、鲁、粤各大门派我都会,媚儿总是叹为观止。她总是边吃边说,要真嫁给你也还行,至少可以吃一辈子美食。我说,你可以嫁一个厨师,比我更好,何苦找我这种没钱没势的人?

她不语。一个人去沙发上看时尚类的杂志,看着看着就忘了从前的事,没心没肺地说,我能不能把头发染白了,然后再做一个板寸?我吓得要死,惊慌地说,你要是上午做了,下午你就搬东西走人吧。她骂我老土。老土就老土,至少她现在是我女友。

第74节:不再与爱情擦肩而过(2)

我和媚儿不但钱财分得清楚,感情也是清楚。刚开始的时候我就说过,我是不会和她结婚的。她结婚的对像是大款或者明星,都与我无关,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她,喜欢一个人是莫名其妙的,她瘦瘦的骨头讨人喜欢,尽管她情史太长。媚儿说她十五岁开始谈恋爱,最早的初恋是十岁,爱上邻居家的男孩儿,男孩儿十二岁,居然海誓山盟过,真让我笑得冒泡。她逼问我爱过谁,我想了想,真的没有,如果有,对她还有一点。也说不上是爱,喜欢吧。我又加了一句。她听我第一句还雀跃,听第二句就黯然,然后自言自语,为什么总找不到一个真心爱我的?

渐渐就有点老夫老妻。有时两个人懒懒地在床上,仿佛结婚多年。其实就这样下去,也许没什么不好?

媚儿旧日男友打电话给她,我略有醋意。是她在美国的男友。我揶揄她,怎么,男友给你办护照出国么?还不收拾行李?她也不恼,也不解释,只说“哪里”便完结。我不要再问,好像多在意她一样,那就落了俗套。媚儿转身进厨房,为我做苏州小吃青团子。一种又甜又粘的东西,好像爱情,总是黏黏糊糊的,吃多了上火,不好消化,所以我不想轻易和谁水深火热地爱。爱太难。

媚儿是苏州人。难得她长这么美,而且真是媚儿多姿,像苏州的小桥流水,她说有一天带我去苏州,苏州会让人产生一种另类的想法。

就真的去了苏州。媚儿带我去的园子全不是旅行社会去的,都在苏州的角落里,又安静又美丽,又是春天,我看媚儿穿了旗袍在园子里轻移莲步,竟以为自己是江南才子一样的。那个时刻,有些许的伤感,说不出为什么。

从苏州回来后我变了许多。第一次,我给媚儿买了丝绸的睡衣,她的身体在光滑而柔软的丝绸里飘荡时我有一种错觉,仿佛早就认识她一样。那一夜,我和她燃烧好久,她第一次流了眼泪,湿嗒嗒的在我胸前,弄得我手足无措,我差点就说嫁给我吧,忍了忍还是咽了下去,我自由的时光还没够,怎么可以上了婚姻这个牢笼?

有一天媚儿跑到卫生间狂吐,然后脸色蜡黄地出来。我问你怎么啦?她笑笑,可能晚上吃的鸡腿不干净。晚上我也吃鸡腿,可我一切都好。

第二天正在外面拍片,被她打电话呼回来,说是病了。我提了水果进屋,看她脸色纸一样苍白。我急忙抱她,要不去医院?她在我怀里,婴儿一样安静,惨然一笑,已经从医院回来了。我急问什么病?她刮了我的鼻子,你的孩子,没了。

我脑袋顿时变大。媚儿怀孕?然后去做了流产?天啊,我的孩子?我竟然怒吼她,为何不告诉我?我有权决定一切,我是孩子的父亲。媚儿流了眼泪,不告诉你是因为不想增加你的压力,免得你因为孩子而迫不得已和我结婚。这话让我心疼,这样的女子,还不值得我爱么?我想等我有了房子就娶了她吧。

那些天我整日煲汤,把媚儿伺候得白白胖胖,每当我围上围裙去厨房就有一种家庭妇男之感,这感觉让我非常沮丧,尽管媚儿说我这样很酷,她还说她最爱的就是我这种居家男人的样子,然后说,不知道谁将来有福气可以嫁给你?

我没有答她。其实想答她。但和她的那些男友相比,我实在自卑,最起码,连个小窝都没有。

可是我已动了结婚的念头。我觉得自己离恶俗越来越近,无聊的人才想结婚。

我们又和以前一样,只是觉得更亲近,毕竟,媚儿的腹中,有过我的骨肉。

终于有一天,媚儿说要走。是要出国上学,我才知她竟然毕业于一所名牌大学,而且是理工科,这让我对她刮目相看,我甚至以为她只是高中毕业,然后趁着花样年华出来做模特的。她说要趁年轻学点东西,她选修服装设计,不晓得谁给她拿的钱让她去那个浪漫之都。分别的时候我想伤感一下,但居然没有,只是和她每次出差一样到机场送她,她说,女人要趁年轻赶紧折腾,女人还不如衣服呢,衣服过了时,再过二三十年还有再卷土重来的时候,女人过了时,就是烂菜一堆,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怀念的。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的眼泪才下来。我已经开始怀念了,可惜媚儿看不到了,我为什么要哭呢,这时候应该哭的是媚儿,我知道她真的爱我,有一次她说梦话,说让我娶了她。回到小屋我一个人发呆,屋里到处是媚儿的气息,她的长筒丝袜,她没用完的沐浴液,还有浴池里的长发。我小心地拾起来,一点点卷好,放到抽屉里,这个动作像琼瑶阿姨小说中的情节,但我做起来充满伤感,我知道当媚儿离开时,我已经爱上了她。

后来看一本书,说到爱。书里说,只有一个人真正爱上另一个人才会想到结婚。媚儿真的和我求过婚,可惜我错过了。晚上,给媚儿发邮件,你在巴黎还好吗?法国男人很浪漫吧?要不就考虑做个法国媳妇?我仍然是满嘴的不正经。

只一会,就收到媚儿邮件,里面只一句话:爱情是一朵千瓣莲花,每一瓣都是我前世的盼望,每一瓣都有它的苦涩和清香。

我呆呆地盯住屏幕,然后把这句话一个字一个字地删去,我想根本不用保存了,因为它已在我心里生了根,永远都不可能忘记。

我眼角湿湿,又打上了一句话,媚儿,学完了就回来吧,虽然结婚就落了俗套,但俗了就俗了吧。

第75节:锦衣夜行的爱情流浪者(1)

锦衣夜行的爱情流浪者

我居无定所,什么也没有,而且,我是个在夜色里行走的人,靠近我的人,会被一种阴暗笼罩住。

我是个爱情的流浪者。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可以让我永久地停留。

我如此的不相信永远。没有永远,从母亲跟着那个男人走了以后,我相信没有永远,永远是朵已经在公元前就凋谢了的花朵,我们连它的种子都找不到。

永远的东西只是死亡。就像凋零的花,永远地只是凋零了。

我只说我爱你。绝不说永远。这个形容词永远不会用在我的词语里。

我对海棠说,海棠,我爱你。

海棠却说,我永远爱你。

我就笑了,我说,傻孩子,没有永远,你知道的。

海棠在一家很好的单位做公务员,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爱上我?我是如此堕落而萎靡,像是开在暗夜的罂粟花,毒气芬芳,很多女人都会爱上我,她们说,喜欢坏男人。

我是坏男人吗?也许吧。我打架,动刀子,我最喜欢的是收集各式各样的刀,我有五把瑞士军刀。

我二十四岁,却有十年烟龄,还有,我高中刚毕业,没有考上大学。我讨厌穿长长的白裙子留长发的女生,我和别的男人欣赏眼光不同,那是很多男人的梦中情人形像,我不喜欢,太腻味。因为太大众。

幸亏还有一副好嗓子。我可以去酒吧唱歌,除了我,男歌手们都是长发飘飘,我不是,我是一个小平头,不穿画着骷髅的黑色衫,我只穿干净的白衬衣。

白衬衣是我的理想。大道才会无形。

因为谈过十次以上的恋爱,从十五岁开始,我就知道女人,然后不再有感觉,直到她们总是前仆后继地爱上我。

我始终不明白她们为什么爱上我?我没钱,没学历,没车子,没地位,居无定所,而且过一天算一天,长得不算好看,小眼睛单眼皮,爱吸烟,不爱说话,唯一值得骄傲的是身高,而且还瘦,更重要的是,没有真心。

我从什么时候开始老的呢?从哪一天开始再也不想爱了?爱,离我那么遥远,仿佛应该是前世的事情。

但我还说我爱你。因为看到海棠的眼睛我就想说,是一个刹那。

海棠很美丽,高而且瘦,不爱说话,她跟朋友来酒吧,很多人,只有她是沉默的,穿着牛仔裤格子衬衣,整个酒吧,没有穿裙子的女子只有她一个人。她静静地坐着,一直在角落里看着我,她的朋友去跳舞了,她依然看着我。

后来我说,海棠,为什么一直看着我?

因为你的头发啊,五六十年代人留的头啊,怎么你可以唱那么前卫的歌,你是个怎么样的人啊?

其实这也是我想问她的。

却没想到她是国家公务员,更没想到她居然是博士毕业。

我说海棠你别吓我,我没上过大学,可也知道一个人念到博士有多不容易?

第76节:锦衣夜行的爱情流浪者(2)

她笑,你不信是你的事。而且,我没有谈过恋爱。

我说你真悲哀,上到博士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什么是爱。爱上一次,才知道有很多事情是虚无的。

包括爱情吗?她问。

这个傻姑娘,不知道哪里让人心疼。我说,当然,主要是爱情,爱情多么虚无,你爱上一场就明白了。

和你吗?她竟然直直地看着我。

我笑了,我不合适,我都谈了十次恋爱,你应该找个纯洁的男人,比如从没有谈过恋爱的男人。

你只能说谈过恋爱,不能说爱过,否则,你不会说爱情是虚无的。

我叹息,没想到这小女子如此有悟性。我爱过的女人,她们说的话,总是南辕北辙,没有人看透过我。

海棠,我说,如果你谈恋爱了,一定是个爱情高手,因为有悟性的女子是可怕的。只可惜了,你会待在那么正经的一个单位里,你应该是一个到处乱逛的人才对,或者出国,到欧洲那些国家去。你不是托福考过了吗?

她笑,心若是自由的,在哪里都是流浪,心若是死了,在哪里也如死灰。

啊,怎样一个女子。我说,很奇怪我这小高中生能和你这博士生谈得来。

社会是所大学,真正能上这所大学读到博士的才是高人,你是一个,有些人读到博士后还是傻子,希望我在你眼中不是。

真的不是。我称赞她,海棠,你冰雪聪明,只可惜遇人不淑,我不是一个好男人。

女人喜欢坏男人,特别是有复杂经历的坏男人,因为他更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女人,等什么样的女人。

我一惊。终于等到一个真正知我心的女子。

但我面色平静,我说,海棠,告诉我,为什么一直没有爱过?

因为始终在等一个值得我爱的人啊。我眼高手低,周围的男人都太纯情,纯情到恶心,只好放弃,接着等,相信有一天我会等到,结果,我真的等到了,真好。

那一刻,有心酸有心动有甜蜜。我笑,海棠,我不值得。

海棠淡淡地说,我的眼睛很毒,是个好猎手,很少有东西让我看错过。

很多人不明白海棠为什么爱上我,她如此靓丽,学历高得让人害怕,而且那么好的工作,她给我房子住,给我联系出唱片。所有人不理解她,我也不理解。

我说,海棠,我怕不会永远地爱你。因为永远是可怕的。有一天我们都会老。

她嘻嘻地笑着,有一天我们老了,就讲讲童话和寓言故事,别讲人生这些大道理了,只是,我怕我皱纹太多你受不了。

我黯然,这样的女子,真让人心动。

我再说,我居无定所,什么也没有,而且,我是个在夜色里行走的人,靠近我的人,会被一种阴暗笼罩住。

可我是阳光啊。海棠说。

海棠没有像别的女子,我们在一起三个月,手都没有握过,她不会投怀送抱,不像我遇到的女子,总是在很短的时间吻了,或者做爱。

但我真有了情侣的感觉。海棠晚下班回来,我会站在门前等,像一个居家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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