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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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咬下硕大多汁的龙眼,浅颜心情大好,含糊的说道:“那你可没机会了!现在是八月是中旬,只能去游游一些名胜古迹了。其实我比较喜欢爬山游湖采莲…若再迟一些说不定能看到漫山枫红似血如泣,美丽得紧!”

可惜秋天还没到啊!不过以前在现代,经常听人说加拿大的魁北克镇是美丽的枫叶之城,几乎一年四季常红。也许是纬度较低,加上近来全球气候变暖,才会有此等奇景吧。

“也可以!明日就去郊外爬山游湖吧!”

“哦耶,去爬山、去爬山!”小男孩欢呼。

“哎,可以先叫泰安泰宁去踩踩点,找个人少清净又秀色的山,最好林草丰茂、小动物遍山都是!”浅颜出馊主意。“这样饿了可以去打野味哦!”

“何谓踩点?”

“你们不懂啊?所谓踩点呢,是一种很通俗的说法,就是…”

窗外碧日青天,白云悠悠而过。

清风穿过树梢头发出一阵哗啦啦的音符。去而复返的泰宁安静的立在屋外,含笑倾听屋内随意简单的对话,偶尔兼杂着几声笑闹,自然、亲切、平淡。

有多久没见到过主子如此神彩飞扬、眉染韶华的模样了?像个十几岁的少年郎般,融融的笑意暖软了刚毅孤寂的面容。这样的飞扬肆意、踌躇满志,就像康熙四十年至四十七年间的那个十四阿哥,在生命最得意幸福的时刻。

希望,好不容易填满的心,不要再破碎了!

一起去爬山

天朗气清,阳光明媚的日子,一家四口——浅颜、十四阿哥、天赐、弘晖还有几个侍从,提着几篮子铁大娘为她们准备的食品点心,蹬上马车郊游去也。

“doe ,a deer a female deer

ray ,a drop of golden sun

me ,a name i call myself

far, a long long way to run

sew ,a needle pulling thread

la ,a note to follow sew

tea, a drink with jam and bread

that will bring us back to doe

doe ,a deer a female deer

ray ,a drop of golden sun

me, a name i call myself

far, a long long way to run

sew, a needle pulling thread

la ,a note to follow sew

tea ,a drink with jam and bread

that will bring us back to doe

do-re-mi-fa-so-la-ti do-so-do

…”

马蹄声答答,歌声一路摇摇,母子俩笑意飞扬,双手打着拍子清唱。弘晖和十四阿哥先是挑挑眉,然后含笑倾听,也为他们打着富节奏的拍子。外头赶车陪行的侍卫们面面相觑,不明所以,心里嘀咕不休。

格格和世子怎么唱这种洋人的歌啊?就像那些传教士叽哩咕噜的发音,让他们如同鸭子听雷——有听没懂!

“妈妈,为什么天赐要唱这种怪怪的歌呀?虽然很好听,天赐听不懂啦…”小男孩窝在十四阿哥怀里,嘟着红唇朝母亲抱怨。他还记得母亲曾说什么“教育要趁早抓!”,尽教他好多古怪的东西。

浅颜好笑的刮刮他的小鼻子,“听不懂还能唱得这么响亮清晰,也算你有才了!呆呆,其实你是欺骗世人的小骗子吧?就像那些神棍一样!”打着糊涂的晃子,其实聪明狡黠。

用意,其实也是很简单。在二十一世纪,英语已成为世界的通用语言,当初她学英语,可谓是手段用尽,才跟得上时代的脚步,所以就下意识的想先训练儿子的语言学习能力了。然后才猛然想起,这儿是大清朝,根本不需要用到这门语言的。

说实在的,世界通用语竟然是英语,浅颜以前读书时,只要是英语课,心情就老大不爽,以至于英语成绩实在是不咋样,所有会的英语歌都是老师逼着学唱的,那段被逼歌的日子实在太深刻了,以至于现在还残留在脑海中,经年不散。甚至也曾想过,若她有什么冶世经纬之才、才智甚比诸葛亮该多好啊!然后穿越时空回到过去,改变既定的历史,弘扬中华民族文化,搞个文化入侵,让全世界的人都来学中文,形成个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共荣圈!!!

(据研究发现,当一个国家让外来的文化取代了自己的文化,失去自己国家的文化时,就代表那个国家已是名存实亡了!这是最温和最彻底的吞并征服一个国家的方法。近几年来,哈韩、哈日之风渐长,出现许多令人忧心的事,虽然中国是泱泱华夏大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化磅礴深厚难以超越,但某些地方还是教人忧心不已,却不得不防啊!)

多伟大的YY,很多网络小说就是这么写的,当初溜网时,每每看得她差点没“兽血沸腾”,胸臆激昂难平!当然,也纯属是个人YY,她只是个平凡人,不敢妄想些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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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天赐不是骗子、也不是神棍!因为歌很好听嘛,所以就记住了,可没有骗您哦!”

已经长大到能听懂明白那些损人字眼的小男孩气得差点没蹦蹦跳,十四阿哥好笑的抱住像颗跳豆一样的孩子,摸摸他的脑门儿安抚。

“姑姑,天赐的记忆力很好呢!若悉心培养教导,将来说不定会成为文彩斐然的才子,才学可及才高八斗的三叔哦!”弘晖笑眯眯的说道,腾手摸了摸天赐的脑袋。

“妈妈,听见没有?晖哥哥说天赐是很聪明的哩!爹爹,是不是?”

小手揪住十四阿哥的衣袖,小天赐眨巴着小鹿斑比一样的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父亲,将两个大男人钢铁铁般的心肠化成了绕指柔,不由颔首应道:“是,我们家小天赐很聪明呢!”

“切,那是善意的谎言,是善意的欺骗啦,你这小家伙也信?”不屑的哼了声,直打击得小人儿垂头丧气、像冬天打霜的柿子般蔫了。

十四阿哥和弘晖看得直叹息想笑。做母亲的能做成这样也算是奇葩了,哪家当娘亲的不是疼惜夸奖自家孩子的,偏生她喜欢偶尔打击儿子为乐,缕试不爽。

马车出了城后,放眼望去皆是江南锦秀婉约的山峦起伏,青翠欲滴。江南的山没有北地的苍雄神奇,却自有其迷人的温软婉约。

他们要爬的山,是泰安经过千挑细选,完全按照浅颜的要求指定的——林草丰茂、小动物漫山遍野都是——离大明山不远,山脚下有一弯隐在层林深处的幽湖,波光潋滟、明亮如镜。走在山林间,偶尔会遇见一些小动物,兔子、松鼠、梅花鹿、山猪…都是些无害的小动物,一听风吹草动,便惊吓的躲藏在林草间,待他们走了,便悄悄探出一颗头颅偷偷张望。

当然,也有些不怕生的,甚至是很嚣张的抱着一颗松果,挡在小路中央撅着小屁股背对着来人,连看一眼都不屑的某松鼠。

“噔噔噔!”,小步跑过去抓起还没有巴掌大的小动物,小男孩笑得灿烂极了。

“妈妈、爹爹,我捡到一只老鼠哦,我们养它好不好?”

小男孩很有爱心的对身后的父母亲说,眼巴巴巴的看着一干人。被他拎在小手中的小松鼠抱着一颗比它头颅还大的松果,就这样被人决定了命运也不反抗,反而拿那双黑不溜丢、水汪汪的圆眸看着一干出现的人类。

老鼠?!!众人大汗!

浅颜差点滑倒,无语了半晌方咬牙切齿道:“呆呆,谁告诉你,那只是老鼠来着?”真是标准的有知识没常识啊!浅颜汗颜不已。而且捡到?算是吗?

“唔,天赐,那是松鼠,不是老鼠哦!”弘晖很尽职的纠正堂弟。

“松鼠?”将小动物拎到面前打量片刻,小天赐歪首看着众人,“松鼠好可爱呢,毛茸茸的,就和经常偷吃我们家东西的老鼠很像哩!妈妈、爹爹、晖哥哥,天赐可以养它吗?”

弘晖摸摸小男孩的小脑袋,“天赐喜欢就养着吧!”很宠溺的话语,弘晖对这个听话可爱的弟弟完全是当成自己的孩子来疼爱的多,虽然他自己没有发现。

“爹爹?”小鹿斑比的眼睛瞅向父亲。

“可以!”十四阿哥完全没意见。

“泰安叔叔、泰宁叔叔、纳德叔叔?”

“奴才们也是完全没有意见!”异口同声。

“妈妈,他们都答应了呢!”小男孩眼巴巴的望着母亲,最在意的还是母亲的意见,因为母亲似乎、好像很讨厌老鼠呢!

浅颜似笑非笑,招招手叫来小男孩,拎过那只灰黄毛色相间的小松鼠,拉拉它长长的耳朵和毛茸茸的尾巴,再轻轻在它脑门上弹了个脑瓜蹦。一番折腾下来,某只仍死守着它的松果,乌溜溜的黑眼瞬间湿漉漉的,可怜兮兮的瞅着她,硬是不吱一声。

方才说错了,它不是嚣张,而是呆头呆脑的小傻瓜。

“原来是‘近墨者黑、近呆者呆’啊…”感慨了一句,无视众人满脸黑线,浅颜将小松鼠丢给儿子,状似很大方的说:“算了,看在它那么呆的份上,和我家呆呆实在相配,就大人大量的允许了!呆呆,好好养吧!”

“哦耶!太好了,谢谢妈妈!”狗腿的欢呼完不忘抗议了声,“妈妈,天赐才不呆呢!”

一行人继续爬山之路,小天赐让父亲抱着,小心翼翼的将小松鼠放在腰间的小荷包中,只露出一颗小脑袋和毛茸茸的尾巴,看在浅颜眼里那个囧啊!

话说,他们这算是非法逮捕野生动物吧?虽然儿子说是“捡到”的。浅颜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说是要烤野味,只是以前看太多连续剧和小说残留下的不良影响,浅颜也只是说说而已,没有想过要这样做的。

“妈妈,我们叫它‘滴滴’好不好?”

“滴滴?它是雄的还是雌的啊?为什么要叫滴滴?”

“不知道!唔…等它生小宝宝我们就知道了嘛!不急的!…”

“…”

(打跌及滑倒的声音!)

“…因为它的眼睛像湿湿的,好像要滴水一样呢!‘滴滴’很适合耶!妈妈,好不好?”

“随便啦!呆呆,既然要养,它就是你的责任了哦,别怪妈妈没警告你,你可得把它给看好了,别让它当了‘鼠辈’,不然你妈妈我可不介意吃烤松鼠肉哦!”

“…”

一起去爬山

一般而言,爬山讲求蹬高远眺,感受一览众山小的雄浑风光,但大多时候更讲求爬山的过程、享受漫步山野间的乐趣。观尽沿途明显的纬度变化风光,吹着徐徐的山风,感受那份清幽惬意。

一路上,小天赐除了一开始经过蔓草丛生的山脚让父亲抱着外,其余的都是自己一路蹦跳上来,精力充沛,充分显示出白潋裳的训练结果——为了继续她伟大的江湖梦,只要一没事,就抓着小天赐扎马步,打打拳脚。十四阿哥闲庭散步一般,悠然自在;弘晖也是一派闲适的贵公子模样,摇着一把新会葵扇;其余的几个侍卫呼吸绵远稳定,不见一丝疲态。

只有浅颜,一路上由开始的雀跃到最后叫苦不迭。

真是的,她竟然忘记了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实在不应该提议来爬山的,看看她为自己造了什么孽啊!

终于,在发现不对的十四阿哥的揣扶中勉强撑到半山腰后,浅颜不干了!

“哎,再、再休息一会儿吧…呼呼…”

走在前面的小天赐回首,小脸蛋很大人样的露出了无奈和隐隐的担忧,“妈妈,才一半路耶,你已经叫休息了十几次了哦!真的那么累吗?”

浅颜毫无形象的瘫坐在路旁的石块上,方想挽起袖子擦拭去额间的冷汗,十四阿哥已蹲在她面前,用帕子为她擦拭了,黑亮的眼眸中掠过毫不掩饰的忧心。

浅颜耐着心任他忙碌完,别开微赧红的脸,小声的嗫嚅道:“谢谢!没事的,只不过很久没有这样运动过了,身体有些累罢了…”五年中有三年抱病卧床,余下两年才能像个正常人一样慢慢休养,让她如同那些足不出户的深闺小姐般,哪会有什么运动可言?

“妈妈,真的没有事吗?”注意到她灰败至无血色的脸色,天赐好担心的问。小手不知不觉揪紧了一旁父亲的衣摆,小小的身体微微颤抖着。

十四阿哥不动声色的瞥了儿子一眼,眸色略沉。

“唔,有事啊!”努力平复呼吸,浅颜朝儿子张开双臂,笑道:“不过呆呆能靠过来让妈妈抱抱就没事了呢!”

将被她前半句弄得快哭泣的儿子抱在怀中,浅颜看了看,见气氛被自己搞得有些凝重,不禁转移了话题。“真不公平!弘晖,你明明那么纤瘦,为什么一点也不喘?爬山就像喝水一样简单,健步如飞的!”

敛去眸中的忧虑,弘晖咬唇轻笑,主动依过去坐在她身畔,有些孩子气的说道:“我可不像姑姑你这么懒哩!这几年,我可是走了很多地方哦,山也爬了不少,早就习惯了。我的身体根基虽差了点,但这点体力还是有的!”

经历了太多的事,他已不是当初那个被阿玛额娘和姑姑保护得很好的小弘晖,有时候,他的精神承受力远可以比一般人来得要好。

浅颜噘起嘴,“哼,只要本姑娘想,也一样可以的办到的!有什么了不起?”

似乎是受到了刺激,等休息够了,浅颜拍拍衣裳站起身,中气十足、豪气干云的握紧拳头朝山顶大叫:“好,继续努力吧!吾将征服这座山!”

正欲迈出脚步,却发现动不了了。

两只不同颜色的两掌一齐按放在她的双肩上,一边一只,还有襦裙下摆也遭到一只小手揪住。

浅颜回首,讶异了下,眼珠子一转,似笑非笑,“三位爷,有何事呀?”

弘晖若无其事的收回手,笑得云淡风清,“姑姑,我们不想您勉强自己!”

“哦?”她不觉得勉强啊!

“所以——”小天赐接了下去,“妈妈,您就让爹爹抱您上去吧,我们不会笑您的!”

抱?!!!

笑容蓦的僵在唇边,浅颜嘴角抽搐的看着他们,再瞪了好几眼一脸狡黠无辜的儿子。这只小鬼,一定是记恨她方才笑话他——长这么大了还要大人抱,羞也不羞?

“抱…是行动不便的人或小孩子才有这个权利吧?我不是小孩子了耶,要抱就抱呆呆吧!”她很委婉的说,不敢看十四阿哥明显沉黑的俊脸。

十四阿哥双手环胸,不容辩驳的说道:“你可以选择让我抱上山或背上去都行,随你选择!”

“可不可以都不选择?”被他抱或背都不好吧?她脸皮虽然是厚了点,但对他,她还是不太放得开同他亲近的。

“不可以!”三个大小不一的男人有志一同的摇头,默契好得令浅颜气得牙痒痒的。

“…背我上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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