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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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史仲竹就进宫接太上皇到郊外的百花园游玩,趁着上午精神好,史仲竹先请太上皇爬山。

“以前倒没听说南边有什么名山。”太上皇对周围还是很熟悉的。

“也不是名山,一个小土丘,真有名山,也轮不到耀昀啊。”史仲竹打趣,马车经过百花园不停,直接驶向灵山。

灵山休整的时候,取的就是曲径通幽,精致风,马车是上不去的。史仲竹扶太上皇出来,高伟公公、太医、侍卫,一行人往山上走去。

“你说这山叫什么名字?”上皇问到。

“灵山。”

“灵山?本就是这名儿?”

“不是,是耀昀取的。”

“你不是信道家的吗?”太上皇诧异到,灵山是佛家如来佛祖修行的圣地,你一个道士凑什么热闹。

“上皇…”

“换个称呼,出门在外,别惹人注目了。”

的确,他们今天一行人都穿的便服,身体面部也没有什么明显特征,史仲竹斟酌道:“伯父?”

“伯父!你倒会给自己涨辈分!”

“伯爷?”

“那是别人叫你呢!”史仲竹身上有个伯爵,外人常用伯爷称呼他。

“爷爷,爷爷对了吧。”

太上皇撇撇嘴,“勉强吧。”

“爷爷,孙儿给您讲讲这山。”史仲竹把“爷爷”两个字念得极重,古灵精怪到。

灵山在史仲竹一行上山的这一面,载种的是各种竹子,山上隔不远,就有竹子搭的凉亭,半山腰有一座“幽篁馆”。太上皇一行在幽篁馆歇脚,再往上走,到了山顶,有一颗高大海棠,花瓣纷飞,旁边是一座阁楼,推拉式门窗,门窗上画的也是海棠。

史仲竹带着太上皇等上二层的小阁楼,讲解到:“您看,这边就是山上原生的树木了,再过一两个月来看,树叶红黄绿紫,各色交杂,十分漂亮。”太上皇顺着史仲竹指的方向看去,多彩树叶已有征兆。

太上皇带着史仲竹在阁楼上远眺,只留高伟公公贴身伺候,护卫们都在一楼活外面警戒外带赏景。

太上皇看着远处的山色田园,吟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上了高山,就不想下去了。”

“爷爷说的对,农人也有句话叫上山容易下山难,下山的时候农人都是快步小跑,越是走得慢就越害怕,一趟跑下来,发现,下山也容易。”史仲竹像是没听出太上皇话中的意思,只说农谚。

“你倒懂农谚。”太上皇指代不明的说了一句。

“爷爷去我的百花园看看就知道了,虽然现在赵后稷赵老和一干学徒都被户部、工部、内务司接走了,但孙儿种花也很有一套呢!”

上皇感叹一句,也不较真,跟着史仲竹下了山,去百花园参观。

说是百花,其实即使最赚钱的几种花色,不敢和皇家园林比,但对太上皇来说,胜在新鲜,吃了百花饼,太上皇堪堪赶在宫门落锁之前回宫。

如此,史仲竹陪太上皇在京郊转悠几次,圣人以史仲竹纯孝忠诚的名义,赏了他一堆宝贝,史仲竹从中挑了件羊脂玉的镇纸,拿到太上皇跟前献宝,打趣到:“这可是咱们爷孙合力从圣人那儿挣来的。”太上皇笑倒。

史仲竹就这样浑水摸鱼,混到了魏贞娘生产。怀孕期营养到位、心情舒畅,魏贞娘进产房两个时辰,顺利产下一个女儿。

产婆抱着邹巴巴红彤彤的女儿过来,给史仲竹道喜:“恭喜伯爷,贺喜伯爷,是一位千金!”

史家并没有明显的重男轻女,上一代的史四娘,这一代的史季兰,物以稀为贵,有时比几个兄弟还更受宠爱。

史仲竹手忙脚乱的接过孩子,在产婆的指导下正确抱好孩子,看着她皱巴巴的脸,激动难言。

郑氏从产房出来,看着儿子一副傻乐样儿,打趣道:“哪家来的傻子,当心摔了我的乖孙女儿!”

“娘,我有孩子了,娘,我有孩子了,你看她好不好看?好不好看?”史仲竹激动的语无伦次。

郑氏看够了笑话,才走过去吧孩子接过来,细细数着,说眉毛像史仲竹、嘴巴像魏贞娘…

说实话,这么小的孩子,这么皱的皮肤,给史仲竹多长一双眼睛,他也看不出来,哪里像了。即使这样,不妨碍他对孩子的喜爱之情。

“看你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样子,当真是掌上明珠。”郑氏打趣到。

“明珠,的确是明珠,孩子就叫明珠,是我的掌上明珠!”

郑氏愣了愣,没想到孩子满月都没过,名字就定下来了。

待魏贞娘从产房移到坐月子的厢房里,史仲竹抱着女儿去看她。魏贞娘头发湿漉漉的贴在前额,贴身丫头已经给她整理过,看着还是非常狼狈。

“贞娘,你看,我们的女儿。”

魏贞娘挣扎着要起来,史仲竹让她靠在被子上,把女儿递到她怀里。魏贞娘脸色苍白,下唇也咬破了,但亲手抱着女儿,苍白的脸上还是散着红晕。

“给孩子起名字了吗?”

“起了,叫明珠,我们的掌上明珠!”

“明珠,明珠,娘的明珠,愿你日后也像明珠一般,光彩夺目。”

第61章 先帝乘风去

史仲竹每日或陪伴太上皇,或陪伴娇妻爱女,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圣人登基三年,大位安稳,太上皇心思澄明,极少干预朝政,下过几次旨意,都是小儿子婚事,或者礼仪性的圣旨。

圣人自然投桃报李,经常到皇庄上演父慈子孝的大戏,史仲竹私下里表示太假。太上皇笑到:“手里有钱,才有底气去救穷救苦;有名有姓,才敢说自己不睦名利;不顾自身,心怀天下的才是真圣人,这天底下的人,大多是自己富足了,才有底气分给别人。”

史仲竹受教,太上皇说得对,自己都吃不饱,又怎么又心思去追求帮助别人。圣人把权利收回了手中,才敢大度演父子情深的戏码。

知道归知道,只是想着太上皇一腔慈父之心,总会替他抱不平。

太上皇笑着对史仲竹说:“果然还是年轻,经的事儿少,史鼎在我面前再说不出这样的话来。”

史仲竹在心里嘀咕:我爹那么谨慎的人自然不会。

太上皇像是听到他心声似的,说:“和性子倒没什么关系,史鼎多年前就认识老六了,那时候他和老六一样艰难,都有一个受父亲爱重,本身却有瑕疵的嫡长子,自然就惺惺相惜了。恐怕在史鼎眼里,老六受了太多的委屈,自然觉得如今合情合理。”

“我也是四十二年才知道史鼎投了老六,那是太子已经不成了,只是…天下,交到这样克己能忍的老六手上,朕也放心。既然当年委屈了他,现在补给他也就是了。”

“上皇…爷爷…”

史仲竹不知道还有这样的往事内情,想想也明白了,太子能两废两立,自然圣宠盛隆,心思都在一个儿子身上,另外的儿子肯定受忽视。

“耀昀知道,可还有句俗话:屁股决定脑袋,耀昀坐在您身边,自然心向着您。”

“果然是个傻孩子,你又焉知我对史家没有芥蒂?”

“耀昀管不了那么多,您对我好,我也想对您好…”

“朕一生子嗣众多,儿孙过百,没想到,临了临了,倒是你最合心意。”太上皇叹息。

史仲竹也在心里叹息,此生长到二十岁,史鼎对他管得松,堪称溺爱,关系亦师亦友。倒是太上皇,刚开始的时候因敬畏皇权,对父子关系中“敬畏”的认识第一次出现在太上皇身上,太上皇常常是他模仿的对象,心中寄托感情良多。如今这个他平时称为“上皇”,偶尔昵称“爷爷”,实际当做“父亲”的人,垂垂老矣,如那非洲大草原上的雄狮,最后会因为老迈,瘦骨伶仃,体重只有盛年时的三分之一,被活活饿死。

太上皇如今身体渐渐支持不住,背也佝偻了,史仲竹仿佛能看到一头雄狮,就这样死在炎热的雨季,身旁没有亲眷,只有驱赶不尽的蚊蝇。

史仲竹一语成箴,第二年四月,太上皇走完了他最后的人生历程。

太上皇大行的时候,史仲竹被没有跪在内殿的资格,等到后来高伟公公出来叫他,进到内殿的时候,太上皇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史仲竹只来得及摸了摸太上皇冰凉枯瘦的手,太上皇就停止了呼吸。太医在旁边高喊山陵崩,皇家孝子贤孙自然扑到床边大哭,史仲竹又有什么资格呢?

史仲竹被拉得退到一边,又迷迷糊糊的被人拉走,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跪在大殿外了。

就这样随大流走过了太上皇的丧礼。太上皇在遗旨上说,对史仲竹“视之孙儿”,希望死后能在地宫外摆满牡丹,史仲竹麻木得听着别人恭喜自己受宠,他都不知道出现在遗旨上有什么值得恭喜的,死了亲近的人又有什么值得恭喜的。

太上皇头七过了,大致礼仪程序已经过完,天下百姓除了禁止嫁娶一年,日子已过得和平常无异。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史仲竹不能忍受自己敬爱的人就这样消失,又再一次跌破眼镜的上书了。

自陈,受先帝恩宠太多,愿意替圣人尽孝,给先帝守陵三年,恳请圣人允许。圣人自然深受感动,升史仲竹做了正四品太常寺少卿,给先帝守陵去了。

史仲竹说什么替圣人尽孝,实际上,史仲竹不太喜欢圣人,圣人也不过是看在史家、史鼎的面子上宽容史仲竹两分,既然他自己想不开,圣人又不是圣母,直接一个闲职打发到皇陵去了。

史仲竹回到家里,先去和史鼎、郑氏请罪,没有和家里商量就做出这样的事情,很容易在圣人心中拉低史家的地位。好在史鼎也知道他天生一副文人脾气,最重感情,也没有怪他,让回去了。

回到秋节院,史仲竹见魏贞娘正在窗边逗着小女儿明珠,北方四五月,天气还是很冷的,明珠裹着厚厚的襁褓,双手锲而不舍得从襁褓里挣扎出来,去抓魏贞娘手上的玩具。

“贞娘。”

魏贞娘看她回来了,把女儿递给在身边随侍的秋菊,道:“耀昀,怎么了,心情不好。”

“不是,没和你商量…我今日上书请求给先帝守陵三年…”史仲竹不好意思到,当时胸中一口闷气,一冲动没和家里人商量就干了,现在想想,太冲动了!

“哦,我当什么呢?”魏贞娘平淡到。

“你不怪我,你不奇怪吗?”

“有什么奇怪的,我在嫁给你之前,就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自先帝山陵崩,你也绷紧了一根筋,我就怕你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来,只是去守陵而已,我并不吃惊。”

“贞娘,贞娘,谢谢,谢谢你理解我,谢谢…”多少朝臣都说自己是傻子,还有人嘲讽做戏做过头,把自己搭进去了,他们不明白,圣人潜邸旧人史家出生的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么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没有人相信,只是单纯的为了…为了感情,对先帝的儒慕。

“对不起,贞娘,我要离开你们娘俩一阵子了,本想看着明珠长大的。”史仲竹遗憾到,果然冲动又惩罚,当时没有考虑到家里。

“又没说不准带家眷,我们娘俩跟着去就是了。”

“守孝夫妻分居…”

“夫妻分居,说的是不行周公之礼,没说住得都要分开,若按你说的,贫苦人家怎么办?”

史仲竹辩不过她,讨饶道:“我去翻看典籍,再去请教太常寺正卿,他懂得多。”

太常寺正卿建议最好不带家眷,没说不许,史仲竹就假装听不懂,还是带着她们娘俩去了。

守陵,不是前世的看守公墓,陵墓的范围大得很。先帝的陵墓规模宏大,建筑雄伟,形制参照前朝帝王陵墓而有所增益。高高的围墙,围了三万多亩的土地在里面,围墙内享殿巍峨,楼阁壮丽,三十多所寺庙、道观被围入禁苑之中。陵内植松十万株,养鹿千头,每头鹿颈间挂有“盗宰者抵死”的银牌。为了保卫陵墓,内设神宫监,外设陵卫,有五千多军士日夜守卫。特设守陵监二员,四十陵户,拨给司香田若干。

所以,陵墓是个活动范围很广的地方,史仲竹看到这样的情况,甚至不理解为什么夺嫡失败的皇子,为什么被派去守陵,就宁愿自杀,这么大的地盘,完全没有圈禁的感觉啊?

是他小市民的思维还没有转过来,还是夺嫡失败的皇子不甘心无权无势过一生,史仲竹想不明白。

想不明白不要紧,安顿下来才是最重要的。皇陵并不是荒郊野外,有驻军、有人家,史仲竹这次过来,没有带仆人,只有史仲竹、魏贞娘和明珠一家三口。史仲竹游学几年,生活自理,会医懂药,魏贞娘下厨,收拾家务也不在话下,他们夫妻俩商量好了,过几年平淡质朴的躬耕生活。

史仲竹一家并不是四十陵户中的一员,驻军也自有体系,二位守陵监,知道史仲竹出生名门,身上还有伯爵爵位,不敢怠慢,把最好的房舍留给他们一家,处处提供方便。

史仲竹不是穷客套的人,在陵户的房子中,选了面积最大的,自带院子的房子,打算在院子里种些花草果蔬。皇陵虽然这么多人,但相对面积来说,还是算得上地广人稀。史仲竹安顿好家小,给京城里的家人报了平安,就细心规划起自己的生活来了。

院子很大,史仲竹把屋后开辟出来种牡丹,圣人在遗旨上说了,想要牡丹铺满去时的路,圣人打造了金牡丹陪葬,史仲竹却想在整个皇陵种上鲜活的牡丹,只有有生命的东西,才配得上这个教导自己、包容自己的帝王、亲人。

前院,魏贞娘请教了史仲竹,又请邻家大婶帮忙,种了些小菜,夫妻俩安然自得,唯一可怜的就是小明珠了。小的时候还可以吃奶,长到一岁半,史仲竹做主给断奶了,吃的就是米粥、蛋羹之类的,长到四岁,才知道肉是什么滋味。

史仲竹看到女儿的小脸,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蠢事,现在已无回头路,只能多研究些有营养的素菜,好给女儿补补。

先帝三周年忌日的时候,圣人看到的皇陵,除了遍植松树以外,就是满目的牡丹了。从正殿,到大门,整个三万亩的皇陵,处处摆着鲜艳的牡丹,这样和陵墓格格不入的艳色,却比高大乔木更让人感到肃穆,更让圣人心生感动。

身边的大太监戴权回道:“忠嘉伯带了妻女给先帝爷守陵,谨守规矩。也没有带下人伺候,听说除了米是京里送来的,这三年,吃的东西都是自己种的。先帝爷陵里的牡丹,也是忠嘉伯亲手种的。”

圣人默默的听完戴权的回报,朝廷大祭还没正式到来,圣人这次只是微服出访,远远的透过低矮的围墙,看着史仲竹种的牡丹,和他妻子种的蔬菜,圣人什么都没有说,默默的回宫了。

天下有这么一个不计身份、诚心正意为您守陵三年的人,父皇,您不亏了。圣人在心里感叹。

第62章 回京得团圆

先帝三周年大祭过后,史仲竹带着妻女先回保龄候府请安,这三年来,小女儿明珠还被仆从带着到保龄候府住过一些日子,但他们夫妻真真是按照最严格的守孝标准来的,一直都没有回来过。

这天刚好休沐,史鼎、史伯松都在家,史仲竹进了大厅,首先叩首道:“孩儿不孝,未能在爹娘膝下尽孝,反让爹娘担忧了。”魏贞娘也跟着行礼。

“起来,起来。”史鼎和郑氏连忙叫起。

两人起来后,郑氏摸着史仲竹的脸,直说瘦了,又拉着魏贞娘明显粗糙了的手,眼眶发红,这是给先帝守陵磨的,连叹句儿子媳妇儿受苦了都不能。

史仲竹看气氛紧张,只得把郑氏请回座位,在耳边轻声细语的安慰,魏贞娘趁机把小女儿明珠拉上来到:“明珠,来给爷爷奶奶磕头。”

一旁的小丫鬟知机,连忙摆上蒲团,刚才他们夫妻俩动作太快,下人摆蒲团的功夫都没有。

郑氏注意力果然被转了过来,连忙拦着:“都是一家人,闹什么虚礼,明珠往日也常回来,别磕了,快起来,起来。”

“娘,让她磕吧,今日一家团圆,让她磕个头表表心意,是吧,爹。”史仲竹反问史鼎一句。

史鼎微笑颔首。

明珠小萝莉今年才三岁,在皇陵日子清苦,但从小受全国排的上号的父母教育,心思开阔,不像平常小孩子那么害羞,端的落落大方,气质斐然。有时候,来保龄候府,郑氏还会悄悄给她开小灶,养得很圆润健康。当然,对外,可怜的小家伙可是出了皇陵,才知道肉味儿呢!

“明珠给爷爷奶奶请安,愿二老身康体健,万事无忧。”“明珠给大伯、大伯娘请安,愿尊长长乐无极,添福添寿。”“明珠给五叔请安…”

小明珠把屋子里的所有人都问了个遍,保龄候府和忠靖候府的排行是一起排的,所以,称呼史叔梅为五叔。一大家子人也笑着把明珠叫起。

愉快的吃过午膳,休息过后,史仲竹又带着妻女,去忠靖候府给三叔一家问安。都是一样的流程,小明珠对着史忠柏、史孝楠一口一个甜腻腻的三叔、四叔,让两个还没有孩子的小年轻心里乐不可支,抱着小明珠就不撒手。史湘雪、史湘霞早已出嫁,女人回娘家难,也不好为了史仲竹一人回来一趟,因此没见到。

史鼎史鼐兄弟,亲如一家,史仲竹在忠靖候府也不讲究,讲究的人家,谁会过了午才上门拜访。在忠靖候府吃过晚饭,小俩口也不打算回忠嘉伯府,依旧去了保龄候府。

把小明珠哄睡着了,男人们去书房开会,郑氏、徐氏和魏贞娘在小客厅拉家常。

郑氏拉着魏贞娘的手,摩挲着,叹气道:“贞娘,你受委屈了。好好的大家闺秀,千金小姐,却做了农妇,看看,手都磨粗了。”

“娘,贞娘不委屈,夫唱妇随,在耀昀身边做什么,我都高兴。”

“是啊,娘,二弟他们小俩口,好的蜜里调油似的,我看弟妹跟着二弟,就是吃糠咽菜都不觉得苦。”大嫂徐氏调笑到。

“亏你做嫂子的,都不知道心疼弟妹。”郑氏笑嗔。

魏贞娘倒是严肃认真的答道:“大嫂说的是。”说完,自己也绷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三人畅快笑了一阵,郑氏摆摆手道:“小声些,险得吵醒了明珠,小女儿家,觉浅。”

“娘不必担心,卧房离小厅这么远,吵不到明珠的。”

不想让郑氏、徐氏有顾忌,魏贞娘主动给她们讲皇陵的日子,转移视线。

“在娘家号称学过厨艺,结果到了地里,连小葱韭菜都分不清楚。耀昀问我,不是学过厨艺吗?我只能告诉他,做成菜,切得再小,就是磨成汁水我也尝得出来,让我看长在地里的菜,我可就抓瞎了。”

“后来才知道,小葱是中空圆柱形的,韭菜是扁平的,娘,大嫂,这样的趣事,还多得很呢…”

“到了田间地头,方知自己学问浅薄,那些大字不识的村妇,对如何播种、如何除虫、如何收藏,都头头有道,怪不得赵后稷赵老是农人出身,当真术业有专攻!”

皇陵种田的事情,大概是魏贞娘活到现在最接近自然和自由的时刻,说起趣事来也是滔滔不绝,往日魏贞娘矜持的很,说话慢条斯理,满身书卷气,如今说起种庄稼,倒兴奋起来。

郑氏、徐氏一辈子的贵妇,哪里听说过这些,刚刚赵后稷的事情出来时候,兴起过一阵质朴的躬耕风,刮一阵儿就过了,听到这些,两人也觉得新鲜。

郑氏感叹到:“就怕你们觉得委屈,只要你们过得好,娘就放心了。”

魏贞娘难得情感外露,握着郑氏的手道:“娘,我们过得很好,以后会更好的。”

女眷在内院温情脉脉,书房里,史鼎、史伯松、史仲竹、史叔梅四人齐聚一堂,如今史伯松28岁,已近而立,史鼎在有意识的把史家的大事小情都教他,史叔梅才12岁,但也要学着处理家事。这是史叔梅第一次以大人的身份,参加这样的聚会,难免激动,着手握成拳头,紧张得拇指不停摩挲衣服,还以为父兄都不知道呢。

史鼎不看小儿子的憨态,直接进入今天的主题,问史仲竹:“今后,你打算如何?”

“爹,我已经把销假的折子递上去了,这要看圣人的态度吧。”史仲竹也不敢确定,现在自己是应经是正四品的京官了,太常寺掌管祭祀一类,虽是个清水衙门,但品级在那里摆着,平日不显,正经说起来,又是“国之大事,唯祭与戎”。

“圣人啊。”史鼎感叹到,史鼎只最先跟着圣人混的那一批,其实以史鼎的资历早该入主内阁了,只是不知圣人是怎么打算的,一直都没有提这件事。

“龙心难测,我们现在都不知道圣人是怎么想的。”史伯松道。

史仲竹看着史叔梅已经到了能进书房参与家族大事了,心中感叹时间过得真快,等等,时间?对了,时间!

史仲竹突然意识到,这可是有一本书记录过这个世界,算算时间,贾宝玉应该大婚了,贾家老太太也该八十大寿了,这么说抄家不远了?

史仲竹连忙问到:“贾家老姑奶奶八十大寿过了吗?”

书房里的三人都奇怪的看着他,他们说得是同一件事吗?话题怎么跳得这么快?史伯松倒是习惯了自己二弟的跳跃,答道:“你刚回来,消息倒是灵通,老姑奶奶两个月后八十大寿,已经给亲友都发帖子了,咱们家虽一向和贾家疏远,但礼数还是要进到的,怎么,你有兴趣?”

史仲竹不回答这个问题,继续问:“贾家可是出了一位皇妃?”

“哼!”不等史伯松说话,史叔梅先沉不住气道:“二哥,你不知道,贾家自从出了一个贤德妃,眼睛恨不得长大天上去。贾家还到咱家来借过银子,正经主子都没来一个,是当家二太太的陪房,听听,当家?二太太?,也就这么不规矩的人家,长幼无序,没有规矩!还把娘给气到了,二哥,你干嘛打听他们家,等老姑奶奶八十大寿的时候,我可不想去。”

史叔梅机关枪似的突突突说了一大堆,史鼎一巴掌胡他后脑勺上,“行了,哪儿都显着你,八十大寿,一辈子能有几回,活到这个岁数都是有福气的,去看看咋的了。”

史叔梅明显不服气,想着自家一门双侯一伯,族中能人众多,对比一个一等将军,一个五品小官,这贾家怎么敢把头昂那么高?嘟囔道:“本来就是贾家不讨人喜欢。”

“对了,湘云不是一向和贾家姑奶奶投缘吗?她也要去的吧?“史仲竹总是后知后觉得想起剧情人物。

这此史叔梅都看史前怪物似的看着他,道:“湘云姐姐早就嫁人了好不好,姐夫外放,哪里赶得回来,二哥,你怎么连这事儿都不知道?“

“啊,嫁人了?”嫁给谁了?难不成是贾宝玉,不可能啊,钗黛才是贾宝玉的官配啊,史湘云该嫁给…嫁给谁来着?史仲竹皱着眉头想,史湘云是嫁给谁了,怎么想不起来了,过了这么些年,当年的一点儿印象,早就想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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