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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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是讶异,秦家那样的狼窝,怎么能养出时瑾这样子的贵族,她兄长程会不止一次说过,秦家的人,连血都是冷的,是天生的狩猎者。

她不禁想起了时瑾打架时的模样,确实,与平时温文尔雅的他大相径庭。

沉默了片刻,时瑾将杯中的半杯红酒吞下,缓缓语速:“我母亲是被秦行强占的,她是个很普通的人,只是生得过于漂亮了。”

这是姜九笙第一次听时瑾说他的家事,像在说他人的事,无波无澜,眼眸深处只有一片浓重的墨色。

像千帆过尽,磨平了棱角。

“八岁的时候我被接回了秦家,母亲带着我逃跑的时候出了意外。”时瑾停顿了一下,“她去世的时候还很年轻,才只有二十六岁。”

三言两语,他说得很简单,语气里甚至没有起伏。

姜九笙张张嘴,想安慰,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因为没办法设身处地,她想象不出来,一个八岁的孩子,没有母亲的庇佑,要如何生存,要怎么隐忍,要吃多少苦头才能在秦家那样的龙潭虎穴里守自己的一隅之地。

宇文说过,秦家原本不止十一个孩子,而是十四个,另外三个都没有活过成年,事情原委,宇文总结得很简单,只有四个字,弱肉强食。

原来,时瑾是这么一路走过来的,在腥风血雨里,长成了如今让她欢喜的样子。

姜九笙始终不说话,端了一杯红酒,听时瑾停停歇歇地说着。

“我在秦家待了十年,从八岁到十八岁,学了格斗,学了礼仪,学了所有秦家人该会的东西。”

他把她手里的酒杯接了过去,晃了晃,饮下:“十八岁后,就离开了那里。”

“为什么离开?”她好奇他所有的事情,想刨根究底,又战战兢兢,怕触碰到不该碰的东西。

时瑾似乎看出了她的小心,将杯中剩下的小半杯酒递给了她。

姜九笙一口喝下去,尽量平静。

时瑾这才回了她的问题:“人一般久留于一个地方,要么因为习惯,要么因为牵绊。”他敛了敛眸,遮住眼底的情绪,低声地说,“那个黑吃黑的地方,没有任何让我留恋的东西。”

姜九笙总觉得,不会那么简单。

时瑾不说,她也不再问,只是越发担心:“你走了他们会善罢甘休吗?刚才那个秦家老二跟你说了什么?他是不是——”

时瑾打断她一个接一个的问题,安抚她:“别担心,秦家人忙着争权夺势,顾不上我。”

姜九笙松了一口气。

“笙笙。”时瑾看着她问,“你会介意吗?”

秦家是什么样的家庭,姜九笙自然也听说过,毫不夸张地说,秦家的男人,十个里有九个沾过血的,不是别人的,就是自己的。

可若是时瑾……

姜九笙没有犹豫:“我不介意。”她说得理所当然,“你只是时瑾,是个医生。”

何况,介意有什么用,姜九笙想,就算时瑾是个贩夫走卒,或者穷凶恶极之人,她可能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简而言之,一句话,鬼迷了心窍。

时瑾大概是喜欢她的回答的,眼里盈了笑。

“时瑾。”姜九笙问,“你是随母姓吗?”

时瑾点头:“嗯,我母亲叫时秋,是个胆小却很善良的女人。”说起他母亲时,时瑾眼里很温和,很柔软。

姜九笙心头也软得不像话,支着下巴看时瑾:“你一定很像她。”

时瑾否认了:“我不胆小。”

当然,更不会善良。

“我是说长相。”姜九笙莞尔,“你不是说你母亲生得过分漂亮吗?”

时瑾也是如此,过分漂亮。

他不置可否,说:“我不太记得她的样貌了,只是听人说,我长得很像她。”

姜九笙听着心疼,把碗里的肉都夹给他吃。

时瑾笑,眼里融有微光。

楼上左数第二间,同样是贵宾间,温诗好晚一步回来,一进门,便看见她那万年都没有一个表情的弟弟,皱着眉对着姜九笙写给他的那张便签纸,似乎在纠结。

她坐过去:“妈,能帮我续杯咖啡吗?我有话问锦禹。”

这是支开她呢。

温书华的性子软,也没什么主见,平时对女儿多半时候都很顺从,只是不大放心,走前叮嘱道:“锦禹要是不想说,你别勉强他。”

“知道了。”

温书华这才出去。

“锦禹。”

温诗好坐过去,又叫了声:“锦禹。”

姜锦禹毫无半点反应,眼皮都没有抬,低着头把手里的便签纸折好,握在手里。

温诗好耐着性子,尽量轻声细语:“锦禹,你告诉我,为什么叫刚才那个人姐姐?是不是她和你姐姐姜九笙——”

姜锦禹突然抬眸,古井无波的眸子里满覆寒霜,一字,一顿:“坏、女、人。”

一双漂亮的眼睛里,全是厌恶。

姜锦禹患了八年的自闭症,情绪波动极少,唯独对她这个同母的亲姐姐,有发泄不完的愤怒,动辄便是恶言相向。

温诗好脸色骤然冷了,哼笑了一声:“你真跟你那个死去的父亲一样,不识好歹。”

姜锦禹漠然置之,只是将手里的便签纸揣进口袋,放好,然后慢条斯理地端起桌上的果汁,抬头,泼向温诗好。

满满当当的一杯橙汁,当头浇下,温诗好当即炸毛地站起来,失声大叫:“姜锦禹!”

少年扭头,不愿再理会。

温诗好一口恶气堵在了胸口,重重一脚踢翻了椅子。

温书华回来刚好看见这一幕,一把拉住女儿的手:“诗好,你干什么呢!”她极少这样疾言厉色,“你怎么能这么凶你弟弟?”

温诗好冷笑,反唇相讥:“是啊,你给我生了个好弟弟。”她擦了擦脸上的果汁,盯着静坐在一旁的少年,目光如炬,“养不熟的白眼——”

未等话完,温书华扬手,重重一巴掌打下去。

她在气头上,那一巴掌,用了全力,温诗好捂着脸,满脸果汁滴得到处都是,右边脸颊已经红肿,她只是冷冷发笑。

温书华看着自己的手,怔了很久,才后知后觉,愧疚又心疼地去拉女儿“诗、诗好。”

温诗好大力甩开。

她母亲性子软弱,可只要碰到姜锦禹的事情,总是无休无止的争吵。

姜锦禹不喜欢温诗好,甚至是厌恶和反感,感情这个东西是相互的,何况本就没有多少亲情的羁绊,早就在一次一次争吵中磨得只剩愤怒与记恨。

也是,毕竟不是一个父亲,毕竟他姜锦禹姓姜,而她温诗好姓温。

温诗好拿了外套,走到自始至终都安静地坐在墙边的少年,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里尽是冷嘲热讽:“你不是一直骂我是坏女人吗?那我告诉你,你那个死去的九笙姐姐,也不是什么好人,杀人放火,你以为她没做过吗?”

姜锦禹猛地抬头,眼底全是火光。

八年前,温家大乱,一夜死了两条人命,是姜民昌与他的前妻宋培,死在了温家的花房里,警方尸检报告显示,都是他杀。

也是那晚,姜锦禹的姐姐姜九笙下落不明。

从那之后,姜锦禹便再也不愿意开口。

是夜,冬风呼啸,淅淅沥沥的雨,打在窗前,滴滴答答地响,未关严实的窗缝里,冷风灌进来,卷着淡紫色的窗帘飘飘荡荡,流苏摇曳。

床头,一盏台灯,是淡淡的杏黄色,将纯白色的床单染了几分暖色,床上的人侧卧,黑发铺散,不过巴掌大小的脸,白得近乎透明,额头沁了密密一层薄汗,在梦呓什么,却没有醒过来。

梦里,有个漂亮的男孩子,生得粉雕玉琢,笑起来时眼睛弯弯的,像藏了星星在里面。

男孩从绿茵里跑出来,欢欢喜喜的样子。

“你好久没来看我了。”

“陪我玩好不好?”

“姐姐。”

“姐姐,过来。”

“到我这里来,我给你捡风筝。”

绿茵外,站了一个少女,梳着高高的马尾,白裙子洗得发旧,笑时,一双桃花眼很好看,像是从不远处的花圃里采了一盏花色。

男孩爬上了树,要去捡一个蝴蝶状的风筝,便爬得很高很高。

少女在树下一直喊:“小金鱼。”

“小金鱼,不能爬上去,危险。”

男孩抱着树,冲树下的少女咧着嘴笑得开心:“姐姐,接住,我把风筝扔给你。”

少女张开手,笑容满面,仰着头,看风筝慢慢悠悠地飞落,只是未等她抓住风筝线,男孩便从树上摔了下来。

“小金鱼!”

少女惊慌失措,问他疼不疼。

男孩愣着神,颤抖地指着不远处的花房:“姐姐,花房里……有好多血。”

少女募地站起来,转身跑去了花房。

“姐姐。”

“姐姐。”

“……”

风筝飞远了,挂在了远处的枝丫上,少女推开了花房的玻璃门,看见地上有血,女人躺在血泊了。

还有一个男人,跪在地上,手里拿着刀,刀尖上的血顺着滴下。

她几乎没有思考,扑了上去,抓住了男人鲜血淋漓的手,说:“你去死。”

然后,那把沾了血的刀狠狠刺进了男人的身体。

像老旧的电影,突然卡在了那一幕,男人惊恐的瞳孔里,是少女的影子,是她,是年少时的姜九笙。

远处,有小男孩在嚎啕大哭,还有一个少年的声音。

“笙笙。”

“笙笙。”

“笙笙。”

谁在叫她,少女回头,看见逆光里走来一个人,高高的个子,白衣黑裤,是个少年,他伸出了手,干净又漂亮的手。

“笙笙。”

“笙笙。”

“笙笙。”

是时瑾的声音。

姜九笙募地睁开了眼,大汗淋漓,黑白分明的瞳孔里全是眼泪,耳边,时瑾在叫她的名字。

“笙笙,笙笙。”

姜九笙愣愣地转头,才发现,眼泪把枕头都打湿了,她抬起眼睛,瞳孔泛红,哑着嗓子喊:“时瑾。”

后知后觉,惶惶不安,她似醒非醒,看着自己的手,梦里沾了鲜血的手。

时瑾把她抱进怀里,对她说:“不怕,只是做梦了。”

姜九笙抬头,眼里还有未褪的惊恐:“时瑾,”她声音有些发颤,抬起来,拽住了时瑾的衣服,说,“我梦见我杀人了。”

他轻轻拍她的背,把她额头的汗擦掉。

姜九笙一张小脸惨白,一点血色都没有,自言自语似的:“我用刀刺的,他不动了,流了好多血,地上摆了很多盆木槿花,也沾到了血。”

时瑾把她抱起来,捧着她的脸,让台灯的光照进她眼睛里,他说:“不是真的,只是做梦而已。”

姜九笙目光定定的。

怎么会有那么真实的梦,像身临其境,竟一时走不出来。

时瑾抱她下床,给她喂了水,一遍一遍地哄,安抚了许久。

她没了睡意,窝在时瑾怀里:“时瑾,我要是真杀人了,你怎么办?”

“能怎么办?”时瑾回答得平静又随意,“毁尸灭迹。”

怎么连犹豫思考都没有,这么理所当然。

姜九笙心惊了许久,问他:“不怕坐牢?”

时瑾眼里,像燃了两簇火焰,直直忘进她眼底,他没有一丝一毫的迟疑:“我可以去坐牢,但笙笙你不可以。”

姜九笙一把抱住时瑾的脖子,笑着说那她要去劫狱。

时瑾说不可以,便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给姜九笙喂了一杯温牛奶,然后抱她去床上,她没有睡意,拉着时瑾不让他走。

“不要走,陪我一起睡。”

“好,不走。”时瑾亲了亲她的脸,躺进被子里。

她用力嗅了嗅,鼻尖全是熟悉的气息,心头那没由来的忐忑方才缓缓平息,片刻安静后,睡意昏沉。

“笙笙。”

“嗯?”

“笙笙。”

“怎么了?”

“没什么,叫叫你。”

朦朦胧胧,她似睡非睡着,时瑾在吻她。

次日,飞江北。

抵达时,已经是中午两点,因为晚上有三巡的庆功宴,莫冰把姜九笙下午的通告都推了,让她在家休息。

时瑾的医助肖逸帮忙把车开到了机场,然后很懂事地自己打车走了,并嘱咐时医生好好休息,手术都安排在了明天。

天北医院真是一天都离不开她家时医生,姜九笙想。

“我先送你回去。”时瑾俯身给她系安全带。

姜九笙往后靠了靠:“你呢?”

“徐医生今天休假,我去他那接博美。”

昨夜没有睡好,姜九笙有点疲倦,揉了揉眉心,说:“一起去。”

江北变天,这几天持续低温,时瑾从后座拿了毯子盖姜九笙腿上,再将座位调低了一些,有些心疼她:“不累吗?”

“有点。”姜九笙眯了眯眼,懒洋洋地靠着车座,说,“好几天没见博美,想见它。”

时瑾没说话,蹙了眉。

车开得慢,约摸半个小时才到徐家,时瑾把车靠边停了,车里暖气开着,不通风,他用手背探了探姜九笙脸上的温度,有些发热,就将她那边的车窗开了一半。

时瑾解了安全带,嘱咐姜九笙:“你在这里等我。”

她说好。

时瑾下了车,拨了徐青舶的电话。

“我到了。”

“这么快。”

“你把姜博美抱出来。”

“那只狗子,和我家帮佣的小姑娘玩得正嗨。”徐青舶咋舌,“啧啧啧,真是只色狗,专往人姑娘胸前蹭,谁惯得它这毛病?你家那个?”

时瑾直接挂了电话。

姜博美要是敢那么蹭他家笙笙,非得打断它的狗腿。

------题外话------

(帮你们捋顺一下,当年姜九笙在温家杀人了,然后时瑾把她藏在了秦家,然后秦家那群刁民就老想害她,然后时瑾就让她诈死了,养在了程会家,至于笙笙杀了谁为什么杀人,以及笙笙怎么失忆的,就不再剧透了,其实事情差不多都揭开了,至于徐蓁蓁是不是假的市长千金,那是他们徐家的事,先别把笙笙扯进来,不然你们会晕。)

还有理不清的吗?

第一卷 112:柳絮的下场

时瑾直接挂了电话。

姜博美要是敢那么蹭他家笙笙,非得打断它的狗腿。

一个中年男人来给时瑾开了门,领了他进去,直到看不见了人影,姜九笙才收回目光,靠着椅背,闭目养神。

不远处,交谈声隐隐约约。

“江盛地产竞标的案子整理好了吗?”

“已经发您邮箱了。”

是徐平征和他的市长秘书。

徐平征刚从大会上回来,一身西装革履,满身风尘仆仆:“明后天的行程延后,我要去一趟云城。”

“好的,徐市。”江秘书在平板上划掉了明后两天的行程。

正走着,徐平征突然站定,目光落在不远处。

江秘书顺着看过去,见徐家门口停了一辆银色的沃尔沃,车窗摇下来了,车里坐了个女人,远远看过去有点面熟。

江秘书请示:“我这就去让她离开。”

徐平征摇头,径直走过去。

车里的姜九笙错愕了一下,这才推开车门下来,礼貌地点了点头。

徐平征笑笑,脾气随和又儒雅,问姜九笙:“要进去坐坐吗?”

姜九笙摇了摇头,落落大方地站着,说:“不了,我在等人。”又道了声谢,有些诧异,“您认识我?”

徐平征没有一点架子,像个普通的长辈:“经常在电视里看到你。”

一个唱摇滚的小姑娘,他哪里听得懂,可倒意外地合他眼缘。

姜九笙只是回以一笑,没有刻意攀谈。

进退有度,不卑不亢,真是个修养极好的小姑娘。徐平征眼里多了几分欣赏:“那就不打扰了。”

姜九笙颔首。

徐家大门开了,正好徐青久从里面出来,他喊了一声‘伯父’,走出来,看见姜九笙时,诧异了一下,走过去问她:“你在这做什么?”

姜九笙回得随意:“等我男朋友。”

“你那个外科医生?”

“嗯。”

徐青久反应好几秒,才想起来自家兄长也是天北的医生,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你都有男朋友了,以后和别的异性最好还是保持距离。”他一副语重心长的口吻。

姜九笙被他突如其来的质问给逗笑了,意味深长地挑了挑眉:“这个别的异性,是指苏倾?”

被当场戳破了心事的徐青久窘迫得不行,不自然地撇开眼:“总之,不要招惹那些自作多情的人。”

哦,这是把她当成情敌了,难怪分外眼红。

姜九笙笑而不语。

徐青久做贼心虚似的,头一甩,走人,心里暗骂自己多管闲事。

回了车里,姜九笙又等了几分钟,时瑾出来了,姜博美跟在他后面,探头探脑的,想东张西望又不敢造次的样子。

然后狗子看见了远处的车——车里的妈妈。

姜博美撒丫子就奔过去了,边跑边喊,眼泪都要出来了。

“汪!”

“汪!”

“汪汪!”

不等姜九笙打开车门,姜博美直接钻过车窗,扑进了姜九笙的怀里。

姜九笙:“……”

她家博美的弹跳力,在狗子中,应该是数一数二的。

姜九笙把被博美蹬下去的毯子捡起来,笑着揉揉它的小板寸头:“在徐医生家过得好吗?”

姜博美:“汪!”

不好,想妈妈,想妈妈倒的进口狗粮,想得饭都吃不下!

姜九笙把它抱起来,用毯子裹住,掂了掂:“好像又重了。”

姜博美:“汪!”

这是喝水喝胖的!

“想不想我?”

姜博美:“汪!”

它埋头在妈妈胸口可劲儿地蹭,幸福地想冒泡泡。

车门啪的一声,时瑾坐进了主驾驶:“坐到后面去。”

姜博美:“嗷呜~”

它学小奶狗叫,装可怜,耷拉着脑袋一抽一抽,就是不想离开妈妈的怀抱。

姜九笙一向对卖萌狗没有抵抗力,对时瑾说:“没有很重,我抱着它就好。”

姜博美嘚瑟地抖了抖尾巴,把屁股甩给时瑾。

时瑾边开车,喊了一声:“笙笙。”

姜九笙扭头:“嗯?”

时瑾很淡定并且随意地问了一句:“你吃狗肉吗?”

姜九笙:“……”

姜博美:“……”

时瑾把车掉了个头,云淡风轻地补充:“蘑菇炖狗肉。”

姜九笙:“……”

姜博美:“……”

她哑口无言,怀里的狗瑟瑟发抖。

唯独时瑾轻描淡写地边开车边说:“上次你喝醉了,说不吃蘑菇,要和我一起吃狗肉,然后喝狗肉汤。”

姜蘑菇不说话了。

姜博美灰溜溜地滚去了后座。

时瑾单手开车,另一只手拿了一瓶消毒水,对着姜九笙喷了几下,说了一个字:“脏。”

姜九笙想说不脏来着。

姜博美蹲后座汪汪直叫:它才不脏!帮佣小姐姐一天给它洗两次澡好吗!它——不——脏!

时瑾很温柔的语调:“笙笙,你以后别抱那只狗。”他的理由是,“我有洁癖,你抱了它,我再抱你的话,还需要消毒。”

好像好有道理。

姜九笙:“哦。”

姜博美:“汪!”

它阅狗无数,就没见过它爸爸这样黑心的人!

下午,姜博美绝食了,因为爸爸妈妈出去玩,居然不带它,它拒绝吃狗粮。

姜九笙是个宠狗的,看着姜博美恹恹地趴在阳台,有些于心不忍,与时瑾商量:“带它去吧。”

时瑾不同意,难得对她语重心长:“笙笙,不能太惯它。”

姜九笙想了想,让步了:“我可以答应你一个条件。”

“好,带它去。”时瑾答应得很干脆,说,“笙笙,搬过来跟我住,客房和主卧都可以。”

他似乎心情极好,嘴角带笑。

姜九笙思考了很短暂的时间,低声应了一句:“好。”

她想,就算不谈条件,她应该也会答应的,因为是时瑾,所以鬼迷心窍也没关系。

晚上七点,天宇在秦氏会所给姜九笙办庆功宴,包了整个顶楼娱乐城。六点,谢荡还在电视台录一档音乐选秀节目,谢荡作为导师受邀加入。

今天录《星火》的第一期,开录之前,台里打算先给谢荡做一个专访,这个点,正好赶上台里的娱乐播报时间,刚刚好,可以做预热。

主持人是个漂亮年轻的小姑娘,拿着麦走过去,直奔主题。

“谢老师,这是您和瑟瑟第一次同台吗?”

谢荡坐在导师椅上,不冷不热地‘嗯’了一声。

节目组一共请了四位导师,除谢荡之外,还有两位专业音乐人,以及一位自带流量的女神级艺人。

请的是演员景瑟,一个话题度极高的女艺人,曾几度被黑到遍体鳞伤,依旧大红大紫的花瓶女演员,没错,就是个花瓶,那长相,放眼整个娱乐圈,也是数一数二的,当然,能成为花瓶级女神,自然是有几把刷子的,要不怎么资源拿到手软,还全是大制作。

一个景瑟,再加一个谢荡,凑一起,可不就是头条,台里的意思很明显,炒CP,搞事情,往死里搞事情。

主持人不负众望,话题全部绕着景瑟:“谢老师之前有看过瑟瑟的剧吗?”

谢荡没骨头似的,看着椅子背,懒懒地答:“嗯,看过。”又似不太确定地补充了一句,“如果那个民国剧算得上是她的剧的话。”

“……”

那个国民剧,是电影大制作,景瑟就露了两次面,不过是个相当讨喜的角色。

主持人顺着这条线就问了:“那谢老师觉得瑟瑟的演技如何?”

“演技?”谢荡扯扯嘴角,“呵呵。”

主持人:“……”

靠,问不下去了!

谢荡又懒懒地翻了个身,大爷似的翘着二郎腿,手里转了支笔:“她不是次次带资进组吗?需要演技?”

主持人:“……”

虽然圈子里人都知道景瑟有后台,可也不用这么直白啊。

“如果一定要评论的话,”谢荡想了很久,打了个比方,“嗯,看她的剧就像吃一坨空心菜,吞了一半卡了一半,恨不得扯出来。”

“……”

主持人一脸‘求您别说了’的表情,就差给这位任性胡来的公主殿下给跪了。

谢荡蔫儿坏地笑了笑,然后身体坐正,一副‘大爷饶你一回’的神情,大方地说:“播的时候这一段容许你们剪掉。”

主持人快哭了了,一脸吃到了苍蝇的苦相:“谢老师,这是直播啊啊啊啊……”她倒想剪。

谢荡:“哦,那就没办法了,一不小心说了真话。”

“……”

主持人的表情,那是五颜六色啊,做了很久的心理建设后,对着镜头,做了个比哭还难看的表情,说这次娱乐大放送就到此结束了。

嗯,结束了,可以去台长那挨批了,这CP是彻底抄不下去了。

隔壁,也是导师座位上,刚才专访的主题人物这会儿正低着脑袋,疯狂点击手里屏幕,经纪人站在一旁。

“瑟瑟。”

景瑟没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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