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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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明明是心头肉,为什么要亲手剜下来呢?搞得伤筋动骨,一身的血迹斑斑。

林安之站在石铺的小路上,看着远处的人影,自嘲地苦笑:“她看见我会哭,我不能让她见到我。”

痴男怨女丁纯磊不太懂,只是好奇,见了会哭,不见呢?会不会躲起来哭?

枫城。

时瑾与姜九笙已经在枫城住了有一段时间,枫城景好,节奏很慢,有山有水,有小桥人家,有古镇楼台,倒是很适合定居旅游,时瑾带她去了很多地方,走走停停,看遍了枫城的山水与人文。

她最喜欢的,还是枫城的清吧,还有抱着吉他唱民谣的流浪歌手,时瑾便特地在那附近找了住所,因为去的次数多了,她结识了一个清吧的女主唱,叫洛清,很健谈,是个热情又风情的女人。

洛清喜欢唱民谣情歌,听起来,有点沧桑,像有故事。

时瑾问姜九笙:“很喜欢她?”

他们坐在清吧最左边的位子,灯光很暗,她便取下的口罩,单手撑着下巴,举着酒杯喝了一口,说:“她很神秘。”

对于她以外的女人,时瑾兴趣都不大,并不予评价,只是抢了她手里那杯颜色漂亮的酒,好话劝着:“你不能再喝了,这虽是果酒,可后劲很大,会醉的,我去给你拿饮料。”

姜九笙说好。

时瑾去了吧台,她趴在清吧的木椅上,听洛清的爱情民谣,这家清吧的装修很特别,有股子古韵,木桌木椅,水墨丹青的屏风,还有蜀绣湘绣的照片墙,连喝酒的杯子,也是铜樽。

她环顾左右时,看到一张熟悉的脸,不是一贯的西装革履,他穿得随意,随和又儒雅。

竟不想,一市之长,也喜欢歌谣酒吧。

姜九笙想了想,还是起身过去,打声招呼:“徐市长。”

徐平征有些讶异:“姜小姐。”

称呼都很客套,也不失礼,毕竟不怎么熟识,姜九笙对这位没什么架子的市长大人印象不错,觉得亲切,就是市长千金,有点一言难尽了。

姜九笙随意地问了一句:“来旅游吗?”

“是啊,顺便见见老朋友。”徐平征回问,“姜小姐呢?”语气温和,像个好脾气的长辈。

姜九笙答:“来玩。”

徐平征笑得和善,端着前面颜色清透的酒,品了一口:“这间酒吧二十多年前也是这个样子,一点都没有变。”

他语气里,有感慨,还有怀念,盯着照片墙,他看着看着,竟怔怔出神。

姜九笙顺着方向也看了一眼,整面的照片墙,也不知徐市长所想之人是哪位,问:“是故人?”

徐平征收回视线,浅笑:“是爱人。”

第二卷 218:我生气了,快哄我!

徐平征收回视线,浅笑:“是爱人。”

爱人?

徐市长终生未娶,想必,是爱而不得吧。

姜九笙也曾听闻过,徐市长年轻时,用力爱过一个女子,只是,世事多变,没能成眷属,不知是什么样的女子,能让徐市长念了这么多年,时过境迁后,想起来,也温柔如初。

徐平征突然说:“和你很像。”

姜九笙微愣,一时不明。

徐平征笑了笑,解释说:“我的爱人,眉眼和你很像。”

她只是笑了笑。

“要一起喝一杯吗?”徐平征礼貌地邀请。

姜九笙摇摇头:“不了,我男朋友还在等我。”

徐平征也不勉强,这时,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起身,对姜九笙说:“我突然有事,要先失陪一下了。”

姜九笙颔首,道了再见。

徐平征离开后,她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百无聊赖,便欣赏起丝绣墙面上的照片,各式各样的看照片,有人哭有人笑,有相聚有离别,泛黄的老照片,便是她这个旁人,似乎都看过一段段悲欢离合的故事。

突然,目光一定,她盯着一张照片,愣住了。

照片里的女人是……

“笙笙。”

有人轻拍她左肩,姜九笙转头,看到了洛清。

她刚唱完一场,脸上还化着优雅慵懒的烟熏妆,顺着姜九笙方才的目光,也看了看,但没看出什么不一样,问她:“在看什么呢?那么出神。”

姜九笙摇头,把口罩戴上:“没什么。”

洛清没有再问,提议:“去我那坐坐?”

“好。”

洛清在这家清吧应该不止是简单的驻唱歌手,至少也是有股份的吧,是以,酒店的侍应与调酒师,都对她很客气。

姜九笙给时瑾留了一条短信,便随洛清一道,往清吧的后台走。

时瑾借了酒吧的材料,给姜九笙调了一杯果饮,刚要折回去,秦中的电话突然打过来。

“六少。”

时瑾问:“什么事?”

秦中禀道:“姜小姐这几天接触过的人都查过了。”

“有没有不妥的?”

是六少的吩咐,姜小姐这一路旅行遇到了不少人,六少行事小心谨慎,凡是姜小姐接触过的人,一律都要查,以免有心怀不轨的人接近姜小姐。

这一查,还真查到了一点不妥。

秦中回:“那个洛清有点问题。”解释,“她是个瘾君子。”

倒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主要是姜小姐有轻度的抑郁症,这种情况下,若是加以引诱,极易被带着染上毒瘾。

正好这时,姜九笙的短信过来:我跟洛清聊聊,等我。

“咣——”

酒杯被打翻,时瑾蓦地回首,她已经不在座位上了。

她不接电话,时瑾并不知那个叫洛清的女人把姜九笙带去了哪里,清吧后面有包房,还有后台,他一间一间屋子找过去,不过十分钟,像一个世纪那样漫长。

心急如焚,那是一种恨不得杀人的心情。

他推开一扇门,刚好,洛清走出来。

洛清错愕了一下,打了招呼:“时先生。”

时瑾一言不发,眼神像两簇冰刃。

洛清笑了笑,没说什么,先行离开。

姜九笙坐在木藤椅上,面前的桌上还有一杯喝了一半的清酒,时瑾走过去,什么都没说,毫不犹豫将剩下的半杯酒喝了。

姜九笙有点不明所以,问他:“为什么喝我的酒?”

时瑾咽下去,说:“怕里面有毒。”

她又好气又好笑:“有毒你还喝?”

他理所当然:“陪你一起啊。”

就刚刚找她的那十分钟,他想了很多,若是洛清那个瘾君子让他家笙笙沾了毒,那么,他首先把这个女人弄死,然后,染上毒瘾,是陪他家笙笙堕落呢,还是陪她戒毒,就看她的决定。

姜九笙失笑,撑着下巴看时瑾:“我男朋友是缉毒的,我怎么能吸毒。”

她看出来了。

时瑾拉她起来,抱进怀里,下巴窝她肩上,深吸了一口气:“我被吓到了。”他说,“那个女人是个瘾君子。”

姜九笙乖乖不动,让他抱着:“我第二次见她的时候就发现,她手上有针孔。”她歪了歪头,看时瑾,“而且似乎她一直想引诱我吸毒。”

所以,她一早就都看明白了。

时瑾恼她:“那你还和她往来。”

“我没有证据啊。”她晃了晃手里的手机,笑了笑,“不过,现在有了。”

他脸色彻底沉了。

他还以为他家笙笙与那个女人是一见如故,到头来,她却在瞒着他在玩卧薪尝胆,这样胆大,这样胡来。

“姜九笙!”他连名带姓地喊她。

姜九笙愣:“……”

额,生气了。

她伸手,拉了拉时瑾的袖子:“你不夸夸我吗?我这么机智。”想诱她吸毒,当然得付出代价,她是那么好拿捏的吗?

时瑾不夸她,气得不行,也舍不得骂她,就在她脸上咬了一个牙印,质问:“为什么不跟我说?”

姜九笙反问:“我说了,你还会让我跟她接触吗?”

不会,绝对不会!

她只要说了,他立马就把那个叫洛清还是清洛的女人弄死!

时瑾牵着她,往外拉:“我们现在就回去。”再也不准她来了!再也不准她跟任何陌生的人接触。

这世上,总有人害他家宝宝,最好能建个金屋子,把她藏起来!

“时瑾。”

“时瑾。”

姜九笙喊了他几句,他都不理,给她戴好口罩,拽着她离开。

她提了提嗓音:“时瑾!”

时瑾停下来,抱住她的腰,好话哄着:“笙笙,你听话。”又舍不得骂,只能骗,只能哄。

刚好,姜九笙看见了刚从包间出来的徐平征,她指给时瑾看,说:“我想过去打个招呼。”

时瑾自然知道她的打算,拉着她的手不放:“你手机里的东西给警察就好,你不要再插手了。”

缉毒这么危险的事,他怎么能让她接触。

姜九笙摇头:“可我怀疑洛清不仅是瘾君子,还是毒贩子。”

生气边缘的时瑾:“……”

她越玩越大了!

姜九笙和徐平征谈了有十几分钟,一旁,时瑾自始至终都黑着脸。

徐平征是个称职的市长,犯罪事件,他当然得管,还得彻查,与姜九笙谈完,他便刻不容缓,先行离开了。

事情便告一段落,只是时瑾气还没消,不理她,她笑着凑过去哄他,他就乖乖不动了,让她亲两下,气就消了。

姜九笙好笑,隔着口罩在他唇上连连啄了好几下:“别生气了,带你去看个东西。”

他早就已经不气了。

想吻她。

清吧人多眼杂,她得戴着口罩,等回了住处再亲个够。

姜九笙拉着他去了照片墙,指着一张照片:“时瑾,你看看,这是不是我妈妈?”

时瑾凑近,仔细看了一会儿:“是她。”

照片有一些年岁了,微微泛黄,许是当时的像素不好,拍得很模糊,而且照片有磨损,很不清晰,只是,依稀可以辨别女人的模样,眉眼清淡,笑起来很温柔恬静。

是她的妈妈,宋培。

只是,照片里有两个人,除了宋培,还有一个男人,他用手挡住了脸,只露出了半张脸,戴了眼镜,气质斯文俊秀。

可惜,看不清全貌。

不过,姜九笙可以肯定:“这个男人不是姜民昌。”她想了想,“这会不会是我妈妈的初恋?”

时瑾嗯了一声:“也许。”

关于父母的故事,她知之甚少,只知道姜民昌的老家母亲不喜欢身为孤儿的母亲,他们便和老姜家断了联系,从来没有联系过,除此之外,她什么都不知道,母亲从来不讲父亲的事情,她小时候不懂,现在回想起来,似乎她的母亲对父亲没有爱情,总是淡淡的,母亲爱笑,时常对她笑,却不怎么对父亲姜民昌展露笑颜。

或许,他们之间,还有什么她不知道故事。

倒是母亲这个初恋,一看就不是普通人,手上佩戴的手表,在那个时候,定是十分昂贵的。

姜九笙拿出手机,把照片拍了下来。

晚上,时瑾出了一趟门,九点多才回酒店,姜九笙睡了,没睡着,躺在床上辗转。

时瑾洗漱完,躺在她身边,环住她的腰,说:“酒吧被查封了。”

徐市长的动作果然很快。

姜九笙翻了个身,往时瑾怀里滚了:“洛清是不是毒贩?”

“还在审,结果还没出来。”他问她,“你为什么会怀疑她?”连他都还没有一点察觉,他家笙笙就已经摸了七八分门路出来了。

姜九笙声音有点懒倦,说:“她每次都戴着珍珠耳环,然后每次离开的时候,耳环就不见了,今天我看见酒吧的一位客人也戴了,我猜,那个耳环应该是用来藏毒的。”

才见了几次,她就观察得这么细微了,当真是心细如尘。

他自己倒没注意到这些,对方是个女人,别说观察,他连看都没怎么看,只记得那个女人的身形发型,脸没印象,更别说耳环。

时瑾夸她:“我家笙笙怎么这么聪明?”

姜九笙笑了笑:“你教的啊。”仰着头,眼睛漆黑明亮,看着时瑾,“不记得了吗?”

他何时教了?

姜九笙清了清嗓子,模仿少年老气横秋的语气:“作业不写完,不可以出去玩。”

时瑾哑然失笑。

他记得了,那是有一次,十一黄金周,她和同学约好了,要去游乐园玩,当时她母亲是他的家教老师,除了上课与睡觉时间,他几乎和她形影不离。

他当时不让:“作业不写完,不可以出去玩。”

十一总共放了七天假,那还是第一天。

她不乐意,辩解:“我可以明天写。”后天也行,还有大后天!

时瑾很不由分说:“不行。”他板着一张俊脸,“笙笙,不可以拖延。”

她怎么拖延了,才放假第一天!

她被气到了:“时瑾,你不可理喻!”

然后她便不理他了,气鼓鼓地把后脑勺甩给他。

时瑾对她很纵容,从来不惹她生气,那是他们第一次吵架,事后,时瑾买了两大箱黄桃冰激凌哄她,十几岁的女孩子,特别好哄,就不生气了,可吃冰激凌吃到拉肚子了。

那天,她到底没能出去玩,不过,当然也没有写作业。

姜九笙抱住时瑾,趴在他怀里笑了,她的青葱岁月,有时瑾真好,她想,如果没有那么多坎坷,如果顺顺遂遂,她大概会一直和他在一起,从年少到成年,从告白到相爱,从校服到婚纱。

如果,她没有去温家,而是与他一起去了电影院。

然后,他跟她说,喜欢。

那她一定会点头。

“当时不让你去,”时瑾说,“是因为约你的是男同学。”

她诧异:“你怎么知道是男的?”那时候,她的认知里,只有时瑾和别人,没有男女。

时瑾说:“我派人跟踪你了。”

姜九笙:“……”

那时候时瑾才十八岁,就这么‘手段高明’了。

时瑾知无不言,又说:“那时候我就知道,你以后要和我结婚,所以,得防着别人打你的主意。”

姜九笙:“……”

那时候她才十六岁。

她失笑,抱着他蹭。

时瑾扶着她的腰,低头吻她,亲了亲眉眼,又亲了亲脸和鼻子,眼里全是化不开的情深。

眷你眉目如我眼瞳,温柔十方冬春。

那时,他们相识不久,故事不长,四字概括,韶华锦瑟。

姜九笙轻叹了一声:“好像每次只要想到那时候的我们,就不那么压抑了。”她抬头,默了片刻,“时瑾,如果我去自首——”

时瑾目色陡然凉下去,打断她:“想都不准想。”他紧紧盯着她的眼睛,眸光灼灼,像一朵盛开的桃夭,深深地映进她眼底。

“笙笙,”

他嗓音低哑,字字沉重:“你要扔下我吗?还是要我去劫狱?”

她摇头。

她舍不得他,所以,要把良心扔掉一次,做一回罪大恶极的人吗?牢里的陈杰,今年才二十七岁,还那么年轻。

她闭上眼,没有再说话了,眼前,还是温家花房的那一幕幕,没完没了地在她脑中重演。

她还是会失眠,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

后半夜时,她爬起来,轻手轻脚地下了床,拿了手机,去卧室外面,拨了霍一宁的电话。

霍一宁被吵醒,睡意惺忪:“喂。”

姜九笙声音压得很低:“霍队,是我。”

霍一宁怀疑自己出现了幻听:“姜九笙?”姜九笙不是那种会半夜扰人清梦的人,这种事,时瑾干还差不多。

她道歉:“不好意思,打扰了。”

霍一宁说没事,问:“有什么事吗?”能让姜九笙这么大半夜的打电话过来,一定是大事。

姜九笙却沉默了,很久很久都没有开口。

霍一宁等了许久,没听到下文,又问了一句:“是什么事?”

姜九笙又沉默了一阵。

真有这么为难?姜九笙可是个洒脱干练的性子,什么事能让她这么举棋不定?霍一宁的好奇心被完全吊出来了。

然后——

姜九笙说:“没事。”

上一秒还兴致勃勃的霍一宁:“……”

然后,姜九笙快速挂了电话。

霍一宁:“……”有一种哔了狗的心情。

姜九笙回了卧室,刚躺下,腰就被抱住了,时瑾贴着她后背:“宝宝。”

“嗯?”

时瑾似睡未睡,声音格外得软,带了方醒时的慵懒:“怎么起来了?”

她转过身去,往时瑾怀里钻:“去喝水了。”

时瑾摸了摸她的脸,唇落在她眼睛上:“还是睡不着?”

“嗯。”她说,“时瑾,给我唱摇篮曲吧。”

时瑾困意消散,温柔的眉眼里都是她的模样,他莞尔笑了笑:“笙笙,我五音不全,唱歌很难听。”

她固执:“我要听。”

他就点头了:“好。”

他便低低地唱着,嗓音清越,虽一句都不在调上,却那般让人心安。昏昏欲睡时,她说了一句对不起,不知对谁说的。

或许是牢里的陈杰吧。

她挂了霍一宁的电话,她努力过了,想自首的,可是,话还是说不出来,像什么哽住了喉咙。

她想,她不能去坐牢了,即便一辈子活在自责里,即便厌弃鄙视自己,她也不能扔下时瑾,数十年的牢狱之灾,她背得起,可,时瑾不应该背。

姜九笙,做个坏人吧。

帝都,央视广电。

苏伏从直播间出来,接了个电话:“喂。”

男人的声音:“大小姐,是我。”

苏伏看了看时间,早上七点,她拧了拧眉:“怎么?事情没成?”

------题外话------

明天就有转机了,新证据要出来了!

认粑粑在花房真相后面,这几天的事了,铺垫伏笔都写了,要收网了。

第二卷 219:血气方刚的年纪啊热啊

苏伏看了看时间,早上七点,她拧了拧眉:“怎么?事情没成?”

男人支吾,心惊胆战地回了话:“姜九笙太狡猾了,把清姐拉下水了,清吧好几个人都落网了。”

本来就只是想让她尝尝那欲仙欲死的东西。

不想,被反咬了一口。

“呵。”苏伏笑了一声,看着手上的戒指,自言自语似的,“就算得了抑郁症,她也还是只刺猬啊。”

不好抓,不好碰啊。

时瑾就是喜欢这样的女人吗?浑身的刺!

电话那头的男人战战兢兢:“是我们办事不利。”

苏伏目光凝了凝,顿时冷了颜色:“处理干净。”

“是。”

挂了电话,助手在门口喊她:“苏姐,早间新闻快开始了。”又道,“还有十五分钟直播。”

苏伏冲助手笑了笑:“等我五分钟,我补个妆。”

“好。”

苏伏补了口红,从厕所出来,迎面走来一个人,她脚步顿住,侧身站到一边,低头,喊了一声:“四叔。”

对方眼皮都没有抬一下,修长的一双腿迈着懒懒的步子,不冷不热地扔了一句:“别乱认亲戚。”

然后,他双手插兜,懒洋洋地绕过苏伏。

这幅不可一世目中无人的模样,还有谁,亚洲巨星,苏问。

苏伏看着他的后背,冷笑,她西塘苏家的太子爷,好大的架子啊。

江北,警局。

八点,霍一宁刚上班,晚上没睡好,他捏捏眉心,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喝了一口咖啡,电话就响了。

霍一宁接了:“喂。”

“霍队,是我,张婕。”是法医部的张婕。

“有案子?”一般来说,法医部打电话过来,都是有案子,还是死了人的命案。

“不是。”张婕说,“你上次不是发给我一份尸检报告吗?好像有点问题。”

是温家花房的案子。

霍一宁坐直了:“有什么问题?”

“那份报告上判定是腹部中刀失血致死,不过我看了一下死者当时的照片,还有现场照片,重新推演了伤口的形成以及流血情况,发现并没有到达致死的失血量。”

霍一宁立马问:“那有没有可能致死并不是因为失血?”

张婕肯定:“有,如果是内脏破裂,也有可能导致死亡,但失血量不一定。”她顿了顿,思考了一下,“可奇怪的是,尸检报告上没有这一块的说明,而是含糊不清地一带而过了。”

外行人可能看不出来,可同为法医,她一看就能发现了不对劲。

霍一宁做了假设:“会不会是法医的疏忽?”

张婕也考虑过这个因素:“一般的法医犯这种低级错误我还能理解,不过,这份报告是薛老师出的,她可是前辈。”

霍一宁打开电脑里的资料,看了一下报告上的署名:“薛平华?”

“嗯,我们法医部的榜样。”张婕随口说了一句,“不过,她八年前突然辞职移民了。”

又是八年前……

霍一宁道了谢,挂了电话:“蒋凯。”

蒋凯嘴里还叼着个肉包子:“哎!”

“帮我查个人。”

蒋凯把包子吞下去,拿出小本本来记着:“谁啊?”

“一位法医,叫薛平华。”霍一宁盯着电脑,“我把资料发给你,你尽快查一下。”

“好嘞!”然后开电脑,准备开工,诶,刑侦队就是忙啊,又要有大案子了。

没隔几分钟,张婕的电话又打过来了。

“我刚才给忘了,还有一件事,关于民宿那件案子你可能要和缉私局的人联系一下,致死的凶器是一根象牙。”

刑侦队的命案,凶器却是象牙,在国内,私下象牙买卖可是犯法的,很显然,这个案子不只是简单的命案,还牵扯到了走私,属于缉私局范畴。

霍一宁靠着椅子,沉吟了片刻:“谢了。”

“客气。”

挂了电话,霍一宁连线了缉私局:“周局,你那最近有没有走私象牙的案子?”

那边谈着呢。

蒋凯又往嘴里塞了半个包子,对旁边的汤正义插科打诨:“咱们刑侦队真是劳碌命啊,要查命案,要缉毒,现在缉私局的事咱都给摊上啊。”

汤正义揉揉眉心,也作头疼状:“诶,谁叫我们太优秀呢。”

同样是腰间盘,他们刑侦队最突出!

与缉私局的周局谈了二十多分钟,霍一宁有了底,挂了电话,拿了烟盒,出去抽一根,咬着烟嘴,刚点着火。

警局门口,一辆红色的法拉利磨磨蹭蹭地开过来了,然后车窗摇下来,露出一张漂亮得不像话的脸。

车牌,四个二。

车主,景瑟,笑得像只漂亮的布偶:“队长,你是来接我的吗?”

霍一宁把烟吐出来:“不是。”

她有点失望:“哦。”失望了三秒钟,又很开心了,毕竟见到了队长,她看了一眼,再偷看一眼,突然正色,“队长,你又抽烟啊,抽烟有害身体健康。”

他掐了烟。

为什么这么听话?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把烟掐了。

景瑟开心了,觉得她家队长很乖,然后她就专心把车停好,可开进去了,就倒出不来了,囧。

有丢丢心虚,她可怜巴巴地说:“队长,我又倒不出来。”

“……”

这姑娘驾照怎么过的?

霍一宁走过去:“下车。”

“哦。”她乖乖下车,又乖乖把钥匙递给她家英明神武会倒车的队长。

霍一宁停好车,把钥匙还给她:“车牌为什么是四个二?”

景瑟握着她家队长握过的车钥匙,欢天喜地地回答:“因为我是二月二十二号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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