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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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挣开了按压自己的手,疯了似地扑向那个刚刚伤害她的男人,用自己的手朝着他的脸上身上狠狠地抓挠。

在以前的记忆中,那一刻的男人一直被莘奴有意无意地记成冷酷无情的表情,像看着被烙了印的牲畜一般,望着自己。

可是这一次,许是刚刚看到的情形太过触目而逼真,竟是将早已经下意识忘掉的记忆尽数翻找了回来。当自己发了疯地大声哭喊时,那个本喝得酩酊大醉的男人,似乎是刚刚从一场可怖的梦境里醒转了过来,幡然醒悟般地扔掉了手里的烙铁,紧紧地抱住了大哭着的她,嘴里喃喃道:“我不是有意的…我方才醉了…”

而她喊的又是什么?

“王诩,你是我这辈子最痛恨的人!”当她说出这句话时,在朦胧的泪眼中,似乎看到男人的表情痛苦极了,仿佛那一句话也如烙铁般印在了他的胸口上…

梦境是繁杂而无序的,当莘奴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府宅的卧房里了。

瑛娘贴心地小巾帕沾取了醒脑的药汁轻放在她的额头处,这药汁不仅醒脑而且凝神,最适合惊厥的病患。

所以当莘奴倒卧在床榻上又缓了半天,虽然做了半天的噩梦,却并没有觉得头痛,倒是有种紧张多日后,骤然一松的舒缓之感。

她想起了昏厥前的那一幕,有些似幻非幻,记得当年被他烙印后,有好几个夜晚她都是流泪不眠,祷告上苍,总有一日,她要将这烙身之痛加诸十倍还于王诩。

那等幼稚的祷告,最后莫说神明,就算是长大后的自己也是不大相信的,那般城府的男子,岂有俯首于他人面前为奴的一天?

可没想到,这祷告竟然有成真的一天。

可是幻梦成真后,却没有半点惊喜之感,有的只是一种说不出的倦意和迟钝。

莘奴又躺了一会,才问询一旁替她搓手按揉穴位的瑛娘:“…那囚犯现在怎样?”

瑛娘轻声道:“烙印落了奴籍后,那人就痛晕了过去。邺城令说是奉了魏王之命,要将他填入姬的府宅,于是他被兵卒押运到了府上…

可是廉伊大人许是因为怕现在战乱,府上人口太多,难免浪费粮食,当场是要将他送到人市上用两串圜钱的价钱贱卖了。不过我看姬对这囚犯甚是关切,斗胆拦了下来。现在他被廉伊锁在了院后的柴房里,等着姬醒后再发落。”

莘奴听后微微叹了口气,直觉得还是廉伊体贴懂她。

若是那人被廉伊卖了,她倒是可以精心无事了,毕竟自己已经尽了人力,保存住了他的性命,至于被他人买走,只能感叹造化弄人,需要鬼谷夫子去人市里遇劫历练一番。

可是现在人就在自己府上的柴房里,如同狗皮膏药一般,一时难以甩掉,竟不能心安理得地安躺着了。于是她又躺了一会,轻轻抚摸着小腹,待得气力恢复了些,这才不情不愿地起身,换穿了衣服后,慢慢踱向了柴房。

若说先前对王诩还有着莫名的担忧,在看到他烙印的那一刻,竟是又将自己多年前不欲回忆的痛苦往事全勾了起来,如此一来,又生出了难以抑制的恨意。

莘奴觉得自己可以冷硬起心肠去面对那个罪有应得的男人了。

转过了几道回廊,远远的便看见那座关押犯人的简陋柴房。柴房的四周,却是一道别样的风景。

前段时间,一个齐国的黑市商人,算准了魏齐只见还要互相封市一段时间,便用他的黑船进了一批海鱼,偷运到了魏国高价售卖。哪里想到,魏国与楚国开战,百姓们逃生都来不及,哪有闲心品尝齐国海鱼的鲜美。

眼看这满船的鱼快要烂掉,那商人急得不行,到处挖寻门路,准备低价售卖了这船鱼,恰好莘奴在自己收来的店铺里看着织品的售卖,见了这情形后,当机立断,以极低的价格买下了商人一船的海鱼。

她在越国游历时,见到因为当地炎热,当地人都有一种特殊的法子处理肉品和鱼类。便是用一种特殊的树皮燎灼熏制,在肉品和鱼类的外表形成茶色的覆膜后,再慢慢阴干,这样一来,肉品鱼类不仅可以保存很久,烹制起来也别有一番独特的滋味。

所以她便大胆一试,命人采买来树皮,然后命整个府里的奴婢将那一船的海鱼都熏制晾晒了一番。然后在邺城的铺面里慢慢地售卖,但是价格却是新鲜海鱼的二倍了。

因为滋味实在是透着异域的鲜美,所以来买鱼者倒是大有人在,虽然买的速度不快,可是那鱼放个半载也无妨,待得冬天河水冻冰时,能卖出更高的价钱来。

只不过这样一来,可苦了府里的众人,到处都有熏咸鱼的味道,最后了廉伊命人将鲜鱼全都挂在府后柴房旁临时搭建的凉棚里,才算是大大改善里府内的风雅香气。

如今莘奴靠近那柴房,首先扑鼻而来的,便是那种特殊的腥味。与这么多的海鱼为伴,真非常人所能忍耐。廉伊选择这里关押囚犯,心思还真是有些不够厚道…

莘奴皱着眉,用手帕捂住口鼻推开了柴房门一看,刚刚冷硬的心肠登时有些土崩瓦解。

魏王的爱女之心让人垂泪,也不知从哪里寻来的巧匠,制造了一枚气势恢宏的烙铁来为爱女出气,只见依然半裸倒卧在地的男子肩上已经红肿膨胀起一大片。与当年她烙下的那个小小的“诩”字不同,男人的肩膀上烙印的是一个半圆形的古朴图腾。那图腾似鸟飞鸟,半张着翅膀抱拢着一个篆体的“奴”字。

这般大气磅礴的烙印,就算过后因为感染而死也不足为奇。更何况因为咸鱼的气味,柴房内外聚拢了许多的蝇虫。其中便有几个吃腻了咸鱼味道,扑棱着翅膀嗡嗡嗡地停驻在冒着血水的肿肉上尝鲜。

莘奴连忙送来掩鼻的手帕,驱赶走那些恼人的苍蝇,再伸手摸向已经昏迷了的王诩,果然额头滚烫一片,发了高烧。

若是再任其下去,天下的鬼谷学子们都可以放下手头的活计,纷纷来到魏国的这间柴房里,就着咸鱼的味道吊唁恩师了。

莘奴软了心肠,便命人将他抬去了与自己相隔不远的偏房。请来了郎中为他处理伤口后,又煎熬了退烧的汤药。

可是昏迷失去意志的男人比在牢房里时还可恶,那牙关咬得紧紧的,任凭怎么想法子都打撬不开。

莘奴本想将这些事情交由奴仆来走,她来个眼不见心不烦。奈何这男人如此的不省心,连半滴汤药也未饮下,叫她怎么转身走人?

莘奴咬着嘴唇,想起自己当年被烙了奴印后,向来娇气惯了的她哪里受过这样的苦楚,当时连疼带气,便也这般晕厥过去,也是牙缝紧闭,饮不下半滴汤药。

后来是王诩以口哺之,才慢慢饮下的…

想到这里,莘奴屏退了屋内的其他奴婢,最后只留自己一人,端起那碗汤药,皱着眉嗅闻了一下,深吸了一口气候,一手捏住了自己的鼻子猛喝了一口后,再低垂下头以口哺之。

那男人的牙关依然紧咬着,可是在若软的嘴唇触碰过来时,似乎微微松动了些,慢慢地张嘴,如同沙漠久旱之人一般,饥渴地大口饮着涌来的汁液。

到了最后,竟是连那带着苦味的小舌也不肯放过,依然饥渴地缠绕吸吮着…

莘奴着了恼,伸手狠抓着他的肩膀,不巧正握在王诩烙伤的地方,男人疼的一抽,幸运的是没有咬紧牙关,不然莘奴这未及收回去的小舌难免是要被咬破了的。

不过这饮了一口之后,剩下的汤倒是好喂了,莘奴用调羹舀着药汁一点点地送入他的嘴中。当碗里的药汁见了底,男人的身上也出了一层细细的汗。莘奴连忙为他拢了拢被子,伸手去擦他额头的汗珠。红肿的烙印此时已经敷上了药膏,深绿的颜色暂时掩住了那疤痕的狰狞。

莘奴又取了些药膏,细细地涂抹着刚才被她无意中抓到的地方,然后又伸了手摸摸他的额头,感觉不像刚才那样灼烫后,这才放下心来,转身走到门外。

可是脚还没有踏出去,就看到少年正立在门侧,有些沉默地望着她。

待着她出了房门后,这才低声说道:“有过路的商贾正在求购贱价的奴隶,我已同他讲好,将那屋内之人以一串圜钱卖与他,这样一来,莘姬您也算甩掉了烫手山芋落得清静,你看如何?”

第97章

虽然一早便听瑛娘说起过,廉伊存着贱卖王诩的心思,可是她没有想到廉伊会这般坦然地同自己讲出来。

看着莘奴望过来的眼神,廉伊自然也明白她的诧异,却理直气壮地继续讲道:“你若贸然送走王诩,便是违背了魏王贬斥王诩为奴的王意。可是将多余的奴隶转手卖给他人,却合情合理,无可指责。那商人乃是走远路的,一路要行经韩楚秦三国,且都是富庶的城邦,王诩那般狡黠,自然能沿途与自己的弟子联络,到时也省了姬的烦忧。”

莘姬沉吟了半晌,说道:“你考虑的甚是周到,然而现在他身体太过虚弱,且毒意未消,一旦卖出,若是路上稍有不测…也是违背了我的初衷,此事暂且搁下,待他好了再议不迟。”

听了莘奴的话,廉伊握紧了拳头,低声道:“姬这般心软,当初有何苦千方百计地离开他的身边?”

其实这也是莘奴心里自问的话,连自己都没有找寻到答案,怎么能回答旁人?莘奴没有说话,自是转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而廉伊则冷冷地盯住那紧闭的房门,半响之后才转身离去。

王诩昏沉一日后,第二日便退了高烧,总算是睁开了眼睛。那伤口也因为郎中精心调制的药膏而没有化脓感染。莘奴听到瑛娘说他醒了之后,便没有再去看他。只吩咐了能干心细的奴仆照料他的饮食起居。

只是病弱而体娇的鬼谷子变得有些挑嘴。从前甚好打发的口舌,如今却挑挑拣拣,每顿饭都食得不多,加上身上的烙伤和余毒,人也憔悴虚弱得很。

听了瑛娘的回报,莘奴真是有些气,不知好歹的竖子!既然逃脱了死劫,倒是赶快养伤好起来啊!

就像廉伊所言,到时再有路过的客商,她不但分文不要还倒贴银子将他送走便好。这样一来,既没有卷拂了魏王贬他为奴之意,同时也让府宅恢复了清静,该是多么的两全其美?

就在王诩又是一天滴水未沾后,莘奴再也忍不住了,憋着气儿去见王诩。推开房门一看,他并没有静卧在床上,而是坐在窗边,望着窗外一片娇艳的菊花。

莘奴虽然进来了,可是他却连看都未看一眼,表情寡淡得很。也是,他落入今日这般田地,全拜自己所赐,又怎么会若无其事地同自己打招呼呢?

可是看着他那清冷的样子,不知为何,莘奴一阵的气闷,便坐在他的身边道:“为何又不食饭?”

直到她说话,王诩才轻移了目光过来,淡淡地说道:“饭菜做得不甚可口。”

那样的气质,十足还是挑肥拣瘦的主子模样。莘奴看着他这样子心内来了气,冷声道:“府里的奴婢都是一样规格的饮食,莫不是你觉得自己哪里特殊,能吃得比其他的奴隶好?既然这般,我的府宅太小,养不起你这等金贵的,明日找人过来,将你送到人市典卖了,你也好换个富贵些的府宅,早日吃上些顺口的!”

这一席话说完,莘奴登时觉得胸内的郁气消减了大半。此时的她倒是领悟了以前王诩动不动老说典卖的了自己时的畅快了。

也难怪他总是喜欢将这些话挂在嘴边,这等看不顺眼便能一脚踹开的感觉甚是玄妙,只说了一遍,就有上瘾之感,实在是解气舒心的良方啊!

可是莘奴却忘了自己面前是何等羸弱的病人,这一番话说完后,王诩的脸色微微一变,当浓眉皱起时,突然抓起一旁放置的手帕捂在嘴上猛地一咳,当手帕再移开时,那上面赫然是一块触目惊心的血痕。

莘奴在一旁看得分明,顿时一惊,连忙端起一旁放置的一杯清水给他递了过去,懊恼地道:“都这般田地了,你那些忠仆孝徒都不在身边,就自己学着照料些自己,羸弱成一朵娇花,究竟是要摇曳给谁看…你总是咳血,是余毒未清的缘故。厨下有从商人那购得的番韭,有清热润肺的功效,我用它炒肉给你吃可好?”

王诩就着她的手慢慢饮下半杯清水,这才说道:“有劳了。”

虽然新近荣升为了鬼谷子的家主,可是莘奴却丝毫没有察觉自己这家主做得却依然是以前的活计。

因为在鬼谷里吃惯了炒食,莘奴前些日子高价从黑市商人那买来了铁再锻造成锅,这才能吃上以前吃惯了的炒食。

只是别的庖厨都用不惯炒锅,还需她亲自来烹制,将铁锅架在火上很快就热了锅,再挖取一块乳白色的荤油进去融化成热油,放入切成薄片的鹿肉,翻炒调味,临出锅时,加入撕碎了的番韭,一时间香味扑鼻。

毕竟相处了那么久,莘奴是最了解男人的口味的。熬煮的细粥多粟少米,大块的炙肉切成薄片,再沾以姜盐作料。

将吃食摆在他的面前时,男人看着铺摆得赏心悦目的食物也甚是满意,这才慢慢地拿起筷子大口地吃了起来。

现在的他倒不似瑛娘描绘的那般不食人间烟火了。很快的功夫,碗碟俱要见了底。

莘奴见他终于肯吃东西了,心内也是一松。有苗施肥不怕长,只要他肯好好将养,再重的伤也是有痊愈的一日的,到时…

犹自神游的功夫,嘴边突然被塞入了东西,莘奴还没有回神便惯性地张开口,等回过神时,才发现被男人塞了一筷头的烤肉。

“怎么变得这么瘦?样子没有以前好看了。”男人心安理得地说了这么一句,复又大口地继续喝着细粥。

莘奴恨恨地嚼着嘴里的肉,只当自己烹煮的这一顿饭白白喂了赖皮的狗儿。

等他放下了碗筷,莘奴这才复又说道:“如今你这般情形,总是在我这外人身边不大好,不如我修书给秦国的王女嬴姬,叫她派人来接你走吧!”

王诩顿起茶杯漱口,优雅地用巾帕擦过了嘴后问道:“为何要找她?”

莘奴冷着脸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她是你的妻子,自然与你同甘苦,你落入贱籍的事情,也唯有借助她的力量才可掩盖下去。总比你的弟子知道他们的谪仙恩师被贬斥为奴要强吧!”

也不知是哪句好笑,逗得王诩轻声一笑,才慢慢道:“她不是我的妻子。”

见莘奴无动于衷,明显不信的样子,他又补充道:“当年她的母亲有恩于我的母亲。她们二人便定了婚约,将嬴姬许配给我。不过我一早便与嬴姬言明不会娶她,也与他的兄长提过,莫要因为我耽误了她的姻缘。”

莘奴回想起嬴姬以正式夫人自居的架势,明显不信道:“若只有婚约,她怎么会开口便求子嗣,哪一位未婚姑娘行径会这般的大胆?”

王诩却明显不愿再提及这样的话题,话锋一转道:“若是只有婚约便要作数,那你也算是我王诩的妻子。”

莘奴听了这话,不由得瞪大眼睛,这荒谬之言又是从何说起?

“你母亲临终之前,曾经将你委托给我,逼我答应将来娶你为妻。”那话语里的轻蔑,竟是平淡的语调都掩饰不住。

莘奴的脸色微变,大声说:“母亲何时求你这个了?你莫要信口开河!”

王诩倒了一杯水递给莘奴,才又慢条斯理地道:“你的母亲在去世前知晓了我的身世。她自感愧对莘子,求我隐瞒住你的身世,可是又为我不能继承鬼谷的家业而愧疚,所以自作主张将你许配给我。”

莘奴张嘴想问他可曾答应,可到底是被理智拦住了。母亲在生前的确是对王诩赏识有嘉,常常与她言:王家小子加以时日,必成大器。

可就算母亲真是荒谬地替她定了姻缘,王诩怎么可能答应呢?他以后的种种举动,不都印证了他做的一切都是对已经死去的母亲最冷酷无情的报复吗?

王诩似乎猜到了莘奴的心思,淡淡地语道:“我当时应下了。”

莘奴听了,不由自主地瞪大了眼,有些不敢置信地望着他。而他只说了一句:“你当时哭得那么伤心…”

母亲去世的情形,莘奴已经记不得了。只依稀记得当时父亲外出筹钱,并不在鬼谷,而陪伴着自己与母亲度过最后时刻的,的确是王诩。

只是那时母亲一面艰难地喘气,一边同王诩讲了什么,她真是半点都记忆不起来了,全然一个人沉浸在要失去母亲的悲意中。

可是王诩却不急不缓地说着她本该也知道的往事:“所以我以为你我的婚约,是彼此心照不宣的约定。我只是耐心地等你,可等到你十六岁可以成礼时,你跟孙伯却给了我一场意外的惊喜…”

“够了!”莘奴冷冷地打断了他的话,接着说道:“就如你所言,父母定下的婚约而已,本就可以不作数!更何况母亲病重时的话,也是神智不清了。以后休要再提!”

王诩没有反驳自己新任家主的话,只是将目光投注到了她已经微微隆起的小腹上:“那你腹中的孩儿也不需要父亲了吗?”

第98章

莘奴压根没想到王诩会突然提及到自己的孕事,两只眼不由自主的睁圆了起来,连同那眉间的一颗红痣都跟着鲜红圆润得如开了天眼,竟是添了几分久违的稚气。

男人的目光一柔,倒是字重逢以来,难得地微微勾起了嘴角。

莘奴惊讶过后,心知他既然开口这般问,便是瞒不住他的,只问:“你是如何知晓的。”

王诩半垂着眼皮道:“你的身上有安胎药的气味。”

是了,自己如今已经微微显怀,加之每日都引用安胎的汤药,身上难免沾染了味道。而王诩通晓药理,自然是一闻便知。

莘奴心知,王诩也不过是暂时虎落平阳,可若是他知晓了自己怀着他的孩儿,他又会做出什么让人不能预测的事情来,这一点莘奴也没有半点把握。

不过莘奴心内明白一点——那便是以后她不想与王诩再有半丝瓜葛,更不能让他借口着子嗣而将孩儿从自己的身边夺走。

她躲避开王诩伸向自己小腹的手,冷冷地道:“这孩儿不是你的。”

王诩闻听此言,一双眼顿时危险地眯了起来,以往他若露出此等表情便是大事不妙,且有法子整治了让他不高兴之人。可是,莘奴早已非昔日云梦山里的奴儿,面对这个方从柴房里出来犹带着咸鱼味的家奴更是不怕,只倨傲着下巴,勇敢地回望过去。

王诩沉默了一会,声音也是冒着冰碴道:“不是我的,那是何人的?”

邺城小地,不似齐国临淄,有大把的青年才俊可以杜撰,莘奴若是想说出个能说服王诩的生父来,一时还真是有些难办。这样一来,便沉吟了一会。

就在王诩以为面前这女子的胡言乱语已到了尽头之时,莘奴猛吸了一口气道:“这孩儿是…廉伊的。”

只这一句,让王诩的脸色突变,那眼角眉梢的狰狞似乎又有一块硕大的烙铁烙在他的心头之上,挺直的鼻子下似乎也冒起了蒸腾的热气。

而莘奴这弥天大谎一旦开了头,倒也镇定自若,半扬着下巴道:“我与他情投意合,一路暗生情愫,已然禀明父王,不日即将成婚。”

一时间屋内一片沉静,王诩那块带了血的手帕几次移向嘴边,却又慢慢移开,最后只淡淡地说了一句:“你这识人的品味倒是多年来始终如一,俱是喜好这些稚口小儿。”

莘奴自然听得出他话里的嘲讽,乃是讥笑廉伊与当年的孙伯俱是少不更事的少年。

可她却不欲再与他继续纠缠下去,只开口道:“你且在此处疗伤,待过上几天,我着人送你出魏国,以前的恩怨终该有个了断,还望君能自宽心,专注于天下,不要与我这个平庸女子反复纠缠。”

说完便转身出去,本以为自此了断了一番孽缘,可惜没想到门外却是另一桩头痛的官司。

那廉伊不知什么时候立在屋外,一直静听着屋内的动静,待得莘奴出来时,少年的浓眉微挑,一脸的喜色,径自迎了出去,轻抚着她的手肘道:“怎么又这般操劳?你如今身体渐重,自当休息,像这些琐碎的杂事自不用理会,以后都交由我来办便好。”

莘奴原本出自直觉地想要避开他的亲近,可是眼角的余光瞟到王诩的眸光正从窗口冷冷地直射过来,一时便缓了身形,任由着廉伊搀扶着自己,微微侧脸,红唇露齿,嫣然轻笑,掏出掖在腰间的一方巾帕,轻轻擦拭着少年鬓角的微汗,又顺手理了理他的碎发道:“还说我呢,你不也是不顾惜自己的身子。天这般热,秋日的太阳也甚是毒辣,去我的房里饮些凉浆,消一消燥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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