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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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北杨将碗小心翼翼放在她面前,叮嘱:“小心点,烫。”

他煮的红豆粥,不知道熬了多久,小红豆都煮烂了,糯糯地翻着花儿。

说完,他又折身进了厨房。

余欢觉着自己似乎在做梦。

这……祁北杨把脑子烧坏,变成田螺姑娘了?

不可思议。

她捏了捏自己的脸。

痛。

正愣着神,田螺姑娘端着碗过来,放在余欢对面,同她说:“厨房菜不多,只做了这些,你将就着吃。”

这对话,更像是夫妻之间的了。

余欢没动筷子,直愣愣地盯着他:“你这是怎么了?”

“报答你昨晚的收留之恩,”祁北杨说的风轻云淡,“替你做顿饭吃,很正常吧?”

嗯……如果对象不是祁北杨的话,那还挺正常的。

余欢低头,轻轻咬了口豆角。

咸淡适宜。

“不难吃吧?”

“嗯。”

祁北杨笑了,眉眼弯弯:“省的你下次再同别人说我做饭不好吃。”

如果不是从小到大的教育,余欢真的要怀疑面前的祁北杨被人夺了舍。

祁北杨今日的表现,像极了热恋时期,令她迷恋的那幅模样。

偏偏两人是分开的——不对,在祁北杨心里,自己多半还是他那出轨的前“大嫂”。

余欢想不通,只能化疑惑为食欲,埋头继续吃饭。

吃到一半,门铃响起来,她放下筷子,隔着猫眼看了一眼。

门外是余希。

余欢回头看了眼正在吃饭的祁北杨,头都要大了。

——上次余希拿酒瓶砸了他的后脑勺,要是再瞧见祁北杨在她这里,还不得拼命?

余欢几步走回来,扯住祁北杨,来不及解释:“你先跟我过来躲躲——”

祁北杨很听话地被她拉着,推进卧室。

余欢关门前,祁北杨伸手挡了一挡,笑着问她:“怎么,你还想金屋藏娇?”

余欢看着他:“不是想报答我收留你一晚吗?那就藏好了不许出来。”

祁北杨瞧她着急的要命,也不逗她了,乖乖巧巧地任由她关上门。

余欢将祁北杨用的那只碗放进厨房,这才跑过去开了门。

余希精神状态不是很好,眼下有着深深的黑眼圈;瞧见余欢,勉力一笑:“小……欢欢。”

他还是有些不太习惯叫她的新名字。

余欢尽量装作若无其事:“今天怎么过来了?”

“……我有事告诉你,关于你和林媛。”

一听到林媛两个字,余欢微笑淡了。

余希不曾察觉,进了房门,瞧见桌上的饭菜,自然而然地坐到了方才祁北杨坐的位置:“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啊,早起自己做饭。”

余欢勉强笑了:“这不是周末么?反正没什么事。”

“帮我拿双筷子吧,正好我今天还没吃饭——”

咯吱咯吱——

余希话音未落,卧室那边就传来一阵摇门的声音。

余希皱眉,站起来,作势要往卧室方向去:“你这里有老鼠?”

“没,”余欢哪敢让他瞧见卧室里的祁北杨,慌乱挡在他前面,“是……猫。”

余希的眉毛皱的更厉害了:“你捡了流浪猫回来?”

“舍友的,先寄养在我这里,”余欢扯着谎,“它有点怕生,你先坐一会,我去倒杯水。”

转脸对着卧室叫:“小……咪咪!乖,别闹了。”

话音刚落,摇门声就停了。

余希不疑有他,重新坐了下来:“你同学这猫还挺通人性——水就不用了,你粥有多余的没?给我来一碗。”

余欢想起了刚才卧室里的动静,迟疑开口:“粥熬糊了,我给你拿盒奶好不好?”

余希笑了:“从小到大,我喝过的糊粥还少吗?没事,直接——”

咔嚓。

卧室门被打开,忍无可忍的祁北杨从卧室中走出,瞧着余希冷笑:“直接怎么着?不想给你喝的意思都这么明显了,你是听不懂人话吗?”

余希傻眼了,手指颤抖,指着祁北杨,难以置信:“这是你舍友的猫?”

余欢手指抵着额头,这烂摊子,她也不知如何收尾:“……抱歉。”

余希脸色变了又变,目光在两人之间巡回半天,最终一声冷笑:“行吧,欢欢,亏得我那么担心你。”

亏得他深思熟虑了一晚过来摊牌……结果余欢早就攀了高枝。为了这么个男的,连尊严都不要了。

说不定,余欢还不稀罕林家的那点东西呢。

余欢叫他:“哥。”

大清早的,祁北杨就在这里,余希完全能够想象的到,昨夜,两人是如何共度良宵,如何亲昵交颈而卧。

“别叫我哥了,”余希讽刺一笑,“我可没资格当你哥。”

他转身就走,关门的时候发了狠劲,重重地甩上。

嘭——

一声巨响。

余欢被这声吓的哆嗦了一下。

她从小就受不了巨大声音的刺激,祝华院长打趣她,说指不定是个胆小的耗子精。

祁北杨的手指搭在她肩膀上,余希一走,他的气也就消了下来,安慰:“别怕。”

余欢心里乱糟糟的,推开他的手,抿了抿唇。

她知道祁北杨没有错。

错的是自己,不该收留祁北杨;如果昨天不心软的话,今天也不会闹的这么僵。

重新把碗端回来,粥已经有些凉了,安安静静地吃完饭,祁北杨接到一个电话,也未久留,道谢后离开。

此后余欢过了三天的安静日子,期末考将至,有些文化课,还是需要临时抱佛脚背一背的。

与苏早的联系没有断。

早在之前,她又重新加上了苏早的微信,在图书馆看书看到眼睛痛,拿起手机刷朋友圈,她好友少,没几下就刷到了几天前的动态,瞧见了苏早发的一张照片。

是林定和程非两个人。

两人脸颊上都有着淤血,程非在拿卫生纸捂住鼻子,瞧上去,像是被人打的。

余欢看了看时间,发图时间是祁北杨来找她的那一晚。

皱了皱眉。

她捧着手机,点开图,一眼就认出来这背景,是祁家的会客厅。

视线下移,是苏早配的文字——

[直到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身为女孩子的好处。]

还配了一个捂脸笑哭的表情。

余欢心中疑惑更深,敲了苏早,试探着问她——

[林定和程非怎么了啊]

苏早秒回,三条。

[没怎么啊]

[这些家伙吃好喝好玩好身体倍棒]

[你找他俩有事啊]

余欢回:[我看到你的朋友圈]

这一次苏早回的比较慢了,足足过了五分钟,才发过来。

[没事]

[他们俩晚上喝多了,互殴来着。他俩就喜欢这样,哈哈]

余欢笑了,这还真是别具一格的爱好啊。

眼睛有点酸,她放下手机,揉了揉眼。

-

苏早又发了新消息过去。

[下周天我生日,过来一起玩呗。洛铃刚从美国回来了,闹着要见你呐。]

祁洛铃不能跳舞的这段时间,被送去了她的舅舅家中,半玩半休养。

大概是没瞧见余欢回复,苏早又补上一条。

[你放心,二哥最近去港城了,没个十天半个月的回不来。]

这句话果真管用。

[好的]

终于收到了余欢的回答,苏早松了口气,整个人都快瘫到在沙发上了。

她抬起头,苦兮兮地瞧着祁北杨:“欢欢同意了。”

祁北杨低头在文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递给旁边的助理,淡淡地说:“你办的很好。”

苏早小心翼翼地问:“那我这算不算将功补过?”

“算,”祁北杨微笑,“不过我还有件事交给你。”

指节轻轻敲了下桌面,他沉声说:“你去帮我查一查,余希,桑桑,还有林媛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

苏早站起来:“是!”

又是加班到十点。

祁北杨随手扯开领带,解开最上面的两粒纽扣,进了卧室。

这卧室已经和之前的冷清模样大不相同了。

浅紫色的床单,洁白的长绒毛地毯,窗边挂着一串风铃,吊坠上是娟秀的字体——莫失莫忘。

右下角署着名字。

桑与杨。

那是余欢的笔迹。

全部还原成了余欢还在时的模样,她的东西,都又回来了。

胡桃木的梳妆台上,摆的满满当当,都是她用过的、还有买来未拆封的东西。

祁北杨洗过澡,走过去,挨个儿抚摸了一遍。

上面曾经留有她的体温,但现在只余下冰凉。

他怔怔地瞧着这些,片刻,折身去了衣帽间。

那么多漂亮的芭蕾裙,挂满了衣柜,还有些平日里穿的裙子,睡衣。

祁北杨选了一件,握在手中。

他已经失眠好久,只能拥抱着她留下来的东西,才能正常入睡。

这是他戒不掉也不想戒的习惯。

软软凉凉的布料,贴着他的肌肤。

衣服不是人,没有体温,也没有思想,不会叫他的名字,也不会恼怒地嗔怪,或者开心地冲他笑。

桑桑啊。

已经接近86个小时不曾见到。

但很快……我就可以重新拥有你了。

第31章 第三十一点贪欢

余欢想了很久, 该送苏早什么生日礼物比较好。

思来想去, 最终决定还是送些精巧的小东西——她去了商业街的陶艺室,做了个小小的瓷花瓶。

瓶子小巧,拿来养铜钱草不错;苏早喜爱植物, 应该也不会讨厌这个小礼物。

虽然苏早早就告诉她:“只要人来了, 你就算拿斤土过来我都高兴!”

余欢想了想, 自己这还真是拿着加工好的瓷土去的。

参加生日宴需要晚礼服和高跟鞋,这些东西她如今都没有, 苏早也没叫她费心,早就告诉她,备好了。

余欢一到苏家,苏早就笑眯眯地把她扯进了自己的卧室:“来来来, 让我看看, 今天给小仙女做个什么造型好呢?”

余欢乖乖巧巧, 任由苏早在她头上拨弄。

余欢的头发发质好,乌黑浓密,柔韧顺畅, 苏早没舍得多碰, 给她挽了起来, 斜斜插了珍珠玳瑁的发夹。

——全因今日为余欢准备的礼服是件旗袍,真丝的,灰豆绿, 同色的内衬, 柔柔软软。

余欢抚摸着旗袍, 有片刻迟疑。

但很快,苏早便扳着她的肩膀,笑眯眯地把她推进了门中:“好啦,我的小仙女,该去换衣服啦。”

旗袍意外的合身,这是件旧式制法,无省,并没有刻意地束腰,腰肢处有两指空余,更显轻盈娇弱。,长至脚踝,自膝盖上两公分处开始开叉。

……像是祁北杨的审美。

强迫自己不去多想,余欢问:“今天来的人很多吗?”

先前她同祁北杨在一起的时候,不太参加这样的晚宴;概因余欢不擅长交际,也不太想以祁北杨女友的身份被人指点审视。

圈内真正知道她是祁北杨女友的人其实不多,也就只有祁北杨相熟的那些。

苏早略加思索,给出个尽量准确的回答:“大概是上次林媛生日的两倍。”

苏早爱热闹,爱玩,从小时候就跟着几个男人厮混,早些年还有些痞气,年纪大了之后,倒是好多了。

她是苏家的独女,又是众星拱月地长起来,程非与林定亲自为她安排的生日宴,来的人自然不少。

——更何况,今晚上还有一场大戏要看,人少了,可就不够热闹。

苏早了解余欢的脾气,也知道她喜静,拍了拍她的肩膀:“别慌,你先跟着我,等会洛铃来了,你俩随便找个房间说话。”

余欢轻轻地应了一声,同苏早一起下去。

她身材纤细,从小学芭蕾的姑娘,气质出众的多;她站在苏早旁边,甫一踏入大厅,便吸引了不少人的视线。

全因少女过于美好,穿旗袍来参加的人不少,但少有余欢穿着这样合适,旗袍样式虽然庄重,但却遮不住她满满的少女轻盈气息。开叉虽不高,但露出的一截小腿,美玉雕出来的一样,叫人瞧见就怜爱不已。

有人眯着眼睛看,低声问:“站在苏小姐身边的那姑娘什么来头?没听说苏小姐还有兄弟姐妹啊。”

“不知道,大概是哪家的千金?”

……

议论纷纷。

还有些轻浮点的,已经忍不住了,蠢蠢欲动想上去搭讪;但一瞧见她站在苏早旁边,又想起和苏早一块的那几个男人,决定还是忍一忍,先不轻举妄动。

免得真招惹上大佛,哭都来不及呐。

苏早作为此次晚宴的主角,不停有人过来同她说话,苏早没有同人介绍余欢的姓名,只笑吟吟地揽着她的肩膀:“我的好朋友。”

众人也知道苏早的性子,不打扰,笑着寒暄几句,冲着余欢微笑。

这些人,余欢大多不曾见过;苏早一边应酬,一边笑着对她说:“瞧瞧,这些人基本上都是为了拓宽交际网来的。说实话,我记性不怎么样,有好多人,连我也叫不上名字来。”

余欢微笑着说:“我也是,记人名是件大麻烦事。”

祁北杨的记性倒是好,去年春节,余欢是随祁北杨回了老宅;祁家那么多人,祁北杨一一同她介绍,余欢费了好大力气,才记住了这些亲戚的称呼。

晚上同祁北杨讲起的时候,祁北杨失笑,只揽着她,给她捏肩膀:“这些人记不住也不打紧,做了我的太太,说错了也没人笑话你。”

余欢闭着眼睛,在脑海中又把那些人过了一遍:“那他们在心里偷偷笑话你怎么办?笑话你找了这么迷糊的女朋友……啊,不行,我不想让你丢人。”

……

今天配的鞋跟高了点,余欢有一阵子没穿高跟鞋了,走了没多久便有些累;恰好瞧见了祁洛铃,两人牵着手,去了甜点区吃东西,休息。

余欢小时候挺喜欢甜,连块奶糖都是特别好的零食;长大后倒是没小时候那么爱吃了,毕竟对于芭蕾舞者来讲,体重多一点,就多一点负担。

只是她低血糖也严重,不得不定时摄入糖分。

祁洛铃的腿瞧起来已经没有了异样,只是还在休养期,不能做剧烈运动;现在她还不能跳芭蕾,但身材管控依旧严格。

祁洛铃到底年纪小,瞧见甜品就有些忍不住,拿着玻璃盘一样取了一个过来,小巧玲珑的,每一个只吃顶尖上的一点点;吃完尖尖,就依依不舍地放下。

余欢瞧她这痛苦忍耐的模样,觉着又可怜又可爱。

她自己只尝了一枚焦糖松露巧克力,端了杯咖啡过来,慢慢地喝。

祁洛铃向她诉苦,说自己久未训练,现在感觉整个人都快成“木板”了。

抱怨完,又同她低声说:“我舅妈那边有个小姑娘一直朝我打听堂哥的事情,烦都要烦死了……”

说完,亮晶晶地瞧着她:“欢欢姐姐,你看我堂哥这么可怜,一大把年纪了,连女朋友都没有呢。”

“你堂哥才不可怜,喜欢他的女孩子多着呢。”

“但我堂哥只喜欢你啊,”祁洛铃压低了声音,“你不忍心看他孤独终老一辈子吧?”

余欢毫无波动:“那是他自己的选择,和我没关系。”

祁洛铃咬咬唇。

欢欢姐姐怎么这么固执呀。

她赌气地想,要不,就把事情全部都告诉堂哥好了;欢欢姐再这样冷淡下去,这两人什么时候才能在一起呀。

她都快急疯了,偏偏这两人淡定的不行。

两个珠光宝气的小姐姐走过来,也是累了,坐在两人旁侧的沙发上,中间以绿植隔开,那边聊天的声音都传来出来——

“顾启真的要和林媛订婚?”

听到林媛的名字,余欢微微皱眉。

只觉着面前的这一杯咖啡也不够美味了。

“听说啊,是不小心闹出了人命来,林媛直接去找顾太太摊牌了,言明绝不会去做流产手术”那女孩轻笑,“顾太太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都说是三代单传下来,比金疙瘩还宝贝;顾启又是天生的眼瞎脑子坏,放着好的不要,偏爱这臭的。现在林媛坏了孕,她上面又有林定这么一个堂哥撑腰,顾太太就是再不乐意,也得认了。我听小姐妹儿说了,后天他们就订婚。顾太太觉着婚前有孩子不光彩,不乐意大办。”

两个女孩偶偶私语,歇息了一阵,这才离开。

祁洛铃适时为余欢做补充:“她们聊的是林定哥哥的妹妹,林媛,那个人我不喜欢,心眼太多。欢欢姐姐,你最好也离她远一点呐。”

余欢笑眯眯:“好的。”

她刚端起杯子,一双手搭在她肩膀上,听得林媛在她身旁笑:“我还以为自己看走眼了呢,欢欢,你怎么也过来了?也是为苏小姐跳舞吗?看你今天这样子——”

语气有片刻的停顿,林媛缩回手,捂着嘴巴:“穿着旗袍总不能再跳芭蕾了吧?”

她的声音有着不太令人舒服的甜腻感,祁洛铃的好胃口顿时全没有了。她撑着脸,瞧着林媛,锐利地反驳:“跳芭蕾怎么了?你这样子就算想跳也没有老师肯收呢!”

林媛面色微变。

祁洛铃记得方才那些人讲的八卦,恶意地笑了:“几天不见,你又胖了不少啊,我看着腰又粗了好几圈,看来你和顾启的感情很甜蜜嘛。”

这话说的很嚣张。

林媛生气,也不敢朝着祁洛铃发火——祁家这一代男多女少,就这么一个小姑娘,宝贝疙瘩一样,谁敢招惹。

她转了脸,瞧着余欢,笑:“上次你喝多了,什么时候走的?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我还找了你半天。”

满满的嗔怪,这要是不知情的人听了,只怕还以为是余欢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呢。

余欢平静地抬头看她:“说不说的,也没必要了。”

林媛一愣。

她还把余欢当成小时候的那个软包子,乖乖的跟屁虫,哪怕被人欺负的惨了,也不会大声哭闹,也不会找人告状。

林媛从小就讨厌她,凭什么这个姑娘就能得到所有人的喜欢?余希也护着她,旁人也说,余欢年纪小,身体弱,该多让让。林媛不止一次唆使余欢去偷隔壁菜园里的东西吃,又在被发现后独自跑掉,故意不管余欢;小时候余欢跑不快,菜园子里土地不平,绊倒摔在地上,也不吭声。

林媛以为余欢被看园子的老大爷捉住,一定会好好的教训一顿再扭去院长那里;实际上,老大爷不仅没有责备余欢,还乐呵呵地把她送回来,附带着新摘的一些黄瓜茄子。

林媛躲在门后面,听见老大爷笑眯眯地同祝华说:“平时看你养这些孩子也都挺不容易的,今年菜园子里的菜长的好,我自己吃不完,送过来你们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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