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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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溅得很高,落在她颊上,那个男人唇上……

再也不会有人应了,她再也不能喊谦成了,因为天堂很远,他听不到。

“不——”

惊叫划破了这夜,江夏初的梦醒了,终于醒了。

江夏初猛地坐直,睁开眼,尽是痛楚。血止了,梦休了,月光暗了,晶莹透明,是蓄了泪吗?像置身梦中的醒不过来的江夏初,泪湿了枕巾。

背脊黏黏的,汗湿透了衣襟,却凉得彻骨,江夏初抬头,望着窗外黑沉的夜幕:“这是梦,只是梦。”她轻声喃喃,又摇头,眼底荒凉落魄,“这不是梦,不是。”

这不是梦,是她的过往啊,那些以为遗忘在时光里的故事,卷土重来了,那么轰轰烈烈,来不及抵挡。

原来,她从来没有忘记过,原来尘封的记忆会因为一个人崩塌。

江夏初环着膝盖,望着稀疏的星光:“姐姐,谦成,你们在天上可好?”

天上一定很美吧?有没有漫天的油菜花?有没有绯红的夕阳?至少没有左城吧。

她梦呓般,轻声诉说,这些不能告知的事情,揪酸了的心事:“他出现了,我该怎么办?”

罂粟的花季过了,左城出现了,从此染红了彼间年华。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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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前尘方恨少 第十章:雨后邂逅

雨后——亚洲首屈一指的娱乐公司。却无人所知,它隶属左氏。

七月初七,电影《爱,未果》,主演叶在夕,林倾妍共赴雨后签约。

红遍亚洲的屏幕情侣,继《海角》后,时隔三年再度携手,演绎最美丽的爱情。

华娱龙头雨后耗巨资打造,首度签约叶、林。

蹿红歌坛的金曲创作大师——夏,盛情加盟。

重磅新娱,无疑不是各家媒体争相报道的热点。

人潮涌动,沐浴阳光下的雨后,万里空巷也不过如此。保安大叔忙得热火朝天,场面依旧混乱不堪。

黄线外,拼命疯挤的人群让保安大叔频频抹汗,一再被列为黑名单。

男女老少,真是什么人都有。

额?涂鸦制服的是学生。

额?套装裹身的是白领。

额?老花眼镜的是老人。

……

额?高坐脖颈的是娃娃。

还真是无奇不有啊,只能说,追星族,真牛!

没错,这些就是风靡全亚洲,男女老少通吃的叶在夕的铁杆粉丝,自然也有拜倒在林倾妍的石榴裙之臣。

“在夕。”

“倾妍。”

“在夕。”

“倾妍。”

“……”

“……”

这是在比谁嗓门大吗?还真是一潮更比一潮热。粉丝们那叫一个热烈,火热程度只赶这七月的大太阳,冒不尽的烈火啊。

呲——

一声刹车,地上留着一排长长的车痕。

加长的豪车分外惹眼,艳丽的红色刺人眼球,像某人一样骚包。

车门一开,不见人影,一只脚迈出,铆钉靴泛着刺眼的亮度。

没见过这么光天化日下还卖弄神秘感的,这人真是骚包啊,和那辆车一般。

还用说吗?观众的呼声表达了一切。

只见,车里慢慢露出一双长腿,一身奇装异服,一张妖孽俊脸。

此乃叶在夕是也。军绿色的长裤,花色衬衫外套着红色休闲西装,申明一下,是那种特别亮眼的红色,耳际黑色古钻的耳钉在烈日下徐徐生辉。端着叶在夕一贯的叶氏邪笑,花了一票子人的眼。

不禁叹道:原来男人也可以这样风情万种。

刚出车门的叶在夕对着自己的疯狂粉丝,摇手示意,像走戛纳红毯一般,要多招摇有多招摇,只有更张扬,没有最张扬。欢呼声还没有停歇,又迎来了一阵高潮。尾随下车的林倾妍步履优雅地走到叶在夕身边,驾轻就熟地挽着叶在夕的手,动作一气呵成,当然,做了多少遍了都记不清了,谁叫人家是最佳荧幕情侣呢。

林倾妍黑色吊带雪纺短衫,裸露在外的手臂白皙似玉。皮质短裤下的长腿确实又让人大喷鼻血的资本。长发飘飘,噙着妖娆浅笑,墨镜下的眸子更添几分神秘。

这样的女人,任谁看了都会大叹一声:不公啊,怎会有如此绝色。

嘶吼,尖叫,不休,大有长江后浪推前浪的势头。

“在夕。”

“倾妍。”

“我爱你。”

“……”

“……”

叫的那个撕心裂肺,铁定比街口小贩的叫卖声还卖力。

真铁杆啊,比亲妈还亲啊。

林倾妍挽着叶在夕,款款移步,两人甚有默契,停顿的时间,次数像排练了一般,丝毫不差。一个浅笑盈盈,一个邪笑诱惑。

让人想到了几个俗透了的词语:天生一对,男才女貌,天偶佳成,男才女貌……

偶像就如此张扬过市,甩下一个潇洒的背影,大大方方地没入雨后大厅。

大厅里,叶在夕步履慵懒,不快不慢地踱着。忽而,顿足。

“怎么了?”林倾妍觉察到叶在夕突然的停顿,扬起头,摘下墨镜。

叶在夕未答,视线偏离,似乎专注于右方的某个方向,怔愣地看着,妖娆的桃花眸子深沉沉,某一刻他不具妖孽气质。

林倾妍顺着视线,望向右方,余光只瞟过一个背影。

很熟悉的背影,是她。不经意间,林倾妍蹙起眉。

“没什么。”叶在夕似乎慢了很多拍,现在才来回答。转过头,继续走,眼眸恢复一贯妖艳,她也随着他的脚步。

右方,某个角,玻璃门后,熟悉的背影。

江夏初隐在人群,只瞟了一眼,便转身,习惯静谧的她很不喜这样的哄闹。

只是,她翩翩衣角,映在某人眼里。

太阳很毒,炙烤着每一角地,和每一寸皮肤。人很多,多到彼此相挨着,人潮中充斥着陌生的体味,江夏初紧紧蹙眉,这样的气息,这样的温度,这样的触碰都让她束缚,她微微强硬地挤出人群,人群不动,她亦动不了,再用力,重心下移了些许。不知怎么,人潮突然松动,她踉跄地被挤出去了。

很不幸,江夏初就这么被‘排挤’到了大马路,力道丝毫不含糊。

更不幸,一辆黑色爵士,迎面驶来。

江夏初下意识地闭眼,人群投去了瞩目,都屏息着,久久,没有观众预想地血溅当场,没有江夏初预想地撕心裂肺,她慢慢睁开眼……

呼——一阵抽声,好险,只差毫厘之距。

抬头,江夏初有些恍惚,是太阳晒的,或是天旋地转,这辆车很熟悉,似乎记忆中,那个男人便偏爱这样的爵士,这样的黑色。

她垂眸,不要是他,只要不是他。

然,江夏初没有如愿,一双铮亮的皮鞋落在了她的眼前,似乎有熟悉的气息绕在鼻尖,抬头,她怔乱。

左城……

他的车,他的黑色,他的气息,原来她这么熟悉啊,只凭感知便丝毫不差,这是她令她恐惧的习惯啊。

伸出手,黑衣正装的左城优雅绅士,只是眼眸暮霭沉沉,掩去了经久的情绪。江夏初没有动作,只是防备地回视,抿着唇,隐忍着,倔强着。

淡色衣裙衣角,点点腥红,江夏初的手掌炙烈,疼痛却有些麻木了。

左城收回手,眼眸出倒影着她沾血的淡色裙摆,心紧致,心疼不言而喻,只是习惯用强硬掩饰,他直接拉起地上的江夏初。

隔着衣衫的碰触,江夏初还是一阵战栗,这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恐惧。

她怕他,这个认知,让左城手上不经起了青色经络。

他的力气很大,江夏初无力挣脱,只是眼神毫不示弱地摆出随时作战的状态。

第一卷前尘方恨少 第十一章:她说:放手

他的力气很大,江夏初无力挣脱,只是眼神毫不示弱地摆出随时作战的状态。

“上去。”左城改拉着江夏初的手腕,另一只手打开车门,不容拒绝地命令。

江夏初冷笑,并没有动作。手掌收紧,指甲陷入皮肉,有刺鼻的腥味。

左城睨着江夏初,不再多言,用力拽着她,推进车内,砰的一声,关上了车门。动作生硬强悍,却带着隐约的小心翼翼。

左城亦跟着上了车,始终没有放开江夏初,就那么桎梏着她。

车行驶,速度很缓很缓。

江夏初挣扎,手上被勒出红痕,却未果。抬头,赤目瞪着左城:“放手。”两个字,毫不拖泥带水,十分坚决。

“又是这两个字。”他离得很近,沉沉的气息,吐纳在她颈上,却森森阴寒。

她坚持,他不放。她只是嗤笑:“不然呢?叙旧?谈情?我们吗?真可笑!”

是很可笑,所以她笑了,笑到癫狂。

很刺眼,她的笑,刺在他心处。曾经,他爱她笑,爱到骨血般,现在却想毁之,狠狠地。

同样赤红的眼,只是她恨极,他怒极。心滞一般的沉默,久久,她敛了癫狂的笑意,只是嘴角依旧是鄙夷的弧度,一字一顿:“放手。”

还是这两个字,也许他们真的穷途末路了。正像江夏初说的:叙旧?谈情?何来旧,何来情,早被一种叫恨的东西覆灭了。

五年的心心念念,五年的寻寻觅觅,左城等到的就是两个字。如何能甘心?她坚决地一字一顿,他亦然:“休想!”

“你也还是这两个字。我和你无话可说,不是吗?”江夏初挑着眉眼,如胜利者一般的姿态,谁又知她心里的恐惧?

五年后的遇见,她说:放手;他说:休想。

大概,再遇,亦然,

左城的眸子一时浓,一时暗,似有微波涌过。唇角落了一朵残酷的花:“我们是同一种人。”

空白五年,她留他两个字,他还她两个字,也许他们真的很像,一样的执着。有人说过,相像的两人,不然相溶,不然相斥,而他们归属后者。

狭小的车厢,隐隐的血腥味,左城最敏感的味道,手不知不觉松了,他还是不舍。

车,缓缓,缓缓。眼,沉沉,沉沉。他们谁都不开口。光线渐进暗了,车驶进了地下室里,他们的脸笼在昏暗里,更显阴测了。

车未停稳,江夏初却迫不及待地逃离。

江夏初的手握着车门,左城却握着她的手。她用力,他也用力,然后丝丝红色从手掌外渗……

还是他,松手投降的那个永远是他,因为他不舍得她,就此一个理由足以让他弃械投降。

松手,她的指尖即刻抽离,没有一丝停留。是光线太暗淡吗?为何左城的眼会如此灰暗,他不舍得她,却还是心念她,跟着他的脚步,不快一步,不慢一步。

逆光中,左城一眼星光,痴缠的眸光笼着江夏初的背影,喃喃念着:“夏初,夏初……”江夏初心口传来抽搐般的疼痛,脚步不知停了,一步一步,终于,她的背影离他近了,就在眼前。

夏初,夏初……一个人的时候,左城总喜欢这样唤着,只是回应的总是一室冷清,知道她不应,他还是情难自已。

江夏初回视左城,他眼里的柔光她无动于衷,回应的只是厌恶,眼冷得像千年不暮的雪:“别这么叫我。”

夏初,夏初……犹记得那年的油菜花田间,有个少年便是如此亲昵地唤她。那年的春天特别长,洋洋洒洒地花絮,漫天席地的芳华,那样美丽的春日,她的谦成,一遍一遍唤着她的名。

那是,她与一个叫谦成的少年一起的彼间年华。

“夏初。”

“嗯。”

“夏初。”

“嗯。”

……

“夏初。”

“你叫了很多遍了。”

“我怕,有一天我叫夏初的时候,没有人应。”

“傻瓜,我会一直赖在季家,一直赖着你的。”

“好”

……

她失约了,她没有守着他,自此,再没有一个人如此温柔地唤她夏初了。

回忆好远啊,远得像是下辈子的事。忆起,她还是笑了,也只是一瞬,她敛起了不经意间的笑,带上她浑身的刺,随时防备:“别这么叫我。”重复的话,声音里带着裂帛断玉的坚决。

“你没有应过一次。”他的情,他的心,他的痴,所有有关于他的一切,她都想剔除。原来女人可以狠到这种地步。

那种残忍直直入了他的骨,剔也剔不掉,左城只感知抽搐般的剧痛,周而复始。然,心却背叛了他,视线若有似无落在她手心,点点腥红刺痛他的眼。

江夏初冷哼,心里觉得可笑极了。那个负了她血债的人,难道她还需要对他感恩戴德吗?她只想远离,就算是低头祈求:“放了我吧,我求你。”果真,她可以如此卑微地踩碎自己的尊严。

“你求我?”舌尖苦涩地打颤,左城的眼里覆上风霜,犹如要将她凌迟一般地锐利。

那么骄傲不屈的江夏初,曾经一年的囚禁,她都不曾低下她扬起的头颅,如今她的妥协,像一把刀子,直插进了左城的心窝。

“对,我求你,离开我的世界,以后就当没有江夏初这个人。”

“第一次,你求我。”声音了全是晦涩,眸底阴暗了,就像左城的世界。

“放了我,就当放了你自己,就算纠缠到死又能怎么样?一定要这么相互折磨吗?为什么要让我更恨你。我累了,厌了,要如何你才能放过我?”

“没有如何。”脱口而出地决然,没有一丝余地。

叫我如何当世界没有江夏初?叫我如何放过你?没有江夏初就不会有左城了。

她不知道,左城的世界里真的找不出这样的如何。

江夏初冷嗤,浓浓的嘲弄毫不掩饰:“我怎么忘了,这世上没有一个人可以让左城妥协。”

左城不语,唇沾冷笑,笑自己也笑江夏初。妥协?为什么这个女人看不到,他为了她已经没有退路了,还能怎么妥协?

第一卷前尘方恨少 第十二章:她是他唯一的例外

左城不语,唇沾冷笑,笑自己也笑江夏初。妥协?为什么这个女人看不到,他为了她已经没有退路了,还能怎么妥协?

这世上,左城只为了江夏初妥协,而她却最不稀罕他的妥协,不是吗?

彼此沉吟,江夏初握紧手掌,被疼痛麻痹得不清醒了。他只看着她的手,被心疼湮灭得不清醒了。

他们都不清醒了,动作只是本能,

他本能地去执起她的手,

她本能地去挣脱他的手,

看,多不公平的本能。

江夏初是只带刺的刺猬,一被碰触便尖锐:“放——”

左城截断江夏初脱口的话,脸阴沉可怖:“不要再让我听到那两个字。”

什么都好,只要不放手。

“威胁我?你真不了解我。”江夏初冷言冷语,声音如绷紧的弦,轻轻一扣,便要断裂,只是她还不休,“放——”

“唔——”

唇,落下,他霸道地吞噬她所有到嘴边的决绝。唇瓣的温度热得灼人。

这两个字,左城再也不想听到,不想。

江夏初眼眸血丝浮现,只映出左城近在咫尺地脸庞。他在她舌尖上攻城略地,她心处,翻江倒海。如果是梦,她只想撕碎。

竭尽所有力气,她推开他,狠狠地。

“啪——”“哒——”

前一声,是巴掌,后一声,是从江夏初口袋中掉落的证件。昏暗的灯光可以看见,两个字:关盺……

江夏初是竭尽力气,丝毫不留情,他们之间没有情,只有恨,至少江夏初这么认为。

江夏初的手心火辣辣的疼,磨破的手心血肉模糊,她的血残留在左城脸上,没有丝毫狼狈,竟是极尽妖娆。

手不疼,脸不疼,疼的是心,看不见的撕扯。

左城的手很美很美,曾经乱了她的眼,现在那双手依旧美丽,他却用来擦掉她留在他身上的血迹。

她的血,是温热的……第一次,左城如此厌恶血腥。

江夏初黑瞳收缩,竟有些狰狞,话冷冽:“左城,别逼我。”

“就当我逼你,至少你叫的是左城。”他亦是一样的冷冽。

左城,左城……不是左先生,不是姐夫,她唤的是他的姓名,这样的决裂换来一声左城。

很悲哀,不是吗?他却卑微得满足。

爱情真让人如此卑贱吗?左城已经不像左城了。

“咔嚓——”

微不可闻的声响,悄无声息,闪过一瞬亮光。

微型相机隐在昏暗角落,一双鹰眸只是一掠而过。

江夏初不屑,冷然以对:“左城,你不可救药了。”

疯了,遇上左城,江夏初的世界早就被颠覆了。

“是吗?”左城噙着笑反问,默然如一截枯木。

“叮——”

电梯门开了,他们的争执没有结束。忽而,左城伸出手,一用力,将江夏初带进怀里,转身进了电梯,俯身,擮住她的唇。凉凉的唇角,他的味道,他恋了十一年。

耻辱像迅速攀爬的绳索,揪扯着江夏初每一处感知。她退避,唇齿紧紧防备,然,左城却贪恋地掠夺她唇间每一寸。

他们的亲吻,是战争。相互撕咬,揪扯,直至血腥味浓烈,溢出唇角,是他的血。

电梯门合上,他与她隔绝在两平米的空间里,血腥味更浓了,有她的,他的。他松手,离开她的唇,嘴角还残留她的味道。

江夏初眼里是噬骨的恨,用染血的手掌擦去嘴角属于左城的气息,反反复复,直至嘴角泛红:“原来你的血也是红的。”她赤目盯着左城唇角隐约的红色,嘲讽至极,“也是,就算用别人的血也该染红了。”

左城染了多少人的血呢?江夏初不知道,她只知道,有她姐姐的,谦成的。

“沾了我的血,没有一个人活着。”他脸上沉冷,仿若沉淀着与生俱来的霸气,让人毫不怀疑他的话。

“我是例外,我知道你不会杀我,我该谢谢你吗?”复而冷笑,“可是你的血,我嫌脏。”江夏初信誓旦旦地嘲讽。

这样的例外,也许别人会感恩戴德,但,江夏初宁愿不要。

这个男人爱她,她不怀疑,可是这个男人的爱疯狂得泯灭了她的世界,如果可以,她不要。

左城沉默了,那是他否认不了的事实。她说,她嫌他脏,是啊,左城的世界早就肮脏了,他只要护住这个女孩一席干净的天就够了,脏就脏吧。

电梯门开了,无言以对的静,又合拢,然后,江夏初擮住了,转身,相反的方向,白色裙角上的红色痕迹左城看不清了,因为她渐进远了。

又是背影,她留给左城的永远是背影。

“叮——”门合拢了,左城的世界只剩了一个他,突然他害怕这种空洞。

“左城,她说的对。”左城唇角勾起嘲弄,“你真的不可救药了。”失落在两平米内席卷。

她恨他,恨不得他死,那样便可逃离了。

他爱她,恨不得她死,那样便可留住了。

折了她的羽翼,生不如死的是他,他却停不下来。

他,不可救药了……

地下室里,地上的证件孤零零的,然后被一只手拾起。

雨后,顶楼。高出不胜寒的安静。

黑色的天花板,黑钻的吊灯,黑色办公桌,还有黑色的酒柜中代表什神秘的chateau。

左城的世界,千篇一律的黑色,他挚爱所有黑色,因为他的世界本该如此,罂粟花便是绽开在黑色夜幕中。

唯一的,左城爱上了曾经一如白纸的江夏初。

左城的世界里,其实什么都是定格的,没有冠冕堂皇的变故。他只喝chateau,他只用黑色的床单,他讨厌一切灯光,他只要一个江夏初。

杀人如麻的左城,其实何其简单,黑色的他恋上了白色的她。

站在落地窗,四十九楼的高度可以俯瞰整个城市的光景,可是没有,什么也没有,没有江夏初,左城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还是没有看到那个只想逃离的身影。

很久以前,他囚禁了她,她也这样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很远很远的地方,这便是因果循环吗?

第一卷前尘方恨少 第十三章:似血chateau

很久以前,他囚禁了她,她也这样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很远很远的地方,这便是因果循环吗?

少爷在看着什么,连他进来都不知。进叔小心翼翼地挪着步子,那个落寞的背影,是他的少爷啊,是他用生命守护了十几年的人啊,如果可以,只要让少爷不再这般寂寞,就算用他的命他也是愿意的。

“进叔,她走了吗?”左城话很轻,却有些沉甸甸的,带着疲倦。

“走了,从地下室。”进叔没有靠近,站在远远的地方,看着少爷看着的那片天,很蓝的天空,在少爷的眼里是白色的。

“怎么没有看见她?”视线依旧贪恋透明窗下的那一席地,左城卸了一身的冷,“窗子下,没有。”

没有寒冷包裹的左城,原来这么落寞,像掏空了的木偶,最精致的外表下,是空的。

一句话,让进叔沉重,从来没有过,他的少爷何时成了这般模样,进叔心痛,回:“走远了,电梯还没有升到四十九楼,江小姐就走了。”

残忍的事实,进叔却想让左城知道,那个女人的心太冷了,不值得啊。有丝丝的薄恨钻进进叔的心底,然后又消失,他不能恨啊,那是少爷的命。

“她这么迫不及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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