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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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外套下,掏出了一把刀,扑上前,红着眼狠狠刺进了温书甯的腹。

黄昏时分的日暮是淡淡的橘红色,西边已沉了半个形状的夕阳泛着红光,一点一点躲进地平线,晚风带着一股燥热,天边有云,像是要变天了。

姜九笙推开门,走进病房。

莫冰的父亲还没有清醒,与母亲住一间病房,云氏已经睡了,莫冰坐在轮椅上,在窗前,看高楼外的夕阳,晚霞落在脸上,渡了一层淡淡的绯红,她清瘦的面容上才添了一分血色。

姜九笙上前:“莫冰。”

她还看着窗外:“嗯。”

姜九笙说:“林安之入狱了。”

她沉默了。

许久,她轻声地开口:“哦。”

她收回目光,推着轮椅,移到父亲的病床前,用帕子给父亲擦手,一低头,眼泪,砸进了水盆中。

窗外突然变了天,乌云密布。

连着下了几天的雨,梅雨季节,南方的城市,总是湿漉漉的,绵绵细雨,下得缠缠绵绵。

莫冰一直在医院,一个礼拜后,姜九笙开始了通告,身边的经纪人已经换了,是宇文冲锋的私人秘书胡明宇,胡明宇有过经纪人的经验,暂替了莫冰的工作。

网上的是是非非不休不止,天宇传媒起诉媒体一事,也被圈里圈外议论了许久,众人不知内情,没有照片,也没有监控,案件全程对外保密,总之,那势头,像是要搞死那些记者。

宇文家到底有头有脸,要遮一遮内情,便是媒体再怎么挖,也挖不出什么有用的爆点,便转移了注意力,所有矛头再次指向天宇的金牌经纪人。

一次电影节上,便有记者向姜九笙问起莫冰的事。

“笙笙,关于你的经纪人——”

姜九笙打断,本来没什么情绪的眸子,有浮光跳动:“想问她是不是第三者?”

记者讪讪住嘴,被这突然低下去的气压逼得手足无措。

姜九笙却好似没看到记者的窘迫,开口,字字珠玑:“不是。”她提了音量,看着镜头,“今天这么多媒体在,我借着你们的镜头说一句,我的经纪人没有插足任何人的感情,以后,若是没有证据,谁再造谣一句,法庭上见。”

在场所有人都噤若寒蝉,聚光灯疯狂闪着,映白了站在红毯上姜九笙,那一双冷艳的桃花眼寒星璀璨。

那天之后,陆续有报社都遭殃了,姜九笙工作室连续发了几封维权的声明,直接用法律解决。

莫冰的话题热度降了许多,只是,仍有不少键盘党追着抨击,莫冰与林安之出入公寓与医院的照片还在网上疯传,小三的言论始终压不下去。

随后,天娱官方微博出来辟谣,坦诚了莫冰与林安之的关系,就两个字:兄妹。

后面,附了两人少年时的合照,全家福,以及户口证明。

这一消息出来,之前网上攻击莫冰是第三者的几个微博大V以及媒体报社都道了歉,不过,晚了。

姜九笙挨个送去法庭,告到底。

小半个月后,天气转晴,莫冰父母的病情基本稳定了,还需留院静养,两位却执意转院回邳城,莫冰与之一同回去,除了姜九笙,她没有告诉任何人。

那天,天阴。

只有姜九笙去给她送行,火车站人来人往,莫冰不让她远送,将车停在了僻静的一角,莫冰什么都没带,她的行李还在林安之的公寓里,说不要了,让明瑶去扔了。

风很大,将衣服吹得鼓起,莫冰瘦了很多,似乎一阵风能把她吹走了。

姜九笙戴了墨镜和口罩,她眼底的情绪便什么也看不见了:“还会回来吗?”

莫冰对她笑:“当然。”

有很多话说,姜九笙沉默了很久,却只说了三个字:“我等你。”

莫冰上前,抱了抱她,声音飘在风里,很空灵:“笙笙,谢谢。”要谢的太多太多,临别之际,倒不知道怎么谢了。

姜九笙这个人啊,你若对她掏一分心,她能把满腔赤诚都掏出来,当朋友,有幸了。莫冰想,她应该不会再遇上比姜九笙更好的人了。

“回了家什么都不要想了,”她拍她的肩,“忘了吧,嗯?”

“忘不掉的。”风太大,吹得眼眶通红,莫冰松开手,退后了几步,她说,“等我不会再哭,我就回来。”

说完,她对姜九笙挥了挥手,走进了人群里。

人来人往的车站,行人脚步匆匆,风吹着衣摆摇晃,天是阴的,地上没有影子,黄梅时节的潮气还没有散,空气还带着阴冷。

临别了,才发现,还有很多话没有说,看着陌生的路人,突然感慨。

进了站,莫冰的母亲坐在床前,握着丈夫的手,将莫冰叫到身边:“宝贝,不要恨谁,也不要怪谁,日子还很长,活着就好,总会过去的。”

莫冰趴在母亲腿上,痛哭出声。

姜九笙回了车里,摘下墨镜,眼睛是红的。

时瑾端着她的脸瞧:“哭过了?”

“没有,风吹的。”姜九笙拧眉,看着拥挤的人海,“难受。”

他把她抱进怀里,没说什么,拍着她的背。

缓了缓情绪,姜九笙才问时瑾:“林安之进了看守所,为什么没有消息出来?是谁封锁的?”

时瑾道:“温书甯。”

温书甯被林安之捅了一刀,没伤到要害,不过也脱了一层皮,在医院躺了半个月,本以为都挨刀子了,该了结了,可整件事情却秘而不宣,被遮得严严实实。

姜九笙倒意外:“她还没有死心?”

时瑾颔首:“那个女人是个疯子。”温家的人,疯起来一个比一个狠。

姜九笙片刻思量,抬头看时瑾:“如果不算太麻烦,可以帮他一次吗?”

林安之太在乎莫冰,事情到了这一步,理智是不可能了,她怕林安之从看守所出来,还会去找温书甯同归于尽。

“笙笙,我不爱管闲事。”姜九笙想说罢了,时瑾话锋却转了,“不过,让你不开心的人,我也很讨厌。”

江北市看守所。

隔着一面玻璃墙,林安之胡子邋遢,一身落魄,穿着囚服,整个人消瘦颓靡得不成样子,一双死气沉沉的眼,偏生两簇火光越烧越烈。

他死死盯着对面的人,像一头狂躁的野兽,仿若不知哪时就会砸了玻璃,蹿出来,狠狠撕碎对方的脖子。

重伤之后,温书甯脸上还带着病态,没有血色,惨白的肤色,与唇上的口红成鲜明的对比,勾勒出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没一刀把我弄死,是不是很可惜?”

林安之踢了凳子,扭头就走,不必周旋,他只想杀了她。

温书甯不疾不徐:“莫冰来找过我了。”

他突然顿住了脚。

身后的人抬了抬眼皮,继续慢条斯理地说:“她说她跟你这辈子都不可能了,让我撤诉放过你。”

他僵直的背,颤栗了一下,手握成拳,咬着牙,嘴里腥甜。

行尸走肉的男人,一说到他的心头朱砂,就活过来了。温书甯起身,按着隐隐作痛的腹,伤口又疼又痒,心坎也像有把刀子,在细细地刮,也是又疼又痒。

怎么都不痛快。

她撑着身子,对着隔音玻璃上的孔,提了提声调:“我可以撤诉,但你要跟我订婚。”

林安之闻言回了头,一双眼睛猛兽一般,带着煞气与侵略:“不怕死?”

温书甯不偏不倚地迎着他滚烫的视线:“我觉得你不会。”嘴角拉出一抹笑,张扬又肆意,“敢不敢跟我豪赌一次?”

她了解这个男人,逼到了绝处,他的内心,会更强大。

他们是同一类人。

林安之冷嗤:“疯子。”

对,他们都是疯子。

温书甯不置可否,从善如流地接了话:“我以前也没发觉我会这么丧心病狂,甚至,在发现莫冰的存在之前,我都想过让你骗一辈子的。”她笑了笑,红唇如烈焰,“林安之,是你造就了现在的我,我不想被骗了,我想困住你。”

除了要她的命,他还有想要的,这就是她的筹码,只要他还有欲望,基于仇恨也好,基于野心也罢,他放不了手,那她就能死死抓住他。

她问他:“敢吗?跟我玩。”

不是要报仇吗?

那同归于尽啊,一辈子纠缠不休。

下午,看守所又来人了。

负责犯人会见登记的警员边核对信息,边问:“见谁?”

是刑侦队的副队赵腾飞亲自带人过来的,说:“林安之。”

又是林安之。

“林安之今天的探监次数已经没有了,让他明天再来。”

赵腾飞凑过去一点,掩嘴:“是秦家六少。”

秦家六少,名头太大,尤其在警局,那是大写加粗的重点关注对象,能拦吗?不能啊!

警员同志将登记表拿出来:“今天吹的什么妖风,怎么把秦家人都吹来了?”

赵腾飞嘿嘿嘿,他还不知道最近刮了什么妖风呢,他们霍队长跟时瑾那个怎么看都像魔头的家伙越走越近,大有一股称兄道弟狼狈为奸的架势。

因为来访者是时瑾,特意给了一点方便,开了一间会面室,还上了一杯茶,所里最好的铁观音。

时瑾端坐着,姿态闲适:“想不想出去?”

林安之没什么反应。

时瑾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想不想报仇?”

他立马抬了头。

嗯,还知道报仇就好。

时瑾不疾不徐,像是置身事外,没什么情绪,补充道:“不止你林家三条人命,还有你的孩子,还有,”他微微凝了凝眸,温润的眸,似融了寒星,缓缓启唇,“莫冰的父母。”

林安之募地放大瞳孔:“你什么意思?”

“温书甯盯了莫冰的父母三个月了,那场车祸,不是意外。”

时瑾话落,林安之怒目圆睁,满眼血丝,拳头紧握,发出骨骼挤压的声音。

一身煞气,只想杀人。

怕是人出去了,也没有耐心从长计议,他家笙笙的担忧没错,比起细细谋划,用正确合法的手段报复,重击之下的林安之显然更倾向于暴戾直接的,比如同归于尽,杀人放火之类的。

时瑾淡淡问:“想杀了她?”

林安之咬牙,反问:“她不该死吗?”

该死是该死,可谁说该死的人就一定该杀,对付疯子,当然得比谁更疯。

时瑾不温不火地,扔了两个字:“愚蠢。”他声音忪懒,无波无澜的,清润里裹挟着一抹凛冽,像个局外人一般,云淡风轻的优雅,“最上乘的办法不是杀人,是让对方求死不能,还不脏了手。”

------题外话------

温书甯就是疯子!她的家庭教育就是这样,得不到就毁

明天开始,我们欢欢喜喜地撒糖。

第二卷 180:当醋桶时瑾遇上姐控小舅子

“最上乘的办法不是杀人,是让对方求死不能,还不脏了手。”

举止优雅,只是,这说出来的话,可不优雅。

时瑾的手腕,哪止狠毒。

林安之眸底闪过一抹豁然,显然听进去了。

时瑾将桌上的文件袋推过去:“这是温氏银行百分之五的股份。”从外套里掏出一支笔,在文件袋上写了一长串数字,合上笔帽,“记得折成人民币打到这个账号里。”

他可不管闲事,更不吃暗亏。

说完,时瑾起身,步子悠悠,芳兰竟体谦谦君子,如珩如玉。

六点,时瑾去天宇接姜九笙,她已经等了三刻钟了。

坐进车里,姜九笙问:“今天怎么这么晚?”

时瑾俯身给她系好安全带:“去了一趟看守所。”

手牵住她的,时瑾给了她一张黑色的卡。

她不明就里:“什么?”

时瑾道:“钱。”

好好的,为什么给她钱。

姜九笙有点费解:“为什么给我?”

“上交。”时瑾发动车,理所当然的口吻,“我的钱都是你的。”他的动产不动产,都找律师公证了,全部归在他家笙笙名下。

这张卡,自然也是以她的名义开的。

姜九笙一向对钱财不过问,随口问了句:“里面有多少?”

时瑾专注地开车,看着前面的路,轻描淡写地回:“现在还没有,过几天就有了,大概,”顿了短暂时间,“六个亿。”

姜九笙:“……”

六个亿,换算一下,她得卖多少专辑,嗯……那一定是个天文数字。姜九笙突然觉得这张卡有点烫手了,回了家,得藏起来。

她以前只知道她家时医生有钱,可不知道,这么有钱。

回了御景银湾,天已经黑了,一开门,一大一小两个影子守在门口,也不知道等了多久。

是姜锦禹和博美。

少年抿唇,笑起来有一个很浅的酒窝:“姐姐。”

少年脚边,一只圆滚滚的白球,摇头晃脑,也叫唤:“汪汪汪!”

一人一狗,格外得和谐,画面格外得暖,姜九笙心里像淌了一股暖暖的水流,心情十分舒畅,上前,特别自然地摸了摸少年额前软软的短发:“今天做了什么?”

姜锦禹不爱说话,吐字很慢,很简短,不过姜九笙的问题,他都会很耐心地回答,很乖巧。

“写程序。”他还说,“拼图。”

姜九笙进了屋,看见了沙发上零零散散的拼图碎片:“会无聊吗?”

“不无聊。”姜锦禹去倒水,一半凉一半热,摸了摸杯底的温度,刚刚好了才递给她,“姐姐喝水。”

又乖,又有礼貌。

姜九笙笑着接过去:“谢谢。”

少年抿唇,嘴角扬起一点点,似笑非笑,浅浅的,唇红齿白,精致又好看。

姜九笙看了看沙发上拼到一半的成品,不难认出来,是她的照片,灰色调,由很多张小照片组成:“这个拼图我的粉丝也买过,要拼很久。”

五百二十张小图,拼一张她的大图,色调十分相近,并不好拼,不过,姜九笙的粉丝似乎不少玩过的,还在微博上晒了拼图时长,最短记录也要半天。

姜锦禹说:“四个小时。”他坐在沙发上,博美就坐他腿边,“拼好了送你。”

姜九笙欣然接受:“好啊,我会裱起来,挂在卧室里。”

她的话刚说完——

冷不丁,后面飘来时瑾的声音:“我不同意。”

只要涉及到第三方,尤其是异性,时瑾就不顾绅士涵养与风度,会斤斤计较。

姜九笙:“……”光顾着跟锦禹说话,忘了时瑾了,她回头,尽量自然地转移话题,“时瑾,我饿了。”

时瑾还站在玄关。

他看了看手表:“五分钟。”玄关的灯斜着打过去,将他好看的侧脸切割成半明半暗的两部分,“我在门口站了五分钟,你才想起我来。”

姜九笙:“……”

她竟无言以对。

时瑾垂眸,喜怒不明:“今天晚上不做饭了。”

被惹生气了,要罢工了。

姜九笙哭笑不得,顺着他的脾气:“那不做了,叫外卖吧。”转头问了沙发上的少年一句,“锦禹想吃什么?”

姜锦禹回答:“鱼。”

姜博美:“汪!”想吃肉!

“好。”姜九笙又转头问时瑾,“你呢?”

时瑾径直往书房走:“我不饿。”

他进了书房,啪的一声,重重关了上门。

姜九笙摸摸鼻子。

下一秒,书房的门打开,时瑾又出来,扫了一眼沙发上的拼图碎片:“那个拼图我也买过,我只用了两个小时。”

说完,啪的一声,又关上了。

姜九笙哑然失笑,以前不知道,她家时美人居然还有这样孩子气的一面,大概……因为锦禹也是个孩子吧,时瑾没办法用成年人的方法来表达他对姜锦禹的不满,绅士风度更不可能,拈酸吃醋的人,还要维持涵养,那是天方夜谭。

“汪!”

姜博美很开心,就是莫名很嗨,看见爸爸吃瘪,它嗨得根本停不下来。

姜锦禹心情也不错,把脚边的姜博美抱起来,按照大小顺序把它放在两个抱枕后面:“姐,你要去哄他吗?”

姜九笙顺了顺博美的狗毛:“嗯,不然以后我们都没饭吃了。”

锦禹秀气的眉头拧了拧,很快又疏散开:“那我帮你叫外卖。”

这么一对比,锦禹就显得特别乖巧懂事,大方听话。

姜九笙端了果盘和牛奶去书房,时瑾端坐在电脑桌前,抬头看了她一眼,又继续看电脑。

她放下果盘:“在做什么?”

时瑾关了邮箱,转而看向她:“处理酒店的事。”

往常,只要她在身边,时瑾不会处理公事,像他说的那样,她在,他集中不了注意力,满脑子只有美人入怀。

“我以为你会不理我。”她穿着家居的针织裙,两件套,掐了腰,靠着他的电脑桌,稍稍后仰,上衣往上缩了点,露出一截雪白的纤腰。

她腰细,时瑾一只手都能轻松环住。

“我不会不理你。”他搂住她的腰,她站着,他坐着,低头,唇就落在了她腰上,“但不代表我不生气,以后不要穿这么短的衣服。”

他即便生气吃醋,也从来不对她用冷暴力。

姜九笙被他亲得很痒,也不躲:“那需要我怎么哄你?”

时瑾仰头,就看着她,也不说话,意思很明确:你看着办。

真像一只等待安抚的贵宾狗。

姜九笙笑了笑,摘了一颗殷红的樱桃含在嘴里,轻轻吮了吮,弯下腰,喂到时瑾嘴边。他自然配合,张开嘴,任由她用舌尖顶进去,等樱桃进了他嘴里,刚想退开,时瑾勾住了她的舌尖,拖过去,轻咬,嘴里全是酸酸甜甜的樱桃汁,从他唇齿,淌到她嘴角,她下意识吞咽,发出暧昧的声音。

时瑾这才满意了,把她嘴角红色的汁液舔干净,抽了一张纸巾,吐出一颗圆溜溜的核,然后把姜九笙拉到腿上,低头继续,吻得越发深,越发狠。

时瑾亲热起来,向来不温柔,一个吻,粗暴,却又有点色气。

姜九笙身子很软,被亲得没力气了,窝在他怀里,一双桃花眼里全是水汽,情动时,眼角晕红,微微勾人的模样。

她舔了舔唇:“不生气了。”

时瑾拿了一颗樱桃,漂亮的指尖落在她唇上:“笙笙,再来一次。”

她总是很顺从他,乖乖含进嘴里。

时瑾托着她的腰,抬高了点,亲住了她。

这个吻,有点过火了。

姜九笙偏开脸,按住了时瑾的手:“还没吃饭。”

他嗓音有点哑:“在吃。”

他想吃她,整个吞进去都不够。

微凉的手,钻进了她衣服里,从腰到胸前,轻抚着,指尖温度低,她微微颤栗,把头埋进了时瑾脖颈里,轻轻地喘,任由他的手绕到她后背,解她的内衣。

时瑾的呼吸声重了。

门外:“姐姐。”

姜九笙立马抬头,媚眼如丝的桃花眼氤氲散了些。

时瑾不满,在她下巴上咬了一下:“不管他。”

门口,少年不紧不慢地,声音清越:“姐姐。”敲了敲门,说,“我给你温了牛奶。”

姜九笙短暂思考了一下,推开时瑾的手,起身,整了整衣服:“嗯,我就来了。”

时瑾:“……”

眼底情色,顿时烟消雾散,只剩阴沉了。

晚饭点了鱼,口味偏清淡,是姜九笙爱吃的那一家,锦禹很会吃鱼,可以把一整条鱼的刺剔得干干净净,然后把鱼肉给姜九笙吃。

自始至终,时瑾都沉着脸,一言不发。

饭后,姜九笙泡了一壶花茶,姜锦禹拿了平板坐她旁边,姜博美坐两人中间,尾巴甩得飞快,笑得像只傻狗。

自从锦禹舅舅来了,狗子的生活质量明显上升啊。

“姐姐。”

“嗯?”

姜锦禹把平板递给她:“你喜欢哪一所?”

是两所学校的建校历史。

姜九笙翻阅完:“你要去学校?”

他点头:“这两所学校都给我发了邀请。”

锦禹已经十六周岁,这个年纪,若是寻常人,应该是高中生了,不过姜九笙了解过锦禹的情况,他并没有上过学校,温家请了老师在家里教,文化课倒不突出,不过锦禹十三岁就拿过计算机领域的大奖。

姜九笙思量着:“计算机专业吗?”

“汪!”刷存在感的狗子,在沙发上蹦跶。

少年点头。

他考虑的两所学校,一所在帝都,一所在江北,皆是知名院校,姜九笙都有耳闻过:“工科院校的话,计算机专业的师资应该会更好一点。”

姜锦禹笑,露出不太明显的一颗小酒窝:“姐姐,我是去当老师。”

“……”

她以为他是去念书。

十六岁的大学老师,年纪尚小,心智自闭,又是电脑领域的佼佼者,势必到哪都能引起关注,姜九笙有点担心:“锦禹,学校里有很多人,你确定你可以适应?”

她放心不下他的病。

姜锦禹点了点头,眼睛特别有神:“是心理医生的建议。”

“汪!”不甘寂寞的狗子,继续刷存在感。

姜九笙略微思忖:“我支持你的任何决定。”

他开心地扬起嘴角,瞳孔里的光微闪,有小小的雀跃。不像先前在温家,死气沉沉得像个精致的人偶,这些天,他越发爱笑,偶尔也会跟时瑾闹性子,有了喜怒哀乐,慢慢有几分像那个年纪的少年了。

少年心情愉悦,眼里满满都是期盼:“那我选这所学校,离得近,可以住家里。”

家里?

“汪!”姜博美好嗨,不知道嗨什么,在妈妈怀里撒娇娇,继续找存在感。

坐在对面沙发的时瑾突然开口:“你什么时候回温家?”

少年瞬间不开心了。

姜九笙便哄:“你若是不想回去,可以多住些日子。”

这下轮到时瑾不开心了,眼里结了一层冰。

姜博美打了个哆嗦,滚到了地上,抱紧自己,努力降低存在感!

三天后,温书甯撤诉,林安之出了看守所。

第四天,全网都是华纳总裁的订婚消息。

温家二小姐订婚,将其名下百分之五的银行股权,转赠于未婚夫。温家老爷子从国外返程,亲自为两位主持订婚,地址是云城的一个观光小岛,到场宾客皆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遍及政商娱乐圈,热搜挂了三天,本该是一桩美谈,可偏偏天公不作美。

订婚中途,秦氏地产的负责人中途入场。

温家大摆喜宴,这次却没有请中南秦家,秦氏地产的人自然是不速之客。

温书甯一袭红裙,妆容精致,戴着名贵的首饰,称不上漂亮,气质算上乘,久经商场,气场十分强:“我没请你。”

来的是秦氏地产的朱经理,负责秦氏在云城的地产生意。

朱经理个子不高,生得圆滚滚的,一双绿豆眼,笑起来十分喜感,摸摸啤酒肚:“我不是来参加订婚宴的。”朱经理像只笑面虎,和和气气地说,“我是来收地的。”

收地?

温书甯不知所以然。

朱经理就呵呵笑:“你的秘书难道没有告诉你,你脚下踩的这块地,两天前,被我们秦氏地产买下了。”

温书甯脸色变了变。

她的秘书立马上前,小声在她耳边说了什么。

订婚场所是一个星期前就预定了的,秦氏竟中途并购,这一行人,很明显是来砸场子的。

温书甯脸色很不好看,倒是她身后的林安之,表情冷漠,一副瞧好戏的姿态,仿若事不关己。

“签订了租赁合同,就算中途易主,我们也有使用权。”温书甯态度强硬,没有一点退让的意思。

朱经理一副好脾气的样子:“没错,你是有使用权,不过,”他照样跟人呵呵呵,像个老滑头,“我老板说了,我们赔得起违约金,今天,不想开门做生意。”

蛮不讲理,简直是无赖!

温书甯的秘书上前,冷着脸:“如果我们不挪地呢?”

朱经理大方地摆摆手,乐呵乐呵地跟个弥勒佛似的:“那没事,你们继续,我们开工。”

什么开工?

突然,机动车的声音从远处传来,非常嘹亮,众位宾客回头,就瞧见几辆挖土机朝这边开来,黄灿灿的,异常显眼,所到之处,碾平一切。

这厢,朱经理插着腰在吆喝:“过来过来,把这里铲了,咱们老板说了,这块地刚好可以砌个游泳池,给咱老板娘学游泳。”

宾客都惊呆了。

温书甯面如土色。

温家老爷子温志孝与大女儿温书华闻声过来了。

温志孝花甲之年,身子健朗,穿着订做的唐山装,五官轮廓板正,眉毛挺立,整个人异常冷素,他精神矍铄,声如洪钟:“怎么回事?”

“父亲。”温书甯走到父亲旁边,低声解释,随后退到一边,抬手似乎想挽住林安之的胳膊,他冷着脸,躲开了,碰都不让她碰一下衣角。

温书甯咬咬牙,忍着不发作。

温志孝并不满意二女儿的订婚对象,他自然调查过,孤儿出身,没什么背景,野心有,能力不足为惧,只是温家无子,女婿没有家世牵绊,这一点倒正合了他的心意,况且他温家的人,各个都有自己的主意,不需要过多干涉,便由着二女儿自己处理,这才有了今天的订婚宴,只是,即便他不满意,这也是他温家的大喜日子,是他温家的脸面,哪容得了外人来添乱。

温志孝一双鹰眼锋利,扫过眼前矮胖的男人:“谁让你们来的?”

不比温志孝常年浸淫商场的凌厉,朱经理笑容可掬,说:“我们老板。”

温志孝追问:“秦氏地产谁当家?”

朱经理脸上堆了笑,一双圆溜溜的绿豆眼异常得黑亮,声调提了提,铿锵有力:“秦家六少,时瑾。”

秦六时瑾,秦家的新当家。

温志孝脸色沉了沉,凝神深思。

时瑾十八岁接管过秦家,温志孝多年前与他交过手,深知此人深不可测,秦家最难搞的就是这位六少,神秘莫测,尤其手段狠辣,有勇有谋,知秦家内情的,没有几个不怵秦家这位年纪轻轻的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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