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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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里面请。”看到有客人上门了,院子里一个大妈立刻笑着迎了过来,皮肤有些的黑有些的粗糙,但是笑容却是热情而淳朴,“是不是要住宿?快进来喝点茶,歇歇脚,开几个小时车可折腾人了。”

小院子里到处都是绿色的盆栽,三月的天气,不少花都盛开了,院子中间有一张木头的桌椅,虽然简陋了一点,却给人一种舒适的感觉。

“都是山里头的干货自己的炒的,这茶叶也是山里头的野茶。”大妈招呼着几人,将几碟子干果都端了过来,又送来了热茶,“我们这里吃的都是自家种的,外面饭店也有吃的,你们晚上是留在我家吃还是出去吃?我家老头子烧的菜味道还是不错的。”

“大妈,你别忙了,我们自己倒水就行,晚上就在这里吃,不跑了。”操权接过茶壶给陶沫和陆九铮倒了一杯茶,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连续开了七八个小时的车子,的确有些的累,这一口热茶喝的人心旷神怡,浓郁的茶香蔓延在嘴巴里,虽然比不上特供的茶叶,但是比起一般的茶叶口感却是好了很多。

陶沫一边喝茶一边看着菜单子点了一道香菇炖土鸡、一道小鱼煲、清炒山珍、咸菜大肉、炒青菜,看着陶沫还在看菜单,一旁大妈连忙阻止,“姑娘,够了,够了,你们就三个人,这么多菜只怕都吃不完,再点就浪费了。”

“那行,不够我们再点。”陶沫笑着将菜单子递了过去,看了一眼热情的大妈,这才开始打探消息,“大妈,我想问你一个事,你知道二十八年前镇子上丢了一个小男孩吗?”

“二十八年前?”大妈愣了一下,毕竟年数久远了,不过镇子就这么大,来往的都是熟人,所以想了一下就记起来了,“你是说章铁横家?”

“是的,大妈你有印象吗?”陶沫点了点头,当初章家的五岁的儿子失踪了,二十八年前,天别山的路才修了没多久,章家丢了儿子之后,镇上又有人说他家儿子是鬼节出生的鬼子,不是失踪了,而是回阴曹地府了。

或许是因为太伤心,或许是因为外面的流言蜚语,在找了一年多没有找到儿子之后,章家举家都搬到山外面去了。

“怎么不记得,我家明月和章家孩子就是同一年出生的,不过是个姑娘,所以我们倒不太担心,镇上是男娃子家的人,天天将男娃子放在眼睛前面就怕被拐子给拐走了。”大妈叹息一声,同样都是为人父母的,再加上两个孩子同龄,自然是感同身受。

当初天别山的公路修通没有多久,不少商贩都来镇上收购药材和一些山货,人多了车多了,所以大妈还是认为章家的孩子是被人贩子拐走了,毕竟男孩子当年也可以卖一千多块钱,当初一家人一年的收入还没有一千块呢。

“你们问这个做什么?”就在这时,院门口传来一道清冷的女音,却见一个女人冷着脸走了进来,不悦的目光打量的看向坐在院子里的陶沫三人。

“明月,你回来了,这是来家里住宿的客人。”大妈一看到自家大女儿回来了,连忙迎了过去。

“嗯,妈,我进房了。”叶明月冰冷冷的目光又看了一眼三人,随后板着脸向着左侧的房间走了过去。

看着过于冰冷的女儿,大妈脸上的笑容彻底的消失了,叹息一声,垂头丧气的向着厨房走了过去,自从当年那件事之后,明月就一直这样,明明当年像个小男娃,爱笑爱闹又调皮,怎么就成了这样,而且已经三十三岁了,一直没办法结婚,同年纪的人家小孩子都上小学了。

“我去问问看,说不定知道点什么。”操权放下茶杯子站起身来,之前的调查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成果,对于章家孩子的失踪,镇上的人是众说纷纭,过后随着章家的搬走,也就被遗忘了。

不过同年纪的孩子说不定记得什么、也知道点什么,毕竟失踪的是同一个镇子上的小伙伴,说不定之前还一起玩耍过。

听到敲门声,换下了高跟鞋穿着拖鞋过来开门的叶明月冷眼看着山一般挡在房门口的操权,冷冰冰的开口:“你有什么事?”

习惯了陶沫的懂事乖巧,突然对上叶明月这拒人千里之外的冷脸,操权还真有点不习惯,“那个,妹子,章家孩子的事情,我想向你再询问一下情况,这是我的工作证……”

“无可奉告!”丝毫不看操权拿出来的工作证,叶明月冷着脸啪的一声将房门给关上了。

“你这人怎么不讲理呢?”操权也有几分恼火,但是叶明月这表情,怎么看都感觉像是知道点什么,操权抡着拳头砰砰的又开始砸门。

“你神经病啊!”房门再次打开,叶明月火大的看着熊一般的操权。

“你有药啊!”操权咧嘴一笑,这一次却聪明的将脚卡到了门里,杜绝叶明月再次关门。

院子里的陶沫低着头压着笑,倒是第一次知道操权竟然也会说冷笑话。

“你让开!”压着火气,叶明月冷眼盯着操权跨进来的一只脚,恨不能将这只脚给盯出两个洞来。

操权也不在意叶明月的冷笑,倒是认真的开口:“妹子,消消火,章家孩子失踪的事情,你是不是知道点什么?”

一瞬间,叶明月脸色紧绷的难看,不过迅速又恢复了冰冷,冷冷的看着操权,“我不记得,也没什么可以告诉你的,让开,我要休息了。”

“你是当老师的,怎么心这么狠呢!”操权不满的看着油盐不进的叶明月,没法子将她和热情好客的大妈联系起来,怎么看都不像是母女。

叶明月倏地一下如同发怒的刺猬,浑身的尖刺都竖了起来,冰冷的双眼恨恨的满是怒火和阴冷的仇恨,“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调查我?”

“我是警察,受人之托来调查这件事,警官证给你看你又不看。”操权左手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本警官证,在叶明月面前晃了晃,“这一次是私人帮忙,我可不是坏人,你看那是我家妹子和我长官。”

叶明月虽然性子冰冷,有些的不近人情,不过却也不傻,院子里的陶沫看起来和善可亲,端着茶杯眯着眼笑着,乖巧可爱的像是邻家小妹妹,陆九铮面瘫着峻脸,虽然气势有些的骇人,但是那强大的气息却并不是坏人。

“我什么都不知道。”叶明月稍微缓了脸色,只是依旧不愿意开口,见操权不打算让步,也不关门了,自己想着屋子里的书桌走了过去,打开放在上面的卷子开始批改起来。

操权这辈子真没怎么和姑娘打过交道,爷爷父亲都牺牲之后,操权是被吴老养在身边的,从小在军区大院长大,后来跟着陆九铮混,然后一起进了部队,面对的都是大老爷们,即使痞子陆杨狐狸他们性格各异,但都是男人,相处起来也不困难。

后来吴老给操权安排了出路,想让他转到明面上来,陆九铮也同意,所以操权到了百泉县也算是镀金了,部队里的那些兵体质太弱,操权训练起来也是毫不手软,都是男人,不认真训练,直接将人揍趴下打怕了,肯定就好好训练了。

后来和陶沫相处,不过陶沫看起来文静,但是性子却开朗,相处起来也没有丝毫压力,操权这还是第一次和叶明月这样的女人相处,性子太孤僻又冰冷,浑身都是刺,让操权打又不能打,骂又不能骂,最后看着批改卷子的叶明月,只能耷拉着脑袋回来了。

“上校,我是不行了。”操权一屁股坐了下来,看了一眼叶明月的房间,不满的哼了一声,“那女人就跟吃了枪子一样,不过她肯定知道点情况。”

操权性子直爽,但是却不傻,之前自己提到章家失踪的孩子时,那女人表情分明不对劲,肯定是有鬼,不过操权也想不明白二十八年前,章家孩子不过是五岁,叶明月同龄也是五岁,五岁的孩子能记得什么,她为什么那么心虚呢?

“操大哥,这事急不来,反正我们过来了,到时候再打听打听。”陶沫笑着安抚了一句,操大哥性子爽朗,像个老大哥,很容易相处,只是没有想到这客栈老板家的女儿性子却那么不近人情。

六点钟不到,晚饭就做好了,陶沫他们也饿了,这会都在一楼的大厅吃了起来,客栈老板一家三口也坐在另一张桌子前吃着晚饭。

“你们他妈的怎么在这里?”去医院吊了两瓶水,叶昭明黑着脸向着家门口走了过来,谁知道一进门就看见操权三人,顿时怒了起来,手里头拎着的药向着三人桌子砸了过去。

“你发什么疯!”叶明月倏地站起身来,冰冷着脸,眼神麻木的盯着爆粗了口的叶昭明,“这是客栈住宿的客人,你不愿意回来,就滚出去,家里不欢迎你。”

客栈老板和大妈看着对峙的儿子和女儿,想要开口,最终却又都坐在椅子上没有说完,这个儿子将他们的心都伤透了。

“你他妈的是不是年纪大了,嫁不出去想男人了?所以你就维护那两个畜生,对自己亲弟弟大吼大叫?”叶明昭满脸的痞气,嗤笑一声,不屑的打量着冷脸怒斥自己的叶明月,“那我是不是该喊一声姐夫!你对得起我死去的前任姐夫吗?”

啪的一声,清脆的巴掌声响起,叶明月红了眼,甚至颤抖着,似乎在压抑着什么,可是随后又挺直了清瘦的身体,一手指着门口,“滚出去,你现在就给我滚出去!”

“你他妈的一个嫁不出去的女人,让我滚出去,你算个什么东西!要滚也是你滚!”被打了一巴掌,再加上今天在操权那里受了气,叶明昭怒吼一声,猛地一下子顺手拿起门口摆放在工艺品架子上的一个瓷瓶向着叶明月的头砸了过去。

“啊!不要!”叶大妈惊恐的喊出声来,想要阻拦却已经来不及了。

来不及躲闪的叶明月原本已经本能的避上眼,准备承受这一击的痛苦,可是突然肩膀上传来一股向后拉的力度,叶明月被拉的一个踉跄向后跌了过去。

哗啦一声!瓷器落地的声音响起,叶昭明砸过来的瓷器也掉在地上碎了。

“你算个什么东西!”操权将跌在自己身上的叶明月扶稳了,将人往旁边一推,魁梧健硕的身躯直接站到了叶明昭面前,大手一把抓住了他的领口,冷着脸粗暴的将人给拎了起来,“想打架,我陪你!对女人出气,你算什么男人!”

还不等叶明昭开口,操权已经将人粗暴的给拖到了院子里,然后一声一声拳头砸在*上的声音响起,伴随的是叶明昭不堪入耳的骂声,然后就是一声声痛苦的惨叫声,却是连骂人的力气都没有了。

叶大叔和叶大妈此时也都冲了出来,刚到门口,却被叶明月给拦下来了,冷眼看着被操权打的弟弟,叶明月眼中没有半点的软化和同情,“不准出去,他平常害了多少人,这就是报应!”

说这话时,叶明月的眼神冰冷而诡异,透过夜色似乎看向了未知的远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陶沫看了一眼脸色异常冰冷的叶明月,倒是感觉有些的奇怪,一般女人即使心再狠,对自己的家人也还是会心软,叶明昭是她的弟弟,身为姐姐,即使恨铁不成钢,但是也不会忍心看着外人痛打自己的弟弟,叶明月真的很奇怪。

“大叔,大妈,放心吧,我知道分寸,没有打中要害,就是痛,不会出人命的。”操权收了手,不屑的看着如同烂泥一般瘫软在地上的叶明昭。

他性子直,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男人,年纪轻轻却游手好闲,整天就知道逞凶斗狠、危害相邻,还对女人动手,那个女人还是他姐姐,这种人渣,丢操权手里,他能将人给揍掉半条命。

操大哥这性子!陶沫无语的看了一眼还邀功的操权,无奈的摇摇头,回头看了一眼门口的叶大叔和叶大妈,他们两人虽然眼中有着心疼之色,却没有开口阻止,也没有怨恨操权,看得出是真的开通的父母,只是这样的父母怎么会有叶昭明这样无恶不作的儿子。

一顿饭算是吃的不安生了,叶大叔和叶大妈包括叶明月都没有了食欲,收了桌子,尴尬的和陶沫他们打了一声招呼就都离开了。

“那样的人渣就该狠狠揍,一犯事就该揍的他下不了床,多揍几次就不敢横行霸道了。”操权坐下来继续吃着晚饭,对叶明昭是完全看不上眼,

陆九铮给陶沫盛了一碗鸡汤递了过去,顺便又扯了一个鸡大腿放到了陶沫碗里,看着过于清瘦的陶沫,将余下的一个鸡腿又扯下来放到了陶沫碗里。

看着碗里两个大鸡腿,陶沫怔了怔,她想起上辈子在养父母家里,虽然她也是个孩子,可是两个鸡腿,一个是家里哥哥的,一个是养母的,陶沫这个被收养的孩子并没有受到虐待,只是养父母对她并不亲,因为家境不错,所以只当多养了一张嘴,吃喝都有,其余的感情并没有。

其实鸡腿陶沫吃不吃都无所谓,毕竟养父母家并不会少了她的吃喝,可是那种有好东西第一个想到你,被人时时刻刻放在心里,放在第一位的感觉却让陶沫渴望,兜兜转转一辈子,陶沫终其一生也没有找到那样一个处处将她放在心里的人。

陆九铮看着低头盯着鸡腿不动的陶沫,立刻想起她小时候在陶家的待遇,心里蓦地被扯了一下,大手宠溺的揉了揉陶沫的头,低沉的声音带着可以感知的温暖,“快点吃,汤要凉了。”

“大叔,你也快吃吧。”陶沫抬头眯眼一笑,压下心里头莫名的感动,大叔日后结婚了,有孩子了,自己就算是为了避嫌也得靠边站、往后退。

想到此,陶沫心酸酸的,瞄了一眼冷峻着面瘫脸的陆九铮,大叔眼中那种关心一直都是长辈对晚辈的感情,这让陶沫无比的挫败,恶狠狠的咬着口里头的鸡腿。

看着陶沫这凶悍小野猫的模样,陆九铮愣了一下,实在不明白她那拿鸡腿泄恨的表情是怎么一回事,若是喜欢,也该高兴,若是不喜欢,以这丫头的性子,肯定是将鸡腿又夹到自己碗里来了,她这愤恨、恼火、发泄的表情?果真是自己年纪大了,和这丫头有代沟了。

第二天一大早,山里的空气极其清新,陶沫睁开眼醒来的时候,只感觉一股子说不出来的舒畅,活动了一下身体,陶沫这才轻手轻脚的下了楼。

昨晚上听到叶大妈说街尾一家早点店的小笼汤包味道极好,陶沫就打算买一些回来。

好在她特意放缓了动作,所以并没有惊醒睡在隔壁的陆九铮和另一边的操权,下了楼,清晨六点钟,空气里还弥漫着淡淡的白雾,安静之下,陶沫独自走在青石板的街道上,那是?

余光一扫,陶沫看向另一边凑到一起说话的两个人,其中一个人走的极快,陶沫只看到了一个瘦小的背影,应该是没多大年纪的小姑娘,而另一个正是叶明月。

“你怎么在这里?你看到了什么?”根本没有想到会碰到人,而且还是身份不明的陶沫,叶明月一惊之下就脱口质问起来,不过随后又敛了神色,却是知道是自己做贼心虚了。

“没看到多少,但是要查的话还是很容易的。”陶沫看了一眼脸色瞬间阴沉的叶明月,再次肯定她刚刚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深呼吸着,压一下所有的情绪,叶明月冷着眼,目光锐利的盯着陶沫,虽然她本能上感觉陶沫三人并不是坏人,而且之前那个熊一般的男人还拿出了警官证,但是叶明月却可以判断这三人绝对非同一般。

看着雾气之下,面容柔和、眼神清亮的陶沫,她如果真的要查,说不定就查出来了,一想到这里,叶明月脸色更加的阴沉,猛地攥紧了双手。

“我只是过来街尾早点店买小笼汤包,凑巧看见了你而已。”陶沫笑嘻嘻的开口,“不如我们做个交易,你告诉我关于二十八年前章家孩子失踪的事情,我保证不将刚刚的事情说出来,也不去查。”

“二十八年前,我才五岁,你认为一个五岁的小孩会记得什么?”叶明月尖锐着声音反驳着,可是她毕竟只是一个普通人,即使再伪装,眼神、下意识的小动作却还是泄露了她隐藏的情绪。

“我现在去买小笼汤包,你回客栈想一想,说不定能想起来什么,你放心,我真的没什么恶意。”陶沫笑着说了一句,对着叶明月摆摆手向着街尾继续走了去,虽然她一直冷着脸,拒人千里之外,但是陶沫看得出叶明月并不是一个坏人。

虽然才早上六点多,但是镇子上的人起来的都比较早,早点店里已经站了好几个过来买早点的人,看到陶沫这陌生的面孔,其他人也不在意,毕竟来天别山旅游的人还是挺多的。

“姑娘你是住在叶家客栈的?他家环境可是我们镇上最好的,每一年旅游旺季的时候,房间都订满了。”卖早点的阿姨笑呵呵的开口,和陶沫拉着家常,“明月那姑娘可是大学生,有见识,将叶家那院子弄的就是漂亮,有些不住他家的人都过去拍照呢。”

“嗯,叶大叔烧的菜也好吃。”陶沫认同的点了点头,小镇就这么大,其他的客栈和店铺都很简单,反正游客来了也只能在这里买东西,没得挑,也就叶家的客栈布置的隔壁清新雅致。

“不过叶老师不好相处,性子太冷,昨天她弟弟回来了,又大闹了一通。”陶沫压低了声音,看了一眼卖早点的阿姨,“好像叶老师还没有结婚,她弟弟拿这个说嘴,叶大叔和叶大妈都气的够呛。”

“哎,你是外地人,你不知道,这都是造孽啊。”阿姨感慨的叹息一声,叶明月的事情并不多隐秘,镇上的人都知道,再加上她性格本身就属于话唠八卦形的,此时也压低了声音,左右看了看和陶沫开口道:“明月那姑娘之前有个未婚夫,谁知道结婚当天,男人来接亲的时候出了车祸死了,明月这才一直没结婚。”

☆、第123章 凶案过程

“出车祸了?”站在早点店里,陶沫倒是一惊,难道这其中还有隐情,否则叶明月的性格怎么会变化那么多?

即使未婚夫出车祸死亡了,但是已经过去好几年了,就算一直沉浸在痛苦里,性格不可能变得那么冰冷而且尖锐,再想到不久前看到巷子里叶月明偷偷和一个小姑娘见面的情形,陶沫愈加感觉叶明月肯定隐藏了什么。

“是啊,怪可怜的,当时明月也坚强,抹了眼泪就跟着车子去医院了,后来帮着婆家料理了后事,真是个好姑娘,就是可惜了。”早点店阿姨感慨的叹息一声,人这都是命啊,大喜的日子变丧事了。

“那肇事者抓了吗?”陶沫从叶明月冰冷的目光里感觉出几分隐匿的仇恨,这车祸或许还有内情。

将陶沫要的几笼小笼汤包装到了一次性的饭盒里,这才继续开口:“抓到了,也赔了钱,可惜人没了,要钱有什么用,姑娘给你,一共五笼汤包,六十块钱。”

接过汤包回到叶家客栈时,陆九铮和操权都起来了,正坐在院子里,瞅见陶沫过来了,摆放早饭的叶大妈笑着打趣,“我说你去买汤包了,他们还不放心要出去找你呢,我说差不多该回来了,这不话音刚落你就回来了。”

“大妈,这两盒汤包是给你和大叔的。”陶沫一共买了五笼汤包,这会将其中两个快餐盒递给了叶大妈,余下的放了下来。

桌上已经摆好了稀饭、馒头、面饼,还煎了荷包蛋,配上腌制的大白菜,虽然比不上酒店自助早餐丰盛,但是都是小镇自家种的粮食做的,一股子的香味。

“哪能要你买的早餐,你们留着吃就行,我们隔三差五的吃也感觉不到多好吃。”叶大妈怎么都不要,又将汤包放回了桌上,“我和你大叔都吃过了。”

叶明月从卧房里出来,冰冷的目光看了一眼陶沫,随后向着厨房走了过去。

“大清早的你怎么瞪人呢。”操权一抬头就看见叶明月用眼刀子瞪陶沫,顿时不乐意了,“有事你冲我来,别瞪我妹子。”

“操权,坐下,吃饭。”陆九铮冷沉的声音响起,将筷子递给一旁的陶沫。

虽然不乐意看到叶明月那像是谁都欠了她几百万的冰霜脸,但是好男不跟女斗,操权一屁股坐了下来,夹起一个汤包,汤汁伴随这浓浓的香味在口腔里弥漫开来,“味道果真不错,上校、陶丫头,你们快吃。”

“操大哥和叶老师杠上了。”陶沫低声笑着,明显感觉出这两人气场不对。

操权性子爽朗大咧,其实非常好相处,可是叶明月却一身冰冷,有着拒人千里之外的尖锐冷漠,这让操权不喜欢,估计是八字不合,所以一个照面火气就蹭一下上来了。

“她阴阳怪气的。”操权咬着汤包哼了一声,有话说话,有事说事,阴阳怪气的算怎么回事,叶大妈那热情淳朴的人怎么有这么个女儿。

陆九铮习惯照顾陶沫,尤其是在吃食上,基本都是紧着陶沫,又感觉她太瘦,平常见面少,所以一见面总想着喂食,将人给喂的胖一些。

“大叔,我真的吃不下了。”陶沫看着陆九铮夹过来的汤包,连忙将手里头的碗给挪开了,“我已经吃的够多了,小肚子都鼓起来了。”

陶沫胃口不大,刚刚吃了一碗稀饭、一个荷包蛋、两个汤包和小半个馒头,已经撑了,可是大叔总感觉自己吃不饱,被大叔这样喂养一年,自己就可以出栏宰杀卖钱了。

陆九铮视线向下移看向陶沫的小腹,三月的天气已经暖和了,陶沫穿了一件淡黄色衬衫领的连衣裙,外面套了长款灰色毛线开衫,因为穿着裙子,所以即使吃撑了,小肚子都鼓出来了,但是看却是看不出来的。

“大叔,我真的吃饱了。”一看陆九铮还没有放下筷子上夹的汤包,坐着的陶沫不得不挺了挺小肚子,努力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黑沉沉的目光看着陶沫,陆九铮将筷子上的汤包放回了自己碗里,一旁陶沫终于松了一口气,可是瞬间眼睛瞪直的绷紧了身体,呆愣愣的看着放在自己胃部的温暖大手,脑海里一片空白。

掌心之下的肌肤软软的、圆鼓鼓的,看起来的确是吃的有点多,可是只吃了那么一点东西就撑了,陆九铮眉头皱了一下,贴着陶沫胃部的大手却有条不紊的给陶沫揉着。

脸倏地一下爆红,饶是陶沫一贯镇静自若,这会也被陆九铮这过于亲密的动作给弄的像是火烧屁股一般,蹭一下站起身来,“吃多了,我出去走走。”

随后也顾不得什么了,同手同脚的向着院子外走了过去,陆九铮看了一眼自己落空的手,再看着已经出了院门的陶沫,黑眸沉了沉,也放下筷子跟了过去。

“上校,你不吃了……”操权一抬头就看见陆九铮消失在院门外的背影,桌子上还剩下不少吃的,陶丫头吃饱了,可是上校也没吃多少吧,怎么就走了呢?

不过想来是想不透陆九铮的举动,操权倒是继续胃口大开的吃了起来,这没有添加剂的食物吃起来口感就是好。

从厨房里吃过早饭出来,叶明月就看见院子里饿死鬼投胎一般大吃的操权,一想到早上和阿红见面被陶沫给看见了,还被威胁了,叶明月脸色更是难看,冷哼一声向着房间走了过去。

这女人!操权气恼的看着明显鄙视自己的叶明月,粗噶着嗓音边吃边开口:“怎么了?没见过男人胃口大吗?”

“你这不是胃口大,你这是猪!”叶明月不屑的开口,冰冷着脸,打开房门走了进去,关门的一瞬间看着熊一般粗壮黝黑的操权,“猪都没有你能吃。”

“就你这素质,你还能当老师?”被骂成猪了,操权倒也不生气,可是他就是看不惯叶明月这一副处处冰冷着脸瞧不起人的模样。

当老师的在操权眼中,即使不是乔甯那样温柔婉约的女人,也应该是热情开朗,叶明月这整天冷着脸,看谁都不顺眼的刻薄模样,她能当老师,那绝对是误人子弟。

陆九铮有一米九多,此刻大长腿一迈开,三两步就追上了走在前面的陶沫,大手抓住陶沫的胳膊,低沉的声音听起来依旧简短而漠然,“才吃的饭,走慢一点。”

陶沫脸上火烧火燎的温度这会已经褪下去了,人也冷静了,停下脚步侧过头打量着身材笔挺修长的陆九铮,皱着鼻子哼了哼,“大叔,男女有别,你知道不?”

陆九铮一怔,他个子高,陶沫身材清瘦较小,也不过比他肩膀高那么一点点,看起来就跟个孩子似的,陆九铮却是从没有想过什么男女有别,他将陶沫当孩子一般照顾,所以才会自然而然的给她揉了揉胃,却没有想到这丫头反应这么大。

“大叔,你都二十二了,过几年都能谈恋爱结婚了,你这动手动脚影响不好。”陶沫叹息一声,语重心长的丢下一句话,也不理会陆九铮,慢悠悠的踩着青石板向前走着。

陆九铮看着踮着脚尖走路的陶沫,马尾辫在身后一晃一晃的,十足的孩子模样,可是一想到陶沫刚刚的话,面瘫脸莫名的就黑沉下来。

他一直认为自己是长辈,即使日后陶沫真的结婚了,依旧可以照看着她,不让她受人欺负了,可是一想到陶沫日后会为了一个毛头小子而疏远自己,陆九铮却是怎么想都感觉心里头不痛快。

走了五六米远,陶沫又双手背在身后慢悠悠的晃了回来,明显能感觉出陆九铮身上的低气压,清晨柔和的阳光之下,陶沫仰起的脸上像是镀上了一层柔和的白光,亮晶晶的双眸透亮而美丽,瞳孔里映着的是陆九铮峻脸的面瘫脸。

“大叔,我们交往吧。”咧嘴笑着,陶沫再一次的主动开口:“你真的放心将我交给其他人照顾?”

陆九铮的确不放心,大家族里都是人精,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见人三分笑,可是内里是个什么情况根本看不清,陶沫日后若是结婚嫁到世家,倒不一定会吃亏,但是整日这样算计的过日子,提防这个防备那个,肯定过的不舒坦。

若是陶沫找个家境一般的,也许没那么多的算计,可是却少不了家长里短,甚至会出现马致远那样的情况,到时候受伤的还是陶沫,

“大叔,你就那么瞧不上我?”陶沫气鼓鼓着脸,看起来像是个告白失败,不满抱怨的小姑娘,可是那眼神却晦暗了几分,藏匿了一抹酸涩的痛。

从上辈子到这辈子,陶沫没有喜欢过谁,甚至她自己也不清楚对陆九铮的感情到底是不是爱情,可是陶沫却愿意去尝试,她喜欢陆九铮那霸道强势下的温柔,也喜欢和陆九铮这样的相处,没有一点尴尬和生疏,像是认识了很久很久一般。

可是看着依旧不曾回答自己的陆九铮,陶沫转过身,背对着身后的人,那强撑起的表情一点一点的苦涩下来。

看着背对自己的陶沫,丝毫不见之前的神采飞扬,耷拉着脑袋,失落落的清瘦背影,让陆九铮顿时心疼起来,不经过大脑的话也脱口而出,“让我考虑一下。”

倏地一下,陶沫猛地转过身来,错愕的看着开口的陆九铮,几乎以为自己是听错了,毕竟以陆九铮那古板又固执的性子,他真心将陶沫当成小辈孩子看待,自然不可能逾越一步。

“大叔,你刚刚说的是真的?”喉咙莫名的有点的干哑,陶沫紧张的询问着,心砰砰的加快速度跳动着,脸上又有种火烧火燎的热度,两辈子加起来,陶沫都没有这么紧张不安过。

她性子看起来柔和文静,可或许是在孤儿院出生,又在养父母家住了一些年,所以自小的时候,陶沫性子里就有一股子的冷漠,即使天塌下来了,陶沫也是面不改色,左右不过是一个死而已。

凡事看的太透彻,性子自然就显得冷漠了,两辈子,陶沫第一次如此的不安,但是心里头却像是开了花一般,浑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都充满了欢跃和高兴,那种感觉欢快的似乎让陶沫有种飞上云端的冲动。

陆九铮看着忐忑不安的陶沫,那小脸或许是因为紧张而染上了淡淡的胭脂色,可是那一双清润的双眼却固执的盯着自己,似乎不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绝对不会罢休,心里莫名的有些高兴有些的喜悦。

陆九铮大手宠溺的揉了揉陶沫的脑袋,“走吧。”

要让大叔改变对自己的看法,首要的就是不能让他再将自己当小孩子看待,陶沫落下陆九铮落在自己头上的大手,柔软纤细的手指头握住了他的大手,“嗯,走吧。”

看了看牵着自己手的小手,陆九铮犹豫了一瞬间,迈开步子的同时大手反握住了陶沫的手,他的手大,手指修长,将陶沫的手牢牢的包裹在掌心里,柔软细腻的触感,让陆九铮莫名的紧了紧手指头。

这一瞬间,掌心充实的感觉,陆九铮突然发现原来他的确舍不得将陶沫让给一个陌生的毛头小子,看着其他男人牵着她携手一生。

消食了半个小时左右回到客栈时,操权正待的无聊,余光一扫,看着手牵手进来的陆九铮和陶沫,刷的一下站起身来,满脸的震惊和错愕,想要开口说什么,可是看着陆九铮那冷峻的面瘫脸,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能说什么。

卧房里,一直有些心神不宁的叶明月,看到陶沫回来之后,打开门说了一句,“我和你谈谈。”

“大叔,我去去就来。”陶沫扬起笑,抽回被陆九铮握了一路上的手,脚步轻快的向着叶明月的卧房走了去。

院子里,操权看了看陆九铮,虽然之前他和陶沫之间很亲密,但是最多就是上校揉揉陶丫头的脑袋,或者偶尔陶丫头淘气的时候,趴在上校的背上,可是再亲密,却也只是没有什么旖旎暧昧的感觉。

可是操权第一次看到陆九铮竟然牵着陶沫的手,关键是那气氛太过于暧昧,让操权隐隐感觉有些的不对劲,可是却也不知道该问什么。

陆九铮看了一眼欲言又止的操权,径直向着楼上的房间走了过去,从进入部队的那一天起,陆九铮以为自己这辈子终究有一天会马革裹尸,他从没有想过离开锋刃。

或许天生就是适合战场上杀戮的男人,陆九铮冷心冷情,他有着精湛的身手,过人的军事头脑,所以陆九铮这辈子的规划就是一直留在锋刃,直到有一天为国捐躯,可是当他的生命里多了另一个人时,陆九铮第一次发现他并不想面对死亡。

若是有一天他真的死了,陶沫该怎么办?那丫头看似精明冷静的样子,其实陆九铮知道陶沫骨子里的柔软,慧极必伤、情深不寿,陆九铮无法想象如果有一天自己真的死了,留下陶沫一个人她该如何度日,这也是为什么他从没有想过和陶沫交往的原因。

因为陆九铮知道有一天自己会在危险的任务里牺牲,所以他只想着将陶沫的生活安排的妥妥当当的,即使自己离开了,陶沫依旧会幸福的生活下去。

可是如果真的和陶沫交往,首先就是时间问题,陆九铮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至少有三百多天都在外面出任务,一年里只有短短几天的接触,这根本无法交往,可是让陆九铮现在就离开锋刃,一来是因为陆九铮自己舍不得,二来也是因为锋刃根本离不开陆九铮,陆九铮如今的身份根本不是他说离开就能离开的,牵扯太多太广。

浑然不清楚因为自己的告白,陆九铮已经想了很多,陶沫此时进了叶明月的房间,布置的过于简单,床、衣柜、书桌、椅子,几乎看不到其他的女孩子喜欢的小摆设一类的,而整个客栈却被叶明月布置的雅致舒适。

这种矛盾的作法看得出叶明月对自己的生活根本不在意,而将客栈布置的如此好,这说明叶明月在安排父母的生活,陶沫抬头看了一眼坐在椅子上冰冷着脸的叶明月,她可能心存死志。

“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调查二十八年前章家孩子失踪的事情,我知道的也不多。”叶明月开门见山的开口,看得出她不愿意和外人有过多的接触,平板着声音叙说起来。

二十八年前,叶明月和章家的孩子都是五岁,在同一个镇子上,小孩子肯定都是玩在一起,那个年代没有什么玩具,山里的孩子最多的就是漫山遍野的疯玩。

“那一天我们三个孩子正在山脚下摘桃子。”叶明月感觉似乎又回到了那遥远的年代,或许是因为记忆太过于惊悚,或许过于愧疚,年幼的时候,叶明月像是失忆一般,完全忘记了那一幕,可是随着年岁的增长,一些记忆的片段不断的在脑海里浮现,当年章家孩子失踪的一幕也渐渐的清晰起来。

章家的孩子章旭阳,因为是七月七日夜半十二点鬼节出生,镇子上的人多少有些的忌讳,小孩子也被大人告知不要和章旭阳玩,也因为出生的时辰的确不好,所以章家才会选了旭阳这两个字当名字,想要压一压阴气。

叶明月小时候性子就野,叶大叔和叶大妈和善,所以倒什么忌讳,叶明月也常常带着同龄的章旭阳一起玩耍。

农历七月的天已经很燥热了,外面都是三十多度高温,也就小孩子不怕热不怕晒的在外面疯玩,五岁的叶明月早熟懂事,“不能上山,我爸说山上会有蛇。”

章旭阳自然是以叶明月惟命是从,站在一旁啃着桃子。

“去山上我给你们吃牛奶糖。”站在一旁七岁的荀朗从口袋里掏出了五颗牛奶糖,那个年代,大山里的孩子吃的零嘴都是自家做的炒米糖红薯干一类的,这种牛奶糖都没有见过,更别说吃了。

五岁的叶明月有点的馋,章旭阳就更馋了,看到荀朗手里的奶糖时,都忘记了啃桃子,口水顺着下巴流了下来。

“去不去?去就给你们一个人吃一颗,等到了山上再给你们一人一颗。”荀朗得意洋洋的剥了一口奶糖丢嘴巴里,还得瑟的吧唧着嘴巴发出啧啧声

平日里,家长都不准孩子独自上山,担心毒蛇一类的,也担心孩子小,一个不稳在山上给摔着了,就算要上山,那也是父母带着孩子一起。

在牛奶糖的诱惑之下,叶明月和章旭阳都保证不会告诉家长,两个五岁的孩子在七岁荀朗的带领之下偷偷的上了山。

说到这里,叶明月此时脸色苍白着,额头有着冷汗,似乎想到了多么恐怖的回忆,看了一眼一旁的陶沫,深呼吸了一口,继续的开口:“我们吃着牛奶糖走了一段路之后,就走不动了,我就带着章旭阳要回去,就在这个时候从山上走下来两个人。”

“什么人?”陶沫诧异的看了一眼叶明月,原本只以为她听到一些关于章家孩子失踪的消息,却没有想到叶明月竟然亲身经历了这件事。

可是当初她只有五岁,怎么会记得这么深刻,一般人五岁之前的记忆肯定都被遗忘了,即使记忆深刻,最多也就记得有那么一回事,不会连这些细节都记得如此清楚。

“一个男人很强壮,另一个人……”叶明月顿了顿,她已经不记得当初两个人的脸,只有一个大致的印象。

“另一个人年纪大一点,他很恐怖,像是一个死人,我在昏过去之前只记得他那枯树皮一样的手冰冷冷的没有一点温度,在我额头抚过去之后,我就昏过去了,闭上眼睛的时候我记得他的眼睛,灰白一片,像是没有黑色的眼珠子。”

陶沫一怔,能布下五行杀人案的人,逆天改命绝对会遭到天谴,所以他的眼睛会天盲了也不奇怪。

“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听我爸妈说章旭阳失踪了,可是我什么印象都没有。”叶明月说的正是当年的情景。

她根本不记得带着章旭阳在山下摘桃子,也不记得她为了吃荀朗的牛奶糖上了山,更不记得曾经在山上见过的两个人,其中一个人还没有黑色的眼珠子。

章家找不到孩子,山上镇子上都找遍了,后来听人说应该是被拐了,有人看见有一辆黑色的汽车离开了镇子,众说纷纭,谁都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渐渐的,章家人都失望了,眼泪哭干了,在找了一年多之后,终于离开了这个伤心地。

“我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次做梦,意外的梦到了章旭阳。”叶明月继续开口,人倒是冷静了不少,“后来几年,陆陆续续的,我脑海里总是有些片段一闪而过。”

而一直到叶明月未婚夫出车祸死亡之后,悲痛之下,叶明月昏过去了一次,那些零零碎碎的记忆片段才串联起来,时隔二十多年,叶明月才想起来当年她竟然是亲眼目睹了章旭阳的失踪。

“你或许是因为见到了什么,太过于惊恐,所以自我封闭了这段记忆。”陶沫看了看叶明月,时间久远了之后,那些被封闭的记忆才慢慢的清晰。

喝了一口水,似乎能将这被深埋的记忆说出来,也是一种解脱,“我昏迷之后,其实中途醒了过来一次,那是一个山洞,我看见那个强壮的男人将章旭阳吊到了山洞里的一根木头上。”

叶明月当时只有五岁,估计动手的人也没有想到她会中途醒过来,甚至还看到了行凶的过程,五岁的章旭阳满是奶糖口水的脸被洗的干干净净的,换上了一身大红色的衣服。

小小的身体已经失去了生命,头耷拉着,双手背被绳索悬绑着挂这木头横梁上,左脚和右脚被绑在了一起,坠了一个大称砣。

小小的叶明月吓得失了声,呆愣愣的看着章旭阳的尸体,之前还会揪着自己衣尾,叫自己姐姐的小男孩已经没有了生息,而他的眉心中间,却竖着插了一根粗针,而整个山洞阴气森森,叶明月就这么呆愣愣的睁大眼,原本已经没有了生机的章旭阳尸体突然动了一下,叶明月被吓的啊的一声出了声。

那个如同死人一般的天盲中年男人,没有黑眼珠,却精准的看向了叶明月的方向,“再后来,我就不记得了,我只知道我第二天醒过来是在家里。”叶明月一直也很疑惑,自己应该又昏迷过去了,那她到底是怎么回来的?为什么没有人注意到,还有一起过去的荀朗,他为什么一定要让自己和章旭阳上山,他究竟知道什么?

陶沫沉默下来,之前她以为叶明月可能是因为太过于惊悚所以才自我封闭了记忆,可是如今看来叶明月应该是被人催眠了,只是后来因为情绪波动太大,叶明月意外的冲开了被催眠的记忆。

“催眠?”叶明月愣了一下,随后点了点头,“难怪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家的,为什么家里人一点都不奇怪。”

叶明月只是个五岁的孩子,又刚刚经历了巨大的惊恐,所以很容易被催眠,被抹去了一些记忆,所以叶明月就如同没有和章旭阳一起摘桃子,也没有上山,根本没有山洞里见到的惊魂一幕。

“你要找的不是章旭阳,而是那两个人吧?”叶明月也不傻,章家是乌蓝镇土生土长的人家,陶沫他们不可能因为二十八年前的失踪案来找章家,唯一解释通的是陶沫是为了杀害章旭阳的那两个人来的。

“荀朗是什么人?”陶沫再次开口,从叶明月的叙说中看得出来,这个荀朗有可能知道一点什么,也有可能完全不知晓,但是多一个人就多一条线索。

听到这个名字,叶明月眼神在一瞬间转为了疯狂的阴狠,眼眸深处是刻骨的恨意,可是却很快又被她隐匿下来了,恢复了一贯冰冷的模样,“荀朗是县委书记的儿子,他脑子不好,早就不住在镇子上了。”

陶沫有些意外叶明月那股刻骨的恨意,如果叶明月也怀疑章旭阳的失踪和荀朗有关,也不可能有这么强大的恨意,不过陶沫倒也没有再多问,“谢谢你,那我先出去了。”

叶明月看都没有再看陶沫,静静的坐在椅子上,整个人却不知道在想什么。

这边陶沫回到楼上的房间之后,立刻将从叶明月这里听到的事情告诉了陆九铮和操权,“那应该是一个特制的山洞,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或许我们要进山一趟了。”

“我去查查这荀朗。”操权拿了电话,让人调查一下荀朗,不管如何,这也是一条线索。

十分钟之后,操权接起响起的电话,听到电话另一头的话,错愕一怔,挂断电话之后看向陶沫和陆九铮,“荀朗的确脑子不好,据说有些暴力倾向的神经病,他曾经追求过叶明月,而且叶明月未婚夫的死,当时肇事车辆上就有荀朗。”

☆、第124章 挟持跳楼

昏暗的棋牌室里烟雾缭绕,此时一个高个的小青年嘴巴里叼着烟,看了一眼坐在正对面打麻将的叶明昭,“昭哥,我听说之前打了我们的那个小畜生正住你家客栈?”

“呦,二毛正好,我胡了。”高个青年的下家,另一个小青年兴奋的一拍桌子,将手里头刚刚摸回来的二毛摔在桌子,得意洋洋的笑着,“自摸,给钱给钱啊。”

“妈的,你走了狗屎运了。”叶明昭这一牌也好,谁知道上家自摸二毛胡了,恼火的将麻将一推,不耐烦的哼了哼,“不玩了,屁意思都没有。”

在座的其他几个人都知道叶明昭心里头不痛快,他们也不痛快,一贯都是他们拦路抢劫揍人的份,这一次十多个人却被操权一个人给打趴下了。

虽然伤的不重,躺了两三天就好了,可是太憋屈,尤其镇子上的人都在说这件事,一个一个都拍手叫好,这让这些小混混们更是恼火的厉害。

一听到这个,叶明昭的脸彻底黑了,点燃了香烟狠狠的吸了一口,满脸的戾气,“这件事绝对不能这么算了!”

“可是昭哥,那两个男人只怕不好惹。”一旁一个小混混倒还算冷静,身材魁梧像熊一般健硕的操权一个人就将他们都打趴下来了,陆九铮虽然从始至终都没有出手,但是那种铁血肃杀的强大气息,让这些小混混明白他绝对比操权更加恐怖。

“不是还带了一个女人吗?只要我们先将这个女人抓到了,到时候让他们站着就站着,跪着就跪着。”一个混混得意的笑了起来,如果真的只是这两个男人,他们只能认栽了。

毕竟即使将镇子上所有的人都叫过来,也就二三十人,肯定打不过,但是只要抓了那随行的女人,将刀子往她脖子上一架,不怕那两个男人不投降。

其他几个混混一听这话,也都拍好叫好的附和起来,已经开始想着如何报仇,不过要将人给抓起来也不容易,毕竟陶沫三个人基本都是一起行动,很少有落单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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