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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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瑾浅浅地笑了,牵着她进了房间,还不忘嘱咐她:“不可以忘了,等你长大了,要跟我结婚。”

如果她还活着的话:“嗯。”

时瑾知道她睡觉不老实,便让她睡在里侧,秋天的被子,薄薄的,很软很软,里面全是时瑾身上的沐浴露味道,他们明明是用一样的沐浴露的,可不一样,时瑾身上的不一样,很好闻,像他的人一样,凉凉的,却丝丝入扣,能钻进人的身体里。

半夜,她突然醒来,因为她怕黑,床头亮着一盏小灯,她睁开眼就看见了时瑾的脸,他好像出了汗,额头的发湿了。

她半梦半醒,有点恍惚惺忪,不确定似的,伸出手指,戳了戳枕边少年的脸:“时瑾。”

“嗯?”

她有点困,眼皮很重,轻声呢喃:“你刚刚是不是叫我了?”

他看着她,眼睛里有潮气,微微发红,夜里静谧,她能听到他的呼吸声,清晰有力,可是他没有回答她。

她睡意朦胧,梦呓一般:“你就是叫我了,我听到了。”

好多好多声,他一直叫她,急促,又迫切。

时瑾侧躺着,伸手摸着她的脸:“嗯,是叫你了。”

她很困,却强撑着眼皮,看见他脸颊通红,染了几分绯色的眼眸像映进了屋后大片大片的秋海棠,明明是纯黑的浓墨色,却怎么瞧着都像五彩斑斓。

她问他:“你做梦了吗?”

时瑾应:“嗯。”

她又问:“是梦见我了吗?”

他默了一下:“嗯。”

他脖子上有汗,她伸出手,想给他擦,一碰到他的皮肤,才发觉是烫的,不像平时,他体温总是凉凉的,这会儿却滚烫滚烫的。

她用手心给他擦:“梦见了什么?”

时瑾抓住她的手,拿开了,声音低低的,哑哑的,他说:“笙笙,你转过去。”

她睁开眼,睡意醒了一些:“嗯?怎么了?”

他看着她,眼睛潮红,灼灼滚烫,眼睛深处像有一朵火红的桃花。

他说:“我要起来换衣服。”

她懵懵懂懂,不知所以,并不明白她话里的意思。

时瑾突然伸手,覆在她眼睛上,暗色的灯照着,他一双眼里全是情欲:“因为刚刚做梦了。”他撑起身体,往前,将唇印在少女的唇上,低声地告诉她,“梦见和你在做坏事。”

她的脸突然红了。

她懂了,他梦里的内容。

十八岁的少年,不重欲,他所有青春的旖旎,全部是和她,在梦里,从初见,到共枕。

后来,她病得越来越重了,总是看着窗外,像一缕要随风飘去的云。

一次,时瑾带了伤回小楼。

她鼻子灵,一嗅就能嗅到,拉着他坐在她的木床上,她卷起他的袖子,果然,受伤了,不知道是什么伤的,很浅,没有流很多血,可是破了皮。

“你最近总是受伤。”

时瑾揉揉她皱着的眉心:“训练的时候弄到的,不要紧。”

她起身,去拿了药。

因为他总是受伤,小楼里备消炎止血的药。

她蹲在他跟前,用棉签蘸了药膏,笨拙地给他擦药,低着头,动作专注:“我想当医生。”她抬起头来,因为很久不见太阳,皮肤白得过分,很瘦,显得眼睛很大,她看着时瑾,“不过,我现在生病辍学,考不上大学。”

她学习不是很出色,因为严重偏科,尤其是数学,母亲还在世时,时瑾也在她家,他教她数学,可她不愿意学,他怎么教她都不会。

现在,倒突然想念家里书桌上的那本书了,上面密密麻麻都是时瑾给她写好的笔记,工整又漂亮的字迹,第一页,除了她的名字,她也写了时瑾的名字。

时瑾低头,问她:“那我当医生好不好?”

她想了想,摇头:“我希望你能做你喜欢的事。”

她希望她喜欢的这个少年,能在青葱的年少时光里,肆意轻狂,不要信马由缰,飘零半生,望有人与他鲜衣怒马,有人陪他烈焰繁华,希望百岁无忧。

时瑾牵她的手,把她拉到身边,他说:“笙笙。”

他说:“我没有喜欢的事,只有喜欢的人,”他看着她,眼睛里有星辰与大海,“就你一个。”

那如果,她没了,他怎么办呢?他还能喜欢什么呢?

那一刻,她很想他也能喜欢一些别的东西,天上的星星,地上的秋海棠,或者门口挂着的那盏风铃都好。

她怕,怕他,一边倒,十里塌方。

可怎么办,她要撑不住了。

“时瑾。”

“嗯。”

她拉着他,走到窗前,阁楼下的秋海棠已经全部谢了,只剩光秃秃的枝丫:“快冬天了。”

初冬的风,萧瑟又刺骨,卷着地上枯黄的叶子,漫天肆意。

时瑾紧了紧握着的手:“冷吗?”

“嗯。”

他就抱住她,把她小小瘦瘦的一团,藏进怀里。

她仰着头,眼睛里凉凉的,很空,她对他说:“我死了以后,你把我埋在这片秋海棠下面好不好?”

那样,她就还能陪着他了,这个世上,除了那一片海棠花,她只舍不得他。

时瑾突然松开手,不抱她了。

他说:“不好。”

他第一次对她冷着脸,眼睛很凶狠。

他恶狠狠的表情,说:“你要死了,我就把你埋在我棺材里。”像赌气一样,“然后把我们一起埋了。”

不是赌气。

她知道,时瑾从来不撒谎的,他说要一起埋,就一定会一起埋的。他还说过,这个世界,他不喜欢,如果没有遇到过喜欢的东西和人,便也就将就着活,可遇到了,再失去,再回到百无聊赖的从前,就将就不了了。

她害怕他再说这样的话,怕一语成谶。

“我不喜欢说这种话。”她很严肃。

他也说:“我也不喜欢你说这种话。”

他们吵架了,时瑾一天没跟她说话,后来,她吃了整整一瓶抗抑郁的药,去了半条命,那时心理医生被收买,将她‘治的’已经没有半点求生欲了,时瑾跪在她床前,哭了。

“笙笙,我不好,我以后都不生你的气了。”

他只是不生她的气了,却没有收回他说过的话。

前不久,姜九笙才从姜母口中知道,那时,时瑾让人打了一副棺材,比一般的棺材大一点点,足够能装下两个人。

不是赌气的话,十八岁的时瑾,做了和她一起去死的准备。

第二卷 239:时瑾色诱笙笙,锦禹的cp(18)

不是赌气的话,十八岁的时瑾,做了和她一起去死的准备。

窗外已经快天黑,阁楼里的灯突然亮起,她回头,看见时瑾朝她走来,他的脸与记忆里少年的容颜重叠。

“在这里做什么?怎么不开灯?”

她张开手,抱住他。

时瑾摸摸她的脸:“怎么了?”

她摇摇头:“在想以前的事。”

在庆幸着,那具棺材没有用到。

她踮起脚,把脸靠在时瑾肩上,轻声在耳边对他絮絮叨叨:“你不在的这八年,我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也见识了繁华与热闹,却总觉得索然无味,觉得活着就只是活着,因为没有死,所以才活着,当时不明白,现在才懂了。”

时瑾问她:“什么?”

她说:“在我十六岁那年遇见了你,那么深刻之后,再经历什么就都不觉得精彩了,你不在,所以,活着就那样,寡淡又无味。”

莫冰以前总说,她两袖清风无欲无求,对什么都淡,离空门,也就一束长发的距离。现在才大彻大悟,原来,她所有的浓墨重彩,在十六岁的时候,就全给了时瑾了。

“如果八年后,你没出现,”她想,“大概,我这辈子就这么走马观花,不谈感情。”

他不出现,她走出半生,与烟酒为伴,轻描淡写,余生如此。

“怎么会不出现呢?”时瑾把头歪向她,亲了亲她的脸,“我谋划了八年,想了无数个把你弄到手的方法。”

怎么会不出现,他又没死。

姜九笙笑着问:“都有什么方法?”

时瑾似认真思考了,说:“能色诱最好,若不行,能骗则骗,不能骗,”在她脸上轻轻咬了一口,“强取豪夺。”

要是,她不动情,他大概真的会强抢。

姜九笙忍俊不禁:“我比较喜欢色诱。”毕竟,时瑾这张脸,对她色诱的话,她定会束手投降。

时瑾低低笑了一声:“嗯,我现在再试试。”

然后,他开始解衬衫的扣子。

她也不躲,大大方方地看他。

食色,当真性也。

事后,已经过了晚饭时间,她有点累,没动,时瑾让她眯一会儿,起了身。

她半梦半醒,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时瑾来叫她:“起来吃饭?”

“嗯。”

她揉了揉眼睛,伸出一只手,去捞扔在床下椅子上的衣服,露出一条细细的胳膊,上面有几个暧昧的痕迹,她被他看的不好意思了,又把手缩回去。

时瑾便笑着把衣服递给她,也不转过身去,看她红着脸躲在被子里穿衣服,可他这么看着,她手便不听使唤了,内衣怎么都扣不好。

他眼神里略带戏谑:“要不要我帮你?”

姜九笙刚想拒绝,他已经弯了腰,把她连同被子一起抱起来,手绕到她身后,帮她把内衣扣扣好,指尖很凉,碰到了她后背的皮肤,她哆嗦了两下。

“……”

他怎么可以做的这么顺手?

没有穿她自己的衣服,时瑾直接把自己的衬衫套她身上,分明是故意的!

他满意了,唇角一直带着笑:“我做了海鲜意面,要端进来吃?”

姜九笙摇头,下了床:“为什么是你做?”

时瑾说:“不放心你吃秦家的东西。”

姜九笙没有再问了,安静地吃东西,时瑾安静地看她……光溜溜的腿,他倒明白了,为何男人会喜欢让自己的女人穿自己的衬衫。

等回了江北,他要多买点衬衫,让她家笙笙穿,一个月不带重样。

手机响,时瑾让她先吃饭,去一旁接了,只讲了几分钟便回来了。

姜九笙问他:“是有事吗?”

“先吃饭。”他把她面前的杯子拿走,“吃饭的时候不要喝太多水。”

她越来越觉得,时瑾不止是男朋友,还是家长。

等她吃完了,时瑾把盘子收了,扔在水池里,让下人洗,他牵着出了小楼,在秋海棠旁的石椅上小坐。

时瑾才告诉她刚才那通电话的内容:“笙笙,我要去一趟T国。”

姜九笙立马猜到了:“是不是锦禹的事情?”

他点头:“嗯,找到确切的位置了。”

“我能跟你一起去吗?”她征询他的意见,自然是想去,但时瑾有他的打算和主张,她会优先考虑他的看法。

时瑾摇头:“锦禹的位置临近金三角,那一带很乱,带你去我会不放心,会分心。”

姜九笙想了想:“那我在家等你。”

“嗯。”时瑾说,“我明天先送你回江北,秦家与温家这几天在筹备婚礼,你不用理会,温诗好那里我让人盯着了,有什么事打我电话,或者找肖坤生,应该要去一周左右,不过,我会尽快赶回来。”

他还没走,她就开始担心了,嘱咐他:“慢一点回来也没有关系,但一定要小心,不要受伤了。”

“好。”

时瑾是第二天晚上的飞机,把姜九笙送回御景银湾后,直接从江北转机了。

时瑾才刚坐上飞机不到一天,秦明立就收到消息了。

秘书杨辉晚上十一点来电话:“二少。”

秦明立只裹了件浴巾,刚从浴室出来:“什么事?”

陈易桥去给他拿了浴袍,帮他换上。

杨辉在电话里说:“刚刚得到消息,六少秘密出国了。”

秦明立坐在沙发上,摸到烟盒,动作顿了一下:“他一个人?”

杨辉说不是:“除了秦中,还带了一队私人雇佣兵。”

这架势,不寻常。

秦明立问:“去哪?”他咬着一根烟,身边的女人也不打扰她听电话,拿了打火机帮他点燃。

杨辉立马回话:“T国。”

秦明立手指夹着烟,断了的尾指光秃秃的:“具体位置有没有确认?”

“临金三角的一个小镇。”

那可是毒窟啊,难怪时瑾带了一队雇佣兵。这个时候,他去哪里做什么?又是打得什么算盘?

秦明立眯着眼思忖了片刻,眼里愈发耐人寻味,抽了口烟:“把这个消息放出去。”

他不管时瑾打着什么算盘,他只要他有去无回。

相邻金三角的热带雨林里,分布了大大小小的镇子,还有几片占地不大的水域,东南方向坐落了一个小岛。

岛上,有一栋两层的平楼,除此之外,放眼望去,全是林木,热带雨林的气候,这季节,十分炎热。

楼梯口,男人坐在地上打盹,然后被人用脚踢了踢:“阿洛。”

阿洛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十分年轻,只是,生得特别高,站起来像根竹竿,被喊醒,他立马站起来:“修哥。”

那唤作修哥的男人,光着膀子,横了他一眼:“让你看着人你就在这偷懒,要是人跑了,看你怎么交代。”

阿洛嘿嘿一笑:“这里是荒岛,还能跑去哪里。”

修哥骂了他两句粗话,就去敲了二楼房间的门,里面没反应。

“小少爷。”

“小少爷?”

敲了几次门,都没有人回应,修哥脸色顿时变了,打开门,没见房间里有人,窗户却是开着的。

修哥心道不好,跑到窗户前往下看了看,果然绑着一条由床单拼接成的‘绳子’,他烦躁地抓了一把头发:“人给跑了。”

阿洛大惊失色,立马跑进去翻了柜子和床底,一拍脑门:“妈的,真跑了。”

修哥冷静了一下,立马说:“先去岛上找找。”

岛上除了做饭的婆子,看守姜家小少爷的一共三个人,不过几百平大的小岛,三人很快就找了一圈,却没见着人。

这小岛四周环水,那小少年还能游走不成。

修哥一想,不对:“应该是藏在船上了。”

今下午有船来过,因为交通不便,岛上与世隔绝,每三天会有船来送一次食物和水,一次只停留半个小时,下午两点,船刚来过。

肯定是藏船上了!

修哥立马吩咐阿洛:“你联系阿明,让他不要停船,先把人送回来再说。”说完,赶紧给温家打了个电话,“夫人,小少爷他跑了。”

电话那头,温书华脸色瞬间变了:“怎么回事?”

修哥解释:“乔医生天天过来,说小少爷现在的精神状态不会出房门,我们以为,”以为人被弄得自闭了就会老实了。

而且才十几岁的孩子,谁想到会那么狡猾,居然把人都唬住了,没准自闭与社交恐惧都是装的,就是等他们哥儿几个放松警惕了,找机会就逃。

温书华在电话那边大发脾气:“你们这群废物!还不快去找!”

“是。”

修哥刚挂了电话,阿洛火急火燎地就说:“修哥,阿明的电话打不通。”

“怎么回事?”

怎么一出事,哪都不对劲。

“不知道,船上的通讯也被断了,根本联系不上。”阿洛心急,直抓头发,“不会出什么事吧?”

修哥也六神无主了。

这个岛,再往北四千米就是金三角,那边有几个镇,都是种罂粟花的地方,要是出事,那就是大事。

确实,出事了。

阿明的船被劫了,劫船的是七八个肤色黝黑的男人,他们说当地的语言,不像亚洲人,也不像黑人,只是一个个凶神恶煞,身上带着刀。

船上除了开船的阿明,还有一个水手是阿明的弟弟,截船的那伙人在搜刮财物的时候,找到了藏在船舱里的姜锦禹。

比起阿明两兄弟,姜锦禹显然看起来更像一头肥羊,穿着看起来就不菲,劫匪头子是个年轻男人,瘦瘦矮矮的,光着膀子,身上都是纹身,不知道他说了什么,神色很凶恶,说完,直接去抢姜锦禹手上的手表。

这时,忽然传来少女的声音。

“Tai!”

男人动作停了,扭过头去。

三四米外,一条小船划过来,划船的是两个健壮的黑人,船头上坐着一个少女,看上去约摸十六七岁,少女编了满头的小辫子,发尾打了结,坠了许多五颜六色珠子,额前碎发一点都不留,露出光洁的额头,秀气的眉毛下嵌了一双大大的眼睛,瞳孔是浅浅的棕色,与男人们穿的粗布衣裳不一样,她穿着质地很好的黑色裙子,背了一个缎面刺绣的小包,腰间绑着珠串的腰带,裙子刚刚过膝,露出一双纤细白皙的小腿。

除了那双眼睛,少女的模样倒像养在江南水乡里的姑娘,漂亮又干净。

等船靠近了,少女从船头站起来,怒冲冲地瞪着那个叫‘Tai’的男人:“你又在打劫!”

少女说着一口流利的英文。

姜锦禹抬头,最先映入眼帘的是少女摇晃的黑色裙摆,还有珠子串的腰带,再往上,是一张圆圆的包子脸,不过巴掌大小,娇俏可爱的长相,偏生长了一双杏眼,眼尾上挑,三分张扬,七分桀骜。

少女正看着他,目光对上了。

姜锦禹挪开眼,低了头。

船上的那劫匪显然是畏惧少女的,连忙点头哈腰,用蹩脚的英文说:“Chuge小姐,我这不是手头有点紧嘛,家里老爹病了,弄点钱给他买药吃。”

少女把玩着腰上的珠子,说:“你把东西还给人家,药,我给。”

Tai打哈哈,连忙陪笑:“我哪敢麻烦Chuge小姐。”

少女哼了一声,直接从缎面锦绣的小包里掏出了一把小巧的枪,动作利索地在手里转了半圈,枪口指着Tai:“那我就崩了你!”

少女脸很圆,眼睛也很圆,很可爱的长相,只是,她单手握枪,气场十足,整个人都透着张狂。

第二卷 240:宇宙无敌美少女横空出世了(19)

她单手握枪,气场十足,整个人都透着张狂。

Tai立马怵了,结结巴巴:“我、我——”

这时,少女身后的男人发话了:“Tai,还不向小姐道歉。”男人脸上有一道疤,拉着脸时,十分狰狞,“连小姐的话也敢忤逆,不想活了吗?”

Tai忙说不敢,把船上搜刮来的财物都扔回船上,然后弓着腰要离开。

少女把枪揣回小包里,利索地跳上船,伸出一双白嫩的手:“还有手表。”

Tai不情愿地把攥在手心里的手表上交了,表情很惋惜,

“下次再让我看见你打劫,”她掂了掂手里的手表,一脚踹在Tai的小腿上,鼓着小脸恶狠狠的说,“我直接把你踹到洗粟河里去。”

Tai吃痛,却不敢造次,带着他的人划船走了。

少女在船上绕了一圈,似乎觉得新奇,东摸摸西看看,然后才想起手里的手表,她走过去,递给坐在地上的少年。

少年站起来,面无表情地接了。

白衣黑裤,干干净净,他和她见过的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男人全部都不一样,他的眼睛,像天上的星星。少女这么想着,只觉得少年漂亮得紧,想戳一戳他的脸,身后,健壮的男人过来提醒她:“Chuge小姐,我们该回去了。”

她又看了看少年眼睛里的‘星星’,然后转身,才刚迈出脚,手被拉住了。

“带我离开。”姜锦禹用英文说。

少女愣了愣,低头看那只拽住她手腕的手,和他的脸一样,也是干干净净的,她把目光挪上去,看他的眼睛:“你跟船上的人不是一起的?”

姜锦禹松开手,摇头:“我是被拐卖的。”

生得这样好看,难怪会被拐卖。

少女用手指缠着腰上的珠串,把玩,似乎在思考。

身边的男人语气恭敬,提醒少女:“Chuge小姐,我们不能带他走,您父亲下令了,不可以把外人带进小镇。”

她蹙眉,圆圆的包子脸皱了皱,正欲托腮再思考,手又被拉住了,她愣愣地转头,撞进了少年的目光里。

她没有去过沙漠,只在书里见过,母亲说,天上繁星万千,唯有沙漠里的星星是最亮的。

应该就是他眼里那样。

他放开了手,说:“带我走。”

可为什么和她一般大的年纪,眼睛里的故事却很厚很厚,明明看着她的,瞳孔里却没有影子。

她鬼使神差地点了头:“好。”

后面的男人立马说:“Chenge小姐,这个人来历不明,您不能——”

少女扭头,上挑的眼尾眯了眯:“你要忤逆我?”

男人低头:“King不敢。”

她才满意了:“这才对。”她哼哼了两声,桀骜的小模样像只不驯的小野猫,“不然,我也把你踹到洗粟河里去。”“

King便不作声了。

“你跟我走。”少女说。

姜锦禹随她离开。

船上的阿明两兄弟,一早便被吓破了胆,眼睁睁地看着,不敢阻挠,眼瞅着小船越划越远,才拿出手机给岛上报信。

天快黄昏了,夕阳倒映在水里,像火红火红的圆盘,水面涟漪拨开一圈一圈的红色水纹,煞是好看。

小船缓缓地荡着,少女坐在船头,两条嫩生生的小腿垂落在船外,鞋面偶尔划过水面,与垂落在水里的裙摆一起,将水面漾开的涟漪搅乱。

她看着船尾的人,撑着下巴,眼睛里装着满满的好奇与兴趣,好整以暇的模样,问他:“你是哪里人?”

姜锦禹沉默。

少女便又问:“你的眼睛是黑色的,不是本地人吧?”

他还是不答。

她接着问:“黄种人?”

隔了一小会儿:“他们拐卖你多久了?”

又隔了一小会儿:“你知道家在哪?”

继续隔一小会儿:“要我送你回去?”

姜锦禹蹙眉。

少女突然从船头站起来,船身摇晃了两下,她却站得很稳,一看便是水性极好,如履平地一般小跑到船尾,隔着半米的距离坐在姜锦禹面前。

她继续问:“你叫什么名字?”

隔一小会儿:“你多大?”

再隔一小会儿:“你为什么不说话?”

话好多啊……

船头的King腾出划桨的手,掏掏耳朵,船尾的Yan似乎在深思什么。

Chuge小姐说话就这样,不连贯,喜欢断句,小句小句地讲,絮絮叨叨碎碎念念的,对越熟的人,她话就越多。看她喜不喜欢你这个人,就看她话够不够多,可这少年不是第一次见吗?

真是amazing!

少女见姜锦禹没回答,还要再问,这时,他便开口了:“Z国,不是,是,一个月,知道,要,姜锦禹,十七。”还有她的最后一个问题,他答,“不想说。”

记性真好。

可是,他好像不怎么喜欢讲话,回答都好简短,声音却格外好听,与这边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男人都不一样,清脆悦耳,像她床头的风铃响。

“JiangJinYu,”少女发出标准的中文,问他,“怎么写?”

姜锦禹微微诧异地抬头看她。

她有点小得意,圆圆的眼睛眯成月牙儿:“我也会中文。”

然后,她切换中文模式,开始了小句小句的碎碎念。

她说:“我叫褚戈。”

隔了会儿:“巾褚的褚,戈壁的戈。”

她往前挪了挪,离他近一些,仰着头,满头的小辫随着她晃脑的动作一摇一摇,发尾的珠串也一摇一摇,还有腰间同款的珠串腰带,垂落在船上,随着晃荡的船身滚来滚去。

她撑着下巴,说:“我是混血。”浅棕色的眸子眨巴眨巴两下。

隔了会儿,继续说:“我母亲也是Z国人。”

听不到姜锦禹回话,可似乎一点也不影响她喋喋不休,她唠唠叨叨像有说不完的话,小句小句不疾不徐地说。

“我们好有缘。”

“我们算半个老乡。”

“老乡,你要去哪里?”

“我送你去啊。”

姜锦禹开口了,简短明了,两个字,语速缓慢:“回国。”

褚戈笑吟吟地抬头,用英文说:“King,把船开到港口去。”

King不赞同,长得大块头,却似乎很怕褚戈:“Chuge小姐,绝对不行,会遇到卡特尔那帮人的。”

褚戈不开心,用圆溜溜的眼睛瞪他:“你又忤逆我。”

还不等King反驳,她开始唠唠叨叨:“King,你变了。”

“你翅膀长硬了。”

“你敢不听我的话了。”

“你膨胀了。”

“你想去尝尝洗粟河的水了。”

King:“……”

他给Chuge小姐当了十年的保镖了,除了Chuge小姐的父母,同她最熟的就是他,话多起来,能把他说到耳朵长茧子。

而且,他深知Chuge小姐的脾气,很是喜欢把人踹到洗粟河里去喝水。

King放弃抵抗:“我这就开船。”

可King的话才刚落,突然就是一声枪响。

“砰。”

林木中,飞鸟被枪声惊得四处乱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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