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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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超帅啊啊啊!”

“那是什么兵种啊?制服好好看哦!!”

这些赤忱的激动之声,把迎晨的情绪推到了最高潮。

走来了!

看到了!

统一的松枝绿迷彩服,黑色作战靴,钢盔戴在头顶,为威严气势加冕。

迎晨双手捂紧嘴巴,眼泪瞬间崩塌。

每个方阵都有两名排头兵,而特种兵方阵采用的是一老一少的搭配。年龄稍长的是战功赫赫的老干将,而与之并排的,正是厉坤。

他们戴着白色薄手套,握抢置于胸前,随着一声口令——

“向右看——齐——”

整个方阵同频率甩头往右,战靴踏响地面,如雷轰鸣,胸前的枪也往上齐抬,极其标准的变换位置。

现场解说通过广播阵阵传来: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英勇顽强,不怕牺牲,苦练杀敌本领,时刻准备战斗。绝不判离军队,誓死保卫祖国。”

当方阵经过迎晨所在区域,厉坤的侧脸终于稍微放大,几秒功夫,迎晨恨不得挤到队伍最前面,目光黏在他身上舍不得挪开。

皮肤黑了,身材更精壮了,一身笔挺军装,怎么可以那么帅啊!!

这是时隔半年,两人最近的距离。

迎晨眼泪如涌泉,思念也好,骄傲也罢,她没办法控制。

艳阳升至高空,日光正盛,这盛世如人所愿。

旁边有人意犹未尽的赞叹:“他们真精神!男人就该这样!”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迎晨满心自豪,这里有长安街上最帅的人——

对,是她的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引用出自岳飞《满江红》

“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誓死保卫祖国。”这段引用入伍誓词。

——

明天完结!高兴吧!激动吧!爽歪歪吧!

☆、第67章 正文完

阅兵从分列式到之后的装备检阅, 历时五十分钟。

完毕后,迎晨随着队伍有序退场,流程繁多,所以耗了不少时间。

排队时, 她就接到了厉坤的短信:

[在哪?]

迎晨放眼四周看了圈,全是乌黑黑的人头, 回道:[还没出来。]

厉坤:[在排队?]

迎晨:[嗯, 西南门。]

前边还有四五号人,到迎晨时, 那边才发来信息:[你沿金水桥西面走三百米,左手边能看到一个大门。到我这儿来。]

十来分钟后,迎晨找到了地方。人还未散尽, 迎晨边走边寻思要不要打个电话过去,就听到一声响亮的吆喝:“晨姐!”

林德还是列队时的那身衣服, 精精神神的咧开大白牙,“厉哥让我来接你!”

迎晨欣喜的看着他,“好久不见。”

“我想死你了。”林德这孩子实诚心眼,表达欢喜的方式向来直接。

迎晨乐的, 竖起大拇指:“你刚才表现太棒了!”

“你瞧见我了?”林德兴奋:“那么多人你也能瞧见我?”

“当然能,三排左手边的第二个,对吧?”

“嘿!真说对了!”林德热情极了, 挥着长手臂:“晨姐,走。”

这边应该是个临时的休息区,盛大活动, 无论哪方面都安排妥当细致。迎晨跟在林德后头,问:“你们那个方阵都在这休息吗?”

“啊,对。”林德带她走了两个转角,“早上七点就集合待命了。”

这是个园子,曲径清幽,面积不大,但雕花围栏和一池锦鲤衬在这,赏心悦目。闻了一路淡淡桂花香,很快到了楼房前。

迎晨迟疑,“哎,我方便进去吗?”

“怎么不方便。”

“不太好吧,要不,我到外头等?”

“没事没事,任务结束了,都走光了。”林德大咧的模样儿让她放下忐忑,迎晨不做多想的迈步上楼。

总共三层,到了二楼,林德突然提声咳嗽,“咳咳咳!我来了啊!”

迎晨没明白,刚问一句:“你怎么了?”门就被林德猛的推开,一屋子的喧哗扑面而来。

“晨姐,走你的!”

迎晨措手不及,被林德一把拽了进去。

“哎!”她踉跄,扶住林德的胳膊,就听砰的声儿关门。

一屋子的战士列队站得笔直,五横五纵,好几十号人。迎晨被这阵仗吓懵,此情此景颇有举目无亲的画面感。

就听齐刷刷的喊声:“——嫂!子!好!”

“……”迎晨本能往后退,央求林德:“开,开门,我要走。”

林德堵着不动,笑呵道:“晨姐,你看。”

队列突然以中间为界限,左右两方秩序井然的跨开一步,让出了一条路。

迎晨定睛,愣住。

厉坤立身最后面,两腿微迈,双手背在身后,他和所有人一样,穿着迷彩军服,姿态挺拔,像一棵长势最好的白杨树。

他目光深深,定住迎晨。手心藏着的黑色丝绒盒已经掐出了印痕。厉坤用笑掩饰紧张,迈步沿着这条让出的道朝她走来。

迎晨心里有了隐约预感,她不再退步,站在原处。

两人间的距离一米,厉坤步伐渐慢,左脚先收,然后右脚靠拢,军姿颇为正式。迎晨仰眼,本想笑笑缓解气氛,但一对上他严肃认真的目光,便不敢造次了。

厉坤右手一抬,送了她一个标标致致的军礼。

“迎晨。”他嗓音沉,努力克制着颤劲儿,深吸一口气说:“我要向你求婚。”

随后,厉坤没给她考虑的机会,直接单膝下跪,把戒指从背后拿了出来。黑色绒盒是扣上的,厉坤紧张,打开它的手在微微发抖。

里头,是一枚光彩熠熠的钻戒。

“买了大半年了,之前和孟泽他们商量过,准备给你个意外一点的求婚,但我觉得那点子还是不靠谱,太浮夸,我不希望给你留下那样的印象。”

厉坤是个非常实在的男人,有一说一,他身上的赤诚劲儿鲜活热烈,甚少用花言巧语去蛊惑你的心。

“我想给你留个美好回忆,我不想亏待你。”厉坤说得铿锵,“迎晨,你嫁给我吧!我会对你好的。”

他已经完全放松下来,把控主场,进入状态。见迎晨发愣,他头轻轻一偏,冲后头发声:“你们说——答不答应!”

几十号上过国典的战士们声如洪钟海浪:“——答应!”

气场太足,迎晨没法儿插嘴。

她窘迫,不安,还有点害怕。

厉坤始终保持跪地的姿势,腰板笔直,举着戒指的手稳如山。她不说话,厉坤舒眉展目,不慌不乱的提气,再问:“你们说——答不答应!”

情谊默契,队伍又如雷助攻:“答应!答应!答应!”

连着三声,节奏短,底气足,如惊雷鸣响,为厉坤撑腰。

迎晨低头,先是抿唇,抿不住了,笑容便一点一点绽成朵花儿。

再抬头时,她望着厉坤,眉开眼笑地说:“我嫁呀。”

三个字,一锤定音。

迎晨挑眉,主动拿过他手上的戒指,大大方方的往自己手指一戴。顿时,掌声噼啪整齐,林德可激动坏了,率先吹了声长口哨。

迎晨双手张开,挑衅的神态,对他微抬下巴:“到这儿来。”

娇软的手,合成一个拥抱的形状,对厉坤说,过来。

那股俏皮又豪情的气质,看得人心晃神摇。

厉坤起身,向前两步,迎晨狡黠一笑,冲过来就往他身上一跳,厉坤眼疾手快,搂着她的腰,原地转了小半圈。

“我很想你。”厉坤的话落在她耳朵边。

“我也是。”迎晨小声,“特别特别想。”

就这样,厉坤以一种十分符合他本人气质的方式,尚算圆满的将这求婚给补上了。他是正儿八经在部队锻炼的男人,骨子里传统正气,不似孟泽他们摇曳,他这种性格,求婚,就该有求婚的样子。

承诺,就该将它兑现。终此一生,为之努力。

两日后,厉坤为期半年的特殊任务总算告一段落,他带着迎晨在北京城玩了三天,看故宫,看长城,看四合院,晚上便在酒店彻夜缠绵。迎晨被他折腾得腰要断了,次日下地都直不起来。

厉坤趴在她身上,每一次都堵得紧紧,哑声蛊惑:“晨儿,给我生个孩子吧。”

迎晨闭眼的时候,睫毛微颤,像两面小扇。她没吭声,但身体陡然的机灵,出卖了她的反应,厉坤仿佛受到莫大的鼓舞,吻着她的眼睛,一遍遍的保证:“我会对你们娘俩好的。”

第四日,两人返回杏城。

耽搁了几天,迎晨的手工店订单积压了十几个,她连家都没回,直接赶去了店里。厉坤把行李收拾了番,才出门去接她吃饭。

“这个花纹还要做细一点,曲线还能拉长一点。”

“这位客户是个三岁孩子的妈妈,所以镯子的封口一定要做平滑些,不然平日怕刮着孩子。”

厉坤踏进店,就看到迎晨俯身弯腰,和一个年轻男人靠得很近。她低头说话的模样十分温柔。

“来了啊?这么快?”瞧见人,迎晨惊喜,偏头对男店员轻声:“你先做吧。”

说罢,她便朝厉坤走去。

“晨姐。”年轻男店员忍不住喊她:“我做好了,你晚上过来看吗?”

一听这话,厉坤的眼神顿时犀利,微眯住,盯着这人。

“我晚上不过来了,”说话的时候,迎晨一直是笑望着厉坤的,她头也没回,“设计图你发我邮箱吧。”

出了店,上了车,厉坤不高兴全写在了脸上。

“他谁啊?”

“啊?”迎晨顿了下,反应过来:“哦哦,是我店员啊,今年美院毕业的高材生,挺有灵气的。”

“你还去招聘了?”厉坤有点儿阴阳怪气。

“我这小店哪用得着招聘。”迎晨说:“孟哥给介绍的,是他家一亲戚的孩子。”

“孟泽怎么总干这种事呢?”

“你这么激动干吗?”迎晨眨眨眼:“他还干过什么了?”

厉坤憋屈,什么相亲对象曲以明,不全是姓孟的掺和么,他自个儿情路不顺,也犯不着专坑自己人吧。

迎晨倏地一笑,伸手过来捧住他的脸,“你看你,都快变酸黄瓜了。”

被戳中心事,厉坤反口咬上她的手背,不轻不重,牙齿印一整排。迎晨抽手,笑道:“痒痒痒!”

厉坤作势:“那我再咬重一点。”

“别别别,”迎晨配合演出,送上另只手,俏生生的说:“这边也留个印,咬个对称。”

厉坤没忍住,笑了起来,尾音往上:“——行啊。”

然后手绕到她后脑勺,重力一按,把人往自己身上压,同时手使坏,把连衣裙轻轻一扯,V型的领口往下,大半酥胸都露了出来。

厉坤埋头上去,两唇一吸,白皙的皮肤很快就起了个鲜红的小草莓。

迎晨脸红心跳,推开他脑袋,不怎么硬气的低骂:“流氓。”

厉坤笑得痞坏,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唇角。迎晨一怔,觉得这画面甚是养眼,冲动化作行动,也学他刚才的动作,每个步骤都重复还回去。

厉坤今天穿的是简单纯色白T,领口更好扒拉,迎晨凑上去,闻着清淡的男人香,一个激动就下了重口。

“嘶——”厉坤疼得音儿都变调了:“你来真的啊!”

一排牙印又深又红,迎晨满怀歉意:“我给你舔舔。”然后真伸出舌尖,围着轮廓抵了一圈。

“……”

厉坤总算明白,什么叫给一巴掌又给颗糖了。

两人的晚饭吃的是泰国菜,吃完后,夜幕初升,两人把车停在饭店,手挽手压马路。

“昨天我爸还问,咱俩是不是真不办酒席了。”迎晨闲聊,“我说不办啦,老头儿还有点不高兴呢。”

厉坤说:“我尊重你的意见。”

“一切从简吧,弄这事儿可费神。”迎晨问:“你假期是够的吧?”

“够。”厉坤:“机票定好了吗?”

“机票和酒店都定了。”迎晨美滋滋的侧头看他,“怕不怕我把你卖去马尔代夫?”

“你卖吧。”厉坤无所谓:“卖了我你就成寡妇了。”

迎晨嘻嘻笑,“舍不得。”

“小孩儿。”厉坤嘴角弯着,伸手将她落在衣领间的头发给撩了出来,平平顺顺洒在肩上。

发香淡淡,扑了他满鼻。闹市街头,车来人往,踩着光圈灯影,他们如同大街上每一对平凡的爱人一般,有商有量,温柔和气,把油盐酱醋的桩桩小事,通通落在了生活里。

往日横竖曲折,撕心闹腾,都如烟火激烈绽放,而后归于平静。所闻所见所感,全是人间最真实的烟火气。

或许还有众多不如人意的细节,但,

厉坤看着身边的姑娘,从她十八岁,到如今二十八岁。十年,生死一梦,美梦成真。他暗暗发誓,从此以后,都万事以她为重。

“迎晨。”

“嗯?”

厉坤神色缱绻,用最平静的语气悄然许下承诺:“留在我身边吧,咱俩以后好好过。”

迎晨微怔,目光落入他的眼睛里,满心满眼,全是彼此。

她绽开一朵微笑,顺承答应:“好啊,一百年不嫌短,一辈子我也不嫌长。”

俏皮明艳的模样儿,看得厉坤心口狂动。

两人握着的手,越来越紧,脉搏渐渐归于统一,心随你动。

请你留在我身边。

当然。

我一定会留在你身边。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两个月,厉哥和小晨的故事,就陪大家到这儿了。他们历经波折,会有一个美好明天的。你们在连载期间的追文,是对这小两口的最大支持,谢谢老板们了!

68 唐其琛番外一

“赵哥, 十箱啤酒全放角落了, 您点点数?”姜霖两袖卷到手肘处, 大冬天的, 额上热出薄薄一层汗。

“甭了, 信你。”叫赵哥的男人正在算账, 头也不抬:“老刘,给结工资。”

搬了一下午货,八十块钱。

姜霖点了两遍才搁钱包里, 刚松气,室友小昭的电话就打来了。

“你在哪呢?”

“赵哥这, 刚搬完货。”姜霖边说边往外走,迎面一阵风,冻得她缩了缩肩膀。

“外滩这边来吗?六个小时,四百。”小昭说:“我这边还没完,赶不过去了。”

姜霖爽口答应:“来!”

讲完电话,她背起包就去挤公交。

从提篮桥到外滩有四站,这个点车不多,很快就到了。按着酒吧名字找过去, 是个好地盘,立于江边, 风光卓卓。

进去大厅,一水儿都是穿着短旗袍的漂亮姑娘, 裙摆开叉隐隐露出大腿,蹬着细高跟如履平地, 个个都是艳而不俗的尤物。

“一人负责一个包间,客人叫酒水了,必须马上送进去,可别出错,听到没?”

五六个年轻女孩儿先后答应,模样儿稚嫩,互看几眼,才胆怯的去领班那儿领制服。姜霖分到的那间在走廊最里面,厚重地毯踩在脚下,像不真实的绵软云团。

包间的门是半敞的,里头放的是一首年代稍远的粤语歌。

姜霖往门口一站,就听到一把扬笑的男声,沉稳厚重,像是空旷幽山里突然惊起的一道撞钟。

他嘴角噙着笑,指间夹着扑克牌,说:“对圈儿,要吗?”

宽窄的门缝里,一眼入目,是一个男人的侧脸。

明暗光影在他的高挺鼻梁上一波三折,像深湖涟漪,一刹而已,搅的人眼睛不清不醒。

这是姜霖第一次遇见唐其琛。

唐其琛今晚气势如虹,牌局顺风顺水。傅西平连着输了三个打火机,啧了声:“服气,运气压不住你。”

唐其琛笑,“还来么?”

“收吧。”傅西平手一招,边上的人便帮他们撤了牌局。

唐其琛靠着椅子,姿态慵懒,搭在椅背上的手指伸出大半截,肤白修长,颇有女相。他与傅西平闲聊,神情轻松,偶尔笑笑。

姜霖观察了好一阵,后来,他笑,她也跟着嘴角微扬。

“开瓶酒。”傅西平头也没拧,提声下令。

姜霖望出了神,喊第二遍才反应,急忙进来。

“怎么回事儿啊?”傅西平微抬下巴,不悦的边说边回头,这一眼瞧的,微微皱眉,很快恢复如常。

“哟,新来的?”

姜霖笑脸相对,“不好意思老板,耽搁了。”

傅西平是这个圈子里有名的公子哥,纨绔惯了,见着美人儿总爱调侃两句:“你怎么知道,我是老板?”

姜霖说:“当老板的人都穿西装,我看您穿得最好看。”

原本一直看手机的唐其琛,在听到这句话后,不动声色的望过来。

姜霖察觉了,亦对上目光,两人浅浅交汇,半秒,唐其琛便挪开了。

傅西平心思细,什么都不再说,这晚上,他从姜霖手上买了三瓶红酒,加起来五位数,大有为谁捧场的意味。

姜霖兼职的时间到了,她换好衣服出来时,正巧碰见傅西平这群公子哥。

携带女伴,醉意微醺,略为扬高的笑谈声,他们的身影融在霓虹光影里,像是不真实的另个世界。

傅西平早瞧见了姜霖,他下意识的回头看了眼唐其琛,发现他的目光恰巧从那姑娘身上收回。

傅西平推开身上腻歪的女人,忽的丢过车钥匙,痞笑着说:

“其琛,今晚你当司机啊。”

已经凌晨,地铁停运,这里太难打车,错过好几辆满客的出租。姜霖在寒风里,身影娇瘦,地上的影子跟着树枝一块摇。

最后,她等来了一辆主动停靠的“出租车”。

傅西平坐在大路虎里,隔着车窗冲她吹了声儿口哨:“妹妹,要车吗?”

姜霖的双手放在嘴边哈气,只露出一双黑漆圆润的大眼睛。她没有拒绝,因为她看到了开车的人,是唐其琛。

这是姜霖这辈子坐过的最贵的出租。

很久以后,唐其琛问她:“第一次就敢坐我的车,不怕吃亏吗?”

姜霖说:“第一眼,我就觉得你是好人。”

后来,傅西平半道下车,走之前,特意回头对她说:“下回再见啊。”

少了个油腔滑嘴,车里的气氛直转而下。

唐其琛是个少话的主,一路笔直向前,开了十分钟后,才沉声问:“你去哪?”

姜霖捏捏手指,报了自己的学校名。

唐其琛前方路口调头,全程未再多说话,半小时后,他将车停稳在校门口。

“谢谢。”姜霖伸过手,三张钞|票递了过来。

唐其琛终于有所反应,侧过脸,目光淡淡。

姜霖咧嘴,笑得明晃晃:“付你车费呀。”

说起来,如果非要追溯个源头根源,故事就是从唐其琛接过三张车钱开始的。

接了钱的第二天,姜霖在上专业课的时候,收到一个陌生号码的短信:

“我在昨晚下车的地方。”

半句话,没说意图,但姜霖直觉,他在等她。

唐其琛今天穿了件浅杏色的大衣,这个颜色很挑人,他皮肤生得白,一根烟夹在指间,低头点火的一瞬,火光在他的鼻梁上打出影子。姜霖远远走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画面。不是很和适宜的,让她想起了古墓派。

唐其琛每次来接她,不去吃饭,也不去哪儿玩,就载着人,满城市的瞎转。姜霖跟他聊天,头次拘谨,二次忐忑,三次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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