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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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的太医也纷纷道:“这丫头还真是敢说大话,就凭一罐子腌芥菜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施太医却道:“叶大夫手中之物莫不是腌芥卤。”

棠梨点头:“前辈知道?”

施太医:“古医书上曾有记载,古时有一寺,寺中有一治百病之灵药,是僧人用大缸放青芥菜,日晒夜露,使的芥菜霉变,生出三四寸长的青色霉毛,再将缸密封埋入地下,数年之后取出,霉毛已然化为水,名曰腌芥卤,取出入药可治百病,只是古书上记载,却未见人用过此方。”

棠梨道:“老前辈当真见识广博。”这段记载棠梨也看过,也未用过此方,皆因前世早已经有提纯的青霉素,谁又会用这样的土法子来治消炎药。

但棠梨当初看到这段记载的时候,仍然对老祖宗的智慧赞叹不已,青霉素在现代的确算不得什么稀罕东西,可在古代绝对是一向伟大的发明,比西方早了好几百年,只是并未沿用下来罢了。

我国很多宝贵的知识都是如此,不等普及灿烂便湮灭在了历史长河中,青霉素只是其中的沧海一粟罢了,想起来都心疼。

这也是棠梨快下船的时候才想起来的,当初在安州鼓捣这些的时候,便宜娘真当她是腌咸菜呢,毕竟她平日也喜欢做些吃食,例如槐花饼,榆钱糕什么的,所以腌两缸咸菜,爹娘也没觉得奇怪 ,不过后来她要一并搬去岳州的时候,便宜娘倒是有些意见,说两缸咸菜罢了,丢了也就是了,还大老远的运到岳州去做什么 。

可棠梨执意要搬,便宜娘也没辙,唠叨几句作罢。

现在想来,得亏运过来了,不然这次还真不好办,棠梨很清楚猩红热这种病,虽是孩童易发,但传染性极强,一旦治疗不利,致死率也高,最有效的治疗方法就是消炎,在现代一针青霉素下去就行了,可这里是古代,哪来的青霉素,好在她前些年在安州闲的无事鼓捣了两缸腌芥卤,如今正好派上用场。

本来宋良成等人也觉荒唐,毕竟咸菜能治瘟疫,听起来都不可信,但施老太医说了这么一番话,等于替棠梨背书了,原来这腌咸菜真是治病的灵药,古书上既然有记载,自然假不了。

宋良成忙道:“那这咸菜,不,这药怎么个用法?”

棠梨:“这个也简单,每日取十勺温汤炖热饮之即可。”

宋良成:“快 ,速速照着叶大夫所言之法用药。”

☆、第199章 被调戏了

虽有施老头背书, 宋良成仍有些半信半疑,毕竟这咸菜治病闻所未闻,更何况是瘟疫, 那些还都是危重的病人,说白了,这些病人之所以都移到一处,就是为了好控制,一旦找不到治疗的良方, 殒命之后也好尽快处理 , 以免传播蔓延,毕竟这是瘟疫,不是寻常病症。

因此,他并未回府,而是留在了隔离区内等候消息, 再有,棠梨也没走, 她正给那些病患施针,以行药力。

棠梨如今的身份,可不是个小大夫这么简单了,她是国公府嫡女,未过门的齐王妃, 她要是在这儿有个闪失, 便是她自愿留在此处, 自己也脱不开干系。

棠梨这一留下, 那些太医哪有脸回官驿,自然也得留下,虽心里一百个不愿意,也无法,毕竟不止棠梨在,宋两成这个岳州的按察使也在,另外叶之鸿,蒋宣也都没走,人家可是领了皇命的钦差,都留在了隔离区,他们这些太医本就是来治病的,真要是撤了,回头被参上一本莫说官位,脑袋只怕都保不住。

走不了只能硬着头皮上前诊病,虽敷衍居多,到底也算尽了些力。

至晚间,掌灯时分,棠梨方腾出身子来,在宋良成给她准备的帐篷里坐了下来,梅婆婆把温着的茶水递了过来,见棠梨喝尽了一盏,方道:“这边倒也齐全,旁边不远就是灶房,姑娘想吃什么,我去给你做来。”

棠梨摇摇头:“婆婆这里是隔离区又不是家里,随便吃些便好,对了,从京里不是带了一盒子点心还没吃完吗,我就吃那个就好。”

梅婆婆:“点心哪能当饭啊,姑娘这一路舟车劳顿,如今这脸都瘦一圈了,俗话说医不治己,姑娘您医术再高,也得先保重自己的身子,真要是病了可怎么好。”

棠梨:“哪有这么娇气,婆婆不用担心,我自己的身子自己最清楚了,便再熬上个十天半月的也不叫个事儿。”说着笑道:“况且,瘦了好啊,瘦了才好看,哪个姑娘家不盼着自己瘦些,真要是胖了才该犯愁呢。”

梅婆婆道:“姑娘总是有理,老婆子可说不过姑娘,不过就算要好看,也得顾着身子骨,依着我,姑娘这骨架再胖上十斤才更好看。”

十斤?棠梨低头看了看自己不禁道:“十斤肉好大一坨呢,真长出来,可就成胖墩了。”

梅婆婆撑不住笑了起来:“姑娘便再长三十斤肉,也成不了胖墩。”

棠梨忙道:“婆婆可比吓唬我,三十斤,我的天。”

主仆俩说笑了两句,棠梨便觉困乏上来,有些撑不住。

梅婆婆已经收拾好床褥:“姑娘睡会儿吧。”

棠梨点点头:“若外头有变故婆婆唤醒我即可。”说着脱了鞋,倒在简易床上便睡了过去。

梅婆婆轻手轻脚的拉上薄被,虽说是春天,这边儿不比城里,风硬的紧,加之这帐篷搭的再结实也不比屋子。

打点好了,梅婆婆便让谢府跟过来的婆子守着,自己灶房看看给姑娘炖些汤,刚一出帐篷迎头便撞了上齐王,梅婆婆忙行礼。

齐王摆摆手便往帐篷里走,梅婆婆忙道:“殿下且慢,姑娘这一路上舟车劳顿,刚又给病患行针,累的紧了,这会儿睡了。”

齐王点点头:“知道了。”脚下却未停,直接进了帐篷。

梅婆婆有心拦阻,却想起齐王如今是姑娘的未婚夫婿,虽说未婚夫妻成婚前见面不大妥当,但姑娘跟齐王殿下跟别人的情况不一样,两人自来就相熟,便没这层关系的时候,姑娘给齐王殿下治病行针,也是常单独在一处,姑娘本就不同其他世俗女子,在意这些名声什么的,更何况如今,身世揭破,两人是天定的姻缘,又情投意合。

虽说姑娘从未表现出对齐王有意,但自己伺候在姑娘跟前儿这么久了,如何看不出姑娘对这门姻缘,即便不如齐王上心着意,却也并不讨厌。

有道是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人,姑娘便再本事,也终究要嫁人的,总不能自己一个人过一辈子不是,更何况这样的出身,无论怎么看,齐王殿下都是最适宜的良配,就是齐王的性子冷了些,不过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姻缘,这般已是极难得了。

想到此,便见帐篷里的守着的婆子出来了,想来是被齐王遣了出来,过来跟梅婆婆回话,说殿下不让在里面伺候。

梅婆婆:“那就在外面伺候,底细些。”

梅婆婆倒不担心齐王会做出什么事来,殿下看重姑娘,自然会为姑娘的名节着想,这会儿过来是心中想念,情不自禁,但也会发乎情止乎礼的,只是习惯嘱咐这些婆子罢了。

那些婆子是顾大娘子精心挑选了派过来跟着棠梨的,本来从地位上说,并不比梅婆婆低,但棠梨看重梅婆婆,这些婆子也就唯梅婆婆马首是瞻了。

虽说知道姑娘跟齐王是自幼订下的婚事,可到底是孤男寡女,单独待在帐篷里,总有些不妥,那些婆子便留了个心眼,把帐篷另一头的窗户支开,一个是可以随时瞧着里头的动静,再一个也有避嫌之意。

这窗户虽不大,却正是床对面,故此只一瞥眼,帐篷里的情景便看了个一清二楚,那两个婆子虽是谢府出来的,却也免不了好奇之心,毕竟大娘子是齐王的姨,齐王殿下只要在京,也是常来常往的,故此,这些婆子对齐王那个冷脸冷性子,可是知之甚详。

去年在大娘子哪儿,顾莲姑娘使劲浑身解数往前凑,连下药这样下流的手段都使唤出来了,别说整出什么真事了,跟前儿靠都没靠上,就被齐王殿下那冷刀子一样的目光给吓了回去,殿下本就是个冷性子,一生气那张脸就更冷了,长得再俊,也没人敢靠前儿。

可今儿里面这位脸还是那张脸,人还是那个人,可就是瞧着天差地别,他并没有坐在凳子上,而是直接坐在了姑娘睡着的床边儿上。

微微低头瞧着,便从窗户外头都能感觉出,那张冷冰冰的俊脸上的温柔,正如积年的冰雪消融,汇聚到眼里成了两汪足以溺死人的春水,便是窗外的两个婆子这般年纪,瞧着都有些脸红心跳。

两人对视一眼,暗道,她们这位流落在外十几年才找回来的大小姐当真了不得,不仅医术高明,这御夫之术也是前无古人啊,能让齐王殿下如此的,大约也找不出第二个来了,这还没成婚呢,到底还需守着礼,真要是成了婚,估摸这会儿不定抱在怀里怎么稀罕呢,想着两人不觉暗笑,想着自己也是运气,被大娘子派过来跟着姑娘,往后姑娘嫁进齐王府,她们自然也跟着水涨船高了,都说国公府风光显贵,那得看跟谁比,跟寻常世族人家比,国公府是风光,可要是跟齐王府比,可就差远了,所以她们得尽心伺候,往后没得亏吃。

不说这两个婆子如何计量,且说帐篷里的棠梨,虽说有些疲累,但这里到底不是家,便躺下了也睡不踏实,只不过是合上眼歇一会儿子罢了。

即便真睡着了,被男人这么盯着看也该醒了,毕竟她的神经还没粗到这种程度,不用睁眼棠梨也知道盯在自己脸上的两道目光是谁的,敢如此肆无忌惮的盯着个姑娘看的,满大梁除了吴玖那样无耻的登徒子,大约只有齐王了。

这男人是很冷,但最近几次他的目光却极为放肆,棠梨之前还有些想不明白,毕竟一个人从冷到热转变的有些大,总不可能无缘无故就便从冰块变成烈火。

后来进了京才弄明白,这人的转变来自于自己的身世,他确定了自己的身世,知道自己是国公府流落在外的大小姐,便把自己当成他未过门的王妃了。

所以他的目光不再遮掩,他对自己的态度也霸道了起来,虽说之前他也不是多客气,但多少还藏着些,绝不会想如今这般放肆。

即便棠梨未睁开眼,也能感受倒他眼里的灼烫火光,她好歹是个成年人,一个男人用这种目光盯着一个女人,脑子里想的什么,根本不用猜。

棠梨虽知他不会在这里对自己做什么,但被男人这么盯着,也着实不大好受,但她睁开眼的话,便会面对这男人,以前两人并无婚约在身,以两人的身份,棠梨觉得自己跟他此生都不会有什么牵连,所以也不怵头跟他接触。

而如今两人身份变了,自己成了他的未婚妻,如何面对这个已经打了无数次交道,自己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已经相熟的男人,令棠梨很是纠结。

鸵鸟心态,她决定暂时装睡,以不变应万变或许是目前最好的选择,但很快她就发现自己错了,她忘了这男人并不是善与之辈,他是带兵的将军亦是个武功高手 ,自己真睡还是装睡,又岂能瞒得过去。

一开始,棠梨还以为自己蒙混了过去,甚至还听到齐王低沉的声音道:“真是累了,睡得这样熟,我进来都不知道。”棠梨心安理得的装睡。

不想却感觉齐王的气息离着自己越来越近,几乎快碰到了自己的脸,棠梨猛然睁开了眼,果然入目既是近在咫尺的一张俊脸,他眼里的戏谑让棠梨的脸有些发烫,她有些无措:“你怎么来了?”

齐王挑了挑眉:“听你的语气,是不想我来吗。”

棠梨微微别开头,略拉开了一些两人的距离,气息太近,让她很不自在,她略定了定心道:“你先坐好。”

齐王却未动,只是轻笑了一声道:“如今岳州忽发瘟疫,加之又要清缴水寇,我是皇上钦点来岳州的钦差大臣,有多忙大约你能想到吧,便不至于吃饭睡觉的功夫都没有,却也差不多少,如此忙碌之下,能抽出空来殊为不易,阿芙你难道就没有什么表示吗?”

棠梨不觉有些羞恼,她羞恼的不是自己被男人如此近距离的调戏 ,而是羞恼,自己这外壳虽小,骨子里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现代大龄女青年,她什么没见过,别说古早年间一个才二十多的男人,就是一身腱子肉大跳脱衣舞的猛男围着自己转圈,她都没如此窘迫过,谁知这会儿却脸红心跳了。

这男人再怎么有权势,也不过一个才二十多的小子罢了,被这么个小子调戏成这样,叶棠梨你可真有出息,真给现代女性争脸。

棠梨闭了闭眼睁开跟他对视:“齐王殿下想要什么表示?”

齐王见她恢复了正常,也就不再逗弄她了,低笑了一声坐直了身子,棠梨方松了口气,也坐了起来,等了一会儿不见他有走的意思,便道:“你不说忙吗 ?”

齐王点点头:“是忙,但也不至于陪你吃顿饭的时间都没有。”

吃饭?棠梨愣了愣,齐王拍了拍手,那个自己见过的小太监提了个偌大的食盒从外头走了进来,行了礼,便把食盒打开,顿时满屋菜香,棠梨方觉饥肠辘辘。

小太监颇为利落,没一会儿便把食盒里的东西都摆在了桌子上。

并不是很多,简单的四菜一汤,看似简单但每一道菜都不简单,光看颜色气味,棠梨便知是观潮阁的厨子做的,更何况都是棠梨爱吃的。

齐王未说话只是夹了一筷子糖醋藕片在她碗里,棠梨吞了吞口水,也便不在客气,齐王大约也饿了,两人不一会儿功夫就把四菜一汤吃了个精光。

小太监进来收了碗筷出去,又送上香茶棠梨仰脖喝了半盏下去,看向齐王道:“饭吃了,茶也喝了,齐王殿下日理万机,若是棠梨耽误了殿下的正事,岂非罪过。”

齐王瞧了她一会儿倒是也没说什么,而是从自己怀里拿了个小盒子出来:“这个原是之前做好了,打算你生辰的时候送与你的,不想今年的生辰正赶上你进京,我又脱不开身,这礼也就没来得及送,今日正好补上。”

光看那盒子的木料跟做工,棠梨便知非寻常市面上能见的物件儿,正想着怎么推拒,虽说两人有婚约在身,到底不是夫妻,忽然送这么贵重的生辰礼,收着太有压力。

但不收,总的有个妥帖说得过去的理由才行,正想着,齐王仿佛知道她的心思一般,笑道:“不是什么金贵东西,是小玩意儿,且只有你能用,你若不要留在我这儿便真成废物了。”说着,伸手打开盒盖,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手环。

这个手环算不得巧夺天工,甚至比起市面上的手环过于简单了些,只是一个赤金手环,在接头处雕出一大一小两朵花瓣,是梨花的花瓣,虽样式简单,做工却极精细,精细到花瓣里的花蕊都栩栩如生。

棠梨惊诧的不是,这手环的样式跟做工,她惊诧的是,这个手环竟跟自己以前一直戴的那个一模一样。

正因对这手环的感情,棠梨才想着再做一个,只是一直没得机会,而且这样的工匠也不大好找,毕竟自己要做的不是单纯的手环。

棠梨愣神的功夫,齐王已经把手环戴在了她的手腕上,并执着她的手端详了片刻道:“很好看。”

棠梨抽回手腕,习惯的按住接头处那朵大些的梨花一拉,便拉出一根七寸的金针,跟自己前世戴的那个一般无二。

棠梨忽然想起,当日齐王离开岳州之前曾经来找过自己,当时自己正在沐浴,并未见面,等自己出来,他已经走了,跟他一起消失的是自己绘制的手环图样。

若不是今日这个手环戴在了自己手腕上,她都几乎忘了这件事儿。

棠梨把针收了回去,摸了摸那接头处的梨花道:“多谢了,这个生辰礼,我很喜欢。”她知道自己应该推拒,换成任何别的东西,她都不会吝惜,唯独这个手环,她舍不得。

齐王:“阿芙你是不是忘了,我们是夫妻,你我之间何用如此客气,你喜欢什么,想要什么,只需跟我说一声便好。”

棠梨抬头看着他:“你真想娶我,或者说你真要娶我。”见这男人脸色有些变,棠梨微微叹了口气:“你别恼,我没旁的意思,只是想既然话说到这儿了,索性咱们开诚布公的把话说清楚,也免得以后麻烦。”

齐王:“你可知你跟我的婚约是圣祖跟老公爷订下的,只要大梁不灭,婚约便不可能作罢,你想跟我说清楚,怎么说清楚?是你不想嫁,还是不想嫁给我,还是说你心里有了别人?。”说到这儿,脸色已经冷了下去,眼里仿佛有戾气隐约浮动。

棠梨:“你别误会,我只是觉得,我的性格应该不适宜做你的齐王妃。”

☆、第200章 初露端倪

齐王:“你做过王妃?”

棠梨摇摇头:“未做过。”

齐王:“既未当过怎知不适宜。”

棠梨:“即便没当过却知道你们皇家规矩最多, 对于嫁入皇家的人也要求严格,而我虽生在国公府却自幼走失,在外头长到这么大, 并不是什么循规蹈矩的大家闺秀,就是个野丫头,心野性子也野,便是我娘这样的出身都觉得我野出了圈儿,落了个不妥当的名声, 将来说起亲事来人家怕是要嫌弃, 那样寻常人家都要嫌弃,更遑论皇家,你若执意娶我,怕会连你的名声也牵累了。”

齐王:“你当知我从不在意这些。”

棠梨的确知道齐王不大在意名声,若不然齐王殿下有隐疾以及不近女色的事情也不会传的沸沸扬扬人尽皆知, 可见这人性子虽冷,却并不在意旁人说什么。

棠梨:“你不在意, 太后娘娘呢,皇家呢,这可是正式成婚不是纳妾,我先说好,不管嫁不嫁人, 我都是大夫, 大夫是要给人看诊的, 所以, 我会经常出去,不会待在内宅之中,我亦不耐烦料理家务。”

齐王却道:“还有吗?”

棠梨愣了愣:“什么还有吗?”

齐王:“条件,嫁与我的条件。”

棠梨:“你误会了,我这不是提条件,我是认真的跟你阐明我不适宜做你的王妃。”

齐王道:“我刚过来,我并不在意名声,至于母后,阿芙你以为本王还是个吃奶的孩子吗,凡事都要母后做主,至于皇家,除了母后,现如今皇族之中,我的辈分最大,便有规矩也管不到本王头上,你嫁与我也是一样,至于你说的大夫,我何时说过不准你出外看诊了,你这样的医术,若是真待在内宅之中料理那些家中俗务,岂非暴殄天物,你是出外看诊还是去药号坐堂,都随你喜欢,若是京里待的烦了,我便陪着你出去走走,乐山乐水悬壶济世,倒也自在。”

棠梨看着这男人神情很是复杂,她还是头一次听他说这么多话,而且他的每一句话都戳到了自己的心坎儿上,这么听下来,她竟然觉得嫁个这男人貌似是非常不错的一件事。

甚至比她现在都要自在的多,如今还有便宜娘唠叨她不该总出去,嫁了他之后,他不仅不会管束自己,还支持自己出外看诊,令她最动心的还有他说要陪自己出去,这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到处走走,切身体会一下大梁各处的风土人情,既增长见闻又能悬壶济世。

这样的诱人的条件,实在很打动她。

大约看出她的心思,齐王又道:“况且,你我的婚约乃是圣祖跟老公爷所订,便是当今圣上也无法更改。”

棠梨自然知道他的意思,当日即便国公府嫡女走失十几年没有消息,这桩婚事都没有作罢,更何况,如今找回了正主,就更不会了,就像他说的,只要大梁朝还在,这桩婚事便永远不会更改,这是一个帝王对臣子的许诺,君子一诺千金,帝王更是金口玉言。

其实这些棠梨在知道自己是国公府走失嫡女的时候就想清楚了,她只是心存侥幸万一齐王答应,这件事或许还有转机,虽然这种侥幸的概率很低,但她还是决定试试,毕竟事在人为。

显然她的侥幸根本不存在,这男人铁了心要娶自己。并且还答应了自己那些有些不合常理的条件,人家堂堂一位亲王,位高爵显,身份尊贵,已经低姿态到了这种程度,自己若是再推脱,就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不识好歹了。

毕竟她早就知道,这桩婚事是不可能作罢的,再必须嫁给他的前提下,他还如此姿态,棠梨也无话可说了。

棠梨知道自己的毛病,不怕别人对自己不好,就怕人家对自己太好,若是态度不好,自己甩手走人,管他什么狗屁婚约,她真做得出来,毕竟她早就梦想着悬壶济世呢,可人家对自己太好,她的心也就硬不起来了。

况且她本就是个成年人,还是个大龄女青年,早就过了做梦的年纪,对于不能改变的事,勉强接受也是接受,开心的接受也是接受,何必伤感情呢,毕竟自己一旦跟这男人成婚,估摸也没什么变数了,毕竟圣祖爷跟老公爷订的婚事不能改变想必也不可能和离,也就是说不管他们乐不乐意,哪怕是彼此憎恶的怨偶,也得一辈子过下去。

与其彼此憎恶大家都不开心,倒不如和平共处,做一对外人眼中相敬如宾的夫妻貌似也不错。

想到此,棠梨便也不再纠结,痛快的道:“若你当真不怕牵累了名声,那好吧。”

齐王神情微怔,大约未想到棠梨刚才还百般别扭的,找了一个又一个借口推脱,却在转眼间便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答应下来,便是他一时都有些不适应,顿了顿方道:“你答应了?”

棠梨点点头,却忽想起什么道:“你刚答应了我可以出外看诊对吧。”

齐王不禁有些好笑:“我还能哄你不成?”

棠梨:“这可说不准,俗话说的好,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

齐王忍不住轻笑出声:“这是哪里的俗话,怎么我从未听过。”

棠梨含糊道:“这是乡间百姓的俚语,你堂堂齐王殿下如何会听过。”

齐王:“说的是,看起以后需多出去走走才行。”说着把自己腰上的荷包摘下来挂在棠梨衣裳侧面的斜襟上,棠梨低头看了看,是个如意团花的香包,她闻了闻,想来装的都是顶级香料。

棠梨是大夫自然知道香料有扶正祛邪芳香辟秽之效,在古代是用可以用来避瘟疫的,只不过香料的价格太贵,顶级的就更贵了,有的几乎是寸香寸金,如此高昂的价格便决定了能使用它的人群,非富即贵,如同现代的那些顶级奢饰品一样,寻常百姓是绝用不起的。

因知道香料的效用,如今这时候,正用得着,自然也能明白这是好意,既领会到了人家的心意,也就不好装傻了,自来男女之间交往都是有来有去的才好,若白拿了人家的香包,棠梨总觉得欠了他什么,自己也应该给他个东西作为回礼。

只不过一时间想不到合适的,便道:“我今日刚到岳州,家里都没回去呢,行李也都不在此处,给你的回礼可否先欠着?”

齐王目光一闪:“倒是不知回礼还能欠的。”

棠梨有些脸红:“要不这样,你想要什么,回头我准备了让人送过去。”

齐王:“想要什么?什么都行吗?”

棠梨忽觉他的目光有些过于热切露骨,有些不自在的别开头:“自然是跟你这香包差不多的东西。”

齐王笑了一声道:“阿芙你我之间又何必在意这些,若你非要回礼,不如就这个吧。”说着指了指棠梨腰上的药草包。

棠梨没有戴香包的习惯,但是却让甘草缝了几个荷包装了些药草,戴在身上驱蚊虫,相当于花露水的作用,因为好用,家里的人人都会挂上一个。

自己腰上这个荷包是她被便宜娘逼着学女红做的唯一一件还算拿得出手的成品,就上面绣的这几片竹叶,都不知手指头上扎了多少个眼儿,如今想来都觉着疼。

说来也奇怪,她的手给人行针的时候认穴精准,绝不会错,可同样是自己的手,拿起绣花针来就成了棒槌,笨的她自己都看不过去。

正因做女红的这段血泪史,对于这个目前为止唯一一件过得去眼的成品,也不好束之高阁,干脆就装了草药当驱蚊的香包使唤。

倒真没想到,今日被眼高于顶品味有口皆碑的齐王殿下一眼相中,要讨去充做回礼。

棠梨倒不是不舍得,只不过觉得这样的回礼无论从做工到价格上都相差悬殊,跟自己对等的理念不符。

正犹豫间,齐王却道:“怎么,刚不是说什么都行吗,怎的一个荷包便不舍得了。”

棠梨从腰上解下那荷包道:“并非舍不得,只是这荷包做工不大好,绣活也粗,是我平日里戴着玩的,若当成回礼便有些不妥。”

齐王伸手拿了过来仔细瞧了瞧道:“既是给我的回礼,我觉得好便是最妥当的了,这荷包我瞧着极好。”说着收进了怀里。方正色道:“水寨中正在操练,这几日怕脱不开身,我把韩松留在这儿,你若有事交代他便是。”

棠梨道:“是要清缴水寇了吗,如今岳州还可还闹着瘟疫呢 。”

齐王:“你不觉得这瘟疫闹得有些巧吗,朝廷清缴水寇的消息刚传出去,岳州便闹了瘟疫,还是从竹山县开始的,竹山县的防疫条例已实行了近一年,即便岳州闹瘟疫并不新鲜,但在竹山县发现也不合常理。”

棠梨:“我这些日子也正在想这件事,这次的瘟疫跟以往岳州府志中记载的皆不相同,瘟疫其实就是时疫,大多跟当地的气候脱不开干系,所以也差不太多,岳州多湖泊水泽湿气重,所闹瘟疫多从湿气上而起,而此次的瘟疫却并非如此。”

齐王:“可找到了病因?”

棠梨:“这次的瘟疫是烂喉痧,这种病多发孩童,最早是从老鼠身上所起,所以又称鼠疫。”

齐王:“你是说这次的瘟疫是因为老鼠。”

棠梨:“虽称鼠疫,最早也是在老鼠身上发现的,却不一定是从老鼠身上传播的。”

齐王:“怎么说?”

棠梨:“除了老鼠也可能是别的,例如兔子,听说,上个月竹山县开了一家成衣铺子,做工极好,尤其斗篷帽子上的毛领子是用兔毛染了色,镶在斗篷衣裳上,好看非常,引得不少人去订衣裳。”

齐王:“你是说,这家成衣铺子跟此次的瘟疫有关。”

棠梨:“如今还不能断言,但我仔细问过,近两个月竹山县也只有这一家外来的商号,且他家毛领是招牌,自然少不了兔毛供给,岳州的兔子毛短,不适宜做毛领子,要想做出好东西,必然要南燕所产的长毛兔才行,而听说数月前南燕刚发了一场瘟疫,从症状来看正是烂喉痧。”

齐王脸色沉沉:“又是南燕。”

棠梨自然知道他为何如此,纠缠齐王数年的寒热之症的病因正是从南燕而起,据说是那南燕公主在战场上便瞧上了齐王,不惜下药以图春风一度,岂料并未成功,这位是个自制力极其变态的男人,即便被下药的境况下,宁可泡冰水也没让那南燕的公主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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