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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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这是她唯一的希望了,她必须要抓住。

宋朝颜犹豫着该怎么对沈氏说,沈氏看出她不寻常,便试了试她的额头,关切地问:“朝颜,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宋朝颜摇头,越想越无助,她一个女儿家纵然可以用点计谋,可老太太已然看重宋朝夕,宋朝夕的婚事关系到侯府的利益,就算老太太和母亲疼爱她,却也不会越过整个侯府,万一母亲不答应怎么办?万一大家都想放弃她保宋朝夕怎么办?

宋朝颜抱着沈氏的大腿,眼泪直流,“母亲,你一定要救女儿啊!”

第17章

沈氏愣了一下,被她吓到了,又心疼又酸涩,连忙把人扶起来,“朝颜,你怎么了?别吓母亲,有什么事好好说,母亲一定会给你做主的!”

宋朝颜泣不成声,绝望道:“母亲,这十五年来,女儿这身子一直都是这副模样,女儿心里的苦您是知道的,前些日子,世子爷派人去寻薛神医,找到薛神医的徒弟,他说有个法子能治女儿的病。”

沈氏高兴地问:“真的?什么法子?”

宋朝颜哭道:“薛神医的徒弟说,只需要用双生姐妹的心头血做药引,就能彻底把女儿治好。”

沈氏闻言愣了一下,等反应过来才讷讷道:“心头血?你的意思是需要取血?”

宋朝颜见她迟疑,满脸是泪地趴在她怀里,哭着恳求:“母亲,只是一些心头血而已,只需要取十二次而已,之后我的病就会完全好了,我就再也不用每日待在家里,哪也不能去了,我身子好了就可以怀胎生子,就可以给世子爷传宗接代,就能给巩固自己在国公府的地位,母亲,姐姐身体健康,只是取一点血而已,她是我姐姐,她不应该不乐意的。”

沈氏比她清醒,虽然沈氏偏心宋朝颜,可宋朝颜说的很清楚,需要连取十二次,这哪里是一件容易的事?先别说取血肯定用针或者刀之类的工具,会在胸口留疤,就说老太太已经在给宋朝夕张罗亲事了,预计冲喜后不日就把宋朝夕嫁出去,宋朝夕去了夫家就不是她能控制的了,哪怕她下了死命令,宋朝夕也不会听她的,这事根本不现实。

宋朝颜哭道浑身发抖,满脸是泪,“母亲,您是不是也不肯了?您是不是也要放弃我保身体健康的姐姐了?母亲我从小到大什么都没有,就只有您最疼我,您要是不要我了,我还不如死了算了。”

沈氏叹息一声,“母亲怎么可能不要你,只是这事牵扯极大,你姐姐也要结亲了,这事……”

“母亲,我想过了,要么让姐姐嫁给世子爷。”

沈氏一僵,以为自己听错了,猛地站起来,“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你不想嫁给容恒?”

“母亲……”宋朝颜低着头,不敢看她,“我前几日看姐姐和世子爷相谈甚欢,想来姐姐也很喜欢世子爷,但是我知道世子爷心里只有我,让姐姐嫁过去,届时我偷偷入国公府,我们长相一样,没人会怀疑,如此一来就方便取血了。”

沈氏被她的大胆吓到了,也从没想过女儿会想到这样的主意,宋朝颜在她心里一向温顺柔弱,没有主意,然而她这次的主意比谁都大,沈氏很了解自己的女儿,这主意有风险,宋朝颜怎么可能让宋朝夕得了便宜?她就不怕宋朝夕得了容恒的心?

沈氏在桌旁坐下,抿了口茶才说:“你实话实说,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没告诉我?”

宋朝颜后背一僵,半晌才道:“心血难生,取心血有风险……”

沈氏一震,听懂了言外之意,她纵然不喜欢宋朝夕,可那毕竟是她生的,她最多想过要把宋朝夕送的远远的,嫁的远远的,却从未想过要对方的命,沈氏端杯子的手抖了一下,宋朝颜握住她,哭着求道:“母亲,我去见过薛神医的徒弟,他说我这身子活不了两年了,我也不想伤害姐姐,他只说取血有风险,可这都不是一定的,姐姐身体好,肯定能扛过来的,而我,要是没有姐姐,就真的会死的!母亲真的想替我办白事,想再也见不到女儿吗?女儿死了没什么,可女儿一想到再也不能见母亲,再也不能承欢膝下,为母亲养老送终,女儿就不忍啊……”

沈氏眼眶发热,拉着她的手,把她抱到怀里,“胡说什么呢,我怎么忍心看着你就这样去了?”

“母亲,如果我和姐姐只能保一个,你会保我还是保姐姐?”宋朝颜盯着她,一眨不眨地看着,沈氏眼神躲闪,心里乱的厉害,宋朝颜拉着她的手,不容她退缩,沈氏最终叹息一声。

沈氏答应考虑一下,宋朝颜也不确定是不是该让宋朝夕嫁给容恒,如果是从前,她定然是相信容恒的定力的,可这段时间她心里总在害怕,怕容恒对宋朝夕动心。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听闻男女只要发生过那种事,就很容易有感情。

宋朝颜心里乱的很。

晚上,桃枝取下宋朝颜的发簪放入妆奁内,她看向铜镜中的二小姐,莫名觉得这段时间二小姐的脸色有点差,好像所有好气色都被吸到大小姐那边去了,明明是双生子,大小姐容光四射,明媚无双,二小姐却病恹恹的,俩人差距越来越大了,可这种话桃枝不敢说,只道:“小姐,您近日睡得不好,早些歇息吧。”

宋朝颜淡淡地应了声,回答的有点心不在焉。

自打宋朝夕回来后,她夜夜做恶梦,一整夜的睡不好。

奇怪的是,这晚她刚入睡便开始做梦,梦中反复出现一个错金银的手镯,手镯跟平常的镯子没什么不同,只是做工精致一些,然而这镯子里却别有洞天,进去之后,山清水秀,云雾漂亮。

凡间可没有这等风景!

她沿着交错的小路往前走,清风拂面,这蓬莱仙境连风都和凡间不同,宋朝颜又走了几步,忽而看到一株发绿的仙草,这仙草叶片泛着光亮,与寻常的草药完全不同,宋朝颜莫名走上去,摘下一片仙草放入口中,奇怪的事发生了,她刚吃下不久,身体变得暖融融的,她生来就病弱,这是她多年来从未有过的感受,她忽而感觉到什么,奔到溪水前一看,原本苍白的皮肤变得红润透亮,皮肤也变得饱满许多,脸上的病态也消失了。

宋朝颜便是在这样的惊喜中,猛地惊醒过来,床头浅色的纱幔提醒她这是她的闺房。

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做这个梦,只是心里对那镯子的渴望无比强烈,内心有个声音告诉她,那个手镯不一般,只要得了手镯吃了里面的仙草就能变美。

变美?这诱惑太大了,这世间女子谁不想变美?如果有个东西能让你没有负担地变美,且一日美过一日,你能拒绝那东西的诱惑?

宋朝颜心跳的厉害,她有种强烈的预感,那镯子就在宋朝夕手里。

所以,宋朝夕之所有冰肌玉骨,有如今的容貌和气度,都是因为镯子的关系?如果她把镯子抢过来,要是吃了镯子中的仙草,她是不是也能身体好转?是不是也能拥有比宋朝夕更出色的容貌?

宋朝颜猛地坐起来,她再也睡不下去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做这样怪诞的梦,可既然有老天爷在冥冥之中指点自己,那她就不能坐以待毙,她要把手镯抢过来。

次日一早,宋朝颜洗漱好,未施水粉便去了老太太房中,她匆匆赶到时,宋朝夕正在服侍老太太用茶,抬手间左手的宽袖滑下,露出一截白藕似的手臂,那样细腻的肌肤简直不是平常人能有的,更重要的是,那纤纤手腕上套着一个错金银玉镯,正是她梦中见到的那个。

宋朝颜心跳加速,走到宋朝夕身边,魔怔一样看着她的手腕,眼神狂热。

宋庭芳赶紧把宋朝夕拦在身后!

保护我方大姐姐!

她老母鸡一样的姿态看得宋朝颜直皱眉头,嫌庭芳碍事,她不耐烦道:“庭芳你让让,我跟宋朝夕是亲姐妹,你让开一下行吗?我有话要跟姐姐说。”

庭芳蹙眉,不开心了,嘟着嘴委屈兮兮的,“大姐姐,你说!你说!你最爱的人是谁?我跟宋朝颜谁才是你最喜欢的妹妹?”

宋朝夕微愣,只能摸着她的发髻顺毛,“当然是你,你这么可爱,她哪能跟你比啊!”

庭芳满足了,搂着姐姐的腰,不忘在姐姐的胸上蹭了蹭,话说,大姐姐胸好大好软。

胸大腰细的女孩子,谁会不喜欢呢?庭芳红着脸,头埋得低低的。

宋朝颜差点呕死,她到底哪里不如宋庭芳?

她勉强笑笑,“朝夕姐姐,你这手镯还挺精致的,是谁送你的?”

宋朝夕挑眉,淡淡道:“是我在山里捡到的。”

宋朝颜提醒自己不能露出破绽,她笑着说:“姐姐,既然是捡的,这镯子应该不值几个钱,也不知为什么,我似乎跟这镯子还挺有缘分,看到它就很想戴上看看,姐姐你能不能把镯子脱下来让我戴试试?”

宋朝夕没想到宋朝颜竟然知道了手镯的事,女主不愧是女主,原书中宋朝颜是在宋朝夕死后才拿走镯子,如今生生提前了两年,许是因为她的出现改变了书中剧情,女主的机缘提前了。

然而她不是原身,也死不了,宋朝颜想抢走手镯?简直是做梦!

宋朝夕摩挲着手镯,笑了笑:“按理说我是该脱下来给妹妹戴一戴的,只是也巧了,我跟这镯子也特别有缘,自打我戴上这镯子,就脱不下来了呢。”

你有缘我也有缘,谁还说不过谁啊。

老太太只觉得宋朝颜今天有些奇怪,宋朝颜身体不好,她便准了宋朝颜不用过来请安,宋朝颜今天来是来了,进来却不打招呼,失了礼数就算了,还神色恍惚。

老太太淡淡地问:“用香胰子擦手也没用?”

“没用,各种方法都试过了,这镯子认主,奇怪的很。”

老太太点点头,请玉讲究的是缘分,既然宋朝夕跟这手镯有缘分,那便是别人抢不走的,谁知宋朝颜急道:“姐姐,我镯子摘不下来都是松枝帮忙的,我这就让松枝帮你摘试试?”

宋朝夕给老太太递了毛巾,不咸不淡地回:“就不劳妹妹烦心了,这镯子我很喜欢,既然摘不下来就说明跟我有缘。”

“姐姐,我那有很多好看的镯子,个个千金难求,我拿我最好的镯子跟姐姐换,姐姐看行吗?”

老太太挑眉,心里觉得不对,宋朝颜可不是会吃亏的性子,当初为了跟庭芳抢手镯抢头饰,装病装可怜,好不容易得来的宝贝,怎么就肯轻易拿出来跟宋朝夕换这么个手镯?

宋朝夕不想跟她多废话,她从前在外经商,跟男人打交道多,一向有一说一,最不喜拐弯抹角,便不客气道:“我这镯子不值钱,我是姐姐,怎么能让妹妹拿最好的手镯来换?”

宋朝颜一喜,“没事的,我不在意的。”

“你不在意我在意,你是听不懂话吗?我这哪是在谦虚?我明明就是在告诉你,让你别来烦我,我的手镯就是再差,那也是我的,你的再好那也是你的,妹妹你真是被母亲宠坏了,一早过来请安,满屋子的长辈,你却连句问好都没有,这是哪门子的礼数?”

宋朝颜一愣,环顾四周,才发现蓝氏谢氏庭芳,还有二房姨娘的孩子都在,老太太神色不愉,宋朝夕正在伺候她,宋朝颜狂热退去,才发现很多自己以前从未注意过的细节,比如说明明宋朝夕回来不久,伺候老太太却像做了无数次,把老太太的喜好拿捏得很准,俨然是侯府嫡女的做派,而自己方才失了礼数,所作所为在宋朝夕的映衬下,倒像个妾室生的庶女。

她喉头一紧,不甘地行了礼,“朝颜问祖母、婶婶、姐姐安。”

老太太挥了下手,“你身子一向不好,怎么今日想起来请安了?”

宋朝颜柔柔回道:“祖母,朝颜有点想你了,就想来看看你。”

老太太知道她不过是说了句好听的话,但这毕竟是自己从小疼到大的,便缓和了脸色,笑了:“颜姐儿有心了,你姐姐的镯子虽然不值几个钱,但她自己不愿意换,便罢了吧。”

她竟不提宋朝夕说话难听的事,宋朝颜见此路走不通,只能暂且不提。

午后,沈氏听说宋朝颜又病了,急匆匆赶去蘅芜苑,宋朝颜面色苍白地躺在床上,没什么精神。

“哪里不舒服了?”

宋朝颜垂眸道:“母亲,我真的很喜欢姐姐的镯子,那手镯又不值钱的,只要姐姐把手镯送给我,我心情好了,病就会好起来,母亲你最疼我的,你帮我跟姐姐说说,让她把手镯让给我吧,我愿意以妆奁中的所有镯子跟她交换!”

沈氏一听却气到了,“不过是一个手镯,她当姐姐的让给你又怎样?竟然把你给气病了,还要你拿整个妆奁的镯子跟她换?这不是诚心想占你便宜吗?我这就去找她。”

她气冲冲冲到宋朝夕院中时,青竹和冬儿正一左一右给宋朝夕剥炒栗子,宋朝夕眯着眼吃的正香,边吃边坐在院子里看发芽的荷花种子,微风吹得她发丝微动,配上那张明媚的脸,端的是昳丽动人。

看到她,宋朝夕手托腮,笑了笑:“呦,什么风把母亲给吹来了?”

沈氏一愣,莫名觉得自己被讽刺了呢。

第18章

宋朝夕刚嚼完几片仙草,她本想省着给容璟用的,可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出府,便摘了几片吃了吃,仙草的美容功效很是厉害,她自己都觉得肌肤白的发光,剔透莹白,似饱满的珍珠。

她把仙草当零食吃,用袖子挡着又扔了几片放入嘴里。

沈氏看着她羡慕不已,她和宋丰茂皮肤都算不上好,宋朝颜的皮肤由名医调理了一段日子,又服用琉璃阁最好的护肤圣品,也才保养得这般,但宋朝夕吃穿用度都比宋朝颜差了不少,姑奶奶家日子又不好过,可她的皮肤为什么这么好?

更奇怪的是,宋朝夕这懒散风流的模样,倒像是男人一般,让边上两个服侍的丫鬟看红了脸。

沈氏心头那点气被这种奇怪感冲淡,想到她和宋朝颜的谋划,想到以后要取心头血,难免生出一丝心虚来。

“朝颜喜欢你的手镯,你给她就是,我早就教育过你,别什么事都要和妹妹争,当姐姐的要让着妹妹!”

宋朝夕听笑了,“我还以为母亲是来看朝夕的呢,不曾想,母亲又是为了妹妹来的。”

这倒让沈氏有几分内疚了,她确实对这女儿不够疼爱,可人心都是偏的,她打小就不太喜欢这个有主意的大女儿,这也不是她能控制的。

“我只是不想你们姐妹失了和气,一家人总要齐齐整整,相互谦让才好。”

宋朝夕听得抿唇一笑,却不急着反驳,只道:“母亲说得对,一家人就是一家人,若是相互算计,相互计较就真的没意思了。”

沈氏总觉得她意有所指,可取血一事她不可能提前知晓。

沈氏蹙眉:“朝颜因为太喜欢这个手镯,病倒在床。”

宋朝夕瞪大眼睛,明显讶异,“太喜欢一样东西就病倒在床?母亲,我从小到大就没听过这么奇怪的病,她幸好是喜欢我这手镯,要是喜欢街上哪个男人,人家又看不上她,她回来一病不起,说出去会惹人耻笑的。”

沈氏要为宋朝颜辩解,朝颜怎么可能那么花痴?可宋朝夕说得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她一时不知该如何反驳。

宋朝夕抿了口茶,又懒声道:“这手镯不是我不想让,是根本摘不下来。”

“摘不下来?”

“是,要想摘下来必须砸碎了这手镯,不然我砸碎了让给妹妹,妹妹要真是喜欢,就去找人重新修补一下佩戴?”

沈氏听得一肚子气,手镯砸碎了哪还有美感?就算能修不好,那也是用黄金等材料包边,失了玉的灵气,俗不可耐,谁要一个碎了的手镯?沈氏听得出她是在要挟自己,却又拿她一点办法没有,只能气呼呼地走了。

宋朝颜听说了也沉默下来,宋朝夕竟然肯砸碎?也就是说她应该不知道这手镯的用法。

她当然不能让手镯碎掉,这事只能想别的法子了。

只是不知道这手镯里的仙草有多大效用,就算治不好病,吃了能让人冰肌玉骨于她而言也足够了。

宋朝颜原以为拿下这镯子不是什么难事,宋朝夕刚回来不久,在府中势微,只要找个丫头混入宋朝夕的院子那这镯子偷出来便是,可她找了几个丫头去探听情况,却发现,小小的一个院子,竟跟铜墙铁壁一般,不论是冬儿还是青竹,都策反不下来,并且别人一提宋朝夕,这俩人便维护的厉害,还动不动就脸红,看的外院的丫头眼都直了。

回头禀报宋朝颜,宋朝颜被气得不轻,宋朝夕才回来多久?就把下人收拾的服服帖帖了?她到底有多大的魅力,能让这些下人们各个对她忠心耿耿?

宋朝颜多番手段,却拿不下这个镯子,心里也有些急。

从前她担心宋朝夕不答应取血的事,如今又担心宋朝夕不答应手镯的事。

怎么才能既困住宋朝夕取血,又能拿到手镯呢?

沈氏想把宋朝夕嫁入容易掌控的人家,她想顺利取血,必然会招来宋朝夕的记恨,宋朝夕更不可能把那手镯给自己,一旦宋朝夕藏起这个镯子,她想再找到手镯便是难上加难。还是要放在自己眼前最放心,毕竟这是关系到她的命,和她后半生身体容貌的大事。

怎么才能把人放在眼前?

算来算去,还是只有那一个办法——让宋朝夕代替自己嫁给容恒。

宋朝颜原本满心不愿意,生怕他们会产生感情,可她本就身体不好,就算嫁入国公府也不可能凭这身子生孩子,届时她身体不好,二房就容恒一个血脉,必然会为容恒纳妾开枝散叶,她无所出,没有阻拦的资本,与其那样倒不如让宋朝夕嫁过去替自己生个孩子,她和宋朝夕长得一样,生的孩子定然也极其相似,万一自己以后就算治好了也不能生孩子,有宋朝夕这孩子巩固着世子夫人的地位,于她只有利没有害。

等她身子治好,治好除去宋朝夕,一切就会回归正轨。

到时候她既有了孩子,又有了世子夫人的尊贵,更能得到手镯,岂不是一举多得?

宋朝颜越想便越觉得是这么回事,手镯她可以不急,左右都是自己的,或早或晚而已,当务之急是要把宋朝夕抓在自己掌心里。

只是,她还是很想要那个手镯,变美的诱惑太大了,像有瘾一般,只要她想到自己能美若天仙,便恨不得今夜就冲入宋朝夕院中,把那手镯抢回来。

宋丰茂今日休沐,按照侯府的规矩,今日侯府所有人要一起用餐,大厨房从早上就开始采买准备,因为人手不够,几个小厨房的人也被叫去做帮手,这是宋朝夕回府后,第一次和这么多人一起用餐,下傍晚时,她梳妆打扮了一番,便打了个哈欠朝大堂去了。

大堂内坐满了人,宋朝夕远远看到一个眉目清俊的中年男人坐在老太太右手边的圈椅上,他穿一件藏蓝色杭绸直裰,刺绣短靴,虽然有些年纪,却依旧瘦高,不似一般男人身体发福,宋朝颜和宋嘉良正站在他身后,不知道宋朝颜撒娇说了什么,他忽然面露笑意,满脸疼爱不似作假,好像感觉到宋朝夕的注视,他看过来,神色平淡漠然,竟像在看个陌生人,没什么太大反应,那一刻宋朝夕第一次深刻感觉到自己被排挤在这个家之外。

她朝前走了几步,神态同样淡然,礼数却周全地行了礼。

“朝夕给祖母、大伯、婶婶、父亲、母亲请安……”

她明明挑不出一点错,可宋丰茂就是觉得有些不对,宋朝夕第一次见到他,不觉得惊讶惊喜就算了,还把他混在一干人里一起叫,就好像他跟其他长辈没什么不同。

宋丰茂忽而明白沈氏的感受,他们没把宋朝夕放在眼里,人家好像也没把他们当回事,毕竟是在朝为官的人,一瞬间的波动并没有反应在脸上,他淡声道:“既然回来,就要好好听长辈的话,切不可任性歪缠。”

宋朝夕不做声,就这样低着头维持着敬礼的姿势,明明一句话没应,可她态度恭顺,一点挑不出错来,在旁人看来,倒像是怕父亲责备,吓得连大话都不敢说。

宋丰茂皱了眉,他总觉得宋朝夕不回答,是因为懒得应对,是因为她心里不以为然。

正要训斥,坐在老太太左侧的宋元忠面露温和,笑呵呵道:“扬州水土果然养人,朝夕倒是生的很好。”

他不当官,平日花天酒地,说话没大没小惯了,说这话只是纯粹表达自己对侄女容貌的夸赞,却不曾想,宋朝夕和宋朝颜长的一样,夸宋朝夕生得好,不就是在说宋朝颜生的不好?偏偏他是大哥,老太太的儿子再不成器,那也是老太太的心头宝,饶是宋朝颜面色发白,沈氏眼里冒火,宋丰茂蹙了眉头,老太太却一句话没说。

宋踪明看向朝夕低垂的眉眼,心里一揪,这个妹妹太谨小慎微了些,哪怕不是在家里长大,可她是侯门嫡女,是这府里的长姐,有必要这般隐忍周全?庭芳明年也要及笄了,却还像个孩子,想什么说什么,难道宋朝夕的处境真的这番艰难?

蓝氏和宋庭芳在后面忍笑,庭芳拉着老太太撒娇:“祖母,快叫朝夕姐姐免礼吧,姐姐身子柔弱,受不了这样的苦。”

宋丰茂一言难尽,忍不住瞄了眼宋朝夕那白里透红的肤色,这叫柔弱?只怕全天下也找不出比她更康健的人了。

二儿子休沐,大儿子也难得不出去花天酒地,俩个儿子都在,老太太心情不错,笑呵呵道:“朝夕快免礼,到祖母这边来。”

宋朝夕站过来了,入席后,她笑着站一旁给老太太递毛巾。

这种场合儿媳妇的是坐不得,得伺候好婆母,给婆母布菜,等婆母发话了才能坐得,沈氏和蓝氏站在老太太身后,饶是伺候惯了老太太的她们,做起事来也不如宋朝夕妥当,宋朝夕面色平淡,神色毫不慌乱,把这高门嫡女的身份拿捏的正正好,就是礼数周全的蓝氏站在她身边,也莫名有种错觉,好似自己就该成为陪衬,给宋朝夕打下手。

宋朝颜很少伺候老太太,现下有心表现一番却根本插不上手,反而慌手慌脚,差点打翻了茶盏,露怯又出丑,一看就是以前没做过。

蓝氏笑了:“颜姐儿娇生惯养,做不惯这种事,就放着让婶婶来吧。”

宋朝颜咬咬唇,知道蓝氏在针对自己,委屈道:“我只是想给祖母尽孝。”

“颜姐儿要想尽孝,机会多的去,现下伺候的人多,你先去一旁歇着吧。”

意思是这不方便你表现。

宋朝颜有些难堪,埋头落了座。

宋丰茂蹙了蹙眉,原以为宋朝夕就是沈氏口中歪缠不懂礼数的人,可今日打量,却觉得这女儿一点差错没有,整个京城的闺女拉过来,也不见得能找出比她模样礼仪都挑不出错的人。

要真说起来,宋朝夕可比宋朝颜出色很多,难怪沈氏会有危机感。

酒端上来,厨房来话,说这是扬州来的药酒,有养生之效,宋元忠花天酒地惯了,听了一些小道消息,不由道:“扬州的新晋首富十分神秘,听闻他富可敌国,以药材起家,这是他调制的药酒,如今会仙酒楼正在售卖,喝了可以强身健体,有滋补功效,十分难得。”

会仙酒楼是京中数一数二的酒楼,有近百间包间,会仙酒楼的新酒在外面是绝对喝不到的。

老太太听到扬州,十分敏感地问:“做药材起家的?”

“药材肯定赚不了大利息,如今他以贩盐为主业,听说这药酒男女皆宜,母亲您也喝一杯尝尝?”宋元忠笑着给老太太斟酒,老太太今儿个高兴,又听闻那药材商人是贩盐的,心里松快一些,便笑着任儿子给自己倒酒了。

一旁的宋朝夕忍不住吸吸鼻子,这酒好香啊,她对这味道再熟悉不过了,毕竟这药酒的配方还是她调出来的,没想到姑父竟然把生意做来了京城。

有些日子没见,她甚至不知道姑父已经是扬州首富了。

宋朝夕出了门,忽而看到游廊的拐角处有个身影看着眼熟,她以为自己眼花了,走上去便是一愣:“陈叔?”

陈金忠三十余岁,穿着杭绸铜钱纹直裰,一张肉包子似的泡发了的脸,看人自带三分笑意,乍一看像个笑盈盈的弥勒佛,宋朝夕乐了,“陈叔,您怎么来了?我还以为是我眼花了呢。”

陈金忠是姑父手下的管事,很得姑父看重,宋朝夕从前经常跟他走生意。

陈金忠笑眯眯道:“小姐您离开后,夫人想您想的病了一阵子,后来她就让老爷把生意挪来京城,说想离你近一点,如今京城几家酒楼用的都是您配方的药酒,老爷也近乎垄断了京城的药材供应,这次有送酒的机会,我就过来想看看您。”

宋朝夕心里暖融融的,“我很好,让姑父姑母尽管放心。”

“我会给老爷写信的,对了,老爷上次来信时提到过,说是药酒销量不错,叫您有空去我那把分成给支走,偷偷告诉您,最近酒的销量打开了,您至少能拿好几万两呢。”

宋朝夕失笑,她以为姑父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还真打算给她分成。

“近日入夏,大小姐可有新的药酒配方?”

宋朝夕当然有,她前世在关外和亲生父亲一起生活,都是自己酿酒的,药酒药膳这方面她最在行了。

“我把方子写下来给您。”

“现在不方便,我回头让人来取吧。”俩人说好了时间,宋朝夕才答应了。

这边,饭后等人散了,宋丰茂留下来陪老太太用茶,母子俩喝了几杯,他才问:“母亲觉得朝夕如何?”

老太太笑了笑,把吉州窑烧制的黑釉茶盏交给丫鬟,才道:“你还记得自己有这个闺女?”

宋丰茂讪讪的,宋朝夕回来这些天,他不曾招人来见,确实也是不看重,孩子都长一样,看宋朝颜就可以想象宋朝夕长什么样,没必要特地招来看。可方才他忽然意识到,宋朝夕也是及笄的人了,看宋朝夕模样礼仪都不差,若是能寻个门楣高的人家,必然会对侯府有益,于他自己也极有帮助。

“你倒能想的明白,比你媳妇看得开,我本欲将朝夕嫁入容国公府,奈何你媳妇不愿意,要嫁朝颜,朝颜的身体你是知道的,我只怕她受不住这份荣耀。”

宋丰茂也这般想,可到底疼了宋朝颜这些年,她既心仪容恒,总不能拆散她们。

“母亲您的意思是……”

“我老了,我的意思你媳妇未必同意,但我还是那句话,凡事以侯府利益为重,只有侯府的荣光保住了,你和你的子孙后代才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宋丰茂点点头,他陪老太太聊了几句,便回房了,路过谢氏的院子,他脚步顿住,迟疑片刻,最终转身去了沈氏房里。

宋朝颜正在看宋嘉良写的字,宋嘉良不耐烦姐姐管着自己,抱着沈氏撒娇说明日再写,他不讲道理,又惯会耍赖,写错的字也不愿意纠正,宋丰茂站在门外看得眉头直皱,坐下就要检查他功课,宋嘉良哪里能经得住父亲检查?起初还能应付一二,不一会便露怯了,宋丰茂见他功课不好,大怒。

宋朝颜赶紧拦着:“父亲,弟弟他还小,您可别伤着他。”

“还小?他不知道读书,却知道收了丫鬟,自己孩子掉了都不知道,就这你还护着他!”

宋朝颜一愣,不敢相信地看向沈氏,沈氏连忙道:“我已经罚过他跪了几天祠堂,抄了经书给那孩子超度,这事说起来也不是良哥儿的错,是那丫鬟心思不正,勾搭主子,你可不能错怪了良哥儿。”

宋丰茂哪里不知道她惯着孩子,要不是老太太提起他甚至不知道自家出了这样的事,便叹息一声:“就他这样,哪里能指望他袭爵?”

沈氏哼了一声,宋嘉良指望不上,难道谢迎秋生的宋程昱就能指望的上了?不说他庶子的身份,就算嫡子又有什么用?不还是个瘸子吗?整日待在房中不出门,这样的人能有什么大出息?

她就不信瘸子还能站起来?只要谢迎秋那边没指望,宋嘉良再差又有什么关系!

第19章

宋朝颜连忙安抚,给宋丰茂端茶,又给宋嘉良使了个眼色,宋嘉良赶紧抱着书跑了。

宋丰茂又问起她和容恒的婚事,按理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种事父母拿主意就好,压根用不着跟子女说,奈何宋丰茂疼这个女儿,女儿自小身体不好事事不顺心,他希望女儿的婚事能合她心意。

宋朝颜欲言又止,半晌才道:“父亲,女儿……”

她眼里含泪,像是受了极大的委屈,宋丰茂心疼坏了,目光询问地看向沈氏,沈氏叹息一声,这才把事情经过说了出来,听闻要救宋朝颜的命必须要取宋朝夕的心头血,他沉默了片刻,若是从前他肯定毫不犹豫地答应,人都是护短的,如果注定只能活一个,他当然是愿意自己疼爱的这个活下来,可今日他和老太太达成共识,要把宋朝夕嫁个好人家,帮衬侯府,宋朝颜再大,也大不过侯府的利益,这是老太太方才交代的。

宋丰茂只说再想想,宋朝颜知道,他和老太太都不容易心软,必须有利益可图才行,出了沈氏的院子,宋朝颜咬咬牙看向头顶月色,宋丰茂透露出的讯息她再明白不过了,父亲和祖母都看好宋朝夕,想由身体康健,又会为人处世的宋朝夕去帮衬侯府,她不该抱怨的,每个世家都是这般处事,她能嫁给自己喜欢的人,已经是老太太对她仁慈了,只是,她不仅想要爱情,还想要活着。

董老夫人并没有立即回话给国公府,容恒自然不知道,董老夫人给他相上了宋朝夕,他今日接到消息,说是宋朝夕要见他,他在宋踪明的掩护下以讨论学问的名义进侯府,见了宋朝颜。

上次被宋朝夕骂完之后,容恒便不太愿意来国公府,见宋踪明都比从前少了,他每日留在府中,除了读书就是去看父亲,力所能及地在父亲床边尽孝。

“朝颜,你找我有事?”容恒看向穿着杏黄色素面妆花褙子的宋朝颜,她本就柔弱,穿这种颜色的衣服像路边一朵颜色好看的小花,没有任何攻击性,温柔又容易掌控,你永远不用去猜她的心思,因为她的心思都在你身上,太容易猜出来了。他一直以为这样的人最适合自己,却无法否认,他如今透过这张长得一模一样的脸,仿佛看到了另一个鲜活的灵魂。

按道理,他不该和宋朝颜走的太近,只是宋朝颜身子不好,当初他为了逗宋朝颜开心,经常送些小玩意儿进来,俩人见面的次数比寻常人多了一些。

但这不代表他不知道,这样是不合礼数的。

宋朝颜好久没见他,想的厉害,又不敢扑进他怀里,只能端着大家闺秀的架子,款款走去。

宋朝颜迟疑片刻,才柔声道:“恒哥哥,你可愿意娶我姐姐?”

“什么?”容恒愣怔在那。

他怀疑自己听错了,宋朝颜竟然让他娶宋朝夕?

他和宋朝夕都没见过几次面,虽然世家结亲,尤其是京城这些老姓的世家结亲,都是父母之命,只是,他一直把朝颜当妻子,从未想过要娶跟宋朝颜长得一样的宋朝夕。

可是,莫名的,心头竟荡漾着一种难言的兴奋,酸酸涩涩,如雾般缭绕,让人看不清原委。

见他不愿意,宋朝颜反而松了口气,没有看上就好,左右不过是假成亲,等薛神医找到了,她就立刻入国公府替代宋朝夕。

“这只是权宜之计,若是把她嫁给别人,我反而不放心,只有放在眼皮子底下才能稳当。”

容恒一时说不出话来,无论如何,这想法都过于荒唐了些,他看向宋朝颜,意味不明道:“你舍得让我娶她?就不怕我喜欢上她?”

宋朝颜笑了笑,“我知道你不会的,你心里只有我不是吗?”

宋恒沉默了一会,倒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宋朝颜拉着他的袖子,软声道:“容恒哥哥,你就答应了朝颜吧?”

“可她不会答应的。”

“她怎么不会?我看她经常往你面前跑,肯定是想吸引你的注意,再说她同不同意都不要紧,只要我父母同意就行了。”

容恒垂眸,宋朝夕喜欢他?所以才往他面前凑想引起他的注意?莫名的,他并不抗拒这种可能性。

宋朝夕今天早上右眼一直跳,心里十分不安,总有种不好的预感。

她从柜中拿出束胸,还没穿上,宋踪明的小厮便过来了,说是要宋朝夕去一趟。

宋朝夕动作一滞,这便宜哥哥上次被她骂完后倒没什么别的动作,怎么忽然想到找她了?

“小姐,您不能去啊!您去了会被骂的!”冬儿急得直叫唤。

青竹:“……”

宋朝夕挑眉,看向冬儿气鼓鼓的脸,装可怜,“哦,那我要是被骂了可怎么办?我这人一被骂就委屈,一委屈就想哭。”

冬儿咬咬牙冲了出去,回来时竟然不知道从哪掏出一根擀面杖,甩了甩,就要去霍霍宋踪明。

把宋朝夕惊呆了。

她默默把冬儿的擀面杖压低了,笑眯眯道:“擀面杖太大,很容易暴露,下次找个小点的工具,咱们神不知鬼不觉,嘿嘿嘿……”

冬儿受教了,扔掉擀面杖,点头:“下次我去找根棒槌来!”

宋朝夕噎了一下,吃瘪的表情看得青竹噗嗤一笑。

半路遇到庭芳才发现,宋踪明叫了她们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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