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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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彻纳下颚上的肌肉动了动。他生气了吗?

  “我为什么要去找雕刻师?”他突然像蛇一样咝咝地说,“我能赤手空拳杀死一个黑曜种人。黑曜种人!我的辩论和协商能力胜过白银种人。我能做绿种人做梦都想不出的数学问题。我为什么要改变自己的外形呢?”

  “因为它阻碍了你。”

  “虽然我出身低微,但我有自己的格调。我是有身份的人。”他斧子般瘦窄的脸丝毫不怕我反驳,“我是黄金子民,人类中的王者。我从不为了别人改变自己。”

  “就当你说的是真的吧。但你为什么要嚼代谢增强剂?”他没有回答。“还有,为什么你只做到学监?”

  “学监是个有威望的职位,小子。”费彻纳厉声说,“我是初选官们投票选出来代表分院的人。”

  “但你不是统帅,手里没有舰队。你连中队裁决官都不是。更不是什么总督。能做到你刚才说到的那些事的人有几个?”

  “没有几个,”他异常平静地说,满脸怒容,“几乎没有。”他向上望去:“你抢到了密涅瓦分院的旗子,想要什么奖励?”

  “但主意是塞弗罗想到的啊!”我说,我意识到这次交谈结束了。

  “他把这个主意交给了你。”

  我要了马匹、武器和火柴。他简单而粗暴地答应了,转身要走。这时,我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我在他开始起飞时抓住了他的胳膊。这时,有什么事情发生了。我的神经仿佛被火烧灼,疼痛像沾着强酸的针一般刺入我的手和胳膊。我倒吸一口气。整整一秒钟的时间,我的肺部无法正常工作。

  “该死的。”我咳嗽起来,摔倒在地上。他穿了脉冲护甲。我根本没看到脉冲生成器在哪儿。那东西和脉冲盾相似,只不过是嵌在盔甲里面的。

  他停了下来,微笑了。

  “胡狼,”我说,“你提到了他。那个密涅瓦女生也提到了这个人。他是谁?”

  “首席执政官的儿子,戴罗。和他相比,提图斯只是个哭闹的小孩。”

  第二天早晨,体形庞大的马已经在野地里吃着草了。狼群试图把一头小母马拖倒,一匹灰白色种马冲了过去,踢死了一匹狼。我要下了这匹马。其他人管它叫奎特斯,意思是“最后一击”。

  它让我联想到拯救了安德洛墨达的天马。我们莱科斯的歌曲里唱到过的马。我知道,要是有可能,伊欧会喜欢在它背上骑一会儿的。

  直到许多天后我才意识到,他们是为了嘲笑我在提图斯之死中充当的角色,才给我的马取了这个名字。[5]

  

  第三十章 戴安娜分院

  

  一个月过去了。提图斯死后,马尔斯分院强大了一点,力量的源头不是优等生,而是差生,我的人,还有中等学生。我明令禁止虐待奴隶。出身刻瑞斯分院的奴隶在维克瑟斯和其他一些人面前依然战战兢兢,除了为我们生火做饭,没什么其他用处。我们在城堡里养了五十头山羊和绵羊,以备应付敌人的围困,木柴也收集了不少。但我们没有水。我们来到这儿的第二天,盥洗室的水泵就停了。我们没有水桶,无法在城堡内储水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围困。我猜这不是巧合。

  我们将盾锤打成脸盆,用头盔将下方河里的水运到高高的城堡里。我们砍树,把树干挖空做成水槽。我们掀起石块,掘地凿井,但挖得不够深,始终无法穿过泥浆层,我们只好用石头和木材把井壁砌起来,拿它当水窖用。但水总是漏出来。于是我们只有木头水槽可用。我们绝不能被围困。

  主楼干净多了。

  目睹了提图斯的遭遇之后,我要求卡西乌斯教我剑术。我学得异乎寻常地快。我使用的是直刃剑。镰刀已经变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但我从不使用它。重点不在于学习直刃剑的用法——那东西和光剑差不多——而是学习敌人会怎样用它对付我。我也不希望卡西乌斯知道我用镰刀作战的方法。要是他发现朱利安是我杀的,那弯曲的刀刃将成为我最后的希望。

  我的克拉瓦格斗术并不精湛。我踢技不佳,但好歹学会了如何打断敌人的气管。我也学会了正确使用双手的方法。我不再胡乱抡拳或做出毫无意义的格挡。我的速度很快,攻击致命,但我不喜欢克拉瓦格斗术的规矩。我只想做个高效的战士,仅此而已,但克拉瓦格斗术似乎执意要教我学会如何保持内心平静,而这会导致失败。

  现在我和卡西乌斯与朱利安一样把手高高举起,肘关节与双眼齐平,这样不管是攻击还是格挡都是自上而下的。有时,当卡西乌斯提起朱利安的时候,我能感到黑暗又在我心中升起。我想学监们一定在看,还在笑,在他们眼里,我一定像个操纵人心的恶魔。

  我忘了卡西乌斯、洛克和塞弗罗是我的敌人,我是红种,而他们是金种。我忘了终有一天我会把他们斩尽杀绝。他们视我如兄弟,而我无法抗拒,也只能待他们如手足。

  与密涅瓦分院的战争逐渐缩小成小队之间的小规模战斗,双方都没能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我想与他们激战一场,而野马不想冒险。激将法对他们很难奏效,和我的战士相比,荣耀和暴力的诱惑对他们来说小得多。

  密涅瓦分院的学生做梦都想抓住我。帕克斯一看到我就发狂。野马甚至向安东尼娅提出过条件——或者说,安东尼娅曾经声称她这么做过——要用一份共同防卫合约、十二匹马、六支电击长矛和七个奴隶作为代价,让她把我交出来。当她把这件事告诉我的时候,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说谎。

  “要是这么做能当上学级长,你眼睛都不会眨一下就会把我卖掉。”

  “没错。”她正一丝不苟地修着指甲,被我打断的时候,她不自在地说道,“既然你知道了,这就算不得出卖了,亲爱的。”

  “那你为什么不接受?”

  “哦,废物们都指望着你呢。在这个节骨眼上出卖你,后果会是灾难性的。等你把什么事搞砸了,没错,等你时运不佳的时候,也许我会这么做。”

  “或者说,你在等待出价更高的人。”

  “对极了,亲爱的。”

  我们都没有提到塞弗罗。我知道,如果她胆敢对我不利,她依然害怕他会割断她的喉咙。现在他形影不离地跟着我,身上穿着他的狼皮。他有时徒步,有时骑一匹黑色的小母马。他不喜欢穿盔甲。野狼可以任意地靠近他,就像他是狼群的一员。因为我们圈起了绵羊和山羊,狼群很饿,他猎到鹿的时候,它们会来吃。杀牲口的时候,卵石总留一些肉在墙外,用孩子一般的眼神望着三五成群走过来的狼。

  “我杀了它们的头狼。”被我问起狼群为什么会跟着他的时候,塞弗罗回答说。他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会儿,在狼皮里短促而顽皮地龇牙一笑:“别担心,你的皮我穿不合身。”

  我把差生交给塞弗罗指挥,因为我知道,也许只有他们才会让塞弗罗喜欢。最初他对他们视如无睹,但慢慢地,我注意到夜里的嚎声变多了。其他人管他们叫夜啸。经过塞弗罗几晚的指导后,他们都穿上了黑色的狼皮大衣。他们总共有六个:塞弗罗,蓟草,苦脸,小丑,卵石,还有野草。看着他们时,他们的脸仿佛是从野狼那利齿交错的喉咙里探出来似的。我派他们做一些不会弄出什么动静的任务。没有他们,我不敢确定我还会不会是首领。我的士兵会在我经过的时候,用耳语般的声音吐出诋毁的话语。那些陈旧的伤口还没有愈合。

  我需要一场胜利,而野马不肯和我交战,密涅瓦三十米高的城墙也没有那么容易逾越。塞弗罗在指挥室踱来踱去,说游戏的设计太愚蠢了。

  “那些该死的家伙知道,谁都突破不了对方的城墙。谁也不会在没有胜算的前提下全力进攻。尤其是野马。帕克斯或许会这么干,他是个蠢货,四肢强壮得像神祇,满脑子却只想着砸烂你的睾丸。我听说你砸烂了他一边的睾丸。”

  “是两边。”

  “我们应该把卵石和矮子精放到投石机里扔到他们墙里面,”卡西乌斯建议说,“当然,我们得先有投石机……”

  与野马的战争让我身心俱疲。在南方或者西边,胡狼正在壮大力量。在某个地方,我的敌人,首席执政官的儿子,正跃跃欲试,要把我毁掉。

  “我们看问题的角度不对。”我告诉塞弗罗、奎茵、洛克和卡西乌斯。除了他们,指挥室里没有其他人。秋天的微风把正在枯萎的树叶气息带了进来。

  “哦,把你的高见说来听听吧。”卡西乌斯笑着说。他躺在几把椅子上,脑袋枕着奎茵的大腿,奎茵正玩弄着他的头发。“我们都等不及了。”

  “这个学校已经存在了……呃……三百年了吧?他们早已把所有可能性都看穿了。我们遇到的、他们设计出的每一个问题,都是可以克服的。塞弗罗,你说我们攻不下那座城堡,对吗?好吧,学监们肯定是知道的。这意味着我们必须打破他们的模式。我们需要一个盟友。”

  “对付谁?”塞弗罗问,“假想敌?”

  “密涅瓦分院。”洛克回答说。

  “这主意太蠢了。”塞弗罗哼了一声,把一把匕首擦干净,插回袖子里,“他们城堡的战略意义不大。没有价值,一点都没有。我们需要的是靠近河流的地方。”

  “我们不需要刻瑞斯分院的烤炉吗?”奎茵问,“我想吃面包了。”

  我们都想。只有肉类和浆果的饮食,让我们只剩骨头和肌肉了。

  “是的,如果这游戏要一直玩到冬天。”塞弗罗把指节按得啪啪响,“但城堡是攻不破的。愚蠢的游戏。我们需要他们的面包和水源。”

  “我们有水源。”卡西乌斯提醒他。

  塞弗罗失望地长叹一声:“我们得离开城堡才能取水,傻瓜先生。要是我们被敌人围困了该怎么办?没有水源,我们只能守五天。喝牲畜的血能撑七天,然后我们身体里的盐分就会把我们弄垮。我们需要刻瑞斯的城堡。还有,那些收庄稼的浑蛋不会打架保命,但他们手里有别的东西。”

  “收庄稼的?哈哈哈!”卡西乌斯嘶声大笑起来。

  “都静一静。”我说。但他们没有闭嘴。对他们来说这很有意思,只是一场游戏。他们并不渴切取得胜利。在我们荒废的分分秒秒里,胡狼的势力一刻不停地在壮大着。野马和费彻纳谈到他时的神情让我毛骨悚然。或者这都是因为他是我敌人的儿子?我本应渴望杀死他,而此刻我一想到他的名字就恨不得逃得远远的,然后躲起来。

  这是我的领导地位正在消失的征兆。但我必须保持稳固。

  “安静!”我说,他们终于不做声了。

  “我们看到过地平线上的火光。胡狼在南方出没,用战火吞噬了一切。”

  胡狼这个名字让卡西乌斯咯咯笑了起来。他认为那只是一个我编造出来的幽灵。

  “你能不能别听到什么都笑?”我厉声对卡西乌斯说,“这不是什么该死的玩笑,或者说,你觉得你弟弟的死也是为了寻开心?”

  这句话封住了他的嘴。

  “在我们采取任何行动之前,”我强调,“必须先消灭掉密涅瓦分院,还有野马。”

  “野马,野马,野马。我觉得你只是想跟野马上床。”塞弗罗哼道。奎茵不赞同地哼了一声。

  我一只手抓住塞弗罗的领子,把他举了起来。他想躲开,但动作没我快,只能被我抓着,双脚离地地晃悠。

  “这样的话别说第二次。”我把他往下放了放,贴近他的脸说。

  “记住了,收割者。”他小而亮的眼睛离我自己的只有几英寸,“我说过头了。”我把他放下,他理好了领口。“这么说来,我们要到林区寻求盟友了,对吗?”

  “是的。”

  “这会是一次愉快的任务,”卡西乌斯大声说着站了起来,“我们的人都能凑成一支军队了!”

  “不。去的只有我和矮子精,你留下。”我说。

  “我很无聊,我想跟你们一起去。”

  “你得留下,”我说,“我需要你留在这里。”

  “这是命令吗?”他问。

  “是的。”塞弗罗说。

  卡西乌斯瞪着我。“你命令我?”他用一种奇怪的方式说,“你大概是忘了,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你打算把控制权让给安东尼娅,然后和我一起去冒丢掉性命的危险?”我问。

  奎茵抓紧了他的前臂。她以为我没注意到。卡西乌斯回头看着她,微微一笑:“当然,收割者,我会照你说的,留在这里。”

  我和塞弗罗在南部高地能看到大森林的地方扎营。我们没点火。夜里许多人会在山间出没,有我们的斥候,也有其他的人。我在远处的山头上发现两匹马,夕阳的光透过气罩,把它们照得有如剪影。阳光在气罩的折射下变成了紫色、红色和粉红色,这让我回想起从空中俯瞰的约克敦夜景。光线消失后,我和塞弗罗在黑暗里坐了下来。

  塞弗罗认为这个游戏很愚蠢。

  “那你为什么还要参加?”我问。

  “我怎么会知道它是这样的?你以为我有说明书吗?你拿到过该死的说明书吗?”他急躁地问,用骨头剔着牙,“太愚蠢了。”

  但在飞船上时,他似乎知道入学仪式是怎么一回事。我把我的想法说了出来。

  “我不知道。”

  “可看起来,这个学校要求的所有该死的技能你都会。”

  “你的意思是,要是你妈床上功夫很好,你就会认定她是个粉红婊子?谁都能学会适应。”

  “说得好。”我嘟哝道。

  他让我有话直说。

  “你偷偷溜进主楼,把旗子弄出来埋了。你保护了旗子,还设法偷到了密涅瓦分院的旗子。但他们一分都没给你加。你不觉得奇怪吗?”

  “不觉得。”

  “别开玩笑。”

  “我该说什么?从来没人喜欢我。”他耸耸肩,“我生下来就不好看,也不高,跟你还有你那马屁精跟班卡西乌斯不一样。我只能拼命抢才抢得到我想要的东西,而这不会让我变得讨人喜欢,只让我变成了个惹人厌的矮子精。”

  我把我听说的事告诉了他。他是初选的最后一名。费彻纳不想要他,但其他初选官坚持选他。塞弗罗在黑暗中看着我,一句话都没有说。

  “他们选你,因为你个头最小,看起来最弱。成绩一塌糊涂,又这么瘦小。和其他差生一样,他们选你是因为你们最容易死在入学仪式里。他们在一些人身上有计划,很大的计划,而你是为他们准备的替罪羊。是你杀了普里安,塞弗罗。这就是他们不肯让你做学级长的原因。我说得对吗?”

  “你说得没错。我宰他就像宰一只漂亮的狗一样,又利落,又轻松。”他把骨头吐在地上,“是你杀了朱利安,我说得对吗?”

  我们再也没提起入学仪式的事。

  早上,我们离开高地进入丘陵。林间不时出现一片片草地。我们怕附近有密涅瓦的小队,于是走得飞快。来到林区边缘时,我在远处发现了一个小队。他们没有看到我们。在遥远的南方,天空中浓烟滚滚。胡狼出没的地方总有群鸦聚集。

  我很想多和塞弗罗说说话,问问他的人生。但他的视线穿透力太强,我不希望他询问我的身世,然后像我看透提图斯一样看穿我。这个男孩喜欢我。他辱骂我,但他喜欢我。更奇怪的是,我无比渴望他喜欢我。为什么?我想这是因为我感觉他是这些人里——包括洛克和卡西乌斯——唯一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在这个世界里,他本应美丽,却容貌丑陋,因为他的缺陷,别人选择让他死去。在很多方面,他的处境都不比红种人好。

  我想告诉他我是红种人。我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深信他也是,另一个地方认为,如果他知道我是红种人,就会更加敬重我。我并非生来得天独厚,我和他是一样的。但我管住了舌头,毫无疑问,学监们始终监视着我们。

  奎特斯不喜欢树林。一开始,灌木丛浓密极了,我们只能用剑砍出一条路。很快灌木就稀疏下来,我们走进一片红豆杉森林。除了这种树,这里什么都不长。巨大的树木遮天蔽日,根系伸展如触手,从土壤中汲取养分,长得像摩天楼一样高。我仿佛又一次踏入了城市之中,只不过这里充斥着动物的鸣声,遮挡视线的不是金属和混凝土,而是树干。我们大胆向森林深处走去。这里让我回忆起我的矿洞,处在树枝下,一个仿佛既没有天空也没有太阳,黑暗而狭窄的地方。

  和我的胸膛一样大的落叶在我脚下沙沙作响。我知道有人在监视我们。塞弗罗不喜欢这样。他想不被发现地溜走,把跟在我们背后的人抓出来。

  “这样一来就和我们的本意相反了。”我告诉他。

  “这样一来就和我们的本意相反了。”他讥讽地学我说话。

  中午,我们停下来吃了点抢来的橄榄和羊肉。树丛里的眼睛觉得我们的脑筋不足以打破常规,并且也不知道他们躲藏的地方不在地上,而在我们头顶。我没有抬头看。没必要吓唬那些白痴,让他们知道我对游戏已经一清二楚。如果我依然是分院的领袖,那很快就要征服他们了。我想知道树之间是不是有绳索连着,不然的话他们的四肢够长吗?

  塞弗罗急不可耐地想抽出匕首在那些树上削几下。我不该带他来的。他不适合做外交。

  最后,一个人选择来跟我谈谈。

  “嗨,马尔斯。”一个人说。另外还有几个声音在我右边回响着。愚蠢的小鬼们,他们该把这个把戏留到夜里用。待在漆黑的森林里,声音同时从四面八方传来的时候,肯定糟透了。有什么东西让马受惊了。戴安娜女神的动物有熊、野猪和鹿。我们带着长矛,可以对付前两种。在这片森林里,那些玩意儿大得很,背上的毛是血红色的——出自雕刻者之手的巨兽,他们已经厌倦制作小鹿了。我们能听到森林深处传来血背熊的吼声。我安抚着奎特斯。

  “我的名字是戴罗,马尔斯分院的首领。我是来见你们的学级长的,如果你们已经选出了学级长的话;要是没有,你们的首领也行。如果两样都没有,就带我去会会你们之中最有种的。”

  寂静。

  “谢谢你们的协助。”塞弗罗大声说。

  我冲他抬起眉毛,他耸耸肩。此时的寂静显得很傻。这是为了让他们感觉到我在向他们发号施令。他们做事自由安排,还真是孩子模样。然后,两个高大的女孩从离我们身后很远的一棵树后走了出来。她们的制服颜色和森林一模一样,靴筒里插着小刀。我觉得其中一个女孩的卷发里也藏了一把。她们用林子里的浆果汁在脸上画出代表狩猎女神的月亮,腰带上垂着各种兽类的毛皮。

  我看上去丝毫没有要开战的意思。我把头发洗得闪闪发光,脸很干净,伤口都包扎过,制服背部撕破的地方也缝补好了,我甚至用沙子和动物油脂洗掉了上面的汗渍。奎茵和莉娅一致认为我看上去非常英俊。我不想把戴安娜分院的人吓着。这也是我带塞弗罗来的原因,只要他别把匕首抽出来,看上去就既可笑又孩子气。

  两个女孩轻蔑地对塞弗罗一笑,看到我的时候,眼神禁不住柔软了下来。更多人从树上爬下来。他们拿走了我们大多数的武器——他们能找到的所有武器。然后,她们用毛皮蒙住我们的脸,免得我们看到去要塞的路。我数着步子,塞弗罗也在数。毛皮有股腐烂的臭味。我听到啄木鸟发出的噪声,想起了费彻纳的恶作剧。应该已经很近了。于是我故意绊了一下,摔倒在地。没有灌木。他们领着我们又转了一圈,远离了啄木鸟所在的地方。一开始我担心这些猎手比我预计得要聪明,但不久我就意识到,事实并非如此。我又听到了啄木鸟的声音。

  “嘿,塔玛拉,我们把他带来了!”

  “别领他们上来,傻瓜!”一个女孩叫道,“我们又不是请他们参加童子军宴会。我都说了多少遍……等一会儿,我马上下去。”

  他们把我领到一个地方,使劲把我往树干上一推。

  一个少年越过我的肩膀说着话。他的声音低沉而倦怠,仿佛一把漂移不定的刀锋:“我觉得我们该把他们的睾丸切下来。”

  “闭嘴,塔克特斯。把他们变成奴隶就好了,塔玛拉。这里可没什么外交。”

  “瞧瞧他的刀。这不是收割者的大镰刀吗?”

  “啊,原来是他。”有人说。

  “分战利品时把他的刀留给我,还有他的头皮,要是没别的人想要的话。”塔克特斯说。他像是个非常不讨人喜欢的小子。

  “闭上你们的嘴。”一个女孩大声喝道,“塔克特斯,把你的刀收起来。”

  他们拿掉了蒙在我脸上的毛皮。我和塞弗罗站在一小片树林里。我看不到城堡,但听得到啄木鸟的声音。我刚四下打量一番,脑袋就被一个干瘦结实的男孩狠狠打了一下。那小子眼神索然,满头青铜色头发用树液和红莓汁弄得根根直竖。他的肤色像橡树蜜一样黑,两颧很高,眼窝深陷。这让他的面容始终带着讥讽的神色。

  “你就是那个被叫作‘收割者’的人吧?”塔克特斯打了个呵欠。他试着挥舞了一下我的镰刀,“呃,你长得太好看了,不会有太大的杀伤力。”

  “他是在跟我调情吗?”我问那个叫塔玛拉的女孩。

  “塔克特斯,你离远点!谢谢你,但你可以走了。”那个瘦瘦的,面孔像猛禽一样的女孩说。她的头发比我短些。三个身材高大的男孩在她身边雁翅排开。她怒视着塔克特斯的眼神,证明了我对他为人的判断是正确的。

  “收割者,你身边怎么带着个矮人?”塔克特斯指指塞弗罗问道,“他替你擦鞋子吗?帮你把头发里的东西挑出来?”他冲其他男孩小声笑着:“他是你的管家吗?”

  “滚你的,塔克特斯!”塔玛拉尖声大叫。

  “遵命,”塔克特斯一鞠躬,“我找其他孩子玩去了,母亲。”他把镰刀往地上一扔,冲我挤挤眼,仿佛这里只有我们俩知道接下来他会说出什么样的笑话。

  “很抱歉,”塔玛拉说,“他没什么礼貌。”

  “没关系。”我说。

  “我是塔玛拉,我是……我差点把我出身的家庭说出来,”她笑起来,“我是戴安娜分院的人。”

  “他们呢?”我问起那些男孩。

  “我的保镖。你是……”她举起一根手指,“让我猜猜,让我猜猜。收割者。哦,我们听说过你。密涅瓦分院的人一点都不喜欢你。”

  塞弗罗对我昭彰的恶名嗤之以鼻。

  “他是?”她眉毛一挑,向我问道。

  “我的保镖。”

  “保镖?他这么矮!”

  “你这个——”塞弗罗低吼起来。

  “狼也是这样的。”我回答说,打断了塞弗罗的话。

  “比起狼,我们更怕胡狼。”

  也许卡西乌斯应该跟我一起来,哪怕只是为了证明胡狼不是我编造出来的。我向她打听胡狼的事,但我的问题被无视了。

  “请帮我个忙,”塔玛拉真心实意地说,“要是有谁跑来告诉我,屠夫分院的收割者要到我的林间空地来,要求和我们建立外交关系,我肯定觉得这是学监在开玩笑。所以说,你们到底想要什么?”

  “除掉密涅瓦分院,让我们清静清静。”

  “这样你们就可以来攻打我们了。”她的其中一个保镖说道。

  我转身看着塔玛拉,露出一个理智的微笑,把真实的计划告诉了她:“我想除掉密涅瓦,这样我就能打败你们了,当然。”然后赢得这场愚蠢的游戏,毁掉你们的文明。谢谢。

  他们哄笑起来。

  “呃,你很诚实,但看样子不够聪明,和你们很相称。让我告诉你一件事,收割者。我们的学监说,你们的分院已经好几年没赢过了。为什么?因为你们是刽子手,是野火。游戏最初,你们烧光一切能碰到的东西,毁掉一切、耗尽一切。你们毁掉一个又一个分院,因为你们无法自给自足。然后你们会挨饿,因为已经没什么可烧了。围困,冬天,技术成为优势,这些都会抹杀你们嗜血的渴望和出了名的狂怒。所以,告诉我,要是我只需要坐下来,看着野火耗尽燃料自然熄灭,为什么要和它握手呢?”

  我点点头,摇晃着诱饵。

  “火是很有用的。”

  “解释给我听。”

  “要是你作壁上观,我们会饿死。但你愿意以奴隶的身份旁观吗?还是希望能身在坚固的城堡里,军队比现在多一倍,随时可以去扫荡余烬?”

  “不够。”

  “我以个人名义向你保证,只要协议存在,马尔斯分院就不会对戴安娜分院发动进攻。如果你帮我打下密涅瓦分院,我会帮你们攻下刻瑞斯。”

  “刻瑞斯分院……”她看了一眼她的保镖们。

  “别太贪婪,”我说,“要是你独自进攻刻瑞斯,马尔斯和密涅瓦两院会攻击你。”

  “是的。是的。”她不胜其烦地摆摆手,“刻瑞斯离这儿近吗?”

  “非常近。他们有面包。”我看了看她的人身上的毛皮,“肉吃多了,我想那东西可以给你们换换口味。”

  她的重心移到了脚趾上。我知道她上钩了。要用食物来谈判,我暗暗记下。

  塔玛拉清了清嗓子:“你的意思是,我可以把军队扩充到两倍大?”

  

  第三十一章 落?马

  

  我全副武装冲向战场,全身漆黑,蓬乱的头发用羊肠草草绑起,前臂戴着从战场上缴获的杜洛钢臂甲,胸前穿着漆黑锃亮的杜洛钢护胸甲。这些东西能挡住离子武器和光剑之外的所有刃器。我的靴子上沾满污泥,脸上画着黑红相间的纹路。镰刀挂在背上,到处都藏满匕首。奎特斯身侧用红颜料画着九对交叉的枯骨和十头狼。它们出自莉娅之手,每根骨头代表一个被击败的敌人,医疗机器人通常会把他们治好,然后扔回战斗中;每一头狼代表一个奴隶。卡西乌斯策马跟在我身边,他浑身闪闪发光。他作为奖品得到的杜洛钢装备被擦得和他闪光的长剑一样明亮,和从他威风凛凛的头颅上泉水般垂下的卷发一样耀眼。看他的样子,仿佛被人围成一圈撒尿的事从来不曾发生在他身上。

  “我相信我就是闪电,”卡西乌斯大声说,“而你,我深思熟虑的朋友,你是惊雷。”

  “那我是什么?”洛克问。他踢踢马腹,走到我们身边,泥点四溅:“是风吗?”

  “你满肚子都是那东西,”我嗤了一声,“热乎乎的那种。”

  分院的众人骑马跟在我们身后。所有人都在,除了在城堡留守的奎茵和琼。这是一场豪赌。我们骑得很慢,让密涅瓦知道我们来了。他们不知道的是,几个小时前的夜里我就去过了,而塞弗罗现在还在那儿。我指甲里依然有泥垢。

  密涅瓦分院的斥候从怪石耸峙的山顶快步跑过。他们假装嘲笑我们,实际上是在清点我们的人数,以便更好地理解我们的战术。但看着我们在他们长满高草和橄榄树的田地间长驱直入,他们迷惑不解,以至于把斥候召回到了高墙后面。我们从未这样倾巢而出过。号叫者,也就是我们的斥候,骑着黑马观察一切,黑色长袍扑扇得像乌鸦的翅膀。优等生出身的杀手们,残忍的维克瑟斯、暴躁的波拉克斯、恶毒的卡珊德拉,他们很多都出自提图斯麾下,是大军的先锋。奴隶们在各自的主人——俘虏了他们的人——身边蹒跚前行。

  我策马前进,卡西乌斯和安东尼娅护在我的侧翼。今天安东尼娅负责掌旗。城墙上只有零星几个弓手。我告诉卡西乌斯,让他查清侧翼是否有伏兵,以防密涅瓦分院有这个打算。于是他骑着马大步跑开了。

  密涅瓦分院的要塞外环绕着一百米宽的荒地,上星期的暴雨把它变成了一片泥泞。那是一片杀阵。一踏进去,弓手就会想方设法杀死你的马。如果你不肯撤退,他们会杀死你。地上躺着近二十匹马的尸体,有我们的,也有他们的。两天前,卡西乌斯刚刚指挥过一场血腥的战斗,把一支密涅瓦的小分队直逼到了城堡门口。

  杀场之外是一片草海,有些地方的草比塞弗罗站直了还要高。我们站在泥泞地带和开满野花的秋日草场边缘。脚下的土地又湿又软,奎特斯在我身下嘶叫起来。

  “帕克斯!”我高声喊道,“帕克斯!”

  我对着高墙大声呼喊着他的名字,终于,笨重的大门被打开了,跟卡西乌斯和我偷偷潜入的那天一样笨重。野马策马走了出来。她慢条斯理地穿过泥泞,走到离我们很近的地方。任何东西都没有逃过她的眼睛。

  “你打算来一场决斗吗?”她露齿一笑问道,“密涅瓦分院睿智而高尚的帕克斯,对战屠夫分院的血腥收割者?”

  “这件事被你描述得激动人心。”安东尼娅打了个呵欠。她身上一尘不染。

  骑手对她视而不见。

  “你确定那片草丛里没有伏兵,不会在我们的人出来支持我们的英雄时,发动袭击?”野马问道,“我们要不要放把火烧烧看?”

  “我们所有的人都在这儿了,”安东尼娅说,“你知道我们的人数。”

  “是的。我知道怎么数数,谢谢。”野马不看她,只看着我。她似乎有些忧虑,压低了嗓音说:“帕克斯会让你受伤。”

  “帕克斯,你的睾丸怎么样了?”我冲她头顶上方大声喊道。要塞里忽然传出一阵擂鼓般的声音,把她吓得一缩。但那不是鼓声。帕克斯走出大门,用战斧敲打着他的盾牌。野马吼叫着让他回去,他像狗一样服从了,但没有停止用斧子敲击盾牌。我们达成了协议,这次决斗的赌注是我们两人手中的所有奴隶。这是一笔慷慨的赌注。

  “我想美男子应该是个决斗高手。”野马说完耸了耸肩,眼睛注视着草原,“那个疯子去哪儿了?你的影子,领着狼群到处跑的家伙。他躲在草丛里了吗?我可不想让他第二次从我背后冒出来了。”

  我高声呼喊着塞弗罗的名字。号叫者中有人举起一只手。那张从狼皮斗篷中扬起的脸上糊满了泥巴。五个号叫者都在这里。实际上,除了奎茵,我们的人都在这里了。野马还是不满意。我们必须退到离泥地六百米外的地方去,我们目前落脚之处一百米内的野草都要烧光。等草烧完,清出来的火烧场就是进行决斗的地方。我们各自选出十个人,围成一个圆形决斗场。除了这些人,她的手下退回城堡里,我的人待在六百米外。

  “你不信任我吗?”我问,“草丛里没有我的人。”

  “很好。这样谁都不会被烧着。”

  没有人被烧着。等火焰熄灭,杀场上只剩下灰烬、浓烟和泥泞。我离开了我的军队,身边只留下十个人。帕克斯用战斧敲击着一面盾牌,上面镶着一张女人面孔,她的头发全是蛇。美杜莎。我从没和用盾的人交过手。他的盔甲很紧凑,除了关节处,其他地方都裹得很严实。我用涂成红色的手掂着电击枪,另一只涂成黑色的手里握着我的镰刀。

  圆圈在我身边形成。我的心脏开始狂跳。卡西乌斯示意我过去,尽管光线被烟雾软化,他依然流光溢彩。他冲我坚毅地笑了一下。

  “不要停下来。和克拉瓦格斗术一样。”他看了一眼帕克斯,“你动作比这狗杂种快,不是吗?”他冲我挤挤眼,用力拍打我的肩膀:“不是吗,兄弟?”

  “那是当然。”我也冲他挤了挤眼。

  “惊雷和闪电,兄弟,惊雷和闪电!”

  帕克斯的体格酷似黑曜种人。他身高轻轻松松就超过了七英尺,行动起来他妈的像一只黑豹。在相当于地球37.6%的重力下,他可以把我扔出三十米,甚至更远。不知道他能跳多高。我跳了跳,拉伸一下腿部。差不多三米。我可以轻而易举地踢到他的头。地面依然在冒烟。

  “跳吧,跳吧,小蚂蚱,”他咕哝道,“这是你最后一次使用这两条腿了。”

  “怎么?”我问。

  “我说你以后就没机会用这两条腿了。”

  “奇怪。”我嘟哝说。

  他看着我,眨了眨眼,然后皱起眉:“怎么奇怪了?”

  “你的声音听起来像个小姑娘。你的睾丸出问题了吗?”

  “你这个小……”

  野马带着他们的旗子慢步走了上来,说女孩之间从不搞什么愚蠢的决斗:“决斗就是……”

  “使对方屈服。”帕克斯不耐烦地说。

  “死亡。”我纠正说。但这一点都不重要。我正在做的只是激怒他们,我要做的只是发出信号。

  “为了屈服。”野马确认道。等她把要说的话说完,决斗就开始了。几乎。空中传来几声爆裂声。那是学监们从奥林匹斯山下来观战时制造的音爆。他们盘旋着从高耸的飘浮山脉,从不同的塔楼飞了过来。今天他们每个人都把亮闪闪的、代表各个分院的黄金头盔戴了出来。他们的盔甲美极了。他们并不需要这些东西,但他们喜欢打扮。今天他们甚至还带来了一张桌子,它靠自身的反重力装置飘浮着,托着大壶的美酒和几托盘食物,因为他们打算在这里开一场宴会。

  “希望你们看得尽兴,”我朝空中喊道,“不介意扔点酒下来吗?我们会打上很久的!”

  “祝你好运,与巨人为敌的凡人!”墨丘利冲下面叫道。他那张娃娃脸兴高采烈地笑着,炫耀一般把一壶酒放到嘴边。一些酒从四分之一高的地方撒落下来,滴在了我的盔甲上,仿佛滴落的鲜血。

  “我想我们要为他们好好表演一番了。”帕克斯声如雷鸣一般说道。

  我们不约而同都咧嘴一笑。他们的观战在某种意义上是种赞赏。尼普顿吞下一个鹌鹑蛋,摇晃着三叉戟形的头盔,高声要我们快点开始。帕克斯的战斧像一把恶毒的扫帚一样向我的双腿扫来。我知道他想迫使我跳跃,猛冲过来,用盾牌像打苍蝇一样把我打飞。我后退了一步,然后转身前扑,这时他的手臂已经完成了一击。他也在移动,往上一蹿,想先发制人。于是我向右,从他右手旁擦过,用全身力气把电击枪插进了他的腋窝。电击枪断成了两截。电流在他身体里蹿流着,他没有跌倒,反而一个反手把我打出圆圈,扔到了泥地里。一颗臼齿碎了。我嘴里全是泥和血,身子像陀螺一样打着滚。

  我跌跌撞撞地站起身,浑身是泥,手里还拿着我的镰刀。我朝城墙看了一眼。他们的人都围在矮墙上——谁能忍住不看勇士的决斗呢。重点就在这里。我可以发出信号。大门是敞开的,以备增援之需。我方最近的骑兵在六百米开外,太远了。我的计划里预料到了这些。我没有发出信号。今天,我想为自己赢得一场胜利,即便是出于个人目的的胜利。我的军队必须懂得为什么我是领袖。

  我回到圆圈里。我想不出什么漂亮话。他比我强壮,我比他敏捷,我们对彼此的了解只有这些。这和卡西乌斯的决斗完全不同,没有漂亮的形式,只有野蛮的本质。他用盾牌猛揍我。我贴得很近,他没法挥动战斧。盾牌打伤了我的肩膀,每被猛击一下,我的臼齿都一阵剧痛。他举着斧子,再次猛冲过来。我一跳,左手抓住他的盾牌,从他头顶翻了过去。一把小刀从我手腕弹出,从他身边擦过的时候,我用它狠狠戳向他的眼睛。我没能命中,刀在他面甲上滑开了。

  我和他拉开一点距离,又拔出一把小刀,准备故伎重演。他轻蔑地用盾打掉了飞来的小刀。但当他放下盾牌看我的时候,我已经跳到了半空,以全身的重量落在了他的盾上。突如其来的撞击让盾牌下沉了一些。我用空着的手朝他头盔里甩了一把烂泥。

  他看不见了。他一手执斧,一手持盾,两样东西都没法把眼睛擦干净。要是能做到,事情就简单多了。但他不能。我照着他的手腕打了十几下,打落了他的斧子。然后我举起那巨大的家伙,砸在他头盔上。盔甲依然完好。我几乎被他的盾击打昏。我再次挥起沉重的斧子,终于,帕克斯终于倒了下来。我单膝跪地,大口喘着气。

  我仰天长号。

  所有人跟着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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